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機裡多了一張我熟睡的照片。
照片上,我雙手交叉胸前,滿臉含笑,聖潔又從容。
就是腦袋和身體分了家,從容中略顯一點尷尬。
1.
我沉思片刻,還是給當警察的前男友打了電話:「程然,我被謀殺了——是把照片發給你,還是原地不動,保證屍體和案發現場的完整?」
程然很不耐煩:「我真的很忙,你能不能不要開這種玩笑?」
我想了想,委婉道:「是忙邪教連環殺手案嗎?有沒有一種可能,我就是新的被害人?」
程然衝進房間時,正罵罵咧咧地宣布,我必須得榮獲奧斯卡的最佳編劇、最佳導演及最佳演員獎,不然他這輩子死不瞑目。
於是我客氣地道歉:「不好意思,主要是情況特殊,我不太敢通知其他人。」
國罵卡在了喉嚨裡,他的臉色在青與白之間輪回。
「謀殺我的人可能帶了大劑量的麻醉劑。到現在,我依然沒有任何痛覺,因此很有可能死於麻醉劑過量。斬首,應該隻是對方對某種儀式的追求——你進來時,門鎖還好嗎?」
「別說了,小妤。」他說,「別說了,你能起來嗎?快起來吧。」
「你要不要再檢查一下屍體,或者四處看看有沒有線索?」
「那你先活著,行不行?你先活著,我再看別的,行不行?」
我有一點悵然:「阿然,我還以為你更想破案呢。」
我有不死之身這件事兒,隻有程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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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前,我進行了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挽回活動。由於家裡沒有足夠高的房梁,隻好坐在窗臺上哭哭啼啼。那天的晚霞十分美麗,我哭著哭著走了神,於是「啪嘰」一聲,掉了下去。
程然狂奔而來時,我已經把自己收拾齊整,問他相不相信光的存在。於是,他發現了我似人非人的秘密,並加快了搬家分手的步伐。
他是個好人,分手後依然為我保守秘密,沒有把我上交給國家。
3.
「你還記得什麼?」
「昨天我搬新家,同事來我家吃飯暖居,其他的就沒有印象了。」
「那一次你自殺……前後的事情不是記得很清楚嗎?」
「可能因為吃飯的時候喝了點酒,我睡得很熟;也可能我清醒著,但非常害怕,因此大腦選擇了遺忘;還有可能是過量麻藥致使記憶錯亂。」
「門口的監控,可以看嗎?」
我自然萬分配合。
昨天早晨八點,我外出上班;十二點,快遞小哥把一包裹丟在門口,那是我新買的鞋;晚上六點,外賣先我一步到達,包裹掛在門把手上;七點,我率領三四個同事歸來。
我趕忙替同事洗清嫌疑:「我們是一個組的,沒有利益衝突,而且彼此關系都挺好的,他們為人也都挺好,沒什麼問題。」
程然不置可否,繼續看錄像。約莫九點,同事們東倒西歪地出門,我東倒西歪地相送,而後安全返回。
接下來,無人光臨。
我住在二樓,窗戶鎖得好好的,並未被外力破壞。窗邊的攝像頭隻用於仰拍樓上的高空拋物。最精彩的戲碼是蜻蜓追著蝴蝶飛。而大部分時刻,隻能證實鄰居們確實很有素質。
我認真地問:「阿然,這該不會就是密室殺人吧?」
程然謊稱家裡丟了狗,去物業要了電梯和地下車庫的入戶錄像,依然一無所獲。他盤查了攝像頭的死角,發覺不被攝像頭拍下並入戶弄死我的概率幾乎為零。
已經折騰到晚上六點,同事打了好幾個電話催他回去加班。於是我做了點三明治,懇切道謝:「本來嘛,我覺得這邊的兇手可能就是新聞上說的連環殺人案案犯,所以才讓你來看看我這邊可不可能成為突破口,實在找不到就算了,你回去休息休息,趕明兒我也要去上班,萬一兇手看到我,嚇得當場斃命,也算天道好輪回。」
程然疲憊地笑一笑:「我還想著,如果排除所有可能,會不會是靈異事件,譬如鬼魂作案。畢竟你的不死之身就很靈異了。」
「別這麼說,我可怕鬼了。」
「早上你舉著腦袋跟我打招呼,倒沒考慮我怕不怕。」
「我怕我提早安上腦袋,你又覺得我說謊。」
門突然被敲響。
程然霍然起身,一把拽住我,微微地搖了搖頭。
電子門鈴裡顯示出一張年輕的臉,我小聲耳語:「沒事兒,他是快遞員,我認識。」
換來他一記兇狠的眼刀。
快遞小哥一邊摁門鈴,一邊撥通了我的電話。所幸工作原因,我手機一向隻開振動,此時在掌心裡像一隻嗡嗡作響的馬蜂。馬蜂跳了兩回舞,小哥就徹底失去了耐心,把箱子往門口一丟,幹淨利落地跑了。
程然當即訓斥我:「你知不知道,有些殺手會喜歡回到現場觀看自己的作品?尤其是你這種,過了一天都沒動靜的,人家肯定好奇啊。」
「那我們幹嘛不開門抓住他?」
「他要是撬開門,猶可說也,現在我們用什麼理由抓他?」
我氣得幹瞪眼:「那你開門,我嚇死他算了。」
「……然後呢?他要不是兇手最好。如果是呢?他要沒死,你的秘密就有第二個人知道了,到時候怎麼辦?你才搬來幾天,連這一片的快遞員都認了臉?」
「他說出去又怎樣?殺人犯的話會有人信?我窮,家具都是網購的,認識快遞員又怎麼了?」
當場,我倆各自慶幸,還好分手分得早。
而程然突然怔住:「小妤,收快遞是一件很常見的事情?」
「是吧,」我沒好氣地說,「我連衛生紙都在某多多上拼。」
「所有被害人,小妤,所Ṭů⁸有被害人的住處都沒有目擊證人和任何可疑錄像,但他們生前都收到過Ţū⁺大件快遞。
「和剛剛你收到的一樣。」
程然小心翼翼地拆著快遞,我於心不忍:「要不然,我來?」
「就算裡面蹦出條眼鏡蛇,也弄不死我。」
他對我一揮手:「你腦袋才安上多久,脖子不痛嗎?一邊兒去。」
我坐在他身邊,嘆口氣:「阿然,你看,你這麼關心我,又不害怕我,這不就是真愛嗎?為什麼一定要離開我呢?」
程然抿了抿嘴,並不吭聲。快遞盒拆開,裡面是一大卷厚厚的桌墊。我當即訕笑:「啊,這確實是我買的,確實是。昨天我同事來吃飯,把木桌子劃傷了道口子,我怪心疼的,晚上就下了單。沒想到到得這麼快啊。」
桌墊被打開,程然仔仔細細地翻找檢查,最後在箱子底部,拿出了一個小小的木制雕像,雕像十分粗劣,看著像一條肥胖的蛇,或者一隻瘦弱的狗。
「這是什麼?」
「可能是贈品吧,好多商家喜歡送這些沒什麼用的小玩意兒。」
「小妤,」他打斷我,「今天我陪你住一晚,好不好?」
7.
我做了兩大壺咖啡,決定雙雙睜眼到天明。
然而加班狗們對咖啡因早已免疫。熬到兩點,我困得兩眼昏花,程然也支撐不住,有氣無力:「小妤,要不然咱們來吵架吧。」
「吵……吵什麼啊?都分手一年了,有什麼好吵的?」
「就吵,那次我跟同事出去吃飯,沒有帶你。」
剎那間,我兩眼放光芒:
「你說,憑什麼你其他同事都帶女朋友,就你不帶?還和異性同事坐在一起?」
程然聞言,當場精神一振:
「我把那次聚餐給弄忘了,還是別人打電話我才記起來。你那會兒不是生病補覺嗎?我就想著,讓你睡,我吃個飯就回來。我去晚了,就那一個位置,我有什麼辦法?」
我拍案而起:「你也知道我生病,還拋下我去吃飯?我要是病死在床上,你就是虐待罪!」
程然反唇相譏:「你病著還能跟蹤我,也不嚴重啊。而且我當年生病,你不也和你同事逛街去了嗎?回來時就給我帶了碗粥,我說你什麼了嗎?我還不是感動得要命。」
今夜無人入眠,我倆吵到五點。
第二天清晨,我困倦地請了假。程然睡了三個小時,到底收拾齊整去了單位。
我一覺睡到了下午三點半,醒來時,發現手機裡又一次出現自己熟睡的照片。
照片上,我依然雙手交叉胸前,滿臉含笑,聖潔又從容。就是腦袋和身體又一次分了家。
牆上的血字不再是「獻祭」,而是「受主垂憐,死而復生」。
這一次沒有麻醉,我感受到了劇烈的疼痛,痛得我幾乎無力復活。過了很久很久,久到窗外的黃昏變成黑夜,久到血液滴滴答答地流盡,我終於勉勉強強地裝好頭顱。
然後我發現這張照片並不來自相冊,而是網絡推送,有人正在直播我身首異處,又裝好腦袋的全過程。
背景音回蕩著「神明已經降臨,她會復活」的歌詠,邪教不過如此。
我聽到了警車的聲音。
我停在臥室裡的電視機前,蹲在攝像頭前。
裝攝像頭的人並不擔心我發現,似乎隻需要我展示一下復活絕技就行。於是我衝著攝像頭微笑:「大家好,我是顧妤。」
「我是一名特效師,」我頓了頓,繼續微笑,「是不是很逼真?所以我們千萬不能相信邪教的那一套,反對迷信,支持科學!」
手機裡,彈幕兵分兩路,一大半人罵我哗眾取寵蹭人血饅頭的熱度,一小半人問我願不願意改行當個魔術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