她發泄似的咬住自己的胳膊,想留下一個帶血的牙印,以此表達自己的不滿。但太痛了。她咬了一會兒,悻悻地松了口。
這時,走廊盡頭傳來腳步聲和輕微的談話聲。
明琅心裡又憤怒又委屈,迫切地想要嚷嚷出來,沒看清是誰,就大叫了一聲:“——就不能進屋裡去說嗎?!”
話音落下,談話聲立刻消失了。
明琅卻有些尷尬。
不是因為這話不禮貌,而是因為她好像泄露了哭腔。
再也沒有比哭著罵人更丟臉的事情了。
讓她恨不得挖個洞鑽進去的是,腳步聲在朝她靠近。
對方在朝她走來。
明琅渾身緊繃,心想對方要幹嗎,跟她打一架嗎?
她雖然打不過公司精英,但撂倒一個小混混還是綽綽有餘的。
誰知,出現在她面前的,是一個銀發綠眼、氣質清峻的男人。
明琅從沒有見過這麼好看的男人,幾乎愣住了。
她語文不好——現在就沒幾個語文好的人,基本上每個人的腦子都被短視頻和流行語塞滿了,沒有給文學留下任何餘地。
但她還是想出了一個很恰當的比喻。
——看到他,仿佛沉悶的暑熱都消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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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身上似有一股拂曉般冷寂的香氣。
他銀白色的短發,更是美麗至極,潔淨得帶上了幾分攻擊性。
與骯髒、汙黑的樓道形成鮮明的對比。
明琅忽然有些自慚形穢。
不過,這種感覺隻維持了幾秒鍾,很快她注意到男人的大衣、襯衫和皮鞋都價值不菲。
尤其是手腕上的腕表,雖然她不認識牌子,但長了眼睛,看得見質感。
他手上那塊表,一看就很貴很貴。
貴得她心煩意亂,更想大喊大叫了。
明琅惱火極了,心想,怎麼哪兒都能碰到有錢人?
有錢人到這兒來幹嗎?買房嗎?現在拆遷又不給錢了。
她猛地一抬頭,對男人怒目而視:“看什麼看!”
說完,她腳趾頭又尷尬地縮了起來——這一回,她好像不止帶上了哭腔,還破音了。
她越發討厭這個有錢的不速之客,瞪著他,喘著粗氣,想用獸類般抽泣的聲音把他嚇跑。
男人卻沒什麼反應,離她更近了一些。
明琅看到他皮帶上的槍套,隱約露出銀灰色的槍柄,陶瓷塗層,不會折射出一絲一毫的光線——隱蔽、輕便、耐磨。
她渾身僵硬,腦中瞬間閃過數十條逃跑路線,以及課間練的防身操。
但那些東西在真槍面前,都變成了一個笑話。
她跑得再快,也跑不過子-彈。
明琅想,她還是過得太好了,以至於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
下一刻,男人卻掏出一塊手帕,遞到她的面前,溫和地說道:“你好,我是新來的住戶,嚇到你了嗎?”
明琅沒有接,警惕地看著他。
“我姓沈。”男人微笑著說道,“You can also call me Dan,that’s what most people call me.”(你也可以叫我Dan,大家都這麼叫我。)
明琅警惕如一隻隨時準備出擊的野貓:“我有‘通譯寶’。”
Dan微微側了一下頭,似乎沒有明白她的意思。
明琅覺得自尊心受損,大聲說:“我買得起同聲傳譯設備!你不用專門換成其他語言!”
Dan頓了一下。
明琅咬緊嘴唇,很怕他拿出一個更好的同聲傳譯設備羞辱她。
畢竟她買的“通譯寶”,隻是一個無線耳機,連芯片都不是。
Dan卻微微一笑,像沒有看到她的失態般,用中文說道:“很抱歉,我沒用過同聲傳譯設備。我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
很久以後,明琅回想起這一幕,發現Dan輕巧地避開了“是否負擔得起同聲傳譯設備”這一話題,把談話的焦點轉向了自己。
即使他們當時是第一次見面,即使她的態度如此惡劣,他還是十分周全地保住了她的顏面。 當時,明琅卻不覺得他貼心,隻覺得他非常擅長詭辯。
什麼叫“我不相信任何電子設備”?
好裝的說法……可惡,學到了。下次同學問她,為什麼不買最新款的芯片,她也這麼回答。
這時,走廊盡頭傳來壓低的聲音:
“Dan先生,他們來了!要在這裡嗎?”
明琅腦子裡亂糟糟的。
她不是傻子,大概猜得出Dan要幹什麼。
他們估計要在這裡火並。
可這裡是她的家,如果他們在這裡火並的話——晚上,她住哪兒?
她還沒有寫作業。
Dan看了她一眼,用英語回答:“Let’s find another place,there are innocent civilians here.”(換一個地方,這裡有無辜的平民。)
“可是……”
Dan淡淡地說:“這是命令。” 走廊盡頭的人不再說話。下一秒鍾,隻聽幾聲對講機的沙沙聲響,他似乎在傳達Dan的命令。
明琅吞咽了好幾下,緊緊地抱住自己的雙膝,沒有說話,也不再露出野貓似的氣焰。
她不知是否之前的話,讓Dan以為她聽不懂英語,於是在她的面前大聲密謀。
她不僅能聽懂英語,而且聽力非常優異……甚至能聽見走廊盡頭的人在說什麼……
他在安排狙擊手的位置。
這個Dan究竟是什麼身份?
他為什麼能調動狙擊手?
為什麼要用“平民”這個詞來指代這裡的人?
如果她今天沒有被關在門外的話,她家是不是就被Dan夷為平地了?
明琅又害怕又委屈又憤怒,卻不敢說一個字,隻能無助地抱緊弱小的自己。
Dan下達完命令,看了她片刻,輕輕笑了一聲。
明琅聽見他的笑聲,更加害怕了。如果她是一隻貓,估計從腦袋到尾巴的毛都炸開了。
Dan伸出手,似乎想用手帕擦她的眼淚:“你別害怕,我不是壞人。”
明琅猛地往後一仰,睜大眼睛,驚慌失措地瞪著他。
“對不起,”他說,“是我冒昧了。我們馬上離開。”
明琅不作聲,眼睛仍然睜得很大。
Dan說道:“希望下次見到你,你能告訴我,你為什麼哭得那麼傷心。”
明琅卻沒能為這句貼心的話感動,腦中警鈴大作——難道他們還會見面?
她想報警了。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這一想法。
嶼城的警-察又稱“公司條子”,Dan把她稱作“平民”,說明他的身份很高,保不齊是個公司高管。
她報警,不會把Dan送進去,隻會把自己送進去。
明琅眼睜睜看著Dan離開了,直到看不見他高大修長的身影,她才倏地松了一口氣,渾身冷汗淋漓。
後來,哪怕她喜歡上了Dan——也就是沈澹月,回想起那一天,仍然覺得異常驚險。
那是她普通的人生中最不普通的一天。
雖然當時的她表現得很糟糕,情緒失控又大喊大叫,但總的來說非常冷靜了——看到Dan身上的槍套,和聽到“狙擊手”一詞時,居然沒有尖叫出聲。
明琅覺得,自己簡直是世界上最鎮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隨口說說,過了一個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對門住了下來。
有段時間,明琅看到他的銀發,就頭皮發麻。
總覺得他住在對門,是為了監視她有沒有亂說話。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還有一個原因。
——他的頭發太好看了。
嶼城亞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為一個歷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發色和瞳色也不會淺成這樣。
是基因病嗎?
明琅偷偷在網上搜了一下,沒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撈起書包,匆匆出門,正好與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時,明琅發現,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銀色。
她心髒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傳來刺痛。不敢多看,她拍開他的手,悶頭衝了出去。
衝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頭看了一眼。
Dan已經側過身,頭微微垂下,抬起一隻手,正在戴黑色皮質手套,手指窄而修長,骨節分明。
明琅這才想起,從他們見面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著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來說,手套不離身的人,多少有點潔癖,剛剛他卻毫不避諱地扶了她。
也許,他並沒有她想象的那麼壞。
那天上課時,她滿腦子都是Dan長長的銀色睫毛。
窒悶的暑天,到處都是惡臭燃燒的廢品堆,整個教室都彌漫著男生發酸的汗臭。
Dan的銀發銀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曉般清冷的香氣,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悶得想要尖叫時,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靜了下去。
體內甚至泛起一陣一陣顫慄,仿佛解暑過了頭,發燒似的打起冷戰來。
那一個學期,她都心猿意馬,總是突然想起Dan的臉龐。
她在這方面比較遲鈍,足足一年過去,才驚覺這種感情可能是喜歡。
——她喜歡上了Dan。
這一發現,無異於晴天霹靂。
Dan明顯不是一個好人。
他身上有槍,有刀。
明琅搜過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麼,搜索結果顯示是一副戰術手套。
他可能是佣-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養的殺-手。
不管怎樣,他都是為公司效勞,而她非常討厭公司員工。
Dan也不會喜歡上她這個“平民”。
這是一場不可能的暗戀。
她剛剛意識到對他的感情,就已經失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