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早該想到,向奶奶的孫子就是容祈。
向奶奶出現在這裡,他也會在的吧。
夕陽餘暉從樹蔭之間輕輕灑下,容祈穿著黑色T恤和黑色長褲,那樣暖意融融的黃昏之光都融不化他周身的冷淡。
一陣微風拂過,將他下擺鼓鼓的吹起。
有種久違的少年氣乍然出現。
程釐在他走到自己面前時,還怔愣地看著他。
“釐釐,還記得我們家容祈嗎?”向奶奶蒼老而溫和的聲音說:“我記得你們以前是同學吧。”
“記……記得。”程釐尷尬道。
此時容祈抬了抬眉,深邃眼眸定格在程釐臉上片刻,微微頷首。
算是打了招呼。
看來他對自己是沒什麼印象了,估計連名字都不記得。
對此,程釐倒也沒覺得奇怪。
畢竟高中畢業後,他們也沒見過面。
“凌老師,”容祈反而是客氣的喊了凌霜華一聲,雖然凌霜華沒教過他。但那時候班上學生都知道,程釐的媽媽是學校英語老師。
凌霜華跟向奶奶熟悉,也是因為經常在她那邊買油墩兒。
畢竟程釐特別喜歡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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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向奶奶和凌女士聊的開心,這麼久沒見,總要相互問問對方近況。
程釐安靜站在旁邊,一低頭就看見自己穿的這條紫色卡通褲。
她原本消失的羞恥心,瞬間又湧了上來。
她不在乎大街上陌生路人的看法,但眼前的男人好歹是自己的老同學。
老同學見面,誰不想自己是光鮮亮麗的模樣。
幸好她今天洗頭了。
慶幸的念頭剛一閃而過,程釐又想起另外一件事。
那就是,之前她在酒吧喝酒,把鞋子一腳踢到容祈手裡,他到底還記不記得?
或許當時酒吧燈光太暗,他沒認出自己。
畢竟在高中時,他們就不算熟悉,這麼多年沒見,他不至於一眼就認出自己。
而且剛才他跟自己打招呼時,神色如常,應該是沒認出來吧。
想到這裡,程釐稍稍松了一口氣。
“釐釐,要不去我家裡坐坐?”向奶奶溫和邀請道。
程釐以前一直都很喜歡這位老奶奶,不僅因為她油墩兒做的好,而是她特別溫和,是程釐想象中那種慈愛溫柔的奶奶。
不像她的奶奶,會因為大伯工作更好,就更偏心堂姐堂哥。
向奶奶指了指旁邊的花園洋房,笑著說:“以後我就住在這裡了,下次來家裡,我給你做油墩兒。”
原來向奶奶搬到這裡住了。
不過想想容祈現在的身價,也是情理之中。
程釐乖巧應道:“好呀,向奶奶,我就不客氣了。”
“說到吃,你哪回客氣過。”凌霜華在一旁嗔怪。
兩人準備離開時,容祈開口對凌霜華說:“凌老師,慢走,再見。”
聽到再見這兩個字,程釐心底一嘀咕。
還是再也別見了吧。
每次見到他,都挺尷尬的。
程釐嘀咕完,直接往前走,但下一秒,她就察覺到不對勁。
因為她感覺自己的腳是往前走,但鞋沒有。
不……不是吧。
她緩緩低頭,朝地上看過去。
她左腳那隻夾腳拖鞋的鞋帶斷裂了一根,直接被留在了原地。
程釐看著那隻鞋,覺得自己這輩子都沒這麼無語。
直到她慢慢轉頭,不出意外的對上容祈投過來的目光。
在他眼睑微垂,視線落在孤零零留在地上的那隻拖鞋時,程釐整個人都僵住了。
這次還跑?
此刻一個略帶關心的溫和聲音響起:“釐釐,你的鞋子壞掉了?”
向奶奶也發現這個狀況,開口詢問她。
程釐站在原地,茫然地看著地上的鞋子。
這一刻她才明白,什麼叫做,有些人還活著,但已經是具屍體。
但屍體也得開口,她抬頭挺胸,淡然一笑:“沒事,我走回去也是一樣。”
結果她剛要邁步往前,就看見前面凌女士下意識往後退了一步。
似乎生怕被人發現,自己跟她是親母女。
程釐好不容易假裝起來的淡定,瞬間崩塌。
毀滅吧。
明天的太陽,還是別升起來了。
也是此刻,一隻手伸過來牢牢拽住她,聲音從頭頂傳來,清越好聽:“站在這裡,別動。”
“等我。”
容祈扔下這兩個字,轉身走向不遠處的洋房大門。
他身高腿長,步伐邁的大,幾步後,身影就隱沒在花園。
凌女士或許也是覺得她太尷尬,也就沒數落她。
容祈回來的很快,也就一兩分鍾,他去而復返,手裡拎著一雙黑色拖鞋,很大,看起來是男式的,連鞋底都很幹淨。
“這是我的拖鞋,新的。”
程釐低聲:“謝謝。”
說完,她就伸手去接。
但下一秒,容祈微微彎腰,將拖鞋擺在了她的腳邊。
程釐不由感動,難怪人家能取得這麼大的成功,就這種處變不驚的大將之風,就值得她學習。
等她穿好鞋子,誠心說道:“這次真的謝謝了,我回去一定刷幹淨,再還回來。”
她出於感謝,語氣不免過分禮貌了點。
也顯得格外生分。
容祈聞言,視線再次落在她臉上,嘴角忽地勾起一抹笑。
“你的鞋子怎麼,每次都這麼不牢固。”
作者有話說:
之前的程釐:白月光
現在的程釐:笨蛋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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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章關於辛德瑞拉的梗,感覺好多人沒懂啊,辛德瑞拉是灰姑娘啊
在容器心裡,釐米怎麼可能是黯淡的灰姑娘呢
程釐:已經在打車逃離地球了,勿Q
第5章
每次?!
程釐腦海中立即浮現起,酒吧裡發生的那一幕,她因為罵許冀衡罵的太激動,一抬腳將自己的高跟鞋甩了出去,被容祈牢牢接住。
而且她還特別沒禮貌的,轉身就跑了。
沉寂片刻。
程釐輕咳了聲,尷尬一笑,假裝恍然大悟道:“該不會那天在酒吧的人,是你吧,我說怎麼看著那麼眼熟呢。就是酒吧燈光不太好,我沒看清楚。”
對,都怪酒吧光線太差。
容祈雙手插兜,整個人站的松垮,顯得懶散隨性,在聽完這話後,他嘴角微扯了下:“我也是,原本也沒認出來是你,直到剛才看見你鞋子又壞了。”
他不忘朝壞掉的拖鞋看了一眼,那眼神不就是“沒辦法這麼丟臉的事情連續被我遇到兩次,想認不出你也不行”的意思。
程釐覺得這個天不能再聊了,再說下去,以後這條街她都不用混了。
她彎腰將自己壞掉的鞋子撿起來,匆匆跟他說了聲再見。
在向奶奶關心的目光下,拉著凌女士狼狽離開。
回去的路上,凌女士松了一口氣說:“哎喲,剛剛真是太丟……。”
在程釐的目光之下,凌女士趕緊改口:“太尷尬了。”
程釐聞言,露出無語的表情。
有母愛,但是不多。
凌霜華趕緊主動轉移話題:“剛才容祈一瞧見我,立馬就認出我是他的高中老師,特別客氣的跟我打招呼。沒想到現在他這麼有出息,都還能記得高中老師。”
對於容祈的事跡,凌霜華自然沒少聽。
畢竟哪怕是一中這樣的學校,容祈這種學生,屬於超級榮譽校友那種。
據說今年一中的校慶,校長就打算將這些傑出校友,都請回學校。
程釐聽到最後,實在疲了:“你這是又見著別人家的孩子,激動了。”
容祈這種人,從小到大就屬於那種父母口中,讓人嫉妒又討厭的別人家孩子。
“嫉妒啊?”凌霜華橫了她一眼,慢條斯理安慰說:“你跟人家容祈比,也不是全然沒有優點。”
程釐一聽笑了,她居然還有能贏過容祈的地方。
稀罕了。
她擺出一副洗耳恭聽的模樣。
凌女士輕咳了聲,說道:“雖然說事業上,你是遠遠不如人家。但在個人問題上,你還是比他強。”
“他單身!”
程釐有點兒沒忍住,被自己嗆的連連咳嗽。
在凌女士驚訝的目光下,她沒好意思說出口。
因為現在她連最後一個優點,都沒有。
也不是。
應該說她更慘,畢竟容祈隻是單身,而她是慘被劈腿。
這麼一想,更扎心了。
*
“媽,你就陪我去吧。”程釐在家哀求。
過了一夜,陽臺上刷幹淨的拖鞋,已經被曬幹。
程釐準備去還拖鞋,但凌女士覺得昨天的事兒實在有些社死,堅決不去。
程釐:“你還不如元歌呢。”
最起碼在她把鞋子踢飛出去的時候,孟元歌毅然決然地將她的鞋子拿了回來。
“那你找元歌陪你一起去,”凌女士坐在沙發上,繼續看她喜歡的狗血劇,屁股都沒挪動一下。
程釐實在沒辦法,到門口換鞋。
凌霜華不忘叮囑道:“鞋,鞋,記得穿結實點。我不知道你們年輕人怎麼就愛穿那個夾腳涼拖鞋的,夾著腳趾不難受嗎?”
“……”
程釐這次學聰明,換了雙板鞋,鞋帶牢牢系著。
她不信,這次還會出差錯。
等她開門時,就聽凌女士又喊道:“去人家還東西,不能空手。買點東西帶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