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白月光是心頭痣》, 本章共3003字, 更新于: 2025-01-08 17:20:46

我突然就不愛沈尋了。


沈尋是我愛了十年的人,三年前我們還結了婚。


我以為結婚了就可以讓他忘記所有——包括他一直愛而不得的白月光秦歡。


可秦歡是沈尋的妹妹。


他們不可能。



我以為,結婚後的細水長流,可以感動到沈尋,也可以令他的目光為我停留片刻。


可哪怕秦歡什麼也不做,隻站在那裡發呆,沈尋的眼都會不自主地盯在她身上。


因為愛他,我裝聾作啞,隻一心一意地照顧他,有什麼好的壞的都與他分享,為他做飯,為他洗衣,甚至為他放好洗澡水。


畢竟,沈尋與秦歡是不可能在一起的,因為秦歡是他的妹妹。


是的,沈尋的家庭是重組家庭,他與秦歡沒有血緣關系,卻是世俗中的一家人。


他們的爸爸媽媽是夫妻,隻要父母不離婚,沈尋與秦歡就是兄妹,那麼,他們永遠都不可能在一起。


我從前萬分慶幸他們是兄妹,可如今,我巴不得他們無親無故。


「宋暖,我妹生病了。我回家去照顧幾天。」


看著沈尋發來的信息,他居然把回秦歡家說成是「回家」,可如今,我心中卻已毫無波瀾,隻回了一句「知道了」。


我一時有些恍惚,仰躺在沙發上,想不通以前為什麼為沈尋要死要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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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這要是換作以前,自己是絕不可能這樣平靜。


相反,我會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會猜想他們每一個相處的細節,抓心撓肝,不得安睡。


如果實在扛不住,就會忍著恐懼,深夜開車去秦歡家,扯起笑臉,忍著秦歡與沈尋的冷淡,假笑著說「妹,我思前想後,覺得你哥粗心大意的,肯定照顧不好你,就眼巴巴地自己趕來了!」


這麼說著,還會去廚房熬粥切水果,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當當,好像我真的是來幫沈尋照顧秦歡,而不是來盯梢似的。


等我把粥端過去,沈尋看都不看在廚房裡弄的油頭土臉的我,而是小心地端起粥,把粥吹了又吹,待粥溫度適合,才會喂向秦歡,眼中也滿是心疼:「歡歡,有點燙,你小心點啊。」


多麼溫柔,多麼體貼,可惜那都不是給我的。


現在想想,我真的很心疼那時的自己,那麼卑微,又那麼……可笑。


我與沈尋,都是被情愛迷了眼的人,愛而不得,可又偏偏糾糾纏纏,剪不斷、理還亂。


外面的陽光正好,透過玻璃,照到沙發上,我懶懶地伸起手,擋住陽光,思考著一個問題。


我是從什麼時候不愛沈尋了呢。


或許,從前他傷我的樁樁件件,我大概是在乎的,也是被傷了心的,隻是我更愛他,所以掩蓋了去。


再仔細想想,可能是他生日那天吧。


我為了這一天,提前半年就開始準備,我一向寵他,所以玫瑰、蛋糕、精心準備的晚餐,什麼都花了十二萬分的心思。


甚至,我還為他準備了煙花,想好了所有能想到的情話。


我多希望,把世間所有的美好都捧給他,他就是星星,所有的煙花都要為他點燃,才配得上他。


可我左等右等,一直沒等到他回來。我打他的電話,也沒人聽。


後來,我忍不住,給秦歡也打了一個電話,但還是沒有人接聽。


終於,我又一次開車去找沈尋。


這麼多年,我最擅長的就是找沈尋,我知道他一切的愛好,知道他所有的小心思,我曾愛他深入骨血。


所以,我沒用多少時間就找到了沈尋。


他與好友在酒吧聚餐,沒有喊我這個妻子,可卻帶上了秦歡。


我一眼就望見了他,他還是那麼好看,眼睛如月,薄唇如鉤,一笑起來,就要把人沉醉下去。


他們那一桌人有說有笑,熱鬧非凡,沈尋與朋友一杯又一杯的灌酒,秦歡在他身旁坐著,有時候輕笑著,低聲與他交談幾句。


沈尋有時候會摸秦歡的頭頂,十分寵溺,那幫朋友似乎見怪不怪,甚至還會開他們的玩笑。


他們是那麼和睦融洽,外人根本融不進去。


那時候,我甚至沒敢踏進去,隻躲在外面,看著這一切。


不知過了多久,沈尋喝醉了,東倒西歪地去上廁所。


我見他出來,連忙躲入角落,不想影響他的心情。


可到底見他喝醉了,不放心,就偷偷地跟著,但隔得遠。


可能秦歡也不放心他,沈尋出來沒多久,秦歡也跟了出來。


沈尋出來的時候,走路都不穩,一雙醉眼迷迷瞪瞪的,卻在那裡到處望,可能是在尋秦歡吧。


果然,秦歡見狀,急忙上前去扶了他,他倒在秦歡身上,秦歡扶他,頗有些費力。


可他們沒有回去聚餐的地方,而是互相攙扶去了一個角落。


我當時心中一緊,趕忙跟上前去。


等我找到他們,就見他們抵在牆角裡,熱烈地接吻。


結婚三年,我從沒見過沈尋那樣失控。


他們男的俊美,女的精致,吻在一處,就如一張壁畫,看著十分養眼。


我呆在那裡,心仿佛停止了跳動。


我看著他們接吻,看著他們緊擁,舍不得放開彼此。


也第一次,看到沈尋哭,他把頭埋在秦歡肩頭,哭得撕心裂肺,嘴中不停地說著「對不起,對不起,對不起……」


秦歡清瘦的身子微微發顫,也與他一同抱頭痛哭。


「為什麼她不是你?」


最終,沈尋仰起頭,嘶吼出了這一句話。


昏暗的燈光照下來,折射出沈尋好看的唇,可我知道,我心中的少年、我的丈夫死了。


他死於我的心碎。


是啊,我不是她,我不是秦歡,我是宋暖。


我終究不是她。


我永不是她。


那一刻,我突然就不愛沈尋了。一點也不了。



沈尋回來的時候,吵醒了我。


被吵醒了好夢,我有些不耐,又摸出枕頭下的手機,看了看時間。


凌晨三點。


沈尋從來不會考慮我的感受,我也不奢求他為我做什麼,但總這樣,真的叫我厭煩了。


「沈尋,你能不能動作小一點?你這麼大的動作,都吵醒我了。我明天還要上班呢。」


我坐了起來,望著正準備去浴室洗漱的沈尋,冷淡地提了要求。


當然,被吵醒好夢的我,語氣根本不可能好到哪裡去。


沈尋頓了頓,有些不可思議,又有一絲尷尬,但終究放低了腳步,動作小了點。


我知道他為何感覺不可思議。


從前,我不會直呼其名,隻珍之重之地喊他「老公」,喊一聲就甜在心裡,十分容易滿足。


從前,不論他回來多晚,我都會等他,家裡也總會為他留一盞燈火。


可等他是件十分辛苦的事,我不敢打電話催他、不敢發信息問他,生怕惹他厭煩。


因此,我隻能幹坐在沙發上,看著電視,執拗地等他。


有時候,等他歸家之時,我已經偏在沙發上睡著了。


但一聽到他的腳步,我馬上就能驚醒,見他終於回來了,心中的雀躍就爬上了臉。


沒有一句怨言,隻小步跑著,樂顛顛地去為他放洗澡水。


但現在,我再不會等他,更不會過問他。


今天,他的動作大了一點,我就不耐煩,要求他聲音小一點,不要吵到我。


我能理解他的不可思議,也能明白他為何尷尬,畢竟我太熟悉這個人了。


可如今,我深恨這些熟悉,回憶起從前,我也隻覺滿嘴苦澀,恨不得抹去那些卑微的時光。


我躺了下來,閉上眼睛,不去放任自己回憶從前,我要把握當下,努力工作,拼命掙錢,為自己而活。


我剛要睡著,沈尋洗漱完了,輕手輕腳地摸到了床上,躺在我旁邊。


他身上水氣未幹,蘊藏著沐浴過後的香氣,十分好聞,卻隻惹我厭煩。


我側了側身子,背對著他,不去挨著他,心裡才舒服點。


不料,沈尋卻趁黑摸了過來,手在我的脖子上點了一下。


我知道,這是他想要的信號。


從前,隻要他想要,就會輕點我脖子,那時候,哪怕我再累,都會滿足他。


可如今,我隻覺惡心,甚至渾身戰慄,幾乎要對他起殺心。


原來愛與不愛,千差萬別。


我假裝不知,還盡量往床邊挪了挪身子,離他遠一點,希望他有些自知之明。


可他顯然沒有,還翻滾了一下,從背後抱著我,唇也挨著我脖子吻了吻。


我渾身起雞皮疙瘩,惡心得想吐,腦海裡閃過他與秦歡接吻的畫面……


他剛從秦歡那裡回來,唇上或許還沾著秦歡的味道。


天啊,我實在忍受不了了!


我粗魯地掙脫了他的懷抱,把脖子仰起來,不讓他的唇挨著。


又跑去浴室,用酒精擦了擦他剛剛吻過的脖子,這才長舒了一口氣。


突然,浴室的燈全都打開了。


我被嚇了一跳,眼睛被刺得睜不開。


好不容易適應了燈光,卻望見了沈尋。


他站在門口,遮蔽了些燈光,卻仍眼眸深沉,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我隻掃了一眼,就再不看他,隻冷淡地說道:「我今天有些累了,明天還要早起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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