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風時絮》, 本章共3925字, 更新于: 2024-12-06 15:34:08

我驚得亡魂皆冒,急忙蹲下去檢查,翻過她的身子,卻見後背一片鮮血淋漓,撕開後背的衣服,一道極深的刀傷橫在後背,經過一夜奔逃,傷口的血幹涸凝成傷疤,那血痂又裂開了,鮮紅和暗紅交織在一起,衣服已經和傷口粘在一起,稍微一扯就是一股殷紅血流。


我才想起,由於我傷勢未愈,後來一直都是她帶著我逃,一路上我精神恍惚,連她被傷了都不知道。


我想把她背起來,又怕傷口裸露引來蚊蟲,想抱她起來,又怕碰到傷口再次撕裂。


我慌張地撕下衣擺給她處理傷口,小心翼翼將她扶起,一條胳膊繞過我的後脖頸,一隻手攬住她的腰,就這麼怪異地把她掛在身上,繼續朝著平緩的坡地走去。


我扶著她,走過齊腰高的茅草,蹚過一條剛沒過膝的小河,遠遠地望見一片開闊的小山坡,坡上開著野花,長著一棵孤零零的小樹。


我扶在十九腰上的手已經湿了,我咬著牙不回頭看,我不知道,在我和她身後,是不是一路蜿蜒的血跡。


我把十九帶到那棵樹下的時候,剛好刮起一陣風,吹得腳邊的野花東倒西伏,這片山坡上長著許多仙鶴草,這是一種野生的止血藥草,我尋來許多,搗爛了敷在十九的傷口上,又重新包扎了一遍。


處理完傷口之後,我坐在地上開始發呆,忽而感覺臉上很涼,伸手一摸才發現我一直在哭。


倒是奇了怪了,我在組織十多年,除了剛來的時候哭過,後來的許多年,我似乎已經遺忘了怎麼哭泣,它好像和我的痛覺一樣在慢慢地消失。


可自從知道十九就是四姑娘之後,我才重新會哭。


像現在一樣,哭得娘們兒唧唧的,一點也不爺們兒。


我伸出手捂住臉。


我聽見我在嗚咽,發出像狼一樣嗚嗚的聲音,悽切且哀傷。


一如當年那個紙錢吹滿城的番陽城的冬天。


我想說:「你別死,你要是死了,我也不知道活著為什麼了。」


以前每次聽說書先生講故事,講到男女主生離死別的時候,雙方總有一人會說這句話。當初我嫌矯情,簡直肉麻得起一身雞皮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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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知原來我也會有這麼肉麻的一天。


我說不出話來,喉嚨裡不上不下呼吸不暢,眼眶裡的熱流無法抑制。


「你在幹什麼?」


突然耳邊響起一個沙啞的聲音,微弱又清晰。


我突然頓住,默默地別過臉去,搓了搓臉,假裝若無其事:「沒幹什麼。」


「你在哭嗎?」


我立刻轉過頭去,義正辭嚴地否認:「沒有,我在學狼叫。」


十九的臉色有些蒼白,嘴唇幹裂,聞言詫異:「學狼叫?」


我突然有點尷尬,硬著頭皮肯定:「沒錯,我怕這曠野裡有野獸,就學狼叫想把他們趕走。」


十九的目光越發詫異。


我忍不住扶額暗罵,你這說的什麼亂七八糟的狗屁話!


春風又過,野草高高低低。


十九沒繼續討論我這個一點也不好笑的冷笑話,轉而看向春風吹拂的山坡,喃喃自語。


「我想放風箏了。」


13


我在山坡南面蓋了一間小房子。雖然手藝遠遠不如十九的,但好歹也有個房子的形狀。


鑑於我受傷期間表現得太像一個廢人,於是我強制要求十九臥床休養,我來擔起吃飯這個大問題。


這片平緩的山坡很受野山羊的青睞,這些野山羊雖然不少,但一個個身手矯健跑得飛快,上能攀巖下能遊泳,惹急了容易被群毆,故而遠沒有兔子好捉。


我在不遠處找到了一片毛竹林,毛竹四季常青,長勢茂盛,我砍了兩棵回來,堆在房子門口,準備給十九做個風箏。


其實我並不會做風箏,也不會劈篾條,所以做出來的成品大多都丟進火堆用來烤肉。


在禍害了大半毛竹之後,我終於在十九的指導下做出了第一隻風箏。


沒有蒙風箏的紙,我就用割得很薄的兔子皮蒙起來,比起扎風箏,顯然我用刀更順手。


由於兔子皮不比紙來得輕盈,所以這隻風箏做得很大,十九誇我這隻大蛾子做得很好,我提著風箏看了半天——我做的明明是蝴蝶。


我提著風箏試飛,一路踩踏花花草草無數,道路不平容易摔,十九坐在門口看見我被絆倒就眉眼彎彎地笑,她認為自己聲音不好聽,於是連笑也是無聲的。


我很樂意看她笑,所以也很樂意故意摔幾次,樂意讓自己像隻猴一樣滑稽。


那隻像大蛾子的蝴蝶風箏還是飛起來了,自此十九的日常就是提溜著這隻大風箏,在那片平緩的山坡上奔跑,笑容如春花一般徐徐綻開。


我眯著眼抬頭看向天空,陽光正好,春天當真是個美好的時節。


我們在這裡度過了一段時間,我們好像都忘了自己是個暗衛,都默契地不提起過去,山外面的世界與我們仿佛沒了關系。


十九會去放風箏,會去編花環,去小河邊踩水,去做很多普通的姑娘喜歡做的事情。


那把長苗刀被層層疊疊地包裹起來,放進房子裡。


我會去追山羊,去打兔子,那把搶來的繡春刀做飯時用來切肉很不錯。


這是離我遠去十二年的普通人的生活,不神秘,逼格不高,褲腳上經常沾有泥巴。


但我心滿意足。


第一批暗衛找到我們的時候,我並不意外,或許十九和我一樣,我們都知道這種日子不會持續太久,但都心照不宣地誰也不去提及。


皇家暗衛,名字都是記錄在冊的,哪怕死了,死在哪兒,都有記錄,更遑論活人。


離組織十五日不返者,視為叛逃。


現在我和十九,就屬於叛逃的暗衛,會受到整個組織的通緝,不死不休。


我們不管逃去哪裡都會死。


可我也不想回去,我渴望這種活在陽光下的生活。


與一般刺殺目標不同,追捕叛逃者,暗衛從來都是明著來,直白地表明來清理門戶。


一群衣著各異的人中,十五站在最中央,面帶嘲諷。


十九提著長苗刀從屋內走出,解開麻布,刀鋒如銀光水泄。


我嘆了一口氣,擦了擦繡春刀上的油汙,我最擅長的是雙短劍,但我的短劍折在了西廠,手裡也就這把繡春刀勉強能用。


暗衛殺人不愛講廢話,直接動手。十九的傷看著恐怖,但都是皮外傷,到現在已經基本恢復,相反是我的傷,一直隱隱約約留了些暗傷,揮刀無礙,卻不太能久戰,拖得時間越久,越力不從心。


對付十五不難,十五暗殺依仗的大多是那手神鬼莫測的易容術,手上功夫算不得太強,隻是我與他平日積怨太深,下手招招狠辣,倒是比平時出彩三分。


可動手期間,我一直有種若有似無的感覺,令人如芒在背。


尋了個空檔,我一刀斬向十五左肩,趁他躲避單爪提起他的脖頸用力一扔,抓起十九就跑。


十九很不解:「我殺他們不難。」


我看了看她,有些苦澀地開口:「老大來了。」


十九瞳孔一縮,神色變換了一下,剛欲開口就被我打斷:「別說讓我先走這種話,老大在這裡,除非他有意放水,否則,我們一個都活不了。」


暗衛組織首領,陶琪,是首領,也是組織的一號。


天下第一殺手。


「那現在怎麼辦?」十九問道。


我緊盯著前方的叢林,一手拉著十九,一手提著繡春刀,腳步不停:「我不知道,可我不能停,前面有個山崖分叉口,分開逃,能逃多遠是多遠,別回頭,若能活著出去,在青州番陽城等我。」


十九突然停住了,扯得我一個踉跄,我不解地轉過頭,卻見十九定定地看著我,墨色的瞳孔如潭。


「你又要丟了我嗎?」


這語氣平淡得像一潭死水,激得我渾身一激靈,我連忙否認:「我答應過你的,不會再丟下你,可如果我們不分開走,就會一起死在這裡。」


十九抬頭,目光倔強:「我不怕。」


我輕擁她入懷:「可我怕,我想活著,想和你一起活著,活著回青州拜祭爹娘。」


我扶住她的肩膀,微附身去看她的眼睛:「你聽話好不好?」


十九猛地眼眶一紅,瘋狂搖頭:「我不!我聽話你也不會回來。」


心頭猛然一震,又酸又澀,我猛地吸了吸鼻子,盡量讓自己像個流血不流淚的漢子,瞪起眼睛:「聽話!」


十九不說話了,紅著眼睛目光倔強。


我硬著心腸不去安慰她,一把拉起她繼續逃跑,這山的東南方有塊斷崖,將道路分成兩條,一條向南,一條向北。這山有多大,我也不知道。


到了斷崖前,我放開她的手徑直走向北面的那條路,剛走了兩步肩上大穴受制,十九默不作聲地轉過來,我讓她把穴道解開,她也不說話,徑直把我拖進一旁的草叢裡,藏匿在一塊山石後方。


將我放好後,她輕輕地抱了我一下,想起什麼似的突然問了一句:「你還記得我的名字嗎?我叫什麼?」


我怔怔地看著她的眼睛,道:「你姓程,叫程因絮,未若柳絮因風起的因絮。」


她看著我笑了,眨巴了下眼睛,落下兩滴淚,看著難過極了,又像是十分高興:「上次是你讓我乖乖等著,我聽話了,所以這次換你乖乖等我,你也要聽話知道嗎?」


我大驚,她卻搶先一步點了我的啞穴。


我身不能動,口不能言,眼睜睜地看著她退出草叢,仔細地將倒伏的茅草遮掩好,站在斷崖邊的小路上,拔出苗刀,割開自己的手臂,那殷紅的血液順著小臂蜿蜒,滴落塵埃。


我紅著眼睛在抖,看著她頭也不回地消失在路的盡頭,地上灑落的斑點血跡像路引一樣,明明白白地指向她離去的方向。


我的眼前模糊一片,去他娘的流血不流淚,我這一生,也隻遇到這一個值得我流淚的姑娘。


我這不見天日的前半生,何其不幸,又何其有幸。


看著她離開,我應該悲痛萬分,可我又開心地笑了。


傻姑娘啊,你引不開他們的,老大的目標,一直是我啊。


14


我早就猜到的。


暗衛組織老大,陶琪,向來是個無利不起早的人,他手底下,隻有能辦事的和不能辦事的兩種區分,前者留下,後者走人,至於這個走人是走陽間路還是陰間路,看他心情。


十九說,老大救下她,是為了讓她做一件事,但這件事是什麼,十九在組織一年多,還是不知道。


十九又說,我在組織,是老大告訴她的。


可我有理由相信他把十九分來和我管一個區域是有目的的,甚至,我和十九在山中的這段時間,也是他刻意留給我的。


皇帝多疑,近年錦衣衛式微,他主要防範的是東西廠,而哗變那一夜,四門緊閉的京城中,亮起北鎮撫司的通天雷,再結合來追殺我的錦衣衛,不難猜出,那夜哗變的主角,不是東西廠,而是錦衣衛,還是一向低調的北鎮撫司。


錦衣衛百戶追捕我,除了清掃沒有別的可能,老大的故意示弱,是給錦衣衛看,也是順便給我看。


他給我時間,讓我去體驗普通人的生活。


暗衛多半都心理不正常,喪失了許多屬於人的情感,他把十九送到我身邊,讓我一一撿起那些被遺忘的情感與眷戀,當人生出了貪戀,就不會想死,會不顧一切地想活。


老大這般煞費苦心,為的就是讓我升起想活的欲望。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一旦有了想活的念頭,就會湧起無限的力量,不擇手段不惜一切。


暗衛是死的,他們不怕死,但也沒有想活的欲望,隻是機械地活著,所以對於死亡,也就沒有那麼強大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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