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棄犬傚應》, 本章共3528字, 更新于: 2024-10-17 19:41:40

7

一個冒冒失失的服務生,將託盤上的點心全都潑到了我身上。

濃白的奶油與濕潤的糕體混做一團。

看著剛買的西裝徹底報廢,我心情實在算不上好。

可服務生是個小姑娘。

見少女紅著眼,不斷同我道歉,我終是心軟了。Ⴘƶ

擺了擺手,拒絕了服務生賠償的請求後,我轉身去了衛生間。

低頭清理衣服上的汙漬時,鼻翼間傳來烏木沉香。

這香氣太過熟悉。

我一怔,本能地想要跑路。卻被擒住手骨,掐著腰按在了鏡面上。

鏡面斑駁,印出我腰間修長冷白的手。

男人貼在我耳畔,眸光病態偏執,啞聲低喃道:「哥,好久不見。」

我愣住了。

時隔十年,我再次見到霍厭。

但此刻,我早已沒了當年的遊刃有餘。

大腦一片空白,思緒飄到外太空時,腰間一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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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耳邊輕笑著問:「哥,你在發抖嗎?」

男人高大的身軀貼著我,帶來無形的壓迫感。

恍惚間,我想起了曾經。

昔日在霍家時,似乎也是這般。

清冷矜貴的小少爺粘人怕黑。一到夜裡,便偷摸著爬上床,黏黏糊糊地求我抱。

可惜時過境遷,現在的霍厭早以不是當年的霍厭。

以霍厭的性格,若他知道當年的一切都是我蓄意謀劃……八成會找人幹死我。

我默默與霍厭拉開距離,強裝淡定道:「霍先生,你認錯人了。」

「我是獨生子,沒有弟弟。」

霍厭眉梢微挑,似笑非笑道:「沒有嗎?」

我正欲點頭,霍厭又忽地俯身貼近。

削薄的唇貼著我的耳廓,聲音帶著微醺的啞意。

8

「沒弟弟的話,那陸先生有男朋友嗎?」

「如果有的話……」

「哥哥你介意多一個嗎?」

耳邊響起的聲音玩味戲謔,接近調情。

我耳尖爆紅,強撐著道:「霍先生,請自重。」

話落,耳畔響起輕笑。

霍厭像是聽到了什麼極為可笑的事般,戲謔地看著我。

「哥。」

燈光下,男人瀲滟繾綣的眸子望著我。

一字一頓輕聲道:「你當年勾引我的時候,可從沒想過自重。」

我動作一僵,像是被一盆涼水從頭潑到了腳,連脊髓都透著涼意。

「你在說什麼?」

但哪怕到了這種地步,我依然竭力維持著最後的體面。

一口咬定道:「我根本不認識你。」

「霍先生,你真的醉了,醉得都開始說胡話了。」

言畢,我略過霍厭。

準備去外面找服務生時,霍厭攔下了我。

「哥。」

霍厭拿出手機,放在我面前。

輕聲道:「你看這是什麼。」

我本不想與霍厭多做糾纏,卻在看清屏幕時瞳孔一縮。

9

屏幕上顯示著的,是一個女人的照片。

女人臉色蒼白,發絲凌亂。

穿著精神病院的藍白條病號服,一臉癡呆地坐在椅子上。

女人已經瘦得脫相,可我還是一眼認出女人的身份。

她是我生物學上的母親,折磨了我十數年的瘋子。

我幾乎不敢承認照片裡的這個人是我媽。

我媽精致利己,我媽冷血無情。

自我記事起,我媽總立於不敗之地。

這還是我第一次見我媽如此狼狽。

後脊發寒。

我愣在原地時,霍厭再度靠近。

霍厭貼在我耳邊,輕聲道:「哥,伯母已經把一切都告訴我了。」

他合上手機。

繼續道:「如果不想你的過去被其他人知道,就乖乖跟我回家。」

10

話落,我臉色煞白。

虛幻如泡影般美好的一切被霍厭的一句話戳破,我又想起了曾經。

那時我還不叫陸年。我被稱作野種,如老鼠般茍活在陰暗骯臟的紅燈區裡。

我自私,我卑劣。為了活命,我自己都不記得我都做了些什麼上不得臺面的事。

如果這一切被其他人知道……那麼我所苦心經營的一切,會被徹徹底底的毀掉。

於是我拽住霍厭的衣袖,顫著嗓音祈求道:「求你……別把那些事告訴別人。」

我亂了分寸,回過神時,溫潤的液體沿著眼尾滑落。

霍厭眉目低斂,接著俯身,在我眼尾落下一吻。

「哥,別哭。」

「你哭了,我會心疼。」

說話時,霍厭眼底滿是溫柔。

好似他真的還是十年前的霍厭,那個滿心滿眼都是我的小狗。

可我知道,霍厭早就變了。

他早已不再是十年前那個單純好騙的小少爺。

是我親手毀了一切。

11

那日過後,我被霍厭帶走。

但他沒帶我回霍家,而是蒙著我的眼,將我帶到了一個全然陌生的地方。

那是一座孤島,島上建著一座別墅。

裡面家具齊全,擺放著大量遊戲卡帶和 cd。

卻唯獨沒有信號和網絡。

別墅像是金絲籠,而我是被關在籠子裡的金絲雀。

剛到別墅時,我惶恐不安。

我以為霍厭會殺了我,亦或者虐待我,把我變成我媽那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樣子。

但是並沒有。

就好像我沒有拋棄他,他也沒有囚禁我一樣。

但有些事到底和十年前不同了。

十年前我還在霍家時,霍厭同樣很黏我,卻不是現在這種黏法。

那時,我可以自由上學,自由進出家門。

就算偶爾回來晚了,霍厭最多也隻是抱怨兩句。

現在卻不同。

某日夜裡,我外出散心。

島嶼上雖沒有其他人,但島嶼很大。

霍厭不許我離開,卻允許我在島嶼內活動。

那日天上有流星,我覺得有趣,便在外面多坐了一會兒。

隻是一會兒而已,加起來攏共不過半個小時。

可回到別墅後,我卻見霍厭跌跌撞撞地向我跑來。

紅著眼問:「你剛剛去哪了?你又想丟掉我是嗎?」

那夜,霍厭緊緊抱著我。

像是恨不得將我揉入骨血,將我拆吞入腹一般。

且那一夜,霍厭自我們再次相逢後,第一次佔有了我。

像是生怕寶物被人偷走的小狗般,瘋狂地在我身上留下氣息和印記。

直至天明。

12

次日,我學到了一個新的名詞。

「棄犬效應」。

被拋棄一次的小狗,會在回到主人身邊後變得很乖,並寸步不離的黏著主人,生怕再度被遺棄。

一如現在的霍厭。

霍厭搬倒了我媽,搬倒了霍先生,並順利繼承了霍家。

按理來說,霍厭這個掌權人應該忙的腳不沾地才對。

但並沒有。

自相遇後,霍厭大多時間一直都待在別墅,待在我所在的房間裡。

並且,霍厭養成了一個很不好的習慣。

他把我當成了安撫娃娃。

看文件時要抱著我,看電視時要抱著我。就連吃飯,都要親自動手喂我。

霍厭像是得了皮膚饑渴癥的病人般,無時無刻不在渴求我。

或許是繼承了我媽冷血因子的緣故,我並不喜歡這樣親密的觸碰。

但每當我想要掙扎時,霍厭放在我腰間的手就會收緊。

隨後眼巴巴的盯著我,啞聲祈求道:「哥,求你。」

「別不要我。」

說話時,霍厭眼尾泛紅,倒真像一隻可憐巴巴的小狗。

我嘆了口氣,因一時的心軟,縱容著霍厭繼續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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