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不要忘了帶套》, 本章共4566字, 更新于: 2024-11-12 11:34:59

  “狗屁,”他發怒,“塞西爾是我見過世界上最危險的酒店。”


  我也有些生氣了,“你什麼都不問就擅自替我決定,你當我是什麼東西,你的小寵物嗎?布克他又怎麼了,販毒,是的,可他關我酒店什麼事?”


  萊斯看我的眼神仿佛我是最無可救藥的一攤屎,“他強/奸女人,你懂嗎,強/奸!”


  我瞪他,內心先於外表軟化下來。


  “是嗎……”我咂咂嘴。


  “是啊!”他也回瞪我,“你說我能讓你一個人住塞西爾,半夜布克衝進來把你上了?”


  “那你可以和我一起住在塞……”看到他恐怖的眼神,我咳嗽一聲,自知理虧,“好吧……”


  我在他的指導下靠在他的懷裡,晚上的加州很涼,萊斯的赤/裸的肌肉在如水的夜色中緊繃,我幾乎能從他滿是汗漬的白背心上嗅到雄性荷爾蒙的味道。


  “我要起飛了,你準備好了沒?”他問我。


  “報告長官,好了。”我硬邦邦地說,柔軟的海風吹拂在我的嘴唇上,就像有人在親吻我,雖然不喜歡他的態度,但我還是有種被人關懷的感覺,心裡甜滋滋的。


  “我真是上輩子吃了狗屎這輩子才能遇上你。”他說,“老天,真難以相信對不對,我竟然這麼倒霉……”


  他的喉嚨滾動了一下。


  我不樂意了,“被我喜歡哪裡倒霉了,明明是很幸運。”


  “幫幫忙茱莉,請你閉嘴好嗎。”


  我抿著嘴唇嘿嘿直笑。


  然後我們穿過幽靜的林間小道,一路往洛杉磯城,往萊斯的住處飛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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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萊斯住在比佛利山莊西斯區,這裡被西好萊塢和整個洛杉磯城環繞,擁有權世界最尊貴的住宅區,大多數在世界上有點名氣的人都想在這兒買下一塊地皮,盡管在一百年前,這個區域隻有豆芽菜。


  “真不知道為什麼有錢人都喜歡扎堆住在這裡。”我抱怨道。


  於是萊斯和我成了這裡格格不入的兩位住戶,萊斯住在地下室裡,每個月租金極為便宜,甚至比我住一個禮拜塞西爾酒店都便宜。


  我在聽到萊斯的租金時驚訝地咂舌,但在看到他所住的地下室後馬上就領悟到為什麼會這麼便宜了。天花板很低,或許這根本不能稱之為天護板,因為上面就糊了層便宜的水泥,地也是灰色的水泥地,牆壁像是被人捶了一圈,有個近乎一米的大坑,萊斯在上頭貼了上報紙,但還是擋不住。


  地下室並不大,萊斯在裡頭走五六步就可以到盡頭,還漏水,總是滴滴答答的,幸虧我們有盆,得以應付。


  整個空間隻依靠一串窄窄的燈泡照明,那大概是萊斯從廢舊場拖來的,八個裡壞了六個,隻剩下兩個管用,還有一個一閃一閃像聖誕樹上的節日小燈。但所幸的是地下室有通向外頭的窗戶,雖然不大,但有新鮮空氣總是好的。屋子的角落還有一個水龍頭,擰開它竟然有水。


  萊斯用衝浪板把地下室分成兩個區域,一半屬於他,一半歸我。


  “你覺得這兒怎麼樣?”他問我。


  我一邊聽著水敲擊在塑料盆裡的聲音,一邊說,“挺好的,很自在。”


  他“恩”了一聲,低聲說,“本來想以後給你看的,現在……是不是太簡單了一點?”


  我打量著空空如也的四壁,第一次明白什麼叫窮得連刷牆的油漆都買不起的道理。這個時候我終於懂得為什麼布克會堅定地說我們遲早會改變主意了,但這個念頭隻是飛快地閃過腦海,很快被我的理智壓制。布克一定看出了我們的拮據和窘迫,我雖然心酸,但還是說,“我們可以慢慢來。”


  第二天我去工作的時候順便繞了圈市場,但太貴了,我看中一面鏡子,但那超過我口袋裡所有錢。我還想買一個衣櫃或者沙發,可我也買不起。網上的家具光運費就嚇死人,我是絕對不會考慮的。


  下班的時候我經過一個垃圾處理站,靈機一動,溜了進去。不出我所料,這兒真是個大寶庫!除了食物以外,還有各種各樣能變廢為寶的垃圾。我看中了一個被丟棄的大木櫃,可人太小,運不回去。所以我撿了幾個綠色的玻璃酒瓶,幾卷布,兩三個書本大小的褐色木框,幾根長釘子,隻剩下半截的顏料,還有一些彩色的紙和麻線,我把他們都裝進了口袋裡,和那些文件一起。


  路上我頂著被巡警鄙夷的目光摘了一大捧花。回到萊斯的地下室,我從那堆破爛裡翻出顏料,把綠色的玻璃瓶塗成五彩的,像是博物館裡那些色彩豔麗的雕塑瓶,裝上水,把花束分批插在裡頭,擺在屋子的正中央。


  我把彩色的紙折成一個個活靈活現的千紙鶴,用麻線串起來,懸掛在窗戶上,褐色的木框也被我漆成了五顏六色的相框,我找到了榔頭,把他們一個個釘在牆上,每個框裡擺上一點我找來的東西,聖塔莫尼卡沙灘上的五彩貝殼,一捧雪白閃著珠寶光澤的沙子,扎成一小束象徵富裕的黃色麥穗。


  我把那些麻布攤開,我找樓上的住客接了針線,開始細密地為這些麻布縫邊,不出一個小時,我們就擁有了一張大紅色的墊子。我從黃色的麻布上剪了點小花,縫到了墊子上。在萊斯回來之前,我又用藍色的麻布做了另一個墊子,這樣我們的屁股就不用直接和冷冰冰的水泥地接觸了。


  “我想要垃圾場的那個大木櫃。”萊斯回來後我這樣對他說。


  於是第二天我們借了酒館老板的卡車直衝垃圾場,垃圾場有專門的值班人員,所以不敢直接衝進去,我們趁著他們在晚上十點換班的時候從側門進入。


  “你說要是被發現了怎麼辦?”我問他。


  “就說我們是來扔垃圾的。”他低聲說。


  萊斯真聰明!


  借著頭頂微弱的月光,我們忙活起來。我去收集小玩意,萊斯忙著搞那些大件的。


  “搬了兩個櫃子了,夠了嗎?”他低聲問我。


  “那個席夢思看到沒,席夢思也要!”


  正當我們合力把席夢思推上卡車時,遠處突然照來白色的光,有人拿著手電筒來了。我先是焦急,但很快鎮定下來,在那個人走到附近時,我推萊斯,“快,我們一起把卡車上的櫃子搬下來。”


  “可我剛搬上去。”


  “有人來了,我們得裝成來倒垃圾的。”


  “你們,什麼人!”那個拿手電筒的家伙終於看到了我們,刺目的白光唰的一下掃到我們臉上。我被強光照得根本睜不開眼睛,連帶著抬著木櫃子的肩膀也哆嗦起來。


  “我們……我們是來扔東西的。”我“顫抖”著說。


  那個人狐疑地摸出皮帶上的手槍,咔噠一聲上膛,“是嗎,半夜十二點來扔垃圾?”


  我轉頭衝萊斯罵道,“是啊,都怪你下班那麼晚,半夜才來扔垃圾,人家都懷疑我們車上有鬼了。”


  那個人拿著對講機噼裡啪啦衝裡頭說了一通話,又手電筒把我們卡車上的東西掃了一圈,確認沒有屍體或者其他東西後,才回頭衝我們說,“你們明天來倒也可以,這個垃圾場不是誰都能倒的,你們得做登記。”


  美國人最形式主義,隻要有規矩,他們一定會一板一眼照著規矩辦事,半點圓滑都不會。


  “下次一定做。”我趕緊說,扭頭衝萊斯說,“要不我們明天再來吧?”


  萊斯僵硬地看著我。


  我隻好看向那個工作人員。


  “你們明天再來吧。”他不耐煩地揮揮手,我誕著臉衝他賠禮道歉,萊斯在我顏色下也勉強說了幾句抱歉,最後當我們爬上卡車準備從側門走的時候,那個人走過來敲了敲玻璃,“從正門走吧。”他說,“你們也怪可憐的,下回扔垃圾請趕早。”


  我趕忙說是。


  當我們開離了垃圾場,我終於忍不住大笑出聲,就連緊繃臉皮的萊斯都露出了笑臉。當我們把席夢思拖回地下室時,我一想起那個看門人的臉色,就笑倒在墊子上。


  “聽到沒有萊斯,下次要趕早啊!”我抹了把眼睛,擦掉笑出來的淚。


  地下室雖然小,但擺下席夢思還是綽綽有餘的,我用清水擦了一遍,萊斯把櫃子放在牆角。 這天晚上兩個人將就著在水泥地上窩了一晚。第二天剛起床,我就挽起袖子用撿來的油漆粉刷櫃子,很快,我們多了個黃色的大立櫃。萊斯則把洗好的布拿到地面上去曬,沒辦法,沒有烘幹機我們隻能借助陽光。


  今天萊斯和我都沒有去上班,我是本來就放假,萊斯則索性請了一天假陪我。感謝加州炙熱的陽光,下午的時候萊斯把布料扛了回來,我們還撿了一些別人不要的衣服,剪成片拼起來,再填上買來的棉花,這裡的棉花格外便宜,隻要3美元就能換來一大袋。很快,我們擁有了第一張五顏六色的地毯。


  第三天的時候我們席夢思擺在地上,地下室實在小,他原本打算到水泥地上睡,我阻止了他。把洗幹淨的床墊鋪上,洛杉磯的夜晚有些冷,所以我們蓋上了萊斯本來就有的毯子。


  萊斯就在我的身邊,他熱烘烘的身體近在咫尺,隻要一伸手就能夠到。我翻了個身,就掉到了他的懷抱裡。萊斯的手猶疑了一會,便緩緩搭在我的肩膀上。


  鼻尖被陽光的味道所環繞,我安心地閉上眼睛。


  我知道他還不願意接受我,但沒關系,我可以慢慢來,一點一點讓他松動,就像啃噬堤壩的螞蟻,如果堤壩會說話,它一定會從一開始懶得搭理螞蟻到無奈地衝它說,“老兄,別啃了吧,我都快被你啃沒了。”


  第四天萊斯回來的時候說酒館的老板被人查了,因為那個垃圾場的家伙沒等到我們,所以越想越不對勁,直接報了警。監視器拍出了卡車的牌照,警察找上了他。


  “我想他們做夢也想象不到咱倆會偷垃圾。”我把白水當成果汁喝得不亦樂乎。


  現在誰還會覺得萊斯和我住的地方是地下室呢?那裡有最柔軟的墊子,最用心的擺設,每一處都帶著萊斯和我的心血,每一分都是我們花盡心思想出來的。


  酒館老板以自己情感受到傷害為由想讓萊斯加班,我心裡也過意不去,當天就自告奮勇地去幫了一天忙,當了女幫佣,老板也就不好再說什麼,但嘴上總絮叨個不停。幾天後我們請老板來地下室逛了一圈,他摸著那些白色的海螺嘖嘖稱奇,大誇垃圾還能這樣用實在不得了,加班的事倒也再沒提。


  窮又怎麼樣,我們還不是照樣活得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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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很快我就意識到錢的重要性。


  現在我們很健康,所以怎麼樣都可以。可是如果哪天萊斯生病了呢,我生病了呢?


  “爛毯子一裹丟路邊唄。”萊斯一定會這樣回答。


  我當即決定找些外快。


  現在我每個月工資撐死了兩千塊,萊斯的小費很多,每個月能賺三千塊,房租1500塊一個月,萊斯的車每個月還有保險再扣除一下電費話費水費,還有每天的食物,兩個人每個月能隨意支配的隻有一千美金不到。


  我很快找到了一個兼職,說起來很不入流,是個幫忙代考的。


  美國高中生每年都有好幾次高考的機會,這個高考英文名是SAT,滿分2400.一般都是在網上定下考場,付錢,到時候就帶著學生證去考點考試。考點的管制很松,代考就利用了其中的這點空隙。


  我找到了一個亞洲人,這個人叫辛迪,和我長得很像。我們交換了MSN,聊了會天,覺得可以。對方要求SAT能考上2100分,我滿口答應,畢竟當初我高考那會的分數比2100高了不少。


  說實話,一開始我還很猶豫,但瞧見萊斯那破破爛爛的背心後,這最後一絲猶豫也飛走了。


  我和她談妥了價錢,考一次她願意付我八百塊,四個小時就能賺到我三分之一的月工資。


  “心情不好嗎?”萊斯這樣問我。


  “不,我很好。”我這樣說。


  SAT高考那天我失蹤了大半天,出來後明顯精神不濟。萊斯看到我後嚇了一大跳,“你怎麼了?”他問我。


  晚上我吃了兩個三明治,哎,真是錢還沒賺到,晚飯錢就提前透支了。


  19天後成績出來,我得知自己沒有達到目標,隻考了2010,這個成績不算太低,但絕對不高。我這幾天的狀態太糟糕,導致臨場發揮也如此不像話。我對辛迪一直道歉,但她人太好,執意要付我全額。如果我不缺錢大可以直接說我不要了,但如果我不缺錢,就不會跑來幹代考,於是最後我收了一半,四百塊。


  晚上我去了一趟夜市,給萊斯買了一整套新衣服,內衣我沒買,因為我不知道型號。但他常穿的背心,長褲都買了兩套。我還替他新買了一雙球鞋,質量很好,所以也挺貴,可鞋子就得穿好的。


  “你中彩票了?”萊斯回來時看到這些東西的時候嚇了一大跳。


  我睜著兩個大大的黑眼圈瞪他,“快換上。”


  很合身。


  我在他旁邊笑,“萊斯,你現在可是把我的良心穿在身上了。”


  把剩下的兩百塊遞了過去。他揪住我詢問錢的來處,我寧死不說,最後他威脅我如果我不說,“就把你丟給布克。”


  “那我也不會說的。”我大義凜然道。


  “……”萊斯沉默了會,“那我把我自己丟給布克。”


  好吧,我立刻投降了。


  “所以你去幫別人代考了,”他總結。


  我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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