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謀嬌計》, 本章共4154字, 更新于: 2024-12-23 13:46:11

我第一次和柳乞丐滾在一處時,就知道他不姓柳。


他是沈清梧,我念念不忘的沈清梧。


白天,我們各為其主。


夜晚,我們如膠似漆。


隻要沒人揭露問題,問題就可以被視為並不存在。


我們就這樣掩耳盜鈴的生活著,仿佛彼此之間沒有往事,但也終將因此沒有未來。


34.


沈清梧還在念書時,我常去私塾偷看他上課。


先生講書,講到「螳臂當車,不自量力」。


可是我覺得螳螂向車輪揚起鉗刀的樣子很帥。


先生還說,「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成則謂之勇,敗之則愚至極」。


可是這世上哪有那麼多未卜先知?從人可以為信念「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那一刻起,成敗便已不值一提。 


北山王暴虐成性。


我隻是蝼蟻。


但我願意擋在北山王滾滾而來的車輪前,做第一隻被碾死的螳螂。


當有一天,車輪前的螳螂堆積成山,即便是駕車的人,也會頭皮發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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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隔日一早,柳溯再次早早離家,我去村口,找到了那群常駐此地的大媽。


我問本地最有威名的大媽:「大嬸,我娘去的早,我不會帶孩子,到時候您能教教我嗎?」


大嬸一聽,樂了:「哎呦,你還問我?柳乞丐可是最會帶孩子了。」


我問:「怎麼說?」


「五年前,他收養了個十歲的男孩兒,養的可仔細了!」


我心裡一顫:「那孩子多大了?如今在哪裡?」


「已有十五歲了。」大嬸說著,有些ţū́⁷迷惑:「那孩子全須全尾的,念書也聰明,頂好的男孩子,怎麼就被家裡人撵出去了呢?」


五年前,太子立位,京城瘟疫,沈清梧病死,年僅十歲的二皇子因亂流落人間。


「後來呢?他去哪兒了?」


「害,你直接問柳乞丐不就行了?」


我回頭一看,柳溯站在離我不遠處的樹下,唇角的淡笑漫出瑟瑟涼意。


36.


「你問孩子做什麼?」


「我想和你生個孩子。」


「好。」


青天白日,我們滾在一處。我和他各懷心思,但都不點破,一如我嫁過來之後的每一晚,雖然同床異夢,但卻足夠幸福。


事後,我找了個理由,去了成衣坊。


我蹲在老李頭面前,問他:「當初,你去找二皇子的時候,柳溯是怎麼說的?」


老李頭想了一會,回想起細節後,同我說:「他說,他去上了茅房,回來後孩子就不見了。」


「我當時也不信,可找了很久,確實不見二皇子。」


我點了點頭,苛姑姑瞥了我一眼,淡聲說:「你要是再不動手,我就讓別人去捉他。」


「我會盡快的。」我答道。


37.


我確實盡快去抓他了。


我帶了一堆人,聲勢浩大,大張旗鼓,沿途殃及了不少無辜路人,恨不得讓全天下知道,此行,我若抓到人,必將使其碎屍萬段。


回到家,他果然早已聞訊跑了。


我的心空落落的。不知是為了他跑了,還是為了,我帶了這樣一群人,大張旗鼓的來抓他。


如果他沒跑呢?


我真要殺他嗎?


我心裡一直有答案,但我一直不敢面對它。


我帶著一群人,心情復雜的铩羽而歸。


路過路過齊府時,小姐正好頂著滿頭的珠翠首飾架子似的向我奔來:「疏桐!我們幫你報仇了!」


「什麼仇?」我看到她頭上插著一根素銀簪子,樸素得和滿頭珠翠格格不入。


沈清梧說,那是她娘要留給未來兒媳婦的。


「柳乞丐剛剛來我家鬧事,被哥哥活活打死了!疏桐,你回來吧。還是貼身侍奉我,還做齊府的副小姐。」


這天晚上奉陽下了好大的雨,苛姑姑在亂葬崗翻了一夜屍體。


沒有柳溯。


我沒打傘,雨糊了滿臉。


天亮的時候,苛姑姑擦幹我臉上的水,說:「男人沒了就沒了。換個新的。換個幹淨的。」


他不新嗎?


他太舊了。舊到從我記事起,就全是和他攪在一起的回憶。


他不幹淨嗎?


他不幹淨,髒到和皇親國戚攪在一起,沾滿了皇城裡的枯骨穢肉。


可是我喜歡。


他又舊又髒,但我就是喜歡。


38.


殺手是沒有資格談論喜歡的。


尤其是,刀鋒閣裡,淪為權貴走狗的殺手。即便我早就是個小頭目了,但走狗就是走狗。


我還沒從柳溯的失蹤緩過神來,皇帝的聖旨便遞到了刀鋒閣裡。他令我們進京面聖。


苛姑姑篤定:「刀鋒閣才剛剛易主,他肯定是來立威的。」


我笑了:「您對太後忠心耿耿,立威必然從殺您開始。」


「那挺好的。」她笑了。


我這輩子都沒見她這麼慈祥過。她拿起假死藥說:「就說我畏罪自殺了。」


39.


我又去寺裡上香,上次是陪小姐,這次是為自己。


我和小姐在蒲團前相遇,臨Ṱū₄走時,她從袖口裡抽出府庫的賬本,問我說:「這次求什麼?新的姻緣嗎?」


我搖了搖頭。


「我的姻緣,已經求到了。小姐呢,又是求財運嗎?」


小姐把賬本塞到我懷裡:「錢要有命在,才能有處花呢。」


原來她也是求平安的。


可是她在知府的庇護下安安生生的當著大小姐,為什麼要求平安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翻開她給我的賬本。


原來當車的螳臂不止我一個。


40.


那是一個足以抄家滅族的賬本,小姐卻如此坦蕩的,當眾把它交給了我。


北山王一黨,貪贓枉法、揮霍屠戮,樁樁件件,竟悉數記錄在冊。


何人何時賄賂了何官、何官何時打賞了何人,誰去了自己俸祿這輩子都去不起的酒樓、誰開了這輩子都開不了的鋪子。


小姐記的很細。


細到可以震動朝野。


拿著它,我好像不再抵觸進京了。


41.


京城離奉陽並不遠。


我邊趕路邊放出北山王黨羽的種種罪證,所過之處,民聲沸騰,叛亂四起。


第四日,我平安到達皇城。


引路的公公同我說:「二皇子歸京了。」


我心裡一顫。


竟然回來了?


北山王大權獨攬,太後、皇帝,均為保命追殺二皇子。他此時歸京必然兇多吉少。


我知道他逃不過,可我還是希望他活久點。


可他竟還這麼快就被帶回來了。


是我激起的叛亂不夠多嗎?


我問公公:「誰送二皇子回來的?」


公公說:「是新到任御林沈將軍。」


我被眾人帶入內殿,苛姑姑伏在地上,脖子斷成兩截,腦袋滾到臺階下方。


我向皇帝行跪拜大禮,苛姑姑的血漫過來,腥味淹沒了我。


皇帝指著苛姑姑的屍體說:「朕命爾等清繳叛黨,她卻故意怠工拖延,該當何罪?」


我想起苛姑姑毫無力度的催促,心髒驟然縮緊。


自我入刀鋒閣起,她事事嚴苛。唯有追殺二皇子一事,催催就算了。


原來我能怠工至此,是因為監工的那個人,也想怠工。


我一直以為負重前行的人隻有我。


我餘光掃見他身側站著的御林沈將軍。


又舊,又髒,早該換個新的。


我說:「北山王暴虐成性,攝政以來民不聊生。殺二皇子便是保北山王,會損我朝威名。苛姑姑庇護天下百姓,為我朝盡忠。當有何罪?」


老皇帝氣得聲嘶力竭:「忠皇室便是忠我朝!」


我不顧規矩,抬頭直視天顏:「忠我朝該是忠天下!」


剎時,鴉雀無聲。


皇冠上的九串珠簾憤怒著搖擺不止,我看不見皇帝的臉。


良久,他才淡淡道:「那你呢,你也隻對我朝盡忠嗎?」


我沒有說話。


42.


皇帝拔出了尚方寶劍,那上面還沾著苛姑姑的血。


他一步步向我走來,我仿佛看到了壓向螳螂的車。


原來,我擋的,不止是北山王的路。


二皇子竟然這麼見不得光嗎?


皇帝為了隱藏私生龍子帶來的汙點,竟然不犧將黎民送到北山王暴虐的魔爪之下。


43.


幾個月前,我陪知府家的小姐去寺裡上香,她求財運,我求姻緣。


我說:「信女願以小姐十年單身,換一個八塊腹肌、聲音好聽、一心一意、不納小妾、家務全包、有求必應、非我不娶、願意為我謀權篡位砍皇帝的二十四孝好夫君!」


那晚我就做了個夢,菩薩翹著二郎腿說:「爺準了。」


如果菩薩真的在天有靈,如果我可以回到那天,我不會再要那麼多了。


信女願以小姐十年單身,換一個視天下百姓為親子的,明君。


44.


「護駕!」


太監尖細的聲音響起。


我看到皇帝在我面前僵住了腳步。


下雨了,殿外電閃雷鳴。


我抬起頭,眉心接住一滴粘稠的血。


我看見御林軍將我們團團圍住,沈清梧站在皇帝身後,手裡的寶劍,在皇帝左肩下穿胸而過。


血從他的劍尖滴到我的眉心。


45.


「反了!沈清梧反了!」


朝堂混亂不堪。


御林軍包圍了皇庭,我看見沈清梧拔出寶劍,從皇帝頭上摘下了皇冠。


二皇子帶兵堵住了宮門。


沈清梧親手為他加冕。


路過我時,他頓住了腳步:「你在佛前的最後一條禱告,我也做到了。」


46.


四月二十一,我風風光光的嫁給了攝政王沈清梧。


說起來,這是我第二次嫁給他了。


第一次,他叫柳溯,連一場像樣的婚禮都沒有。第二次,他給足了我排面。


聘禮抬了八十八臺,不僅有我愛的金銀珠寶,還有兩顆梧桐樹。


庭下梧桐樹,三年三見汝。


我問他:「你怎麼敢謀反?」


他問我:「你怎能憑空汙人家清白?」


新帝,也就是二皇子,給我封了诰命。


上書房先生,也就是老皇帝,御筆朱批,讓沈清梧將北山王殘黨殺了個遍。


對,上書房先生,是老皇帝。


他沒死,沈清梧的劍在他腋下穿過,刺破了早已放在那的蛇皮血袋。


他想早日退休,但北山王黨羽已豐,二皇子私生身份難承大統。


於是,沈清梧這個攝政王,成了皇家父子的御用背鍋俠。


既然皇帝無法退休,那就幹脆假死吧。


既然私生子難承大統,那就幹脆讓叛軍把他舉上去。


「那太後呢?太後和北山王又是如何?」


「太ťű₌後啊。她沒有那麼多彎彎繞繞,她就是單純害怕,所以北山王要她如何,她便如何。」


我沉默片刻,似乎懂了。


皇帝知道二皇子可立,北山王不可立,但他又菜又慫,不敢與北山王為敵。便令沈清梧假死,帶二皇子出宮。


表面上他在追殺二皇子,實際上對於追殺這件事,他和苛姑姑一樣,也在消極怠工。


沈清梧出宮後,為避免追殺,化名柳溯,機緣巧合之下被我家小姐的繡球砸中,娶了替嫁的我。


「那她若是砸中了別的乞丐呢?你會不會來搶我?」


沈清梧笑了:「不會砸不中的。你在刀鋒閣擺爛的時候,我和你家小姐練了一個月。頭都要被她砸掉了。」


一個月。


他倆竟然背著我獨處一個月了!


我可是毫不知情的!


我心態崩了:「難怪你是被選中造反的那個人呢。」


沈清梧笑了:「我是純臣,很乖的。上朝聽皇帝的,回家聽夫人的。夫人之前不是說想要個孩子嗎?還要嗎?」


要,當然要!


三個月後Ŧũ̂ₔ,我懷孕了。


47.


診出喜脈後,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果Ŧũ⁵斷帶球跑了。


沈清梧拋棄了我兩次,我必須讓他感受到我的痛苦。


我跑回奉陽,和小姐一起開了家酒樓。


梧桐酒樓。


小姐恨鐵不成鋼:「這名字,你是生怕他找不到你吧?」


我說:「這你就不懂了。若是藏的太狠,他找不到了,那便沒有夫妻間的情趣兒了。」


她撇撇嘴不以為然,每日招搖著那支留給兒媳婦兒的素銀簪子在我面前晃。


我終於忍不住了。


「那是我夫君的娘親,留給兒媳婦兒的。」


「我知道,你來贖呀。」小姐笑眯眯的用手指擺出一個「九」字:「你可知查北山王殘黨有多危險?我連他們的髒賬壞賬都做出來給你看,你卻連九億兩黃金都舍不得麼?」


「九萬兩,你搶錢吧!」


「誰說的?明明是九億呢。」


我不要,她也不急著給,我們就每日在酒樓上憑欄扯淡,猜著沈清梧何時找來。


一日、兩日,總也不見他的身影。


「他不會不來了吧?」我終於忍不住抱怨。


小姐笑眯眯的遞給我一張朝廷通告:「怎麼會?正拖家帶口的往您這兒遷都呢。」


遷都?!


我驟然想起自己去上香時求的願。


該死,我要的是二十四孝好夫君,可沒要禍國殃民的攝政王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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