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長公主病入膏肓後》, 本章共3237字, 更新于: 2024-11-08 13:25:47

這紙箋,是今早出門前寶鴉交給她的。


上面有一行風骨遒逸的小字:晉律,十三卷,條八。


大晉律第十三卷 第八條,明確記載了:殓體封棺者,非生身父母與配偶子女,無權啟棺,違,罪同發冢。


宣明珠直到此時才想明白,那日梅鶴庭為何會說,要看想不想查,以及能不能查。


想不想查,不在於她,在於紅纓。


能不能查,要看證據,卻無實證。


他竟早已料準了這些後事。


他的意思,是勸阻自己不要輕易開棺驗屍嗎?


可原本是樊城一命,現在又多牽扯出一條可能存在的生命,除了驗屍,還有什麼其他方法能得知宣明月是否有孕呢?


若宣明月有靈,會否願意她毀壞她的遺軀?


宣明珠擰緊眉頭,思索著問澄兒,“紅纓回府後見過什麼人,可有人對她說過什麼話?”


澄兒馬上想了起來,道:“昨日晚間,那林氏來到陸娘子院裡,我和白姑姑攔著,她卻道隻是想與孫女說幾句話,讓咱們討陸娘子的主意。陸小娘子聽到傳報,默認了,人也就進去了。”


宣明珠咬著銀牙,“聽到她們說什麼沒有?”


澄兒這會兒知道自己辦錯了事,慚愧搖頭。默了片刻,她忽想起:“對了,記得林氏拄杖出門的時候,回頭說了句:後個兒初九,給你母親在靈前供一盞海燈吧。”


現在回想起來,說這話時,林老妪雖在暗夜下,那嘴角卻像彎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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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九,是晴日。


秋闱開科的頭一日,金烏熾盛,汝州貢院的朱漆鏤雕蝙蝠紋長案上,燃起一柱粗香,赴考生員經過檢身後陸續入了場。


第一科,考四經策論,考生們在悶熱的考舍揮灑筆墨,梅長生作為本州縣主考官,領二名副考正在場監科。


兩個時辰後,起卷時間到,衣襟漉漉的考生們一個個出場,有的輕松有的沮喪,各人神色不一。


他們知道今年的主考便是昔年晉明皇帝欽點探花,江左高才梅長生。此人比在場大多數的考生還要年輕,然而人的名樹的影,讀書輩向來不論先學後進,而以有才學者為師,所以考生們大多以投在梅長生門下為榮。


經過朱案時,都免不了慕望那位年輕的考官大人。


朱案錦衣,玉面墨發,兩相印襯,令人心折。


其中有個左手纏著厚紗布的年輕秀才,臉色憔悴地經過卷案,下意識覷向那位主考。


這一眼恰好瞧見,那人正漫不經心拿著一塊墨海,要往那試卷上落,頓時驚出一身冷汗,脫口道:“大人……”


梅長生的動作一頓,修長的手臂懸停在卷紙之上。


他撩起薄長的眼皮,瞧見是他,那張玉雕似沒有情緒的臉上,慢慢露出一個笑容。


拖著懶散的聲腔道:“此屆採用糊名制,你怕什麼的?”


說著,男人隨手將砚臺撂下去,砚底卻是幹淨的,一絲墨漬也沒染到卷上。


秀才見狀,長出一口大氣——判卷是要查卷面整潔的,管你駢文策論做得再好,若卷子上汙了墨點,就隻剩廢紙簍等著你了。


寒窗苦讀不易,處處都要小心,就比如他,三個月前進城趕考,在一家酒鋪外醉後吐真言,和同鄉編派了長公主,被一行路過的貴人撞見,把他二人丟入了大牢。


他在牢中狠扇了自己幾個嘴巴子,以為這回要生門無望腦袋搬家了,可是沒過幾日,獄卒又將他倆放了出來。


秀才重見天日,以為大人有大量,這件事兒算是雨過天晴了。結果就在一個夜晚,有強梁潛入客棧,一節一節敲碎了他二人左手的骨頭。


若真是強梁就倒好了。


因為秀才絕望地發現,汝州城沒有一家醫館藥鋪,肯給他們治傷,諱莫如深地躲著他們,就好像事先收到了統一的禁令。


同年們都在幸慶秋闱的主考是江左梅長生,隻有他惴惴地想到,梅長生前身是長公主的驸馬。


凡事就怕合計,他把這事兒和手骨同樣被廢的難兄難弟說了,對方當場嚇軟了卵。


“咱倆說過的話肯定傳到梅大人耳朵裡了,這是一場報復,是貓逗老鼠的折磨!不然誰會不偷錢不害命,隻打碎咱們的骨頭取樂?”同伴說什麼也不敢再參加會試,連夜逃回了老家。


這秀才卻沒逃,逃回去,要繼續過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日子,他想搏一搏。


“陸漸離。”


聽見一丈外的梅大人叫出自己的名字,秀才怔住。繼而,似有一條冰冷粘膩的蛇爬纏上他的胃,那些無根的猜測,仿佛在這一刻都有了實證。


看著書生落荒而去的背影,梅長生愉快地笑出一聲。


端起手邊參湯,他悠悠呷進半盞,又取出雪蠶絲帕擦弄著手指,垂睫自語:


“巧了,你也姓陸……怕什麼的,本官再公平不過了。”


回署,一隻黑隼恰越過檐頂飛下,梅長生擎起一臂,那小而桀骜的信使便馴順地落停,爪尖勾住海涯紋石青素緞子的一片錦袖。


梅長生取下黑隼爪上綁的信筒,展開信箋,落款之人:盧淳風。


第51章 “臣來遲了。”……


宣明珠給了盧淳風三日時間。


三日過去,盧淳風依舊沒能查到陸家傷害樊城公主的實證。


陸紅纓依舊堅持不能開棺。


她是宣明月在世唯一的血親,陸紅纓不點頭,饒是宣明珠,也無法強硬行事。


試想,若無這條律例保障亡者的尊嚴,那麼難道任憑一個人跳出來說,我懷疑蓋棺下葬的人死因存疑,就不需經過死者親人的同意便可開棺驗屍,豈非天下大亂了?


大理寺有權開棺嗎?


有,但需要拿出至少一條推演鏈據。盧淳風找不出來,就是崔錦衣來了也不敢點這個頭。


大長公主能以一己之身挑戰律法嗎?


能,用強權壓人。


可若如此,便犯天下口舌。


宣明珠心想,想必林氏正看透了這一點,那天夜裡,恐是以“開棺剖屍”與陸紅纓做了交涉,嚇唬住了小姑娘,才讓她抵死不敢點頭。


當世之人的想法,死者為大,入土為安。而死後剖屍,在生人看來,無異於受一回地獄之刑,令魂魄在九泉之下亦不安寧。


一個九歲的孩子,對於生死都還懵懵懂懂,怎麼敢想象因為她的緣故,而令自己的母親遭受這樣的酷刑?


宣明珠問盧淳風,“若她是被人堆下池去的,檢屍可否看到後背肌膚上留下的痕跡?”


盧淳風按他的經驗回答,“有一定可能,但……希望不大。”


查到一無所獲處,連盧淳風都有些退卻猶疑了,“殿下,會不會、樊城公主確實是意外失足?”


宣明珠反問:“意外失足,為何不敢停滿靈堂七日?意外失足,為何趕在紅纓出城之後本宮回京之前,便抓緊送棺椁進園寢?”


這麼些刻意的舉動放在一起,還不夠明顯嗎?


可就是差那麼一點,抓不到狐狸的尾巴。


“不等了。”


人等得,三伏天裡的遺體等不得。第四日,宣明珠帶人去了陸府。


她要押上這些覆著虛假面具的人,親自走趟帝姬陵。


宣明珠知道,強行開棺必然惹人非議,但她經過了反復的考慮,既然宣明月離世前,表達過與陸學菡和離的心願,以女子的立場,以為人的立場,她將心比心,這個自小沉默老實的妹妹,應不願意在死後仍舊寶珠塞口,鳴不出不平。


至少玉牒上,不該連晉明帝三公主入棺時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都說不清楚。


就算以權相壓,又如何。


*


陸太夫人這三日亦沒闲著,早有準備地等候著大長公主的大駕。


宣明珠一來,她便全套诰命服制上身,手持先帝御賜鳳尾仗,從祠堂中請出了祖皇帝御賜的丹書鐵券。


“關公門前耍威風啊。”


宣明珠此日卻未穿金蟒袍,沒的抬舉了這起子天雷劈腦子沒良心的東西,就連大長公主的服制她也懶得換,仍著一身家常方容重紗衣。


她一腳邁過影壁,眉痣熒熒,鳳眸森森:“林氏,你拿這些玩意兒嚇唬本宮?本宮父兄赉賞下臣之物,你以為,本宮會忌憚?”


林氏看出大長公主是不到黃河不死心,決意要啟三公主的棺椁了。


她是看著宣明珠長大的,其實何嘗不知她的性格,隻不過她一直僥幸期待,大長公主能看在過往柔嘉娘娘的面上,抬抬腳,讓個兩相便宜。


如今既然無法,她林文君也隻得豁出這一世的經營,來護住陸家門楣了。


陸太夫人雙眉一橫,右手持杖,左手握緊那枚券書,抬起手臂示予在場的每個人,攢足一身的中氣,震聲道:


“眾人看清了,此一面,乃是當年老身為保護有孕摔倒的柔嘉娘娘,以身為墊,以斷折腿骨為代價,換來晉明皇帝的恩賜。


“當時大長公主殿下您尚在娘娘的肚子裡,可能不知,當日先祖爺親口許諾,老身以身護主,於國有功,憑此丹券,可蔭三代。”


宣明珠諷刺地勾動唇角,對左右道:“聽出來了嗎,這是說本宮忘恩負義呢。”


“老身不敢。”林氏振振有詞地說:“老身隻想請問大長公主,您執意要開樊城公主的棺,可經過亡人親女同意?可合乎大晉律例?


“您是否有十足的把握,驗過屍體後便能將莫須有的罪名安在陸家頭上?


“您是將我陸府當成了第二個司天臺,就不怕天下悠悠眾口?


“您執意毀壞幼妹屍身,打擾亡靈,當真是為她考慮,還是隻為自己行事恣意?”


老婦手持丹書,氣焰仿佛也因聖恩加身而暴長。


人被逼急了,便也顧不了得罪不得罪了,此時她讓一步,等待陸家滿門的,便是萬劫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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