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時候,這是他最喜歡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我是隨時都會死的人。」
這也是我最害怕的一句話。
因為我知道呀,他說的是事實。
站在我面前的林子朝,空有一米八的身高,卻瘦得像個紙片人,好像我吹一口氣,他就能直接散進風裡。
彼時是炎熱的七月盛夏,他穿著長衫長褲,蒼白而稜角分明的臉上,始終沒有一點血色。
我看著他,心頭一軟,鼻頭一酸,瞬間就啞火。
然後我就搬出了福利院,去讀高中,還和我哥住在了一起。
那個時候他已經在研究仿生科技,每天都忙得要死,但還是堅持每晚都要回來幫我補習。
後來他發現我實在是塊朽木,但在美術方面還算略有天賦,他立馬就給我找了最貴的美院老師培訓,一副定要將我培養成才的架勢。
我當然明白,他是怕他死了以後,我養活不了自己。
所以為了不讓他太操心,我也真的是咬碎了後槽牙地努力過了。
三年後的高考,我如願考上了本地最好的美院。
我哥百年不遇地誇了我一次,他摸著我的小腦袋瓜,薄涼的唇勾出欣慰的弧度,好像很是替我松了一口氣的樣子。
結果這口氣一松,第二天他就住進了醫院。
21
長期的高強度學習和工作,早已讓我哥那脆弱的心髒超負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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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他已是強弩之末,隨便一丁點的風吹草動,都能直接要了他的小命。
看著他靜靜躺在病床上,靠著呼吸機過活的那幾天,我大概是終於體會到了什麼叫作一夜長大。
我早就知道他是會死的,隻是我沒想到會這麼快。
我早就知道我又會是被扔下的那一個,但這樣的心情,實在算不得好過。
看來,朝夕相伴,終究是句屁話。
於是那時我坐在他的床邊,握著他骨節越發分明的手,每天以淚洗面。
我還會賭咒立誓般地和他念叨:「哥,我以後再也不惹你生氣了,我一定乖乖地聽你的話。
「你再睜開眼看看我吧,再回來,多陪我兩年吧。
「起碼等我大學畢業,起碼等我可以自食其力了再說啊,哥。」
也不知道他當時到底有沒有聽到,我的那些卑微與懇切。
等他終於幽幽轉醒的那一天,他長睫微顫,墨黑的瞳仁逐漸定焦在我身上時,深不見底色。
最後他隻啞著嗓子,淡淡地埋怨了我一句:「我還沒死呢,林子夕。
「你別哭了。好吵。」
你看吧,他這個人,對我真的很不好。
22
再後來的後來嘛,這故事就要到頭了。
我讀大學期間,他的身體每況愈下。
時常住院,大把吃藥,可他卻堅持留在了仿生科技的項目組,誰勸都沒有用。
我那時並不知道,他到底在堅持什麼。
我總悲哀地在想,天才嘛,總是偏執的。
隻可惜他的偏執,與我無關。
去年夏天。
某個悶熱午後,大楊突然給我打電話,說我哥又在實驗室裡暈倒了。
我匆忙從畫室趕到醫院時,病危通知書直接就遞到了我面前。
而我哥已經躺進了 ICU,大楊一臉沉痛地和我說,這次怕是熬不過去了。
我閉了閉眼,倒是出奇地,沒流出一滴淚來。
痛到極致的時候,大抵都是沒有淚的吧。
而且一切都結束得很快。
他隻在 ICU 裡躺了兩天。
第二天晚上,我換了防護服,被放進了他的房間。
慘淡的白色,消毒水的氣味,和各種精密儀器的滴答聲。
悉數讓我窒息。
我顫抖的手,握上他冰涼手指的那一刻,他眼皮輕輕掀起,看向了我。
那大概是我第一次在他的眼裡,看到了溫情,看到了霧氣,和一閃而過的星光。
他說:「夕夕,對不起。」
他說:「夕夕,如果你還需要我,我還會在。」
他說:「夕夕,帶我回來,好嗎?」
我不明所以,隻能點點頭,說好。
然後他眼底的星光熄滅了。
然後他閉上了眼睛。
然後他,再也沒有回來。
23
林子朝死後的第三天。
我躺在如今隻剩我一個人的,曾屬於我們兩個人的家裡。
很認真地思考著,是吃安眠藥比較無痛,還是直接跳樓比較刺激。
我真的,真的很討厭做被剩下的這一個。
沒有了我哥,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活著。
也實在不想活著。
然後大楊就帶著那個編號 001 的機器人,來拯救我了。
大楊說,001 是目前實驗室裡性能最完好的一隻,也是由我哥親自監督完成的。
他在遺囑裡寫了,001,必須留給林子夕。
而這個 001,有一張和我哥一模一樣的、淡白又俊美的臉,身材卻比他更健壯、高大,渾身都寫著滿滿的安全感。
他說話的聲音、腔調,看我的眼神、情態,都和林子朝如出一轍。
隻是他的眼睛是藍色的。
大楊說,這是研究院的要求。
眼睛,是唯一能從直觀上,辨別真人與仿真人的憑據。
所以,這是他們在告訴我,這個機器人,不過一個替代品。
我的林子朝,還是不在了。
呵。
何必呢。
我比任何人都清楚啊,這個按照代碼行事的機器,又怎麼可能是我的林子朝。
24
隻是沒想到,時過境遷後的今天,我會從大楊的口中,聽到另一個版本的林子朝。
「前幾年,你哥的身體情況實在不太好,我就勸他,轉到輕松一點的項目組去。
「以他的天才大腦,推進機械器官的研究進程,一定輕而易舉。
「他大可以先搞出個機械心髒給自己換上,起碼也能再多活個十幾年。
「但他不肯,他說,他隻想做能替代真人的,仿生機器。
「最後我問他,到底為什麼這麼執著於此,那天的他坐在輪椅上,隻給了我一個無限悽涼的笑。
「他說,他已經殘破至此,在你身邊的每一天,都是拖累。
「他說,他欠你的實在太多,他隻能賭上一切去彌補。
「他說,他隻想留給你,一個完美的、無所不能的哥哥。
「他說,他的林子夕,永遠值得最好的。」
大楊啞著嗓子,一句句地復述著我哥的話,而我幾乎可以想象出他當時說出這些話的神情。
一定是清冷落寞,在陽光的映襯下,美得很破碎。
我還以為對他來說,我一直隻是個不懂事的負累。
卻沒想到。
卻沒想到啊。
「從那天開始,我才知道,你哥他,應該一直都是愛著你的。
「所以,在他把 001 留給你的時候,我就猜著,他肯定會在裡面藏著什麼,隻有你才能觸發的程序。
「但是子夕,我希望你能了解,就目前來講,讓機器人擁有情感,還是一件違法的事。
「他的數據庫,每天都會備份給研究院,雖然我知道你哥是個天才,一定會把一切都做得天衣無縫。
「但萬一呢?萬一你們被發現了呢?你知道會發生什麼嗎?
「他會被沒收,被拆解,甚至被銷毀。
「到那個時候,你又該怎麼辦呢,子夕?」
大楊指尖的香煙早就燃盡,空氣中彌漫著一股很清苦的味道。
他蹙起眉心看我,眼裡是明晃晃的擔憂和勸慰。
讓我有一瞬間的動搖。
但是,我和我哥一樣,都是離經叛道,又孤注一擲的人。
轉身飛奔在回家的路上時,我腦子裡隻有一句話始終清晰,如果林子朝愛我,那我要聽他親口告訴我。
哪怕隻有一天,一個小時,一分鍾。
我也要他愛我。
25
我到家的時候,我哥已經充電完畢,正坐在書房裡敲代碼。
他像往常那樣淡淡掃我一眼,用的還是他慣有的腔調:「今天這麼早就回來了?畢設結束了?」
我懶得和他多廢話,直接撲上去吻他:「林子朝,你給我出來。」
他眨著眼睛,很順暢地切換了模式,然後他的修長手臂一攬,我坐進了他懷裡。
我看著他的深邃眼睛,瞬間就是淚如雨下。
他伸手來擦我的淚,眉眼彎了彎,滿是動人的溫情:「哭什麼?是大楊和你說什麼了?」
「林子朝,解釋一下,你愛我的事。」
他手指頓了頓,繼而輕笑:「這還有什麼好解釋的,我愛你,不是理所當然的嗎?」
「那為什麼不告訴我?為什麼你總是對我兇巴巴的,為什麼你能那麼狠心地,一點希望都沒給過我?」
他眼裡帶上幾分悽然:「因為我自卑啊,夕夕。
「我這樣一個破敗到沒有明天的人,哪裡有資格談愛你?
「我知道,你從六歲起,就隻信任和依賴我一個。
「可是我不能回應,不能耽誤你的人生,也不能給你任何的希望。
「我把自己留在了這隻機器裡,又被你找到,已經是最好的結果。
「如果我當年失敗了,那我早就永遠地離開你了。
「所以,在這之前,我根本不能愛你啊,夕夕。」
26
他言辭懇切,我卻笑得比他更悽然:「林子朝,我問你,如果我始終沒有觸發隱藏模式呢?我還不是永遠失去你了嗎?
「你找不到我,就證明你已經心不在我,那很好,那麼這隻機器,就會是你永遠的哥哥。
「你能找到我,那也很好,這樣我就可以回來,用全新的面貌來愛你,恆久地陪著你,和你朝夕相伴,歲月不離。
「我當年孤注一擲地做這隻機器,從來都不是為了我自己。
「001,完全是因為你才存在的,我的笨蛋夕夕。」
他淺笑著,似是雲淡風輕,用微涼的手指抹幹我臉頰上的淚。
而我望著近在咫尺的這副眉眼,隻覺得心痛難抑。
他離開了的這一年裡,我每天都在怨恨他的無情。
我恨他,能為了研究一隻機器,就耗光了自己僅存的時光,狠心地扔下了我一個。
可事實上,他是賭上了餘生,在彌補我的缺憾。
從沒考慮過他自己。
在他眼裡,我遠比他自己更重要。
而他的愛,深沉而隱晦,喧囂,也靜謐。
沒有一個人知道。
這個傻瓜。
他才是這世上,最傻的傻瓜。
我趴在他肩上,終是哭得撕心裂肺。
他卻又拿出幾分不正經的樣子來問我:「別哭了好不好?嗯?
「要不然,哥哥親親?」
我氣不打一處來,扭頭就咬上他的唇:「好啊,親吧。那就把過去十幾年的都補給我,才能停。」
「真的?那這可是你說的。」
「等一下,你可別繼續哭哦,夕夕。」
他勾起嘴角輕笑,又直接將我打橫抱起,從書房回到了臥室。
我被他摁在床上,親到差一點窒息的時候,才發現他的身體,早就已經有了正常男人才會有的反應。
我臉皮一紅:「林子朝,你流氓!你給你的機器人,都做了些什麼功能啊?」
他慢條斯理地去脫衣服,笑得像一隻勾人的狐狸精:「怎麼了?不喜歡?
「我的所有模式都是為你量身打造的,我可以滿足你的任何需要。
「是你說,我不能停的。
「那你準備好了嗎?嗯?
「我的小主人。」
半掩著窗簾的臥室裡,日光稀薄,氣息卻灼熱。
他落在我耳邊的語調,曖昧又繾綣。
我一時被他蠱惑了心神,便又任由他,慢條斯理地來剝我的衣服。
然後我才知道,我哥做出來的機器人,竟然可以仿生到這種地步。
於是我們沉淪得十分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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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尋回林子朝的這一天,我們以肌膚相貼的距離,朝夕相伴。
我們以互相融合的方式,歲月不離。
原來不顧後果的相愛,是這般蠱惑人心。
28
從這一天之後,我和我的機器人林子朝,就變成了這世上最普通的一對小情侶。
我們逛街,約會,看電影,去遊樂場玩通宵。
他牽著我的手,拎著我的小挎包,笑眯眯地給我買冰淇淋、大公仔,和各種別的女孩子都有的亂七八糟。
老套俗氣,也意外甜蜜。
然後半夜回了家,他就將我抵在牆上,摁在床上,絲毫不願節制。
不公平的是,他隻要充電兩個小時就又能元氣滿滿,我卻是每每被他折磨到整天都下不來床。
我不止一次地罵他:「林子朝,你真的是個變態,是斯文敗類!」
他卻輕咬著我的耳垂,笑得賤嗖嗖壞兮兮:「可你明明就很喜歡啊,小主人。
「還是你不太滿意這個姿勢?那下次,我們再試試別的?嗯?」
我埋在他肩頭的一張小臉,憋得通紅。
從此我再也不敢和這個人面獸心的家伙,討論這種話題。
後來我也問過他,他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知道,我是喜歡他的。
他一臉炫耀地說,從我六歲時,每天都要拉著他的手才能睡覺的時候,從我總在和福利院的孩子們炫耀,我叫林子夕的時候,從我明明笨得要死,卻總是纏著他問數學題的時候,從我剛學了美術,就畫了一整面牆,他的畫像的時候。
他就知道了。
原來,孤獨的我們,隻有彼此。
原來,孤獨的我們,默然相愛。
但他也一直都知道,他是個大概率活不到 30 歲的病人。
他給不了我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