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結婚允許,離婚駁回》, 本章共4004字, 更新于: 2024-12-20 13:32:34

「我不信他的話,我想問我外公外婆,可那時候,他們已經去世幾年了。」


「他來找過我很多次,想要外公外婆留給我的那套房產。他說那應該是屬於我媽媽的,我媽媽去世了,他理所應當可以繼承。」


「我不答應,他就不停糾纏我。最後一次,他帶來了我媽媽在精神病院的病例,還有很多照片。」


「我媽媽的病是真的,死因也是因為病發。」


「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我發現……有了桑桑。」


「精神病會遺傳,我不知道自己會不會病發,但我不能把風險傳給下一代。」


「和你分手的時候,是我決定放棄律師,是我發現我媽死於精神病,是我發現懷了孕,而這個孩子……不能留。」


「我不知道一個人能扛得住多大的壓力,能擋得住多少負面情緒——那段時間,我焦距,我抑鬱,我恍惚,我會毫無徵兆地大哭,我會行屍走肉地發呆,我甚至覺得我也病發了。」


回想起那段日子,我抱著自己的手臂,哆嗦了一下。


「阮阮。」


弈銘緊緊抱住我,不停親吻我的耳廓:「沒事的……你不會有事……別怕……」


「對不起……」


滾燙的眼眶裡聚集水汽,我抽噎了一聲:「我要打掉孩子,我可能已經病發了,我也當不成律師……我沒承受這些,才會和你分手……是我的錯……」


「不是你的錯,你沒有錯。」


弈銘緊緊握著我的肩膀,額頭抵著我的額頭,聲音裡充滿悔恨:「是我……我沒注意到你的異常,我對你不夠關心,我甚至出國逃避,沒陪在你身邊……」


我搖搖頭,垂下眼睫的同時,眼淚也掉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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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分手後,我去了精神病院,我想看看那裡是什麼樣子,或許將來……我也會去那……」


「那裡很安靜,安靜得過分。門很厚,窗戶用鋼條扣著,像監獄。在那裡,沒有希望,也沒有絕望,像是獨立在這個世界之外的空間。」


「就在我要離開前,遇到了一位醫生,她認出了我,她說我和我媽媽長得很像——我一生中所有的幸運大概就是和媽媽長得像吧。她告訴我,我媽媽是她所有病人中最不一樣的那個。她不是原發疾病,是後天遭到刺激才會得病,沒有遺傳的可能性。至於刺激……」


我流著眼淚對弈銘笑了一下:「我不是我爸親生的孩子——我甚至不知道我真正的父親是誰,我想,我媽也不知道……她的遭遇很悲慘,結果也很悲慘,所以她瘋了。」


「我知道這件事的時候,感覺自己是被老天爺戲耍了一番,又覺得,我有一個罪犯父親,於是我也有了這樣的報應?」


「我應該告訴你這些,可我那時候經過大起大落,已經不敢奢望任何事了。」


「我生下桑桑,因為她是我們的孩子,更因為那是你的孩子。」


「桑桑的名字叫葉桑榆,失之東隅收之桑榆。我失去了你,得到了桑桑。」


「本來我是這麼以為的。」


「直到與你再度重逢,我才發現,原來我不但失去了你,也失去了我自己。」


弈銘擁抱我的力氣,幾乎要把我整個人壓進他身體裡。


「你沒有失去自己,也沒有失去我。」


「你可以得到所有你要的。」


「我會給你所有我有的。」


「我的阮阮,永遠都在。」


18


我把那個箱子給了他:「裡面有我送你的東西。」


弈銘拿出了一本書。


《十四行情詩》


他翻開書籍中間,在一頁情詩上,夾著一張照片。


我的畢業照。


穿著學士服的我,和穿著西裝的弈銘,陽光燦爛,笑容洋溢。


弈銘拿出照片,翻過去看,後面寫了兩排字。


【我願一生信仰法律,為正義發聲,為弱小申辯,風霜雨雪,砥礪初心。】


【我願一生深愛弈銘,因他更優秀,因他更勇敢,遇強則強,攜手共赴。】


弈銘看向我,眼中似乎也有些水霧波瀾。


「還有,」我從箱子裡拿出厚厚一個袋子,拆開後,是一個一個信封:「這是你走後,我寫給你的信。這是第一封,我告訴你,我有了我們的寶寶,問你喜歡男孩還是女孩……這是第二封,我告訴你,我已經申請了注銷律師資格,我依舊無法認同你的觀點,但我改變不了,所以我主動離開這個行業,希望你能理解我的選擇……這是第三封,這封裡還有 B 超單,我告訴你,我去做產檢,第一次看見孩子的樣子,很小,像隻趴著的小鴨子……這是第四封……這些都是,按時間順序,一直寫到了遇見你的前一天。」


我捧著那些信,邊掉眼淚邊笑:「可我沒能寄出去,如果我的勇氣再多一點,或許,你能親眼看見桑桑的出生,能扶著她學會走路,能聽見她第一聲叫你爸爸,能陪伴她一直成長……」


「阮阮,」弈銘擦掉我眼下的淚,柔聲說:「不要為我覺得遺憾,對我來說,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即使分別,你仍然愛我,我也依舊愛你。」


「桑桑是我的女兒,她更是她自己,她有自己的人生。」


「但你是我的妻子,我們屬於彼此,將來要共度一生,白頭偕老。」


與弈銘共度一生。


與弈銘白頭偕老。


我笑了起來,眉眼彎彎地看向他:「那一定會很幸福。」


「會一直幸福。」弈銘親了親我的額心:「一直一直,永遠幸福。」


……


……


19


番外一


「……《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於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我站在講臺上,邊講課邊瞪人。


坐在第一排中間最醒目位置上的男人,是我的法定配偶。


我不懂。


律師的工作什麼時候這麼清闲了,能在大周一跑到學校來蹭課?


我更不懂,以弈銘的能力,需要「回爐重造」,蹭大一基礎課嗎?


答案顯然是不需要。


他來,就是給我找不自在的。


我現在就很不自在!


……就,就在他面前上課,有種說不清的羞恥感。


尤其是他看著我,似笑非笑,目光流轉的時候。


我更覺得難熬得很。


「關於《民法典》的大致概述就是這些,下面開始提問,希望同學們積極舉手,期末可以加分。」


我翻開點名冊,同時看向講臺下:「第一個問題,自民法典實施起,我國同時廢止了哪幾部法典?」


左右前後都有人舉手。


我目光一掃,弈銘也在舉手。


這人——


我就不點你回答!


我抬眸看向後排:「那就請那位——」


「老師,」弈銘自行站起身:「我主動要求回答。」


「……我沒點你。」我咬牙切齒。


「老師不是說,積極回答可以加分嗎?」弈銘彎唇笑道:「為了加分,當然要搶答了。」


弈銘把話都說到這裡份上了,我能怎麼辦?我隻能皮笑肉不笑地說:「這位同學果然很積極,好啊,答吧。」


「《民法典》施行後,同時廢除了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


弈銘說到這裡,頓了頓,又將聲音放輕:「還有,婚姻法。」


聽出他的意有所指,我很想像古代縣令一樣,驚堂木猛拍,讓衙役把這個擾亂課堂,調戲師長的混蛋叉出去!


但我不是縣令,這裡也不是縣衙。


Ṭū₅我不但要對弈銘和顏悅色,還得誇他幾句:「答得很好,坐吧。」


弈銘坐下後,我又問了第二個問題。


不出所料的,他還舉手。


我就不信了!


我把問題難度升級,升級,再升級。


然後發現不太對勁。


超綱了!


這就導致,現場除了弈銘,沒人能回答。


就真鬥不過?


我把點名冊往臺上一摔,冷笑的看弈銘:「這位同學很不錯,學號是多少,叫什麼Ţùₜ名字,我一定給你多加幾分!」


「加分就不用了,」弈銘煞有其事地說:「我聽說葉老師講課好,特地來旁聽……確實好,聽葉老師的課,我受益匪淺。」


你受益匪淺?


我尷尬摳地!


好不容易熬到下課,我抓起書就走。


下了樓梯,轉過走廊,還沒到辦公室,就被扯住了手腕。


「你幹嘛!」我嚇了一跳,連忙左右看看,生怕被人瞧見。


「找你課後輔導啊。」弈銘朝我笑。


「你夠了啊!」我氣得拿書敲他肩膀:「不好好上班,來我課上搗什麼亂?」


「不是搗亂,是想看看你怎麼上課的,」弈銘湊過來,在我耳邊呵氣:「你不覺得,這樣很有情調嗎?」


我被他弄得渾身一顫,別Ţŭ̀₁開頭道:「別鬧……這是學校!注意影響!」


「這是你今天最後一節課,現在下課了,你就等於下班了。」弈銘勾了勾我的手指:「回家怎麼樣?」


「這麼早就回家?」我這節課上完才下午三點。


「先回家,做點不能過審的事,再去接桑桑,」弈銘趁我不注意,咬了我耳垂一口:「葉老師,我要求考試,你監考的那種……」


「弈銘!」我推開他,臉紅一片:「你不要臉我還要呢!」


「我要是真不要臉,就不止摸手摟肩這麼簡單了,」弈銘揚眉:「再問一遍,回不回家?」


我想硬氣的頂一句,就不回,怎麼樣!


弈銘卻看了看周圍,嘖道:「在學校裡,好像更刺激……」


「回!」


我二話不說,攔著他轉身:「現在就回!」


弈銘低笑了半晌,與我一手交握。


「車停在學校外面了,走走吧……晚上想吃什麼……桑桑幼兒園的老師通知我們參加下周活動……星星的飛盤被它咬壞了,得再買一個……」


20


番外二


林琛想不通,自己怎麼會被這種女人纏上的。


看向面前鮮紅的跑車,林琛冷著臉道:「這不是停車位,請你把車挪開。」


金樺單手握著方向盤,另一隻手拉下太陽鏡,朝林琛笑得勾魂攝魄:「我是特意來接你的。」


「我和你不熟。」林琛不給面子。


「怎麼能說不熟呢,」金樺笑道:「上次講座,你是被抽中的幸運兒,我們之間屬於天定緣分。」


提到講座,林琛更無語。


明明他隻是剛好有時間去聽了一下,結果就被點中了——金樺隔著十多排座位,指向他,慢聲細語的問,要不要上臺來和她互動。


是講座不是演唱會。


要什麼互動!


可當時會場那麼多人,不是同行,就是即將成為同行,他不能公然駁了校方的面子,隻能走上臺。


互動了什麼不要緊,要緊的是,講座結束後,他就在校門口被金樺堵到了。


金樺第一句就是……


「寶貝,你長得很符合我的擇偶標準。」


第二句是……


「我對你可能一見鍾情了。」


第三句是……


「我有預感,我要為了你,放棄整片森林。」


最後一句是……


「真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


林琛覺得不幸,他的不幸!


那是不幸的開始。


那天以後,金樺就三不五時地出現,毫不避諱,倒追他,糾纏他,還挑逗他。


什麼虎狼之詞都敢說。


他年輕氣盛,經不起她那些大膽的話,常常面紅耳赤。


不是被氣的,就是惱羞成怒的。


最可惡的是,金樺是弈銘的合伙人。


沒道理葉老師栽在弈銘身上,他也要栽在金樺手裡。


想到這,林琛更是不想理金樺。


自己的單車被擋住了,幹脆鎖車步行。


金樺在他身後,不緊不慢地開車陪同。


越看林琛那張俊俏清冷的臉,金樺越是覺得心裡有輕飄飄的泡泡在懸浮。


那是一種從未有過的,隻見一見這個人,就覺得心滿意足,就覺得滿心歡喜,就覺得自己的眉眼都是帶著笑的。


她交往過很多人,遵循人類的本能,肆意不羈,可現在她忽然想安定下來。


這個小家伙,比她小了幾歲,但她喜歡,非常喜歡。


既然是一見鍾情。


那就——


一追到底。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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