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連方許念過的學校也成了“知名”院校。
方許的雕塑老師也趁著這波熱度發表論文,吸引許多藝術圈內人士議論,想不到“指紋籤名”竟然會成為破案關鍵。春城公安也因此走紅。
這個話題後來還延伸出許多分支,有UP主在聊自己國家的司法制度,如果是放在自己國家將會怎樣發展,還有UP主說,方許很值得同情幫助,導致這場悲劇的元兇就是因為性別歧視。
因為方許的故事過於曲折,不僅涉及身份改變,還有性別顛覆,他的故事被人總結出來放到網上,竟意外吸引了一波“粉絲”。
有人認為他的人生很傳奇,還不到三十歲,就歷經三次“身份轉變”:方許、林純、“方米”。
也有人問,如果最後沒有發現雕塑的秘密,方許是不是就成功了?這算不算是一次完美犯罪?
同一時期,專案小組正在緊鑼密鼓地整合證據文件,準備遞交檢察院。
就在這個節骨眼,發生了兩件事。
先是方許的律師突然找上門。
專案小組很意外,方許從沒有提過請了律師,而且在訊問期間,他沒有給任何律所或者律師打過電話,說明律師是之前就找好的。
律師還帶來一份文件,證明方許已經拿到F國的國籍,也就是說方許現在是F國人。隻是還沒有在國內辦理注銷手續。
按理說,外籍人士如果在中國境內違法犯罪,需要受到中國法律制裁,在服刑之後很可能會被驅逐出境。驅逐出境既可以獨立使用,也可以附加使用。但這並不是必然的,還要在判刑時有沒有加上這一條。如果沒有,服刑之後就不會被驅逐出境。
但方許的情況比較特殊,他是中國籍身份時,在境外犯罪,而後回到中國接受調查。可是在宣判之前,他卻變成F國籍人。
這裡面就牽扯到一個矛盾,針對他的判刑,是針對他犯案時的國籍,還是針對他現在的國籍?
直到方許的律師遞出方許的委託申請,大家這才知道,原來方許是想申請去F國接受審判和服刑。
但這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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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外法權是不可以單方面認定的,哪怕F國已經同意,也需要國內同意才行。
除非兩個國家願意為了一個刑事案坐下來談判。可方許又不是什麼國家級重要人物。
毫不意外,方許的申請很快被退了回去。
另一件事則是網絡上的一個截圖,和一個網友在外網看到的信息。
這條信息很快就被網警捕捉到,並將信息連同截圖一起轉給專案小組。
“我關注了一個博主,好幾年沒更新了,我一直以為這個博主不幹了,現在和這個案子聯系起來,我開始懷疑博主是肖潤芝或汪鑫其中一個……”
且不論這個網友講述的事是否有根據,是不是為了蹭熱度,她都成功引起一撥人的注意。
該網友說,她一直在糾結要不要把證據拿出來,都是私信聊天內容,還是挺難評的,而且她是翻牆搞的,不知道會不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後來還是在網友們的鼓吹之下,該網友決定將私信截圖放出來,不過隻放出來一小時就刪掉,如果大家覺得是她胡思亂想蹭熱度,那就當她沒說,可千萬不要舉報她。
聊天內容如下:
【“明天要見一個死人妖,哈哈哈,我讓室友偷拍視頻,到時候發出來給大家樂呵樂呵。”
“什麼死人妖,異裝癖嗎?”
“就是閹割過的那種,陰陽人啊。我告訴你,這王八蛋可把我騙苦了,他以前是專門做高仿包的,都是從F國這邊寄回國內的。我當時的男朋友就從他這裡進貨,草,讓人白嫖了!”
“信息量有點大啊,容我消化一下。”
“我告訴你哦,這個人妖男女通吃,原來和這邊一個奢侈品工匠同居過,我們這個圈子裡都知道。後來又和一個拉拉好上了!”
“這有點玄幻了。那他現在是女的?”
“都做了性別手術了,肯定不是男人了。但也不能說是女人吧,你承認他和你是同性嗎?本來這件事我是不想搞歧視的,但是他一直在騙人啊,我被騙了這麼多年,實在忍不下這口氣。再告訴你一個更炸裂的,我第一次發現,不是現在哦,而是前幾年在國內,我摸了一下他的襠|部,發現是空的,哈哈哈哈!”
“我靠……我的CPU要燒了。但你後來在F國見到他,是不是一下子就認出來了?”
“離譜的就在這裡,並沒有。他不止變性了,還整容了!!看上去比我還女人,跟我這裡買了好多包,我給她的都是真的,我還一口一個‘親愛的’,現在想起來真的好氣啊啊啊!我一定要曝光他,給他掛網上社死,老娘的流量這不就來了!”
“等一下,他整容了,你怎麼知道是他?”
“我前面不是說了嗎,我前男友找他拿包,他喝多了說漏嘴了——他倆是發小。說實話,我不排斥買假貨,但前提是我要知道這是假貨,我願意買,賣家願意賣,這是沒問題的。但如果賣家拿假貨當真貨給我,這就是欺詐啊。他騙了我好幾年,我曝光他,就算扯平了。”
“可你打算怎麼曝光呢,偷拍的視頻也不能作為證據吧,他不可能當面承認呀。”
“總之我有我的辦法,他這個人自尊心重,有些性別歧視的詞他肯定受不了,我到時候就貼臉開大,看他什麼反應。我還可以裝無辜啊——我又不是說你,你急什麼?我又不知道你是變性的,幹嘛這麼激動呀?”】
截圖傳到專案小組,為了驗證真偽,很快就聯系上原博主。
原博主開始還戰戰兢兢,後來聽說,考慮她翻牆除了翻閱一些英語材料,並關注時尚信息之外,並沒有幹出格的事,因此不會實質追究責任,最多就是口頭教育。原博主松了口氣,同意將賬號上的信息進行取證。
而這些信息的時間點,剛好是在肖潤芝和汪鑫遇害前一天。
這個消失的博主所描述的內容也和案件中的實際情況符合,再看IP所屬正是F國。
至於消失的博主所謂的“性別歧視的詞”具體是什麼,現在隻有方許知道。
第49章
幾天後,專案小組終於通過F國警方提供的證據,證實消失的博主身份是肖潤芝。
方許看到截圖內容,卻是前所未有的安靜。
當民警以為方許正在思考如何狡辯時,方許終於發出一聲嘆息,看向民警說:“是我。”
僅僅兩個字,意思已然明了。
民警追問:“你指的是什麼?你承認是你殺了肖潤芝和汪鑫嗎?”
方許似乎已經接受命運,如同進入賽點的棋手,在巔峰對局的最後一步落子認輸。
他靠著椅子,看著手腕上的銀手銬,說:“我那天的確去過案發現場。我和肖潤芝之間發生了一些不愉快。當時是在汪鑫的房間裡,肖潤芝負責挑釁,汪鑫就在洗手間裡隔著門縫偷拍。”
“你們都聊了什麼?”
方許回憶道:“一開始隻是闲聊,肖潤芝兩次轉移話題都很生硬,明明在聊奢侈品,她卻突然拐向性別。她說在街上看到一個男大姐,連胡子都沒刮,披頭散發,頭發很油膩,像是很久都沒洗了,穿著暴露,還拿著一個她曾經很喜歡的奢侈品包。她說這個包前男友送過她,她用了很久,還去參加聚會。其中一個女生和她一直不合,看了包以後陰陽怪氣地說了幾句,意思是包是假的。她當時很氣憤,覺得對方是故意選在那個場合給她難堪,因為對方嫉妒。直到她發現那個包真是假的,是前男友買高仿忽悠她。就因為知道這個包是假的,於是懷疑每一個包都不真,就把這些東西拿去鑑定,結果發現隻有三分之一的東西是真的。”
按照肖潤芝的說法,她跟顧澎在一起圖的就是錢,而她知道顧澎對女人出手很大方。她的本意不是奔著感情,自然會對物質價值更為計較。沒想到相好一場,顧澎提的所有要求她都滿足,到頭來卻讓人白嫖——她耗費這麼長時間,這麼多精力,憑什麼?
肖潤芝對方許說,就連顧澎提議讓她陪他的發小睡一次,她都答應了,可那件事沒成不能怪她啊。在此之前她還打包票說,除非顧澎的發小起不來,誰曾想會遇到比“起不來”更要命的坎兒。
說到這裡,肖潤芝越說越來勁兒,尤其是對著“林純”那張臉。
從這以後,方許的腦子嗡嗡的,耳邊全是肖潤芝尖銳的笑聲和侮辱之詞,但他並不是全都記得,隻記得一部分。可即便是一部分,也已經不堪入耳。
而在這幾分鍾裡,方許腦海中劃過的是過去二十幾年的記憶痛點,每一件都是對他的精神凌遲:父母的欺騙、發小的嘲笑、同學的排擠孤立、M國組織和醫生的洗腦、雙性別帶來的反噬痛苦等等……
他的尊嚴和價值觀出了一地血,卻無人看見。
而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肖潤芝無意間透露前男友的“醉話”,說死人妖已經整容了。
看,又多了一條出血傷害:發小的出賣。
“其實我知道他是誰。”肖潤芝對方許說,“他就坐在我面前。”
方許的理智正在崩裂邊緣,可他依然在忍受。
他知道壓抑多年的憤怒一旦爆發,會做出非常極端的行為。
“原來你叫我來是為了聽這個。”
肖潤芝沒有得到確切回答,不願罷休,她對洗手間的方向叫著:“出來吧,離近點拍!懟他的臉,拍得清楚點!”
方許震驚地看過去,見汪鑫舉著手機從洗手間出來,越來越近。
汪鑫對他的臉品頭論足,問他找的哪個醫生,做得一點都看不出來,還要摸他的胸口,問是不是真的,感嘆原來這麼瘦的男人也可以長出胸部啊。
方許擋著臉,叫汪鑫把視頻關了。
肖潤芝拉開方許的雙手,說要將這段視頻放到網上,曝光他的醜事,讓他永遠都不敢賣假包——反正他有錢,可以再去整一次容。除非,方許把騙她們的錢都還給她們。
汪鑫作勢要將視頻發上網,還當著方許的面編輯文案,嘴裡說著“馬上就好嘍,這是你最後的機會”。
而肖潤芝則一次又一次攔在方許面前,還說知道方許為什麼整容,是為了逃避奢侈品工匠的案子。不給錢就舉報他,讓他去坐牢!
方許個子比她們高一截,力氣也大,腎上腺素爆表,狂怒的情緒成了暴力的助興劑。他一把捏住肖潤芝的臉,將她推倒在地。
汪鑫尖叫著要跑,卻被方許拽回來搶走手機。
三人扭打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