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鶯花爛漫君已來》, 本章共3740字, 更新于: 2025-02-13 16:32:01

外出走鏢的兄弟回來,帶了一個重磅消息——曾王死了,才二十歲。


我恍惚了好久,一時半刻沒回過神來。


沈官沈財不敢吭聲,就靜靜蹲在我旁邊守著我。


我忽然放聲大笑,笑得涕泗橫流。


「姑娘,你……你別笑啊,你要是想哭,哭兩聲也行,笑得我們挺害怕的……」


我為什麼要哭呢?


使我家破人亡的罪魁禍首死了,我高興都來不及,為什麼要哭呢?


他們當初不是想盡辦法都要蹿前朝皇帝的皇位,要了沈晦的性命嗎?


命運的回旋鏢終於飛回來了,曾王死了!


可是,可是我的沈晦……


好像也沒有回來……


我崩潰了。


五年來,第一次失聲痛哭。


莊叔悄聲走到我身後,拍了拍我的肩膀。


他遞給我一方手帕,是沈晦常用的那方帕子。


上面用針線歪七扭八繡了四個小字:【卿卿,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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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沈晦讓莊叔保管著,留給我的。


我險些笑了個鼻涕泡出來:「真醜!」


可我還是忍不住很想哭。


受了無盡委屈的那種想哭。


莊叔同我說:「姑娘今年都雙十了,為何不許個好姻緣呢?」


我說:「等等,再等等吧。」


20


北邊的蠻子聽說曾王死了,又在蠢蠢欲動。


一如當年前朝皇帝的困境。


歷史重新上演了一出令人啼笑皆非的鬧劇,還是三十多年前的那個幕後推手。


寧遠鎮的老兵們在收拾行裝,馬上又要打仗了。


不管當政皇帝是哪位,這裡總歸是他們的家國。


自己在窩裡鬥得你死我活,也好過被外人欺辱。


沈氏兄弟問我:「姑娘,你要跟著他們北上嗎?姑娘要是不想去,我們哥倆送姑娘回郓城。」


我想了想,大家都叫我鄧校尉,我想當一次真真正正打仗的校尉,而不是在那深不見光的地方,以行善之名的蠅營狗苟。


我想到沈晦去過的地方,替他完成那些沒有完成的心願。


我一個從來沒有摸過刀劍的人,從沒想過有朝一日我會走上戰場。


打了整整快一年。


這一年裡發生的變故挺多的:


狗皇帝午夜夢回的時候被人砍了頭,高高掛在城牆上。


曾王的墳被炸了,連一點兒灰都不剩。


那個傳說中作惡多端的國師失蹤了,江湖上有人說他被報應反噬,日日被髒東西纏身,已經暴屍荒野了。


我的手也變得粗糙了,上面起了一層薄繭。


如果有沈晦在,他肯定看不得我把自己糟蹋得這麼狼狽。


他會捏著我的臉,恨鐵不成鋼地罵我笨蛋。


沈家兄弟受傷了,莊叔折斷了一條腿。


我肩胛骨中了一劍,留下一道深可見骨的傷疤。


傷痕累累的士兵們在土坑裡相互依偎著。


篝火忽明忽暗。


我看著所剩不多的補給哀嘆,剩下的糧草不夠支撐我Ṫů⁾們回郓城。


我摩挲著虎口處的老繭,思索要不要做回老本行。


下地損陰德陽壽,但能讓弟兄們吃口飽飯。


遠處灌木窸窸窣窣,沈財站哨時發現了一個人。


是個要飯的少年,約莫十五六歲。


他捂著勒緊褲腰的肚子,哀哀與我對視著。


我道:「你過來。」


「鄧校尉,我勸你不要對別人太好,會借走你的運氣。」


老騎兵添了新的幹柴進火坑,嘆口寒氣,意味深長。


我掏胡麻餅的手頓了片刻,然後毫不猶豫地取出來給了那個衣衫褴褸的乞兒。


「沒事兒,吃吧,回家的路還不知道有多遠呢……」


老騎兵無奈搖頭。


莊叔拍了拍他的肩膀:「大家都是從苦日子過來的,都不是有運氣的人!」


無所謂什麼運氣,命運的天秤從來不曾向我傾斜。


我用帕子給少年擦了擦臉。


「你叫什麼名字?」


「小時候娘喜歡叫我阿星。」


他眼底亮似天上繁星。


他長得很像那位故人。


阿星說,他的家人早就成為亂世中的亡魂了。


我問他:「你願意跟我走嗎?」


阿星跟著我一路跋山涉水,回到郓城,成了我的小徒弟。


他看向我眼底的崇拜,一如我當年看著沈晦那樣。


我越看越覺得他就是沈晦。


那個王八蛋約莫是又換了個殼子來诓騙我的!


我試探了阿星好久,才接受殘忍的現實——他不是沈晦,我的沈晦不會回來了。


21


沈晦走的第七年。


我們終於回到了久違的小院兒,這裡剩下光禿禿的圍牆。


莊叔怕我睹物傷神,提議換個地方住。


我不肯,若是走了,沈晦就找不到家了。


沈官沈財駕車馬運來梁木和磚塊,我們一起重建了小院。


我在門前掛起紅燈籠,對著燈籠許願:若是見到沈晦,便將他帶回來吧,我們都很想他。


22


沈官最近神神秘秘的,嘴角掛著傻笑。


沈財說他春心蕩漾,被鄰家姑娘勾了魂。


我恍然大悟,這兄弟倆都快三十了,還沒成親,都成老男人了。


莊叔最近也和隔壁牛街賣餛飩的嬸子眉來眼去,許是又有一段黃昏戀要成。


我和沈財說:「你也快些找個歸宿吧,天天給你弟當燈泡也不是個事兒。」


沈財憨笑摸著後腦勺:「晦哥沒回來之前,我得陪著姑娘,我答應他的。」


我帶著阿星去街上買剪紙,一輛明黃色的馬車疾馳而過。


車簾微微撩起的一瞬間,我仿佛看到一個熟悉的側臉。


「沈晦!沈晦!」


我瘋了似的去追那輛馬車,而後力竭。


無可奈何地看著它向城外疾馳。


我可能錯認任何一個人,唯獨不會認錯沈晦。


他的模樣早就刻在我的血肉裡了。


就算他化成灰我也認得!


他沒死!


阿星擔心地向我奔來,關切地我受傷沒有。


我笑得淚都出來了,緊緊攥著阿星的手:「我要成婚!同他們一起成婚!」


我心裡清楚得很,沈晦他見不得我嫁給別人,他會瘋的!


而我,就是要讓他為我瘋狂!


23


按理說我今年都二十二了,七年前的嫁衣穿在我身上還莫名其妙大了一圈。


莊叔不忍直視:「你照著鏡子看看自己,都瘦得不成樣子了!」


以前我被沈晦照顧得珠圓玉潤,臉頰隨手一捏就是一個肉團子。


現在的我黑瘦黑瘦,換上男裝徹底認不出女兒身。


我問阿星:「我很醜嗎?」


阿星搖頭:「沒有人比師父好看。」


我戳了戳阿星的腦門:「油嘴滑舌,不過我喜歡!」


沈晦之前給我留下的十三萬兩銀子,我一分都沒有動過。


這次我支出了一多半,包下郓城最大的酒樓,宴請全城百姓,為他們和我自己操辦一場盛大的婚禮。


我獨自穿著火紅的嫁衣站在高處,一如當年拋繡球那樣俯瞰下方。


我說:「今日本姑娘大婚,有人願意當新郎官嗎!」


臺下掀起軒然大波。


大家都見過招親的,沒見過哪家姑娘當場招婚的。


我閉上眼,轉過身子,將繡球高高拋之腦後。


場下靜得令人心慌。


我轉過身來,發現人群退至四周,隻有一個白衣青年孤寂地捧著繡球。


他抬頭向我望來。


四目相對,一眼萬年。


「沈晦,好久不見啊……」


我低頭的瞬間,淚水潸然滑落。


而後縱身一躍,直直向下掉去。


在眾人的驚呼中,我掉入了一個溫暖的懷抱。


我不用睜眼去看,熟悉的味道浸透五髒六腑。


他比之前壯實了很多,我在他懷中穩穩當當,隻覺得心安。


「鶯鶯兒,你夫君沒死,不用急著改嫁了。」


「那你還要丟下我一個人走嗎?」


「生生世世都不會了。」


番外


風霆堂的人燒了院子,將我帶回汴都。


他們是來找我的,而不是鄧鶯。


我說的那些話都是騙她的。


我不願她再卷入這荒唐的漩渦。


我被囚禁了五年,沒死。


這還要拜那位大國師所賜。


國師雷風霆拖著衰敗的身子,將我倒吊在水牢中:「沈太ƭü¹子,多年不見,你應該沒忘了我吧?」


我譏諷地看著他:「承蒙關照,日日刻骨銘心,不敢忘。」


雷風霆重重咳嗽兩聲,吐出一口黑血。


我得意地勾起嘴角。


當年盜帝陵的時候,我把他最重要的一味藥一並偷走了,不然他也不能對我恨之入骨,咒我生生世世不得好死。


那是他修得長生最重要的一味藥材,能集齊世間所有殘缺的魂魄。


雷風霆掐著我的脖子,恨聲道:「你把藥藏哪了!藏哪了!」


我用眼神看了看肚子:「烤兔子肉的時候當作料撒了, 挺香的,挺補氣血的。」


雷風霆不可置信,簡直要發狂。


他在我身上割了八十一刀, 勢要將我凌遲。


但他又不敢真的讓我死了。


我下墓找齊了的十二個瓶子, 同樣可以幫他延年益壽,雖然不會太多。


畢竟我是他做了一百多年實驗中,最成功的一個借屍還魂。


這具身體若是也死了, 保不準沒有下輩子。


曾王中間試圖混進來。


可惜曾王來得不是時候,撞槍口上了。


沒有那味藥, 雷風霆便活不長久, 需要一直有人為他獻祭魂魄, 直到最後一滴血流幹。


我看著可恨又可憐的曾王嘆惋:「這次輪到你了,當今太子。」


曾王沒有徹底痴傻的時候,想將鄧鶯綁去做他的替死鬼。


他就不該有那念頭,我或許會讓他活得更久一些。


我對雷風霆說:「你還有不到一個時辰, 現在隻有那傻子能救你了。」


雷風霆的氣管發出破敗風箱的嘶吼, 很是難聽。


跌跌撞撞地奔向曾王。


我掙脫鎖鏈, 將他們倆關在水牢中,獨自去找狗皇帝談判。


當今這位可真是個徹頭徹尾的昏君, 滿腦子都是廢料,一點都不關心民生的死活。


我如鬼魅出現在他面前時,險些將他嚇萎。


他哆哆嗦嗦,用那多餘的手指著我:「你……你怎麼跑出來了,國師呢!」


「啊, 我啊?」


我活動著手腕腳腕,「你覺得你能困住一個連死都不能痛痛快快死的人嗎,嗯?」


看著狗皇帝被嚇得失禁,我厭惡地翻了個白眼。


「皇上, 你在我父皇的寶座上坐了這麼多年,過得太安逸了,不會覺得午夜夢回時有些不安嗎?」


說話間,我掰斷了他方才指著我的那隻手, 是左手。


狗皇帝說話帶了哭腔:「你不得好死, 不得好死……」


țũ⁾「在我不得好死之前,你先下去給鄧公賠罪吧。」


「你……是你帶著那死丫頭跑了!」


我勾起一抹冷笑,什麼話都沒說。


跟他說話是浪費口舌。


不如一起關進水牢, 讓他們父子倆親眼見證彼此的消亡。


我又從宗親裡面找了個少年, 將他推上那個大家都趨之若鹜的位置。


我在汴都浪費太長時間了, 我不知道我的鶯鶯有沒有忘記我另尋佳偶。


我利用所有人脈去打探鄧鶯的消息, 方才得知她去了北邊戰場。


那裡的風沙那樣大,冬天那樣冷, 那不是她該去的地方。


我總要想些辦法,能快點回到她的身邊。


我方至郓城,便收到軍報——出逃的雷風霆被抓住了,需要我親自了結。


我還沒來得及看一眼我的鶯鶯。


可等我處理完所有事情回來的時候, 就見鄧鶯站在酒樓最耀眼的地方,要給自己找個新郎官。


我霎時被氣笑了。


拋繡球這套,她是一點都沒玩膩!


洞房花燭夜的時候, 我便用繡球裡的花繩將她緊緊捆在身邊。


「鄧鶯,我可從來沒親口說過,我會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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