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掌中妖夫》, 本章共3848字, 更新于: 2024-12-10 14:13:05

去了商場的一家男士品牌專賣店,鬱齡便對一位導購員道:“給他挑一些合適的衣服。”


導購員是個三十左右的女人,長相清秀,舉止得體,能在這種品牌店上班的,一般眼光不錯。聽到鬱齡的話,心知來了個大主顧了,馬上笑盈盈地幫忙選衣服,她見兩人雖然穿著打扮平常,可氣質不俗,想來並不缺那點錢。


導購員的眼光果然不錯,連續選了好幾套應季的夏裝,鬱齡看了看,便點頭讓奚辭進去試穿看看效果。


等奚辭穿著一身卡其色的休闲服出來時,導購員就算對自己的眼光有信心,也被這迎面走出來像個雅致貴公子一樣的青年給震了下。心裡暗嘆這人的外形之出色,七分的衣服,硬是讓他穿出了十二分的味道,比那些模特兒也不逞多讓。


奚辭身高在一米八五以上,身材屬於精瘦的那種,不過份強壯,卻也十分有型,穿上衣服時修長高挑,一雙修長筆直的大長腿尤其惹眼,至於脫了衣服——咳,鬱齡自己明白的,就不用多說了。


總之,奚辭的外形十分優秀,容貌上等,氣質更是傾向於一種讓人心悅歡喜的幹淨明晰,很難讓人對他生起惡感,平時沒有刻意打扮就已經很吸引人了,這會兒有衣服加持,簡直蘇得沒法直視了。


鬱齡雙眼盯著他,然後朝導購員點頭,“這套不錯。”


接著,又拿了幾套讓奚辭去試。


奚辭對衣服什麼不太挑,他的衣服都是沒了就隨手置辦,不拘什麼品牌,舒服就行了,所以他的衣服種類很雜,要不是有個衣架子身材,根本沒法看。因為不喜歡人太多的地方,他很少會來這種大商場買衣服,如果不是鬱齡的眸光太亮,他也不會這麼乖乖地試。


試了幾套後,奚辭看她眼睛裡的光芒越來越亮,有些赧然地道:“鬱齡,真的不需要買這麼多。”


“可是很好看。”鬱齡挨近他,看他的臉慢慢地有些紅了,趁機湊過去親了他下巴一下,然後一本正經地道:“還有兩套,繼續試。”


奚辭紅著臉再進試衣間了。


鬱齡若無其事地轉身,就見那位導購員小姐驚詫地看過來,對上她的目光時,導購員趕緊移開。


導購員小姐也不是沒眼力,她的職業涵養不錯,是個成功的導購員,隻是一時間過於驚訝。沒辦法,誰讓奚辭臉太嫩,氣質又太幹淨,給人的感覺就像一個還沒出社會的大男孩,看到他們的相處形式,真的會讓人想起女富豪“包養”大學生的模式。


作為一個女富豪,鬱齡老神在在地坐著,直到奚辭換好了衣服,她大手一揮,將一張金卡拋出來,這會兒真是坐實了店員的猜測。


越來越像包養了腫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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鬱齡給奚辭置辦了全身的行頭,連正式的西裝三件套都沒少,鞋子、襪子、領帶等等,看著買的東西越來越多,她轉頭看向奚辭俊秀雅致的臉龐,突然覺得此時他們兩人,一個負責賺錢養家,一個負責貌美如花,真是挺相配的。


當然,負責賺錢養家的是她。


“想什麼?這麼高興?”奚辭笑著問道,並不介意她為自己揮金如土的行為,也不覺得這是在包養傷男人自尊心什麼的,奚展王壓根兒就沒有這種人類的概念,覺得隻要兩個人在一起,他被她包養,也沒什麼。


“沒什麼,你穿那些衣服好看,我心裡高興。”鬱齡挽著他,心情確實非常不錯。


奚辭笑了笑,眼睛一轉,便看到商場一樓的珠寶專櫃,不由得頓了下。


“鬱齡,我們好像還沒有婚戒吧?”奚辭遲疑地問,就算有些無知,他也知道人類的男女結婚後,是要買婚戒的,以前在縣城裡,忙來忙去,倒是忘記了。


鬱齡經他這麼一提醒,也想起來了,便道:“今天正好有空,去買吧。”


當下兩人興致勃勃地往珠寶首飾行走去。


等買好婚戒,已經是下午了。


六月中旬的B市白天的氣溫非常炎熱,特別是下午,整個世界被烘烤得像烤箱一樣。奚辭見鬱齡被熱得沒什麼精神,便結束了這一趟商場之行,開車和她一起回家。


剛回到家,在商場買的東西也送過來了,奚辭籤收了後,便去廚房將早上冰鎮起來的果茶端出來給癱在沙發上吹空調不想動的人解暑。


鬱齡吹了會兒空調,又喝了半杯冰涼的果茶終於好一些了,看著他羨慕地道:“天氣這麼熱,你一滴汗都沒流,真好。”


奚辭頓了下,說道:“我的體質比較耐熱。”


鬱齡了解地點頭,怨不得晚上那麼熱,他還喜歡黏著她睡,有時候她受不了,會直接踹他一腳,直到沒那麼熱,又被他抱住。至於睡熟後,好像就沒有那麼熱了。


兩人隨意地聊了會兒,聊到今天和江禹城見面的事情,鬱齡說道:“爸爸一時間可能會無法接受我們結婚的事情,等他明白事情已成定局,他就會接受了,給他點時間。”


這話說得真是寬宏大量,隻怕江禹城聽了又要不高興了。


奚辭知道她這是安慰自己,擔心他因為今天江禹城的態度難受,面上笑著應了一聲。


鬱齡見他真的沒在意,便也放下了,她當然知道自己衝動結婚的事情挺那啥的,可是做下了就不後悔。何況奚辭這麼好,可不是什麼富二代能比得上的,她還慶幸自己下手早了,才能找到這樣的老公,那些富二代可不會捉鬼收妖驅魔,有什麼用?


所以,姑娘她堅決不認為自己衝動是錯的。


“奚辭,拿媽媽生前用的東西有用麼?”鬱齡又問道,有點兒擔心。


前幾天,米天師離開烏莫村之前,和她說過,雖然那次招魂不成功,但是也不是完全沒辦法的,可以用點手段來尋找她媽媽的鬼魂蹤跡,首先,這便得尋點媽媽生前所使用的東西,最好是她常年所用的一些手飾或衣物之類的。


人突然猝死時,隻要不是什麼方外灑脫之人,總會留點什麼遺憾或執念的,這種遺憾和執念,能使他們變成鬼後在世間徘徊不去,直到陰差接引去陰間。有些鬼魂放不下執念不想離去,就會在他們生前所居的地方徘徊,他們生前所用的東西,會沾著他們的氣息,最能感受到死者留下的念想。


為了能找到媽媽的鬼魂,就算回祖宅,鬱齡覺得也沒什麼,隻是,她擔心爸爸會起疑。


五歲那年媽媽去世時,她已經有記憶了,猶記得因為媽媽的死亡,爸爸簡直就像瘋了一樣,江家被他鬧得人仰馬翻,不得安寧。


後來終於接受鬱敏敏已經死亡的事情,江禹城性情大變,封鎖了鬱敏敏生前居住的地方,不讓任何人進去,打掃什麼都是他自己親力親為。甚至連鬱敏敏生前用的東西,也沒讓任何人碰,連鬱齡這親生女兒,也不允許。


現在事情已經過了十八年,但是她爸依然獨霸著媽媽的東西,鬱齡想要拿可能要費點功夫。雖然爸爸平時疼她,可要是和媽媽對上,她覺得自己可能又是被拋下的那個。


“不管怎麼樣,先試試吧。”奚辭轉頭朝她笑道,摸摸她的臉,“不用太著急,距離中元節還有段時間,可以慢慢來。”


鬱齡點頭,決定就算去偷,也要在爸爸眼皮子底下將媽媽的遺物偷出來。


休息了會兒,她很快便恢復活力了,便主動給安茹打了個電話。


安茹顯然正在忙,並沒有接電話,鬱齡知道她一向是個大忙人,打不通後,便放著了,等安茹忙完後,她自會打回來給她的。


直到吃完晚飯,兩人手牽著手到小區附近的公園散步時,安茹才打電話過來。


“你怎麼突然給我打電話了?”安茹的聲音有些疲憊,透過電話,鬱齡還能聽到那邊吵雜的人聲,顯然安茹現在應該是在某個酒會中。


“安姨,我回B市了。”鬱齡乖巧地答道。


“什麼?回來就好,你阿婆怎麼樣了?”安茹一邊答道,走到一個沒人打擾的地方,方才和她說話。


“阿婆的身體好多了,現在看著還不錯。”


安茹聽後,不由得松了口氣,說道:“那就好,這下你可以放心了。對了,既然回來了,最近沒有什麼安排吧?如果沒有,就回公司來,我看看最近有什麼活動,你沒事可以參加。”


鬱齡嗯了一聲,對此不置可否,轉頭看了一眼陪在身邊的奚辭,聲音很甜地道:“對了,安姨,我結婚了。”


“……”


過了一會兒,那邊才響起了安茹壓低的咆哮聲:“江鬱齡!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你怎麼突然結婚?難道是江家……說吧,他們讓你結婚的對象是哪個?邵家的?劉家的?趙家的……”


“安姨,不是江家,是我自己選的啦,他是縣城的人,送快遞的。”一時間沒辦法定位奚辭的工作,鬱齡隻好將他上個工作的身份拎出來了。


安茹被震得說不出話來。


半晌,她用咬牙切齒地聲音說:“我這邊有點忙,明天再說,明天中午,一起去知味齋吃個飯,記得帶你老公過來。”


鬱齡自然知道安茹現在的氣有多不順,也不去捋虎須,乖巧地應道:“好的,安姨你去忙吧。”


掛斷電話後,鬱齡轉頭對身邊的男人道:“安姨叫我們明天中午和她一起吃個飯。”


奚辭笑著點頭,比起江爸爸,他其實更在意安茹對自己的印象,從鬱齡對江爸爸和安茹不同的態度中可以知道,對比親生的江爸爸,鬱齡對安茹更親近一些,也更依賴一些。當下問道:“不知道她有什麼忌諱?”


“安姨人很好的,你不用擔心,她不喜歡那些吃喝嫖賭、不愛惜自己的人,其他的都好說……”和他說了一些安茹的性格習慣後,她想了想,如實和他說道:“媽媽去世時,爸爸差點瘋了,沒有時間管我,我在江家住得很不好,他們都不喜歡我。後來還是安姨看不過去,將我接到她家,我在安姨家住了一年,爸爸才來接我回去。後來隻要沒事,我就去安姨家住,安姨對我也像對親生女兒一樣,我很敬重她。”


雖然說得輕描淡寫,但其中的曲折心酸,隻有當事人才能懂。鬱齡不是個喜歡回憶過去的人,對於小時候的經歷也不喜歡拿來當可憐的談資去博取他們的同情心。


奚辭看她在路燈下淡淡的眉眼,雖然她沒說,可是仍是感覺到她的心情不太好,將她攬進懷裡。


懷裡這個姑娘總是懶懶散散的,仿佛對什麼都不在意,其實是沒精力去在意,將很多事情都埋在心裡了。雖然他不知道她在B市時是如何的,可是從她對江家的態度也可以看出,她小時候在江家的經歷一定非常不好。


這讓他有些難過。


他在她三歲時遇到她,知道她有妖蠱之身,暗中保護她不受妖鬼侵犯傷害,可卻並未時時陪在她身邊,隻有在感覺到她有危險時才會去看望一二,所以也不知道她在城裡的生活如何。如果他知道,在她長大後,自己會愛上她,他一定會時時陪在她身邊,伴她渡過那些一個人的歲月。


他低頭親親她的臉蛋,看她朝自己彎眸微笑,忍不住回了一個笑容。


幸好,他沒有來得太遲。


第70章


第二天,鬱齡剛起床準備吃早餐時,又一次收到了林肆送來的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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