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丁老頭笑了一下,點點頭。
照片裡的男孩大約五六歲,模樣還沒張開,但五官已經極其好看了,尤其是眼睛。他仰著頭站在門邊,看著低矮院牆上趴著的一隻貓。
盛望又看了幾眼,終於根據紋路認出來。那是江添微信頭像裡的貓,隻是要小很多。
“他那時候還小呢。”丁老頭說。
既然這張是江添,那另兩張跟他很像的男孩……
盛望猜測道:“這是江添他爸爸?”
丁老頭的笑容瞬間消失,兩頰的肉拉下來,老態便很明顯了。他垂眼看了一會兒,嘆氣說:“嗯,他老子季寰宇。”
盛望有點訕訕的,聽這口氣就知道丁老頭不喜歡江添他爸。
老頭戳著照片說:“這個季寰宇啊,特別不是個東西。小添以前可憐啊。”
盛望心下莫名一跳,問道:“他小時候過得不好啊?”
“不好,跟流浪似的。”丁老頭說,“他小時候,小季……季寰宇跟小江都忙,忙得根本見不到影子的,就把他放在這裡,跟著他外婆住。你知道,人老了啊,身體說不準的。”
他點著太陽穴說:“他外婆這裡不太好,有點痴呆,一會好一會兒不好,有時候一整天都不記得做飯,小添那時候小,也不太能搞。我呢,看不下去,就每天逗他過來,給他帶點飯走,他跟他外婆一起吃。”
“後來他外婆徹底不清醒了,不認人,老把他當別人家的小孩,在裡面鎖了不給他開門。老人家嘛,也不好怪她,小添就來我這裡。”
“他臉皮薄,不好意思說自己沒門進。但我看得出來的,我知道的。”丁老頭說,“我每次呢,就說讓他來幫我一點小忙,然後留他在這裡睡覺。”
“後來沒兩年,他就被送走了,去他爸爸那邊住。”丁老頭說,“他爸媽因為不在一起工作,分在兩個城市,兩邊跑。誰有空誰帶,哪裡都住不久。”
“我就看他一會兒帶著東西去這家,一會兒去那家,好像誰都不親,哪裡都不留他。”
Advertisement
第37章 駐留
十年前, 這間院子甚至比現在還顯局促。
梧桐外的那片居民樓剛刷過新漆, 乍一看齊整漂亮, 把犄角旮旯的幾個老房襯得尤為破落,丁老頭就是最破落的那一戶。
但那時候他個頭還沒縮,精神足, 力氣也大。會在屋檐牆角堆疊瓷盆陶罐,伺候各色花花草草,還養了一隻叫“團長”的狸花貓, 免得老鼠在家裡亂竄。
“團長”是丁老頭帶過的最好養的貓, 比狗還通人性,指哪兒打哪兒。當初把江添騙進屋靠的就是它。
五六歲時候的江添跟後來一樣不愛說話, 總是悶悶的。但畢竟還小,容易被吸引注意力, 也容易心軟,隻要“團長”往他腳上一趴, 他就沒轍。
梧桐外這一片的住戶都是幾十年的街坊了,相互知根知底。老人們沒什麼娛樂,就愛湊在一起聊天下棋, 家長裡短就都在這些茶餘飯後裡。
丁老頭不愛扯闲話, 但有一陣沉迷下棋,下著下著就把江添外婆的病情發展聽了個齊全。他本來就跟江家認識,又很喜歡江添,一來二去幾乎把他當成了半個孫子。
老頭經常給“團長”發號施令,“團長”就趴在院牆上等, 一看到江添路過,它就猛虎下山去碰瓷。
江添經常走著走著,頭頂突然掉貓。他明明已經急剎車了,那貓還是直挺挺地倒在他鞋上,軟軟一團。
丁老頭尤其喜歡看那一幕——小孩驚疑不定,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隻好僵在原地跟貓對峙。這時候,他就會吆喝著去解圍,順便把江添拉進院子。
有時是包好的餛飩餃子、有時是簡單的清粥小菜,有時會蒸兩條魚或燉點湯,老頭想盡辦法給江添捎吃的。
小孩臉皮薄又倔,你問他吃飯了沒,他總點頭悶聲說:“吃了。”
你問他為什麼不回家,他總頂著一張不愛玩的臉說:“出來玩。”
老頭印象最深的是一天傍晚,他前腳聽說江家外婆最近不認人,連外孫都會誤鎖在門外,後腳就在自家院牆外看到了江添。
他那時候很瘦,手長腿長,依稀能看出少年期的影子。他拎著書包,脖子上掛著的鑰匙繩在手指上卷了好幾圈,糾結地纏繞著。一看就是取下來過,卻沒派上用場。
丁老頭拍著他的肩,彎腰問他:“吃飯了嗎?”
他第一次流露出幾分遲疑,但最終還是點頭說:“吃了。”
巷子裡晚燈初上,各家飄著飯菜香,是一天裡人間煙火味最濃的時候。
他卻站在別人的院牆外,說:“爺爺,我能看貓麼?”
*
丁老頭出神了好一會兒,又捋著相冊翹起的邊緣說:“小添那個性格你知道的,讓他主動開口要點什麼很難的,從小就這樣。”
“他跟我說想看貓,那就是他實在沒地方可去了。”
正午的陽光理應耀目刺眼,但落到這間院子裡,就隻有天井下那幾米見方,餘下皆是灰暗。
這是梧桐外最不起眼的角落,是現在的江添唯一願意親近的地方,也是曾經某段漫長時光裡唯一會留他的地方。
盛望忽然覺得很難過。
這是他第一次完全因為另一個人經歷的事,陷入一種近乎於孤獨的情緒裡。
照片中的人停留在那個時光瞬間,對照片外的一切無知無覺。盛望卻看著他沉默良久,開口道:“江阿姨人挺好,很溫柔,我以為……”
“你見過小江啊?”丁老頭問。
盛望啞然許久,說:“江阿姨跟我爸爸在一起,其實我跟江添不單單是同學,我們兩家現在住在一起。”
“噢噢噢。”丁老頭恍然大悟,又咕哝說:“我說呢,小添不太會帶外人來這裡。怪不得,怪不得。那你們兩個算兄弟了?”
有一瞬間,盛望覺得“兄弟”這個詞聽來有點別扭。很奇怪,明明之前連他自己都跟江添說過,曾經想要一個兄弟。
但也確實找不到別的形容了。
他遲疑兩秒,點頭說:“算是吧。”
說完,他又補了一句:“反正挺親的。”
丁老頭笑起來。他平時虎著臉的模樣鷹眉隼目,帶著七分兇相,但隻要一笑,慈藹的底子便露了出來,甚至有點老頑童的意思。
他說:“你跟小添誰大?”
“他吧,我12月的生日。”盛望說。
“哦,他年頭。”丁老頭說:“那你得叫他哥哥啊,我怎麼沒聽你叫過?”
盛望:“……”
老頭拉下臉假裝不高興。
盛望哄道:“下回,下回肯定記得叫。”
丁老頭:“你們這些小孩就喜歡騙人。”
盛望:“……”
老爺子逗了兩句,又落進回憶裡。他想了想說:“小江能換個人家挺好的,那丫頭也算我看著長大的,上學特用功,很要強的。二十來歲的時候風風火火,後來大了反而沉下來了,好像沒什麼脾氣的樣子,也是家裡事給耗的。”
“她爸爸以前好賭,欠了不少債。她媽媽當老師的,哪還得起那麼多,都是後來小江搞生意,慢慢把窟窿填上的。後來她媽媽腦子這邊有病,身體也不好,治病要花錢啊,小孩也要花錢養,她哪能停下來呢?”
“她對小添愧疚心挺重的,有兩次來接小孩,眼睛腫得跟核桃一樣,哭的啊。”丁老頭嘖嘖兩聲說,“二十來年我都沒見她那麼哭過。那時候她其實發展得比季寰宇好,但季寰宇這人呢,心思重,好面子。”
他戳著相冊裡跟江添肖似的男孩說:“他小時候其實也苦,沒爹沒媽的。後來……後來跟著幾個小孩被人拾回去,放在一個院子裡養著。”
“孤兒院?”盛望問。
“沒那麼正規。”丁老頭搖了搖頭,“就像拾個小貓小狗一樣,看他們可憐,給口飯吃,照看著。他那名字都是那時候取的,跟拾他的人姓。好幾年之後因為不正規嘛,就被取締了,小孩也就都散了,隻有季寰宇還留在這一帶。”
“他那時候快上初中了吧,就一直住在學校。高中時候也不知道怎麼跟小江弄到了一起,後來大學畢了業就結婚了。他小時候經常被欺負,老想著出人頭地,想出省、出國,要做大事,所以也不甘心在家照顧小孩。”
“反正為小添的事,他們鬧過好幾回了,也沒鬧出個名堂。”丁老頭說,“有一陣季寰宇轉了性,沒再讓小添跑來跑去,主動來梧桐外陪小添住了一年,那時候小添小學還沒畢業,江家外婆剛去世,就爺倆在這住著。”
“剛開始還挺好的,至少小添不會有進不了門的情況,後來就不行了。”丁老頭說:“季寰宇那個東西哪會照顧人呢,小添就又開始往我這裡跑。有一次我看到小添脖子後面被燙壞了一塊,在我這邊住了兩天,又是發燒又是吐的。後來他就被小江接走了,之後沒多久,我就聽說小江就跟季寰宇離婚了。”
盛望想起江添後脖頸上的疤,擰著眉問:“不會是季……他爸爸燙的吧?”
“我當時就問過了,小添說不是,不像是嘴硬的那種,他嘴硬我看得出來。”丁老頭說,“季寰宇這人雖然挺不是東西的,但也確實不太會幹這種事。”
“那是怎麼弄出來的?”盛望不解。
“不知道。”老頭搖搖頭說:“小添犟得很,嘴又勞,他不說就沒人知道。我也不敢提,提了他心情不好。他過得不容易,高興都很難得,我哪能惹他不高興呢。”
老人家喜歡絮叨,說起陳年舊事來碎碎糟糟,還有點顛三倒四。但盛望依然從這些事情裡窺見了江添童年的一角。
他終於明白為什麼江添和他媽媽之間的相處那樣古怪了,因為沒有歸屬感。他能理解江鷗的苦處和愧疚,所以總會護著她,但他沒辦法把江鷗在的地方當作家。
就好像同樣是不高興,盛明陽隻擔心盛望會不會不理人,江鷗卻要擔心江添會不會離開。
因為他總是在離開。
盛望懷疑對於江添來說,他曾經的住處也好、白馬弄堂的院子也好,也許都不如學校宿舍來得有歸屬感。至少在宿舍,他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能住幾年,知道行李拆放下來多久才收。
院門外有人騎著老式自行車慢悠悠經過,拐進巷子裡的時候按了一聲鈴。
盛望終於回過神來,站直身體。
口袋裡的手機突然震了一下,他掏出來一看,有人通過班級群加了他微信好友,驗證消息上寫的是“李譽”。
盛望點了接受,對方立刻彈了消息過來。
七彩錦鯉:盛望你去哪兒啦?有老師來查午休紀律,我今天執勤。
附中的午休有規定,不能隨意進出教室。隔三差五有老師巡邏,抓住了得扣紀律分。
盛望這才想起來午休快結束了,他已經溜出來半小時了。
貼紙:抱歉啊班長,一會兒就回。
七彩錦鯉:快點
七彩錦鯉:我說你身體不舒服去醫務室拿藥了,別穿幫
貼紙:謝了
盛望本打算收起手機,臨了又想起一件事。
他問:班長,學校宿舍還能再申請嗎?
七彩錦鯉:……
貼紙:雙手合十
貼紙:我知道這話有點找打
七彩錦鯉:也……行……
七彩錦鯉:但是房間可能得排到最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