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病人樣本被輸送到海外一事上,蕭婓咬死也不承認,說這是汙蔑,還說會追究造謠者。
樣本輸送一事暫時拿不到實據,暫且不提。
民警問蕭婓,是否懷疑過顧澎殺害肖潤芝、汪鑫。
蕭婓說:“顧澎不可能殺人,更不可能殺她們倆。我的話或許對死者不夠尊重,但有一說一,顧澎根本瞧不上這幾個陪他玩的女人,怎麼會為了這兩人的命賠上自己的前途?他是喜歡玩,但還沒有猖狂到殺人的地步。能用錢打發的,為什麼要用刀子?我們平時出去應酬,都是和氣生財,從沒有紅過臉,就算顧澎酒後失言說了什麼,肖潤芝和汪鑫借此要挾,要的無非就是錢。而且就我個人的感覺,她倆即便是要挾也說不出多大的數字,顧澎給得起。但以我對顧澎的了解,若真的發生這件事,他不會給錢。他會認為給錢了就等於默認那些話是真的?對於這種要挾,他會選擇報警,這一定是勒索罪。反過來,肖潤芝和汪鑫卻證明不了顧澎的醉話是不是真的。就因為這點事而鬧到殺人的地步,太可笑了。”
蕭婓的話和顧澎的自述基本吻合。
事實上專案小組也認為,僅憑幾句醉話就殺人滅口,實在牽強。這裡應該還有其他原因。當然前提是,人是顧澎殺的。
調查卡在這個環節難以推進,專案小組隻得反復訊問之前問過的問題,試圖從中找出漏洞。
當方許又一次看到肖潤芝、汪鑫的生活照,以及案發現場的照片時,他看上去就和之前一樣,既沒有心虛,也沒有目光閃躲。
可是這一次他卻看了很久,還將目光聚焦在其中一張照片上,眯著眼睛仔細辨認。
這一幕吸引了民警的注意力,便問方許發現什麼。
方許擰著眉心,不確定地說:“我不能肯定,但這個東西有點眼熟。可這照片拍得不清楚,可能是我認錯了。”
方許指的照片是汪鑫發在外網上的一張生活分享,背景是她和肖潤芝住的公寓,也就是後來的案發現場。
汪鑫距離鏡頭很近,對著鏡頭微笑,而汪鑫四周和身後,則堆放著各個奢侈品牌的包裝盒,盒子裡的東西已經拿了出來,就放在盒蓋上。在遠處靠牆的地方有一張歐式邊桌,桌子上還擺放著一些擺件,五顏六色,都是某品牌的配貨商品。
照片是案發前數日拍攝的,而照片裡的東西大部分屬於代購商品。案發前兩天,肖潤芝和汪鑫郵寄出一大批,少量還沒有賣出去的則放在公寓裡。因此當年F國警方搜證時,無法確定這張生活照裡的東西哪些和案件有關,哪些無關。
民警遞給方許一支紅筆,讓方許將看到的東西圈出來。
方許圈了一個小紅圈,是放在眾多擺件中的一個,距離鏡頭較遠,還有一半被汪鑫擋住了,隻能勉強看到造型和上面豐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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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許說:“隻是覺得很眼熟,案發後好像在另外一個地方看到過。但我不確定是不是同一件。你們也知道我是藝術生,我投資過藝術品,對色彩、結構比較敏銳。肖潤芝請我去公寓喝茶的時候,我就注意到這個雕像,還拿起來看過。我開始以為隻是個石膏像,沒想到分量很重。肖潤芝說這是一個設計師的作品,為了穩定,內心用的是鑄鐵一類的金屬。”
方許邊說邊將他描述的雕像畫在紙上,簡單幾筆勾勒出大概形態。雕像是抽象的人物身體,像是女性,身上有五種顏色分布。
民警疑惑道:“你隻見過一次,就記得這麼清楚?你剛才說後來在另外一個地方看到,是哪裡?”
如果這個雕像被肖潤芝賣掉了,那麼方許在其他地方見到並不奇怪。
但民警卻感覺到,在這個節骨眼方許突然提到雕像,極可能是在與本案有重大關系的某處見過。
方許說:“我知道你們懷疑是我栽贓顧澎。如果我告訴你們雕像現在在哪兒,你們會覺得又是我潑髒水。將來上了法庭,這件事可能會對我的判刑造成影響。而且我不能肯定看到的是同一件東西,也許這個設計師做了一百件一模一樣的雕像呢?也許不隻是肖潤芝買過呢,那我在其他地方看到也不稀奇。”
民警說:“你隻管說在哪裡看到,到底是不是同一件,和本案是否有關,我們會去證實。”
方許卻還是猶豫,低下頭思考著。
民警問:“你這麼擔心,難個雕像是在顧澎家裡看到的?”
方許嘆了口氣,搖頭:“是蕭婓的辦公室。”
……
當許垚再次見到傅明裕時,傅明裕將一張已經用電腦重現結構和色彩的雕塑圖放在許垚面前,還問她有沒有印象。
許垚看了兩秒,說:“好像是見過。”
傅明裕又問:“是哪裡還記得嗎?”
許垚想了想說:“好像是去醫院看方許的時候,在蕭婓的辦公室裡見過。”
“你確定?”
“我回來這段時間,去過的地方不多,酒店、民宿、警局、醫院……是的,我肯定是蕭婓的辦公室。”
許垚說,蕭婓的辦公室裝修非常有品位,普通人看不出那些物件的價值,可她見多了藝術品和奢侈品,一眼就能瞧出來。蕭婓這個人不追求明顯的Logo,連西裝都是定制的。
她當時在辦公室裡和蕭婓、顧澎聊過幾分鍾,忍不住看這個雕像好幾眼,因為在整體明亮的辦公環境裡,這個色彩豐富的雕像非常搶眼,恰到好處地給色調單一的環境多加了一點色彩,令人印象非常深刻。
許垚問:“這個雕像有什麼問題嗎?你知道我去過蕭婓的辦公室,才這麼問我?難道雕像和案件有關?”
許垚察覺到關鍵,傅明裕卻沒有透露。
當日下午,蕭婓的辦公室便迎來幾位民警。
蕭婓非常驚訝,更意外的是,民警說要帶走辦公室裡一件物品,蕭婓心裡著實沒底。
而在帶走之前,民警還對整個辦公環境進行拍照。
蕭婓問:“這個東西有什麼問題?為什麼要拿走?”
民警反問蕭婓,東西是哪裡來的。
蕭婓說:“是顧澎送我的,說是一個很有名的設計師作品。那時候我們醫院重新裝修過,我的辦公室還少一些軟裝,他就送了這個。”
雕像和肖潤芝、汪鑫的案子是否有直接關系,目前誰都說不好。唯一肯定的是,案發前這個雕像還在兩人的公寓裡,案發後清點物品沒有發現,現在卻在蕭婓的辦公室裡出現,還是嫌疑人顧澎的贈禮。
雕像被帶回之後,一向冷靜的蕭婓開始胡思亂想。
人什麼時候最恐懼?是在面臨未知和想象黑洞的時候。
病人被醫生宣告還有兩年壽命,大部分人會活不過兩年,甚至幾個月內就離開。原因就是心理恐懼。情緒和恐懼加速病情惡化。
眼下的調查對顧澎和蕭婓極為不利,蕭婓表面勉強支撐,私下一直在做遮掩,就在這個時候警方從他辦公室帶走一個證物,還是顧澎送的,他如何不多想?
蕭婓不傻,第一時間找到律師,道出自己的猜測,詢問有什麼應對策略。
律師則反問蕭婓,有沒有證據證明東西是顧澎送的?
蕭婓卻拿不出來。
……
雕像被送到警局技術組之後,第一時間安排分析檢驗。
結果有兩個驚人發現——
在不破壞雕像整體外觀的情況下,技術人員從底座的內槽裡找到一枚微型錄音筆,外面用一塊石膏封住了。而這塊石膏和雕像原本的石膏體的質地有點出入,顯然是後面加上去的。錄音筆因為長時間沒有充電,已經關閉,幸而裡面的文件還可以讀取。
而在雕像表面,技術人員還發現一些細微裂痕。這些裂痕中滲入了一些深色物質,經過檢測竟是人血。
血液樣本被拿去比對,很快得出結果:和肖潤芝和汪鑫的血液樣本完全吻合。
也就是說,肖潤芝和汪鑫頭部遭到撞擊而亡,兇器就是這個雕像。
想不到F國警方一直無法找到的犯案兇器,竟會在蕭婓的辦公室裡發現?!
而微型錄音筆經過技術比對,通過信號連接鎖定了一臺筆記本電腦。這臺電腦就屬於顧澎。
從這個轉折點開始,顧澎和蕭婓均被列為嫌疑人。
警方動作迅猛,即刻展開對二人的全部調查,包括方許在證詞中透露的機密。
如果情況屬實,那麼兩人販賣病人樣本輸送到海外,同樣會面臨審判。這件事上級十分看重,要求徹查。如今正好借由命案推動,將這件事刨根問底。
這樣急轉直下的發展,直接搞懵了顧澎、蕭婓。
顧澎先是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承認的確送過蕭婓一個雕像,後來得知雕像就是殺人兇器,又不承認是他送的。
民警問顧澎,不是他送的是誰送的?
顧澎說:“是方許!當時方許已經回來了,我說要送個東西給蕭婓,問他有沒有認識的藝術家,給我搞一件拿得出手的藝術品。那東西要不是方許,我哪裡找得到啊,我根本不認識什麼藝術家!”
民警又問,是哪一位藝術家,叫什麼?
顧澎回答不上來,方許提過一個名字,還說這個人很有名,他就信了,根本沒往腦子裡記。
顧澎還說,蕭婓喜歡那種看不出來是名牌,但是一眼看過去就知道是高級貨的東西,而且不喜歡穿的用的和別人一樣,所以送他的禮物不能是量產的。就是因為這個原因,顧澎才讓方許找一個看不出Logo又能凸顯品味和逼格的禮物。
民警又向方許核實顧澎的口供,方許說:“雕像根本不是我送的。不過我第一次在蕭婓辦公室看到的時候,就認出來是肖潤芝、汪鑫公寓裡的那個。我當時還問蕭婓雕像是誰送的,蕭婓說是顧澎。我承認在那一刻懷疑過顧澎,為什麼肖潤芝的東西會出現在顧澎手裡呢,但我沒多想,也沒深究。”
蕭婓則說:“對,我記起來了。方許是問過我。那這是不是就能證明,東西是顧澎送我的?我真的沒有殺人,我不知道為什麼上面會有死者的血。如果是我幹的,我為什麼要把兇器放在自己的辦公室?你們展開調查,我居然沒有將它銷毀,還等著你們來找!”
將作案工具藏在自己家裡,在以往的案件也不是沒有發生過,有些連環案的兇手為了時刻能回味案發時的刺激,就會選擇將有關的東西擺在隨時可以看到的地方。
但這次的案子卻與以往不同。
顧澎如果是兇手,那他是出於什麼心態,將殺人兇器送給最好的朋友兼生意伙伴呢?
顧澎開始承認雕像是他送的,當時還不知道這是兇器。那模樣不像是裝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