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美好的男孩子就像香奈兒CF,當年隻是2.55的衍生品,也沒什麼人追捧,如今卻越來越搶手,身價水漲船高,都開始限購了。
英俊多金的男人當然是birkin啦!稀缺又永恆,不過這年頭也有點通脹了,假的birkin和假富豪到處都是,愛馬仕一年生產的birkin都沒有小紅書多,女明星也會被假富豪所騙,動輒一起還債。
——顧西穗運氣好,好歹碰到了一個真貨。
經濟適用男大概就是Coach之類的吧,明明不值錢,卻非要走奢侈品路線,一度在市面上濫竽充數,讓手頭不夠寬裕的女人買來聊以自慰。
——朱之文就是這種男人。
精英男是什麼呢?可能是Celine之類的吧,每隔幾年都能出個爆款,以前是什麼金融法律建築行業,如今流行搞科研,什麼航天工程之類,越高大上越好。
這許多年唯一的進步就是,如今的小女孩不好騙了,都知道上述男人不管什麼風格都可以統稱為:垃圾。
不過所有的垃圾在變成垃圾之前,總歸是有點用處的,有時候,甚至還挺珍貴的。
錢閃閃認識她的海友時就在他最風光的時候,那時錢閃閃剛滿二十歲,他三十,年薪正式突破一百萬,開一輛mini Cooper,整個人都照著《GQ》打扮,一有空就跑去香港,大手筆地買一堆奢侈品回來,浮誇得不像話。
錢閃閃跟他就是在香港購物時認識的,她剛好穿著小黑裙,盤起了頭,打量著Tiffany的櫥窗,他經過,站在旁邊看了她一會兒,問:“你是在模仿奧黛麗赫本嗎?”
錢閃閃回頭,斜睨了他一眼——後來他也深情款款地把那一眼稱之為一眼萬年,不過渣男的話,聽聽就算了,別當真。
她回頭看了她未來的海友一眼,才說:“赫本也太無聊了。我隻是在思考要不要買個鑽戒。”
“你要結婚?”
“不,我就是想自己買個鑽石,這樣將來有人拿鑽石騙我時,我就可以忍住誘惑了。”
“你想買個多大的?”
“這個就挺好。”錢閃閃指了指櫥窗裡那個五克拉左右的鑽戒,沒什麼表情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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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便笑了起來:“要我陪你進去逛逛嗎?”
錢閃閃詫異:“為什麼我需要你陪?”
“旁邊有個男人時,sales才會拿出來給你試。”
錢閃閃頓時就一臉嘲諷地笑了起來,說:“那你也太不了解香港,也太不了解女人了,香港什麼時候缺過有錢的女人?”
那天他們站在街邊聊了半天,之後他請她去喝了杯酒,並共度一夜,第二天一拍兩散,友好告別。
他們從來都沒打聽過對方的名字、身份,以為不過是一場豔遇,誰知道沒多久,居然又在廣州碰到了。
那時候錢閃閃跟朋友去live house玩,跳舞跳得正起勁,覺察到有人盯著自己,一回頭,才發現是他。她愣了愣,之後走過去問:“一個人?”
“嗯。”
“跑到這裡來獵豔,你還真夠無聊的。”
他也沒否認,隻是說:“據說現在比較流行文青。”
“那你好歹整套海魂衫啊,穿著西裝還怎麼裝文青?”
“下班太晚,來不及換了。”他說。
那是他第一次聊起自己的工作,於是錢閃閃知道了,他是基金經理。作為交換,錢閃閃告訴他她正在讀大學,他這才詫異地揚了揚眉,說:“我還以為你是不會讀書的那種人。”
錢閃閃頓時就笑了,道:“都說了你不了解女人了。”
那是遙遠的2012年,如今或許可以稱之為:21世紀20年代。
彼時經濟還是一副蒸蒸日上的場景,房價突破了歷史新高,微信剛剛誕生,蘋果手機是最時髦的奢侈品,喬布斯去世,引起一片哀嚎,層出不窮的APP瘋狂擠佔人們的視線……
經濟好,街景也熱鬧。全民都活在一種娛樂至死的狀態裡,電影院裡的熱門電影是:《復仇者聯盟》、諾蘭版的《蝙蝠俠》、加菲版的《超凡蜘蛛俠》……城市青年最熱愛的生活方式就是全國各地飛來飛去地看演出,什麼迷笛草莓之類的,是最走俏的城市名片……
而錢閃閃和海友就在那幾年裡迅速打成一片,找不著人陪玩的時候,對方就成了替補選擇,逐漸又從替補選擇變成優先選擇。
他們一起吃飯、看電影、逛街、旅行、睡覺…除了不談感情之外,有關愛情的一切都做了。
他對錢閃閃的影響是很大的。
錢閃閃其實是不怎麼關心這個世界的,他卻跟她說,你要想一輩子這麼玩下去,最好有點經濟頭腦比較好。
是他指導的她如何拿出一套首付的錢去換更多的房子車子票子,怎麼用郊區的小房子換成CBD的大房子,怎麼看股票,怎麼理財,怎麼趁時代給你機會時多撈一點錢。
他說:“這狂歡持續不了多久的,等落下帷幕的時候你記住,到時候去賺那些有錢人的錢,因為窮人會是第一批被浪拍死的。”
“什麼時候帷幕會落下?”
“當女人開始買口紅的時候。”
後來錢閃閃認識了顧西穗和劉靈,才知道有個詞叫口紅效應,是指人買不起更貴的商品時,退而求其次地去買那些低價商品。
那是幾幾年呢?
2015年。
錢閃閃當時想也不想就去海外鍍了一層金:那時候韓國的籤證最好辦,又大量地缺會中文的導購,她於是學了一陣韓語,在濟州島的免稅店工作了大半年,豐富了履歷之後又去了香港,接受了一下資本主義的洗禮,再回廣州,順利進入LV。
其實她根本不缺錢,完全可以在家躺著靠租金生活,但她的海友說,千萬不要脫離社會,不然你會被時代碾得連渣都不剩下。
回過頭一總結,這簡直就是個養成系的故事,然而錢閃閃如今也是個有點智慧的女人了,跟戴尚說起時,道:“我發現男人的終極自戀就是培養一個更年輕的他自己,恨不得把他們那點可憐的人生經驗悉數傳播出去,好證明他們是有價值的。”
戴尚看了看她,沒說話。
反正她也不是在跟他交流,她早就喝醉了,隻是在自說自話而已。
雞尾酒喝完了,她又叫了一瓶香檳,並點了幾份魚子醬,再用戴尚的手機叫了一大堆零食,之後小勺子舀著魚子醬,放在薯片上,再加一點芥末,當下酒菜。
戴尚看到那個吃法後搖了搖頭,什麼叫暴殄天物,他算是徹底明白了。
錢閃閃卻說:“很好吃的!”然後炮制了一個遞給他,他嘗了一口,才皺了皺眉——居然還真的挺好吃。
芥末衝淡了魚子醬那種不要命的鹹,一口咬下去,味蕾幾乎快爆炸了,再來一口香檳把那些味道衝淡,像一部視聽享受絕佳的好萊塢大片。
電視上是美國的Discovery探索頻道,講著一隻母山獅和四個孩子的故事,在西伯利亞,一隻小山獅在母獅交配時去世,隻留下了血跡斑斑的痕跡。錢閃閃英文不大好,問戴尚:“她孩子怎麼了?”
“死了。”
“為什麼?”
“被其他公山獅咬死了,以防未來會變成競爭對手。”
錢閃閃頓時就嘖嘖了幾聲,說:“難怪我的海友討厭你。”
戴尚忽然就大笑起來。
第50章 當人渣就要有當人渣的覺悟
他曾經見過錢閃閃的那個海友一次,是在餐廳裡,他跟本科時期的老師聊事情,看到錢閃閃光彩奪目地坐在餐廳深處,頭發盤了起來,黑色的高領絲絨旗袍,一串珍珠項鏈,高雅得簡直不像她。
沒過多久,他才發現那裙子居然是條露背裙。
看到錢閃閃是在跟男人聊天之後,戴尚就嘲諷地笑了笑,根本沒打招呼,誰知道他離開後,她卻跟了出來,喜滋滋地走近他說:“你還真的不生氣呀!”
“你不是說你是我此生能遇到得最有趣的女人嗎?那為什麼還要問這種蠢問題?”
“因為我想看你生氣!”她喜滋滋地說。
他站在路邊的臺階邊緣,低頭用手機叫車,她故意擠上來,高跟鞋在臺階上找著位置,戴尚怕她摔倒,伸手撈了她的腰一把,才愣住。
在他的手碰到她背部肌膚的瞬間,他就想起了錢閃閃在他的工作室盤踞的那些時日——
其實他們已經很久沒見過了,一月初,她還天天跟在他後面問東問西,邊翻閱著那些藝術畫冊,邊把那些什麼主義和流派之類的詞匯當耳環一樣胡亂搭配著用。戴尚看著錢閃閃一個人在那裡舞,他很清楚這女人不可信,估計她最大的娛樂就是看著男人為她發瘋了。
但怎麼講呢?有些女人注定是男人的劫,如塞壬一般誘惑著水手往海的最深處去,直至徹底迷失在礁石裡。
戴尚根本不配合,錢閃閃覺得無聊,人就消失了。
而此刻她的臉就近在眼前,挑釁一樣地看著他,狐狸一樣的眼睛眯起,裡面藏著誘人的秘密。
戴尚喉結滾動,抬頭看了看不遠處駛來的車,隻是說:“我的車來了,你要跟我走嗎?”
“要!”
她甜絲絲地說,之後不等他反應,就踮起腳尖,雀躍地避開那些因為下雨積起的淺淺水窪,兀自拉開車門上去。仿佛她中途根本就沒消失過似的,仿佛他們如同一對早上才分開的戀人,晚上就迫不及待地相依。
仿佛她才是思念別人的那一個。
戴尚在原地站了一會兒,才上車。關車門的時候,他看到一個男人從餐廳走出來,怔怔地打量著車裡的錢閃閃,不久後,才把目光轉到戴尚臉上。
四目相對,車子緩緩開出。
戴尚不明白錢閃閃怎麼會跟一個這麼平庸的男人在一起的,可是他記得他夾雜著嘲諷和嫉妒的眼神——那是他第一次知道,男人也是會心碎的。
錢閃閃卻不知道,抑或是知道了,也不在乎。她隻是得意洋洋地問戴尚:“想我了嗎?”
戴尚不知道的是,她的海友就是那一天跟錢閃閃提出結婚的想法的。
不是求婚,也不是商討,隻是單方面提出,原話說的是:“我準備退休了,去新西蘭,你要跟我一起去嗎?”
“哈?”錢閃閃大吃一驚,說:“經濟這麼不景氣了嗎?連你都要退休了?”
他可是個滿腦子隻有賺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