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春來朝朝》, 本章共4682字, 更新于: 2024-10-18 21:26:01

24

蔣霆是被我沉屍在那處坡塘的。

可我萬沒想到,安懷瑾仍是一無所獲。

他的目光陰沉沉掃過,指向了人群中的我——

「將她帶回去,我親自審。」

一聲令下,有官兵上前,我作勢後退一步,二公子已經隨手從身旁府兵身上拔出長劍,架在了安懷瑾的脖子上。

「安大人盡管試試會不會腦袋搬家,她是我的人,你敢動她?」

25

安懷瑾離開了。

屋內長明燈搖曳,隻我和我姨母鄭氏,跪在了張雲淮面前。

姨母面上慘白一片,身子顫抖,手也抖,一下下地打在我身上,推搡著哭道:

「小春,你這個死丫頭,快給二公子磕頭,若非二公子庇護,你定是性命難保了。」

我後知後覺地明了,最先發現我殺了蔣世子然後拋屍的,是我姨母。

興許她還發現了其他一些什麼,畢竟如今在這世上,她是我僅存的血緣之親。

這四年,我與她相依為命,她是真的很疼我。

蔣霆死後,京都流言四起,從魏冬河被抓那日起,她惶惶不安,知道我遲早會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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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覺得坡塘底下的那具屍首,一點也不保險。

她想要打撈出來處理幹凈,但她沒那個能力。

安懷瑾帶兵包圍御史府之前,她終於下定決心賭了一把。

她去求助了二公子。

這是個很危險也很大膽的決定。

之前朱氏跟她提及,要收我做二公子的通房,侍奉二公子。

府內皆知,二公子光風霽月,玉潔高清,從未有女子近身伺候過。

朱氏從前也提議過收個通房給他,他給拒絕了。

但是這次,朱氏再次提議時,他沒有拒絕。

姨母篤定,二公子喜歡我。

我不信。

興許是存了幾分好感與興趣,但他對我,絕對談不上喜歡。

此次肯出手相助,大概是因為知道了蔣霆死在他們家,他很怕惹上麻煩。

二公子一動不動地看著我,眸光深沉,面無表情。

我跪地磕了個頭:「多謝公子相救,小春自會離開,盡量不給府裡招惹麻煩。」

「你要去哪兒?你離開了去哪兒?二公子說了你是他的人,老老實實跟著他,他會護著你的。」

鄭氏嚎啕大哭,拼了命地打我,奮力推搡一番,最後又一把將我抱住。

「小春,我可憐的孩子,姨母求你了,收手吧!你娘早逝,如今這世上,你是她僅剩的血脈了。求你了,給我留點念想吧!」

「鬥不過的,小春!官家是天,你如何鬥?我隻想你活著,咱們活著好不好?安安穩穩地活著,姨母求你,給你磕頭了,認命吧孩子!」

姨母淚流滿面,面容絕望。

「鄭姨娘,讓我跟她單獨聊聊。」

許久未曾說話的二公子,開了口。

26

張雲淮聽了那段過往。

對他而言,那應該僅是一段過往。

他勸我放下,說他會將我摘得幹幹凈凈,他有能力護住我。

我問他如何護住,是要魏冬河認了所有的罪?

他沉默了下,道:「他受盡了刑罰,至今還未將你供出。」

「所以公子憑什麼認為我會茍且偷生?」

「你即便站出去也救不了他,不過多死一人,這是事實,小春你要認清,並且接受。」

「當真無回旋的餘地?」

「沒有。」

「我不認。」

「你必須認。」

光亮在他臉上若隱若現,交織成斑駁碎影。

二公子面如冠玉,一沉不變的眼睛,黑沉又平靜,像流淌的暗河。

「你姨母說得對,官家是天,人是鬥不過天的。」

「我原以為,二公子與旁人不同。」

我靜靜地看著他,直看到他面上一怔,很快又恢復如常。

「人都是一樣的,這也是你說的。」

「對官家來說,真相並不重要,天下稍定才有重典治亂,禮法和公道隻存活於規則之內,而亂世向來是無規則的,官家不會認,你讓他如何認?」

他當然不會認。

他若是認,便不會在有人彈劾忠勇侯時,不予理會。

裹刀軍是儈子手,卻是對他忠心耿耿的儈子手。

更何況,他還吃過儈子手割下的肉。

時過境遷,那段過往無傷大雅,高位者掌控規則,所以他們選擇淡忘。

當今聖上自登基後勤政治國,施恩於民,有惠民大者之稱。

他那般愛惜自己的好名聲,怎肯後世史書留下汙點?

隻要他不認,儈子手割下的肉,就來路清白。

這些,我早已看清,可是眼下,還是低低地笑出了聲。

「他不認,我也不認。」

「對你們來說,那是一段過往,是故事,可我是故事裡的人。」

「二公子,你的話我聽懂了,若是沒發生在我身上,那當真是有道理的。你說的都對,道義模糊在規則之外,但世間總需要我這種人存在的,不是嗎,否則你告訴我道義存在的意義。」

「我不在乎生死,也知鬥不過天,但至少,我應該堂堂正正死在公道的路上。」

「所以,我不認。」

我抬頭看他,眸光是前所未有的堅定。

張雲淮看了我良久,神情一點點地軟了下來,伸手撫上我的臉——

「小春,會有機會的,但不是現在,你信我,將來我盡力為你討個公道。」

「將來?是等聖上老去?新主登基?不,二公子,我等不了,我活著的意義,不是看他們壽終正寢的,我做不到。」

27

張雲淮說服不了我。

他軟禁了我。

他當真是個厲害人物,不惜得罪忠勇侯,連同他爹張御史在陛下面前參了安懷瑾一本。

安懷瑾被貶至京都之外為官。

在他的插手下,都官府尹主審,快速地定了魏冬河的罪。

流程總歸還是要走的。

他帶著我,在主審官的陪同下,去了牢獄見魏冬河。

我與魏冬河自幼一同長大,我家開米鋪,他家賣肉。

我娘死得早,孫大貴忙營生顧不上我的時候,我多半在他家,跟他一起啃豬大骨。

他爹看著兇兇的,可每次見我都會憨笑——

「小春來了,來,多吃肉,小姑娘胖一點才好看。」

他還說,以後長大了給我們冬河做媳婦吧?

我眼睛滴溜溜地在他和魏冬河之間轉悠,脆生生地說:「不要,我爹說魏冬河長大了會跟你一樣醜。」

他爹頓時有些尷尬。

年幼時不懂分寸,後來長大的魏冬河,也並沒有長成他爹的模樣。

他總是跟在我身後,唯我馬首是瞻。

我也習慣了身邊有他,形影不離。

可眼前我的少年,被鏈條五花大綁,渾身是血,面目全非。

我認不出他了。

我真的認不出他了。

綁著他的鏈條黑紅生銹,上面沾滿了血,幾乎勒進了他的血肉裡。

他受盡了刑罰,低垂著頭,一動不動,仿佛死去多時了。

牢頭潑了他一盆水。

他奮力地睜開眼睛,透過面目全非的臉,定格在我身上。

然後他嘴角動了動,聲音斷斷續續。

他在說:「不認識,我做的,都是我做的,殺了我吧。」

魏冬河其實膽子很小,但從小到大,涉及到我的事,他總會生出無限的勇氣。

如他瘸著腿,孤身來到京都尋我,見到我的那刻,哭得像個孩子。

他說:「小春,我沒用,你不在我身邊我好怕,我原本想著去衙門告知的,林子裡土匪太多,我太怕了,一不小心摔到了崖下,斷了腿……我是不是特別沒用?等我瘸著回到鎮上時,什麼都沒了。」

記憶中,我的少年,還很怕疼。

他爹打他時,他總是哭嚎得很大聲。

可如今,他遍體鱗傷,一遍又一遍地認了所有的罪。

二公子滿意了,他對那主審官道:「他認了,那便三日後處斬吧,都成這樣了,不必再用刑了。」

主審官趕忙稱是。

全程我都沒有說話,目光落在魏冬河身上,面上麻木不仁。

可他們不知,我心裡在流血流膿,從裡面崩壞,一寸一寸,潰不成軍。

張雲淮帶著我離開,轉身之際,魏冬河低下了頭,他隱約在哼一首童謠——

「……賈家小兒年十三,富貴榮華代不如。能令金距期勝負,白羅繡衫隨軟輿。父死長安千裡外,差夫持道挽喪車。」

這首童謠我知道,是李夫子最不喜歡的一首。

當年在盛川書院,每次被他用戒尺打了,我和魏冬河總會故意氣他,當面哼這首《神雞謠》,然後撒腿就跑。

李夫子每每說我們不學好,氣得吹胡子瞪眼。

「父死長安千裡外,差夫持道挽喪車。」

我聽到了,魏冬河在跟我告別。

他說:「小春,我要回家了。」

28

我身上藏了一把刀。

回去路上,我在馬車上劫持了張雲淮。

他很意外,不敢置信:「小春,我不信你真要殺我。」

語罷,我的刀割傷了他的脖子,血流一片。

他長籲了一口氣,開口道:「你爹為你定下過的婚約,是他?」

「二公子,我到今日,方明白一件事。」

「什麼?」

「人和人一樣,也不一樣。」

他不明所以,我冷冷道:「生於雲端之人,光風霽月,永遠不要指望他們去理解扎根在土裡的東西,因為他們看到的黑,永遠不會沾染在自己身上,所以冷靜,所以自持,自詡為天下公義。」

「你是天上月,我是地下泥,我們唯一相似的地方,便是互覺憐憫,鄙淺可笑。」

我搶了他的馬車,將他踹了下去。

隨後輾轉跑路,藏身一處荒野廢棄義莊,與狗兒相見。

夜深人靜,義莊鬼火重重,陰森可怖。

為了躲避追捕,我們躺在棺材裡,和死屍同睡。

狗兒比劃著問我有什麼打算。

我將身上值錢的東西都給了他,讓他離開京都,自個兒找個地方謀生。

三日後,魏冬河會被處斬,我會出現在法場之上,面對圍觀眾人,揭露裹刀軍的真面目。

他們信也好,不信也罷。

聖上殺我也好,凌遲也罷。

後果我已經不在乎了,行至此路,山窮水盡,我盡力了。

我孫雲春,對得起我爹,也對得起我阿姐,對得起青石鎮的每一個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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