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重生之證道娛樂圈》, 本章共3712字, 更新于: 2025-01-06 15:05:47

  第85章 反轉


  梁文安說:“對不起, 真的。”


  “既然你不想說,那就不用說了,我相信你有自己的理由。”嚴行說:“至於真相, 我會知道的。”


  梁文安聳眉。


  如果她知道, 她一定會說的。可是她根本不可能記得。


  她連自己死前的事情都不記得, 又怎麼可能會記得重生前, 梁文安的事情呢?


  但是她又能怎麼說?


  梁文安掐著時間算了算, 奇道:“怎麼還沒有人來趕你走啊?”


  “大過年的,法律不外乎人情嘛。”嚴行掏出平板,將屏幕轉向她:“喏,你想看的春晚。”


  梁文安抵住下顎,思考片刻後說:“我想幫我查一個人。”


  嚴行:“誰?”


  “孫源。”梁文安說:“我要知道他所有的事情。我要知道他當天到底做了什麼。”


  嚴行:“你查他做什麼?”


  梁文安:“我的直覺告訴我,他不是一個好人。”


  梁文安的臉跟梁母年輕的時候, 起碼有七成相像, 孫源不可能無動於衷。


  可是他說, 他從來沒有見過梁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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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天秦緒找了梁文安、孫源、趙律師三個人。除去晚到的趙律師,唯一有可能知道當天真相的, 隻有孫源了。


  整件事情,她有太多想不明白的地方。


  除了不知道,她幾乎無法給出第二種答案。


  而且,法院判決的無罪,不會是真的無罪。


  因為關注度太大, 法官在判決的時候, 要考慮的因素會更多。


  如果沒有足夠的理由證明兇手不是梁文安, 那恐怕她一輩子都逃不開輿論的審判。


  她不能在第一次松懈之後再一次沉默。


  第二次開庭,很快就來了。


  網友比上一次還激動。開始實時文字轉播。


  為她擔心的有,等著她判決的有,還在持續懵逼的也有。


  她跟張辰的事情,反而沒有任何人關心了。


  檢控方再次以錄音筆發起提問。


  陳述案情之後,開始狂風暴雨式的轟炸。


  原告律師:“根據錄像中的時間顯示,27日下午兩點十八分的時候,秦緒墜樓。兩點二十八分的時候,梁文安跑過來,拿走了錄音筆。兩點二十多分的時候,證人看見梁文安從樓梯口下來。”


  “雖然雙方沒有經濟上的糾葛,目前也不知道她的殺人動機是什麼。如果能找到這支筆,也許一切謎團都會解開。”


  “但是梁文安對諸多疑點的答案是:不回答。”


  “去找秦緒做什麼?不回答。為什麼要拿錄音筆?不回答。”錄音筆在哪裡?不回答。為什麼不報警不叫救護車?還是不回答。”


  “她雖然她不回答,但是我想,事實已經非常清楚的呈現在我們面前。”


  “不過沒關系。她可以不承認,證據卻不會。”原告律師說:“申請上呈警方提供的新證物。”


  新文件被分發下去。


  “這是秦緒的遺物,《反抗》的劇本。中間的一頁上,留了一雙不是非常清楚的腳印。起先警方認為,這大概跟本案沒有關系,是之前遺留下來的。因為腳印比對後沒有找到符合的人員。”


  “隨後警方在搜查梁文安住所的時候,搜到了一雙鞋子。並進行了腳印對比分析。”


  原告律師助手遞上痕跡分析結果:“沒有錯,那個鞋印,就是梁文安的鞋印。這說明她去過天臺踩過劇本然後在秦緒墜樓之後的幾分鍾內又出現了在了樓梯口。”


  他上前一步,問道:“請問這你怎麼解釋?”


  梁文安展顏,微笑。


  原告律師點頭:“我知道,不回答。”


  他回過身對著法官說:“我問完了。”


  他問完了,網上炸了。


  “不——會吧?!”


  “好像形勢不妙啊?”


  “要定論了?”


  “我好想知道為什麼都不回答?這樣的沉默跟承認有什麼區別嗎?”


  “請願嚴懲!還秦緒一個公道!”


  “為王的逝去奏響禮炮!”


  “不知道會判幾年?”


  “真的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啊。”


  “法律都沒制裁,就你們蹦的歡快。有什麼屁請等判決出來再放!”


  “慣性無動於衷。我覺得暴風雨就要來臨了。”


  被告律師站起來說:“法官閣下。許多人認為,我的當事人,即梁文安女士,對於此次事件沒有過多說明。我請求,讓她進行一段自我辯護。這也是她的請求。”


  法官商討過後:“準許。”


  “自我辯護?開什麼玩笑?這是已經放棄了嗎?”


  “還可以這麼玩兒?”


  “戴上了我的小眼鏡!裹緊了我的小棉被!”


  “梁哥!我還是愛你!我相信你!”


  “一群SB。”


  梁文安不緊不慢的將袖子扎上去,然後說:“我有話想問證人,孫源先生。”


  傳召證人,孫源。


  梁文安問:“孫源先生,請問你是做什麼工作嗎?我指的是秦緒死前。”


  孫源:“我……”


  “啃老族。”梁文安先一步說道:“用現在的話來說,neet。對嗎?”


  孫源撇嘴。


  “你還有一個兒子。對嗎?”


  孫源沒好氣道:“對。”


  “令子因為暴力,在初中轉學三次,高一被迫退學。一直到你得到秦緒拍賣房產所得的遺產,才重新入學。不過進校兩年,又將同學打傷入院,是一個真真正正的問題兒童對吧?”


  原告律師:“反對!提問與本案無關!”


  梁文安說:“有關,請認真聽我說完。”


  法官:“被告繼續提問,但請注意與案情相關。”


  梁文安問:“當天,你去找秦緒的時候,是一個人去的嗎?”


  孫源:“是。”


  “好奇怪啊。”梁文安摸著下巴說:“可是根據門衛的證詞,他對你的印象非常深刻,你當天是帶著你兒子一起進去的。”


  孫源被問及兒子,神色開始有些緊張:“等人的時候,他因為有事先回去了。”


  “等人,對。我就想問你這個。”梁文安問:“孫先生。你說27日當天下午,你去找秦緒,然後看見我,從樓梯口出來,是嗎?”


  “是的。”


  “時間是兩點二十分。”


  “差不多吧。”


  “差不多是多少?是介於二十分到三十分之間嗎?”


  “是的。”


  “你確定?”


  “確定。”


  梁文安轉向法官,說道:“根據錄像時間。秦緒墜樓是在兩點十八分。梁文安,就是我,到達秦緒的位置,是二十八分。那麼,孫源先生在樓梯口看見我的時間,應該也就是在十七分左右。那個時候秦緒已經墜樓九分鍾了。麻煩請上圖。”


  被告律師的助手推出一個圖板:“法官閣下,這是秦緒小區的位置示意圖。秦緒墜樓的地方在這裡,這裡,是樓層的側面。”


  “九分鍾的時間。我在做什麼呢?從頂樓跑到一樓?”梁文安說,助手便在圖紙上圈圖解釋。


  “這是一棟隻有九層樓的房子。從頂樓,跑到底樓。用時絕對不會超過三分鍾。那為什麼要用九分鍾呢?這是疑點一。”


  原告律師:“這不應該問你嗎?難道不是你在頂樓銷毀罪證嗎?”


  “如果我有那個時間消滅罪證,那麼我第一件拿走的東西就是劇本。”梁文安說:“而且如果我是因為錄音筆殺人,那麼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衝下樓,在有人發現秦緒之前拿走錄音筆。”


  眾人聽的很迷惘,不知道她到底想證明些什麼。


  “我們已經做過實驗了。從小區的走道上路過,左邊,被綠化叢遮蔽。而右邊,則有一定的視覺死角。不仔細看,確實很難發現秦緒的屍體。所以在秦緒身亡之後,過了半個多小時的時間,才讓清潔工發現,打電話叫了救護車。”


  梁文安頓了頓說:“不過其實秦緒是墜樓當場死亡,所以並沒有呼叫救護車的必要。”


  “從醫院接到電話,派出救護車。然後救護車從市中心開到郊區,又用了二十多分鍾。”


  梁文安:“請問,孫先生,在此期間,難道你就在秦緒的門口一直等了將近一個小時嗎?”


  眾人這才發現,這確實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


  集體轉而看向孫源。


  孫源眼神飄忽,點點頭說:“是。”


  梁文安:“這不是很奇怪嗎?你難道就沒有任何的懷疑嗎?”


  “有過,但是,我們約定的時間是三點,是我到的早了,我就想,她是不是有事出去了。”


  “秦緒有上天臺練習臺詞的習慣,你知道嗎?”


  孫源飛快答:“不知道。”


  梁文安驚呼:“好奇怪啊好奇怪啊!這明明是你說的呀!”


  助手再次拿出一份文件,遞到孫源的面前,指著上面的字說:“這是你給警方提供的口供。警方問:你知道秦緒為什麼會上天臺嗎?你說:可能是練習臺詞吧,她有這個習慣。孫源先生,請一定要想清楚再做回答。”


  孫源抬起頭說:“是的。我隻是有點緊張,所以忘了。”


  梁文安接著問道:“那在這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裡,你敲門沒有人應,就沒有想過上天臺看看情況嗎?”


  孫源硬著頭皮道:“有。”


  梁文安:“有?”


  孫源遲疑了一下,答說:“是的。”


  梁文安笑道:“那你去了嗎?”


  “去了。”孫源說:“但是隻是推開天臺的門看了一眼,沒看見人就下去了。”


  “這不可能!因為天臺上,還留著一本劇本。秦緒墜樓之前,劇本掉在了地上。”梁文安對著旁聽席的人問道:“我想請問。去天臺找人,找的是一名演員。這名演員喜歡在天臺背臺詞,而她的掉在了地上,你們會上前查看嗎?”


  記者們開始交耳,點頭。


  法官無語道:“肅靜!被告,請不要和旁聽進行互動!”


  梁文安:“抱歉,因為我不是專業的。”


  助手拿出照片。


  “這是警方提供的照片。這裡,是當時劇本留在天臺上位置。根據實驗。站在這個位置,可以清楚的看見秦緒墜樓的位置。”梁文安說:“也就是說,站在這裡,可以知道,秦緒已經死亡。”


  “這是疑點二。”梁文安伸出手指,接著說道:“疑點三,神秘失蹤的少年。”


  梁文安問:“請問令子是在你去天臺之前回去的還是在你去天臺之後回去的?”


  “我……”孫源看向梁文安,腦子一抽,說道:“我拒絕回答!”


  滿庭噓聲。


  梁文安聳肩,看向法官:“證人也可以拒絕回答嗎?”


  法官:“證人,請正面回答。”


  孫源說:“去之前。”


  “好奇怪啊。”梁文安說:“他既然都願意跟你一起去見秦緒了,為什麼沒有等確認她不在才走呢?”


  孫源說:“他有事!”


  梁文安點頭:“小區監控隻保留十五天,你當然可以這樣解釋。即使他不符合常理。”


  “什麼常理?”孫源大聲道:“真正的兇手是你!”


  “我來告訴你什麼是常理!”梁文安說:“當天。我去找秦緒。敲門沒有人應聲,於是我去了天臺。我到天臺的時候,看見了地上的劇本,所以上去查看情況,然後,從天臺上,看見秦緒已經墜樓。慌忙之下,我反身下樓查看,踩到了地上的劇本。而我恰恰好,錯開了真兇。這也是為什麼,我在十分鍾之後才到了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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