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我在後宮種白菜》, 本章共2433字, 更新于: 2024-10-29 15:32:43

我覺得我完了。


厲遠攥著我胳膊,盯著我的臉,咬牙切齒地叫我:


「翠翠。」


我一本正經地更正他:


「我叫唐玉翠。」


厲遠怒極反笑,一會兒搖頭一會兒點頭。


「好好好,你好得很。」


然後扯著我就走。


皮貨店的小掌櫃跟在後頭扯著嗓子喊,怎麼還能當街搶人呢?


厲遠朝街邊一甩腦袋,幾個軍爺就沖他圍了過去,架著他說一塊兒去喝杯茶。


厲遠把我胳膊捏得生疼,一路把我帶去了一戶宅院。


裡頭一群大頭兵,看到厲遠帶著我,都起哄吹口哨。


還有個大膽的直接問了出來:


「厲爺終於開竅了?」


厲遠一腳把他踹滾了三圈。


我被他拉到房裡,厲遠反手就把門給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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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怎麼回事?」


我梗著脖子就是不承認。


「厲遠,你認錯人了。」


厲遠都氣笑了,連名帶姓地叫我。


「唐玉翠,你出來也不改個名字,你名簿上記的就是這個。」


我不改名怎麼了?


還不許人同名同姓了?


翠翠早就跟著前皇後燒死在了雲霞宮了,隻要我不承認,他就不能拿我怎麼辦。


門口窸窸窣窣一陣聽牆腳的推擠聲,厲遠看了我一眼,深吸一口氣,出去把人都趕跑了。


「跟你一起那小子怎麼回事?賊眉鼠眼的一看就不是好人。」


我瞪他一眼。


「就跟我一起來收皮貨的,怎麼了?我總得給我自己掙點嫁妝吧。」


厲遠眉頭都擰到了一起。


「你最好直接跟我說實話,否則我現在就給張顧陽寫信。」


哼,還當我是當年那個在宮裡的小丫頭呢。


有本事他寫啊,我看他張顧陽敢不敢過來找我家小姐。


「我也勸你最好現在就把我和我朋友放了,否則我就去衙門告你強搶民女。」


「幾年不見,小丫頭都長大了。」


厲遠大概是沒想到我還敢回嘴,愣了一下,突然又笑了起來。


你才小丫頭,你全家都小丫頭。


我就不信他還能拿我怎麼樣。


厲遠轉轉眼珠:


「你要去衙門告?我勸你還是省省力氣,這裡是我的地頭,我看你那個朋友鬼鬼祟祟,多半和外族有勾結,回頭我讓兄弟們好好關照他一下,畢竟也是你朋友,我不好做太過分的,你說是吧?」


我氣極:


「你血口噴人!」


厲遠湊近我,我不自主地往後仰了仰。


「我血口噴人?那你呢?我當年一門心思隻想來邊境掙軍功,好不容易和家裡都說好了娶你,我讓你在宮裡好好等我,不過三年,我一定回來,你呢?誰給你出的主意燒了雲霞宮?誰把你們帶出來的?誰給你們安排的善後,拿了兩具屍體頂缸?」


厲遠按住我的手背。


「張顧陽為了你家小姐,推了一年的親事,還打算求陛下給他外放,他都瘋了,居然想用假死把你們帶出來,一旦被發現,賠的不是他一個人的腦袋,是他全家的前程,你們倒是出息了,自己就找好門路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厲遠。


放棄家族放棄親人放棄前途,最後換得和小姐如今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生活,一個月兩個月或許還新鮮,一年兩年,三年四年,張大人真的不會懷念從前貴家公子的生活嗎?


小姐常說她和張大人不是一路人,硬湊到一起隻會越離越遠,我總是不理解,但現在看到厲遠,我好像又有點知道為什麼小姐會這麼說了。


別說他了,就連我,偶爾都還會懷念起小姐還是皇後時的模樣呢。


他們本來就應該是鮮衣怒馬報效國家的人啊。


我看著厲遠,一句一句把從前小姐對我說的話原封不動給他又說了一遍。


厲遠瞪著我,也不說話了。


可能是我如今跟著小姐走南闖北膽子也大了,索性心一橫,也跟厲遠明說了。


「你別管到底誰帶了我們出來,總之現在宮裡也有新皇後了,小姐也不可能再回去了,你說出來得牽連多少人進去,現在不都挺好的嗎?」


厲遠就是不吱聲,我也不知道他到底什麼意思,隻能提著一顆心陪他一起裝啞巴。


半晌,他像想明白了什麼似的,長長呼出一口氣。


「我放你回去,你說得對,現在是都挺好的,但是你說得也不對,我不好。」


我看著他,沒聽懂。


「當年我以為你死了,為了你這麼些年都沒回去,京城裡的前途是斷了,也沒人肯嫁我,到現在都還是老光棍一個,你說你該怎麼賠我?」


我承認我假死是不地道,但你要這麼訛我就過分了啊。


還沒等我裝聾作啞,厲遠自己就把條件提完了。


「你想安穩過日子,我也不攔著你,但你阻我姻緣,我也不能饒了你,你小姐歸你小姐,你歸你,咱們一碼歸一碼,我不跟張顧陽提你小姐還活著,你回去之後也不許嫁人,什麼時候我娶著媳婦了,你什麼時候才能嫁,這總公平吧?」


這聽上去好像沒什麼問題,但我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厲遠還自己摸了張紙來,亂七八糟地給我寫了個契約,硬是讓我按了個手印,然後才把我放出去。


我皮貨也沒收成,就被稀裡糊塗送進商隊,一路繞到湖州,收了一大堆筆墨紙硯,路上加價賣了出去,足足掙了三百七十八兩六錢銀子,才跟著另一撥商隊坐船走水路回了杭城。


路上七七八八一耽擱,居然過了大半年。


然而等我到家,我就發現,我好像被騙了。


那個口口聲聲喊著要跟我們井水不犯河水的人,為什麼現在正和我家小姐坐在一起,看上去還相談甚歡的樣子?


然後他們還一起看著我笑?


過後小姐跟我說厲遠是來提親的,我前腳走,後腳他就辭了官,這大半年我跟著商隊到處跑,他就跟在我後頭到處跑,末了給我送上回杭城的船隊,就一路快馬抄近道先我一步進了城。


就連我掙的那三百多兩銀子,都是他拎著人家掌櫃,硬逼著他折價賣給我的。


我說我都還沒來得及砍價呢,老闆就虧本了。


我覺得我的腦袋有點沒轉過來。


他不是說了不讓我成親的嗎?


那他提親算幾個意思?


姑爺說看在我一直跟小姐不離不棄的分兒上,他可以教我一手堪比換頭的化妝術,就算我將來進京,保管也沒人再認得我。


小姐則說不著急,讓我想想清楚再回話。


我去找厲遠,問他到底什麼意思。


這人就扒在院子門口,一臉的無賴,跟我說:


「你害我丟了夫人,又這麼久都討不到媳婦兒,你不得賠我一個?再說了,契約上寫得明明白白的,你不許嫁人,除非我先娶到媳婦,我想來想去,現在再找一個也困難,總不能耽誤你也嫁不出去,就乾脆咱倆湊合湊合唄?」


我可去他大爺的!


合著他見到我就開始盤算算計我。


虧我還提心吊膽了大半年,他就眼睜睜看著我在外頭東奔西跑?


那一瞬間,我突然能夠理解為什麼小姐在雲霞宮要追著姑爺打了。


任誰發現自己辛辛苦苦忙活半天,而旁邊就杵著個明明能夠幫忙卻非不吱聲的存在,都會很想揍人的。


我再一次抄起了久違的掃把,打得厲遠抱頭鼠竄。


不過看在他這麼久了都還沒娶親的分兒上,還是揍輕一點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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