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替身姐妹》, 本章共3478字, 更新于: 2025-01-17 15:18:19

我忽然佩服母愛的勇氣,地攤塑料貨,也敢往小公主頭上戴,不怕她嫌棄嗎?


然後就看到蕭雨菲往盒子裡看了一眼,捂著嘴不可置信的道,「二百多萬?媽媽,您怎麼送我這麼貴的禮物?」


我直接笑了出來,二百萬?隻怕二百塊都不到吧。


我七歲那年過生日,想買一瓶吹泡泡的玩具,我媽罵了我三條街。


我十三歲那年,用自己幫同學寫作業賺的錢,學著其他女同學,給自己買了小背心,被我媽罵賤人,說我還沒發育就發騷。


她死死的拽著我脖子裡的那根繩,差點勒死我。


「媽媽想把這世上最好的東西都給你!我女兒喜歡就好,錢不錢的有什麼重要。」


這是……我媽媽的聲音?這麼溫柔?我以為她隻會尖著嗓子罵人。


我腦子裡一直回蕩著她剛才的那句話,明明那麼溫柔卻聲如洪鍾,在我腦子裡轟鳴不斷,明明那麼慈愛,卻割碎了我的五髒六腑。


這不是我媽,我肯定認錯人了,因為我媽隻會對自己的女兒說不配。


對面的貴婦滿臉贊賞,「蕭夫人真的很有眼光,這頂皇冠我之前在雜志上看到過,跟菲菲真的很配呢。」


我聽到那個從來連一句最簡單的誇贊都不舍得給我的媽媽,帶著滿臉驕傲與自豪,看著蕭雨菲說,「皇冠好看,我們菲菲更好看。」


母女二人緊緊擁抱,玻璃牆上的反光,差點刺瞎了我的眼。


原來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人可以在生日的時候戴上真正的皇冠啊。


不是紙折的,是真正鑲滿了鑽石的皇冠啊。


我連做夢都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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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加不敢想,我媽,那個看到我買三百塊一條的連衣裙都要罵幾個小時的節儉女人,哪裡來的二百多萬給蕭雨菲買皇冠?


他們非常開心的吃過了晚餐,然後厲唯霆著急帶蕭雨菲去進行下一場活動,依依不舍的散開了。


而我,像藏在下水道的老鼠,像躲在櫃子裡的小偷,等他們走進了電梯看不見人影,才敢哭出聲音。


「女士……您還好嗎?這份蛋糕是送的,希望您喜歡。」


一個服務生拿著小蛋糕過來,放在了我的桌子上,他要走時,我拉住了他的手,「能陪我坐一會兒嗎?求你了。」


「好的,我的榮幸。」


生命中第一個應我請求為我留下的人,是一個一面之緣的陌生人。


當我對面真的坐了一個人的時候,我已經哭的連眼睛也睜不開了。


我捂著臉,拼了命的壓抑著自己的哭聲,這裡是高檔餐廳,我不能影響其他客人,我花了錢的,萬一被撵出去,我就更虧了。


我真的好多年沒哭過了,三年前決定去給我媽賺錢治病,我也隻是心一橫牙一咬,紅著眼睛換上了辣妹裝,我沒哭。


我對面的服務生安靜的陪著我,在別人看過來的時候,溫柔得體的替我向他們道歉,請他們包容我。


高檔餐廳就是不一樣,太有素質了,我這麼丟人,也沒人來罵我。


等我哭夠了,喘不上氣的時候,我對面的服務生幫我在小蛋糕上插了一根蠟燭點燃。


「祝這位美麗的女士生日快樂,蛋糕有點簡陋,但意義到位了,許個願吧。」


許願?


我這十幾年的願望,都是重復我媽的話,「祈求老天保佑,蕭雨菲平平安安,快快樂樂。」


今年沒有人指點我了,我不會許願了。


我看著那個服務生,「你有什麼願望嗎?我可以幫你許一個。」


那個男生笑了一下,「有,我希望此刻坐在我對面的女士,有一天能夠愛別人少一點,愛自己多一點,對別人的期待少一點,為自己的計劃多一點。」


我問他,「那麼明顯嗎?」


他說,「你們倆長得一模一樣。」


我說,「不一樣啊,一眼就看到了不一樣。」


他點點頭,「是不一樣的,用不了三秒鍾,就能看出是兩個人來。」


我突然笑了,是的,我和蕭雨菲不同。


同樣是二十一歲的第一天,但是我看起來是成熟版的她,瞧著像是比她大了十歲。


不管是皮膚狀態還是眉眼之間的神態,我比實際年齡成熟,而她,天真無邪像個孩子。


那頂二百多萬的皇冠,若是戴在我頭上,人家一定覺得是假貨。


我在餐廳坐到他們打烊,花了三千多塊錢,隻吃了那一塊小蛋糕。


當玻璃上再沒有其他人的倒影,我終於可以好好看看城市璀璨的夜景。


我從餐廳出來,就打車到了湖邊,剛才在樓上看到了,我想來吹吹冷風,叫自己清醒清醒。


我從臺階上一步步走下來,想要坐在最下面別人看不見的角落裡,卻被人一把拉住。


「你不要想不開。」


我回頭,是那個服務生,他誤以為我要尋死。


「你跟蹤我?」


「抱歉我隻是覺得您狀態不好,而且現在這麼晚了,你一個女孩子,怕你遇到危險,所以跟過來看看。」


「謝謝你。」


我真的很感動,不過是一個陌生人,他怎麼可以給我這麼多關心?


「今天是你的生日,要開心一點啊。」


「嗯,對,要開心。」


今天是我的二十一歲生日,沒有一個人給我打電話,也沒有一個人給我發信息,隻有眼前這個人祝我生日快樂,我怎麼可以在他的面前不開心。


「你叫什麼名字?」


「程誠,你呢?」


「莫雨漓。」


「你的名字很好聽,像小說裡的女主角。」


「噗……哈哈哈哈哈……」


我坐在臺階上,笑的淚花狂飆,我知道他是想哄我,但是這話真的好好笑,真的。


如果我所在的世界是一本小說,蕭雨菲是絕對的女主角,而我,隻是一個替身,而已!


女主角回來了,我替身配角的戲份都已經殺青了,我根本無關緊要。


程誠,「你笑起來很好看。」


我瞪了他一眼,「程誠,你一直這麼會哄女孩子嗎?」


程誠,「不是的,我其實有點內向,話很少的。」


「哈哈哈哈哈……」我再次笑的停不下來。


程誠也跟著我笑,他坐在了我旁邊,跟我之間隔著半米的距離。


「都快一點鍾了,你一個女孩子真的很危險的,不管為了什麼,把自己安危棄之不顧都是最不正確的選擇,回家吧。」


我看著他,笑的我眼淚都飆出來了,他抬手幫我擦了擦,是那隻為我送了小蛋糕、給我點了蠟燭的手。


我問他,「那頂王冠好看嗎?」


程誠,「好看,但華而不實。」


我笑的更狠,「送她王冠的女人,是我的媽媽,攤了十年煎餅,攢下一點錢,結果得了腎病,她跟我說全花光了。」


「我為了給她賺錢治病,我去賣身,三年啊,你知道我賣身三年賺了多少錢嗎?245 萬。」


「那頂王冠二百多萬!」


「哈哈哈哈哈……」


我笑得瘋狂,對著寬闊的湖面,眼淚被風吹得滿臉都是,笑到最後,失去了聲音,隻剩一臉猙獰。


我媽手裡有錢,她騙我沒錢了,她一直一直都在騙我。


為了什麼?為了把我困在厲唯霆身邊纏著他,怕他跑了嗎?


三年,我媽從我這裡拿走了厲唯霆給的 225 萬,有沒有一種可能,那頂皇冠剛剛好 225 萬?


我不敢再想了,越想,我的人生就越像個不堪的笑話。


我沒有力氣笑了,如果有人能夠替我繼續笑就好了,但是程誠沒有笑。


他看著我,眼裡有我看不懂的憐憫。


一個陌生人,他難道在心疼我嗎?


程誠往我身邊靠近了一點,伸出手抱住了我,讓我把臉埋在他的肩膀。


他說,「多不值得啊,自己好不容易賺的錢,就該自己拿著才對,有那筆錢,你就可以甩了他們,愛去哪兒去哪兒,這樣不好嗎?」


「就算要拿來買皇冠,也該你買來給自己戴。」


「你今天到底許願沒有?」


「我許願了。」


「許的什麼?」


我回答不了這個問題,沒臉回答,因為我的願望是,「希望這個世界上,有人愛我莫雨漓。」。


我在程誠的目送下上了出租車,回到了我和媽媽的小房子,站在門口,發現自己沒有帶鑰匙。


我靠著房門,在門口坐了整整一夜,我不知道我在堅持什麼。


我都二十一歲了,又不是十二歲,怎麼可以這麼幼稚,等著媽媽回家給我開門。


莫女士沒有回來,她十幾年來揪著我的耳朵耳提面命,「敢去找那個姓蕭的男人就不要再回來認我這個媽。」


我做到了,我隻有她這個媽媽,怎麼敢不聽話照做。


可是她呢?她今晚為什麼不回家?


天亮,我回學校繼續上課,好像什麼也沒有發生過。


不過我真的得到了自由,不用所有的課餘時間都回去做金絲雀,隨時恭候厲唯霆,真是太好了。


我找了一份兼職,是班裡同學介紹的,在會展中心,跟著一個叫楊姐的女人。


有時候發傳單,有時候做迎賓,有時候做車模……


反正隻要能憑自己努力工作賺到錢,我什麼都可以做。


直到我在一場車展上再次遇到了厲唯霆,後臺休息的時候,被他一巴掌扇到地上。


「你居然敢用菲菲的臉做這種下賤的事!」


「怎麼,迫不及待想找個金主了?我給你的錢,不夠你花的?」


我想起來三年前第一次見他,他也是狠狠的打了我一個巴掌。


他當時還想把我拉去整容,理由,也是因為我居然用蕭雨菲的臉去賣酒。


我好想跟他說,工作嘛,哪有那麼多高低貴賤啊?


可我不敢,我怕他又打我。


我身上衣服有些暴露,小裙子很短,摔倒時腿上皮肉與地板摩擦的我好疼。


我抬起手捂著被他打過的臉,火辣辣的,可別腫了呀,我還有四個小時的工作呢。


厲唯霆居高臨下的對我怒目而視,很顯然,打我一巴掌完全不足以發泄他對我褻瀆了『菲菲的臉』的憤怒。


他仿佛要用怒火將我燒死,仿佛他下一秒,就要伸手把我這張臉活生生撕下來。


我跟在厲唯霆身邊的時候,都沒有在他面前露這麼多過。


我想,蕭雨菲更不可能在他面前穿成這樣。


他那麼愛蕭雨菲,視她如珠如寶,我竟然有點理解他對我的憎恨與憤怒。


「可是這是我的臉啊。」


「這是我自己的臉。」


「是我莫雨漓的臉!」


「怎麼樣呢?我與她蕭雨菲長得一樣,我就不能出門見人了?」


「我就得去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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