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陪達芬奇超神的日子》, 本章共3387字, 更新于: 2024-12-03 16:08:53

  她的筆觸歪歪扭扭,還帶著幾分現代漫畫的風格。


  今年的狂歡節花車遊行有了主題,定下來的內容是《酒神的凱旋》。


  時間一到,各種歡快的樂曲便一塊響起,老少婦幼都簇擁到道路兩旁伸長了脖子看熱鬧。


  一列彩車和一隊騎士相繼走來,看起來奢華而又浪漫。


  彩車和駿馬上都載滿了盛裝出行的少年,他們看起來肌肉勻稱又笑容迷人,身旁堆滿了繁花。


  扮演羅馬酒神的少年戴著葡萄藤纏成的冠冕,連手中的豎琴也掛著一串串的葡萄。


  海蒂站在遠處遙遙望著,忽然認出來他是那個找達芬奇學裡拉琴的漂亮男孩。


  長長的隊列從皇宮一路走到了大教堂前的市民廣場,早已準備好的合唱團開始高聲放歌。


  願酒神長在欲長在!


  狂舞嬉遊,盡情歌詠,


  讓甜蜜愛火燃心胸——


  那旋律確實歡快而又熱烈,好些人都開始跟著搖晃舞蹈。


  騎士們開始擊劍比武,還有小商販和農婦們提著籃子沿街兜售鮮花與小糕餅。


  孩子們學的極快,很快也開始跟著大聲歌唱。


  ——當來臨者,自當來臨。休管他未來運命!


  達芬奇捧著小本子又開始畫速寫,海蒂則在旁邊聽了許久。

Advertisement


  “很好聽嗎?”他側頭看了她一眼。


  “嗯?”海蒂還在看那掛著巨大酒瓶的花車:“很熱烈的情歌,是吉蘭達約寫的嗎?”


  “猜錯了,”他望著她笑了起來:“是領主大人親筆寫的。”


  “什麼?那個古板又嚴肅的領主大人嗎?”海蒂笑的有些驚訝:“這怎麼可能?”


  “他寫過很多浪漫又熾熱的情詩,許多年前就聞名佛羅倫薩了。”他拍了拍她的肩,示意她去看那些高飛的鴿子:“等你在這兒呆久了,你也會成為詩人的。”


  狂歡節結束之後沒幾天,達芬奇就又再次過來拜訪。


  “海蒂——要和我一起去米蘭看看嗎?”


  海蒂正收拾完實驗用的器具,聽到這邀請的時候有些茫然:“這麼突然的嗎?”


  “米蘭的斯福爾扎邀請我過去為小公爵舉辦一場盛大的舞會。”他晃了晃手裡的設計圖:“我決定給它起個名字——天堂盛宴。”


  “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小公爵隻有四五歲吧?”她想了想道:“我去的話,安全嗎?”


  “你可以假扮我的侍女,”達芬奇打量著她的面容,補充道:“頭發用粗布包裹起來,首飾也全部摘掉,再畫些雀斑和陰影——隻要變醜一些,就沒有太多人會注意到你。”


  海蒂猶豫了一下,還是答應了。


  她去和領主簡單解釋了一下,對方也頗為爽快的點了頭。


  米蘭和佛羅倫薩現在是關系融洽的盟友,不會出什麼亂子。


  時隔兩年,她終於離開了這座小城,能出去透口氣了。


  車隊上不僅有好些伙計,還有那位小酒神阿塔蘭特。


  達芬奇早早地就算好了路程,聲稱從佛羅倫薩到米蘭大概有一百八十英裡。


  “我做了一個裡程表,可以用來核實到底走了多久。”達芬奇晃了晃手裡的圓形裝置:“是不是很有趣?”


  不,我在汽車表盤上看過這個東西。


  他們花了接近一個星期才抵達米蘭。


  海蒂有時候在馬車上坐的疲乏了,會格外的懷念她的那臺福特汽車。


  如果往後再跳個四五百年,一輛車隻需要三四個小時就可以跑完了。


  但不得不說的是,這個時代的鄉野風光,簡直處處都如油畫一般。


  汩汩小溪旁的垂柳也好,抱著貓的農婦也好,還有大片大片的麥田和葡萄園,一切都是這樣的淳樸和自然。


  她注意到達芬奇的筆記本在路途上又換了一個,對灌木和鄉野遠景的刻畫都頗為好看。


  有時候海蒂也會討了筆,在紙上胡亂圖畫一些東西。


  “這兩個圓和三角形是什麼意思?”達芬奇坐在她的身邊,看的頗為好奇:“還有兩個點?”


  是米奇鼠。


  海蒂考慮了一下漫畫的定義,給他又展示了幾個簡筆畫。


  不用描繪紋理和骨骼,也不用展示他們和神的關系。


  簡單的線條和圈點就可以表達很多東西。


  “這是——老鼠?為什麼?”


  她噗嗤一笑,擺著手放棄解答。


  米蘭是意大利的第二大城市,更是神聖羅馬帝國最大的附屬國之一。


  這裡正在修建一座大教堂,雖然說是從一百年前就在修築,但到現在都沒有封頂。


  海蒂在聽達芬奇解釋這件事的時候,還在打量著附近兜售小物什的小販。


  冰淇淋是買不到了,但莓果幹也不錯啊。


  “為什麼還沒有封頂?”


  “因為穹頂很難設計和堆砌。”達芬奇招了招手,那小商販就小跑著來到了馬車旁,揚起了籃子示意他們看看裡頭的東西。


  “先生——來些糖塊嗎?從東方來的,一大勺隻用一枚銀幣!”


  “我們不需要買藥,謝謝。”達芬奇見她買下了新曬的果幹,試圖把話題再次引回建築上:“實際上,佛羅倫薩城裡的聖母百花大教堂,也是最近才終於落好了穹頂。”


  “藥?”海蒂忽略了他的重點,反而看向那小販捧著的陶壺。


  “你說糖是藥劑嗎?”


  “不是用來治嗓子疼或者胃病的嗎?”達芬奇還在看那氣派又壯觀的大教堂,沒聽出來她語氣裡的訝異。


  “我喉嚨有點疼。”海蒂利落的掏出了四枚銀幣:“請多裝一點,謝謝。”


  作者有話要說:  對歷史的少量表述有引用百度百科。


  客觀事實和歷史隻能原樣復述……這個真沒法原創。


  -----------------


  【3月1日手記】


  來源:未知


  【中世紀的飲食和娛樂】


  飲食篇:早餐


  生活在中世紀的人們通常不大注意早餐。與現代的飲食觀不同,他們認為早餐和午餐是沒有必要的,這很有可能跟他們的生活習慣有關系,因為他們早起晚睡,特別是農夫們,一早上起來就要耕地種田磨面交稅等等,根本就沒有時間打理家更談不上吃早餐了。要是一定要吃早餐的話,也大多數是一塊幹面包配一口水。不過他們不會覺得餓,因為在下午一點或二點會有一頓大餐,在晚上七點或八點又有一頓晚餐。有的人甚至在九點到十點再加一道餐。對於貧窮農夫來說,早餐沒有必要而且是一種極大的浪費。


  貴族們似乎也有這種習慣,不過在十三到十四世紀這種情況開始有了轉變。十三世紀末一種類似現在的營養學家開始出現並為貴族服務安排飲食,他們主要號召人們少吃點肉和面食 (在一頓中世紀的宴席裡沒有蔬菜是很正常的),喝泉水不喝井水,還有最後一項:吃早餐。有些貴族和地主開始象古希臘人一樣用面包沾紅酒做早餐,與其說是健康取向還不如說是高等階級裡的一種風尚,吃早餐成為了一種禮貌。


  到了十五世紀,早餐又開始轉變。除了保留面包沾紅酒以外,有許多英格蘭貴族在早餐吃起司火腿還有麥酒或者是三合一蜜酒(注:麥酒是用大麥做的,三合一蜜酒則是三份水兌一份蜜兌一點姜汁發酵八個月)。就這樣早餐漸漸為人們接受。而農夫吃早餐則是十六世紀的故事了。在中世紀俄羅斯貴族們喜歡用蜂蜜伏特加代替蜜酒,而在巴爾幹半島人們則喜歡再加一點無花果或者是新鮮蔬菜。


  不過蘇格蘭貴族有他們自己的早餐:燕麥。這種粗糙但非常有營養的食物成為了蘇格蘭的標志,也成為了英國人的笑話,因為在英格蘭是喂給馬吃的。蘇格蘭人把燕麥做成了種種食物,不過最盛行的還是麥片粥,現在人吃燕麥粥都是配牛奶配蜂蜜和新鮮水果,但是如果把這種燕麥粥帶到十五世紀的蘇格蘭的話就會被別人恥笑為懦夫。那時候的燕麥粥大多是燕麥加水加鹽配一杯牛奶,這樣的話在行軍的時候就可以邊走邊吃,甚至還有人在燕麥裡什麼都不放就放威士忌,保管一天精神充沛;同時還有燕麥面包燕麥薄餅,還有奶油燕麥果子粥就是燕麥加打過的奶油再放一點新鮮的莓果。這種蘇格蘭早餐一直持續到十七世紀甚至今天,隻是現在這種燕麥粥是做做樣子的,不過在鄉間仍然能找到中世紀的痕跡。


  ---------------------


  感謝名單之前忘記放了,這時候再放沒想到會有這麼長,悄悄的在結尾些衍生的內容OVO


  愛你們喲,麼麼噠。


  【海蒂和達芬奇的共同點】


  1.都被評價為‘天真而又富有創造力’


  2.都參與過飛行器的設計


  3.都影響過戰爭的進程


  4.都對各個學科有旺盛的好奇心


  5.都和政要有過密切往來


  ……


  【翻譯自外文資料的小故事】


  達芬奇在米蘭為斯福爾扎效力的時候,曾被委託鑄造一匹青銅馬。


  於是他去解剖了一整匹馬。


  因為解剖的太詳細,他決定寫一本有關馬的解剖的專著(?)


  解剖的時候,他開始試圖設計出讓馬厩更清潔的方法。


  然後開始設計自動填充飼料和清理糞便的系統。


  再然後和朋友出國旅遊去看別人的馬。


  回來以後做了一匹全尺寸的黏土馬(??)


  斯福爾扎直接給洛倫佐寫信,拜託他再給自己派兩個畫匠過來。


  畢竟這位實在——實在是不靠譜。


  後續:


  那匹青銅馬完成到一半,材料被徵用去鑄造大炮了。


  無頭青銅馬:嗝。


第32章


  米蘭這座城市,形狀有些像國際象棋的棋盤。


  道路的規劃頗為成熟,而且教堂林立,充滿了濃厚的宗教氣息。


  如果說亞平寧半島像一把向下放置的、末端分叉的小劍,那麼佛羅倫薩就處於劍刃上,而米蘭和威尼斯則一左一右的處於劍柄兩側。


  再往西一些,就是危險的法國了。


  海蒂有意識地觀察著周圍的環境,來觀光的心情減少了一些。


  與整城都是赭石黃的佛羅倫薩不同的是,米蘭城的大部分建築都是奶油白,包括他們的教堂也是如此。


  佛羅倫薩的聖母百花大教堂使用了白、紅、綠的三色花崗巖進行貼面,雖然遠遠望著是純白色,但走近了可以看見富有層次的色彩變化,浮雕也都栩栩如生。

潛力新作

  • 一晚系統

    竹馬突然發消息問我:【如果有天我們同時被關,親密接觸後才能出來,事後你會選擇抹除誰的記憶 ?】【我的,我要讓你尷尬一輩子。】許久,他發來一條咬牙切齒的語音:「呵,你果然不記得了,可我還記得你腰上的小痣。」

    保送內定後我擺爛了

    學校把保送名額給校園欺凌我的人後,我擺爛了。 物理競賽?不去。代表演講?不講。七校聯考?我直接交白卷! 校董來視察點名我接見?這還是要見的。 我直接上去就告狀:「爸,學校搞暗箱操作。」

    炮灰白月光下線日記

    我因為車禍死在男主面前。 系統提示他:「您的白月光已下線。」 肇事車主跪在地上請求他的原諒。 系統提示他:「您的女主角已上線。」

    穿成騷擾男主的校霸

    穿成男同校霸,系統說狠狠性騷擾直男男主。 我直接本色狂演,等待女主救贖瘋批男主。 可當女主轉學過來,男主卻瘋了。 「你是不要我了嗎? 「為什麼要把我推給別人。」 我淦! 大哥,這是言情小說啊,你的設定不是直男嗎?

  • 弟弟的粉紅指尖

    我在手控博主的評論區火了:談過,也就那樣,踹溝裏了。 博主:?你當時親我的時候,可不是這麼說的。 我:??? 我正激動地回復博主,看到具體內容,瞬間熄火。

    枝枝計畫

    貴族學院裡新來了個小白花。她頭上頂著「救贖文女主」五個大字,每天對我的未婚夫噓寒問暖,日復一日地送著廉價棒棒糖。 我靠近未婚夫時,小白花會把他護在身後,朝我大吼: 「我,我知道你有權有勢,但我不允許你欺負他!」 她雙眼含淚,一副受盡委屈的模樣。 什麼都沒做的我:「你發癲了?」

    日日等死的男主

    撞破太子與長姐的事,我被他的暗衛丟進了湖裏。 入水的那一剎那,無數劇情在我腦海裏翻滾。 我才知曉,我隻是《凰睨天下》這本小說的一個惡毒女配。 書中,太子是深情男主,為了保護女主,不得不與我虛與委蛇,騙我毒死自己夫君,卻最終以我謀殺親夫之罪,將我淩遲處死。 長姐是聖母女主,庶妹替她嫁給殘廢,幼弟因她而亡,她隻會泣涕漣漣的說,「我也不知道為何會這樣。」 手握劇本,我逆世而來。 女配?好笑。 哪怕書名就叫《蘇晴傳》,我蘇浼也是唯一的主角。

    頂流的隱藏關注掉馬了

    娛樂圈唯一頂流的微博裏一直有個隱藏關注。 全網吃瓜群眾和粉絲都想知道這個神秘人是誰。 直到我用自己多年未登錄的微博號關注了這個頂流。 臥槽,為什麼我和這個頂流是互相關注?

×
字號
A+A-
皮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