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旦這種可能性被證實發生過,就不能再依靠指紋檢驗去鑑定林純的身份,還需要DNA技術。
“傅隊,您怎麼看?”
“不管怎麼說,二次指紋比對一定要進行。然後再去證明補錄指紋的林純身份。”傅明裕話鋒一轉,“這個案子有一個巧妙的地方,林純是孤兒,打拐基因庫沒有找到她父母的DNA,也沒有近親的樣本可比對。因此要證明這個林純是真的,那個林純是假的,在沒有參考樣本的前提下,再先進的生物技術都無能為力。”
“假林純就是利用這一點,才能玩到現在。”
“療養院的林純能說出來她和Anna的細節,這也是一種佐證。”
“要是假林純一樣說得出來呢?這些事林純很有可能都分享給方曉曉,方曉曉和假林純在一起那麼久,早就套幹淨了。”
正討論到這裡,有民警敲門進來:“傅隊,又收到一封郵件。”
依然是私家偵探寄來的,還附上提供這些證據的線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這一次傳來的是幾張油畫和幾張素描。
提供者正是教過林純的大學老師,而這些話都是林純送給學校留存的作品。
“什麼意思?難道是讓咱們比對畫跡?”
既然筆跡可以比對,畫跡自然也可以。而且畫筆留下的痕跡更豐富,不管模仿有多像,都會露出破綻。
“問題是,咱們沒有假林純的畫。要不要叫她畫一張看看?”
“哦,我想起來了,上次去民宿帶林純回來的時候,看到過幾張油畫。許垚還說,林純是個才女,這些都是她那幾天畫的。如果這幾張畫還在的話,應該可以利用上。”
“欸,那個‘小米粒’又發文了!”
“怎麼回事?那個賬號咱們不是已經拿到了嗎,裡面沒有存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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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誰殺了她》
作者:小米粒
大家好,我是小米粒。連載這篇文章以來,受到很多朋友的關注,引起大家的熱議,我很高興。
之前的賬號因為一些原因登錄不上去了,裡面的存稿也拿不出來了。
這件事對我打擊很大,加上一些力量的阻撓幹預,我應該不會再繼續寫下去了。
現在這個賬號是新注冊的,我發完這篇就不會再登錄,大家不用關注。
以上,是剛和大家認識就要分別的小米粒。
最後,祝這裡所有人,人生順遂,身體健康!
……
(這最後一章,我會用第一人稱來寫,就當做是對《戀愛腦的終極反殺》的致敬吧。)
我叫方米,但這不是我真實的名字。
我身份證上的名字叫方曉曉,家人和朋友都叫我曉曉。
事實上,我還有一個“乳名”叫小米粒。
它是我在福利院時期名字,也是我最喜歡的名字。
我的人生很短暫,不僅短暫而且殘缺。
我的精神是殘缺的,我的身體是殘缺的,我的記憶是殘缺的,如今我已經死掉了,我的靈魂也無法安息。
我不知道我被埋在哪裡,我隻知道那是一個很熱的地方。
肉烤熟了很香,想吃。
可若烤熟的是人肉呢?若烤過頭,甚至烤成炭呢?
那些炭灰糊住了我的眼耳口鼻,令我不見天日,也不能道出冤情。
廣大熱心且萬能的網友啊,請你們找到我的骨灰,給我一個真相吧。
願我的骨灰隨著微風散去,將祝福帶給你們。
……
接下來我要提到的,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惦記的兩個人:
林純,乳名小板慄,她是我在福利院最好的朋友。
我們後來在F國重遇。
令人意外的是,林純還是我哥哥方冬的同學。
他們對我都很好,一起照顧我。
我總是在幻想,如果有一天林純和方冬走到一起,以另一種形式成為我的親人,那我的人生是不是就圓滿了呢?
可惜老天爺沒有聽到我的願望,它又以另一種方式,撕碎了我最後的希望。
我哥哥方冬失蹤了。
我很痛苦,我每天都在哭,隻有林純陪著我。
林純總是恨鐵不成鋼,對我說哭有什麼用。
可是我不哭又能怎麼樣呢?
我不知道是誰要害我們,也不知道那個人想要得到什麼,我的記憶總是丟失,留下來的散碎片段根本無法拼接到一起。
當我迫切想要記起來一些事,就會去問林純。
林純就會講一個故事給我。
我總是信以為真。
直到後來我發現那些故事的破綻。
我又故意裝作不記得,去問一些我慢慢回憶起來的事,可它們和林純講的故事版本並不一樣。
我問林純為什麼要騙我?
林純說,不是她騙我,是我的記憶出了問題,我想起來的不是真的,她講的才是真的。
我被搞糊塗了。
我想相信她,我對自己的記憶並不自信,可是萬一林純真的騙我了,我又該如何分辨呢?
每當這個時候,我總會想起方冬——方冬,我的哥哥,他身份證上的名字叫方許。
方許失蹤之後,我總是做噩夢,夢到有兩個鬼面人身的怪物衝向他。
它們割掉了他的頭,吃了他的肉。
然後它們又來追我,我嚇壞了。
林純拉著我一直跑,直到我們跑不動了,直到我摔倒了。
我再去抓林純,林純卻推開我,轉頭朝它們飛撲過去。
我又繼續往前跑。
不知道跑了多久,我也被那兩個怪物抓到了,它們割掉了我的頭,吃了我的肉,還將我的殘軀焚燒。
我變成骨灰之後又做了一個噩夢,可這一次我不知道能和誰說,林純和方許都不在了,我也不知道他們埋在哪裡,我隻能和你們說。
在這個噩夢裡,我想起了一件事:方許和那兩個怪物是好朋友。
它們以前也沒有露出鬼面,而是一直披著人皮。
我還夢到他們三個曾一起露營,說是要在外面過夜。
我說要跟著一起去,他們說帶我一個女生不方便。
我留在家裡很無聊,沒想到說要在露營地過夜的方許,天還沒亮就一個人回來了,連行李都沒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