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緩緩歸》, 本章共3622字, 更新于: 2024-11-21 14:15:39

第二天上班,當歸沒有回來。


恍恍惚惚地過了一上午,下午接到了他助理的電話。


「小胡總,我們雲總發燒了,但是我現在還在京都趕不回去,你能幫忙去照顧一下他嗎?」


「他回來了嗎?」我問道


「嗯,昨晚就回去了。我也是剛得知他發燒的消息,小胡總能麻煩您跑一趟嗎?我把地址給您。」


二十分鍾後,我站在和當歸曾經住過的小公寓門口,百感交集。


沒想到,他會住在這裡。


按了幾下門鈴,沒人開門。我試著輸入那串爛熟於心的號碼,竟然.…沒換密碼


他蜷縮在客廳的沙發上,嘴唇幹涸起皮,臉色不正常的潮紅。


我喂他吃了退燒藥。他可能是燒迷糊了,拽著我的衣服可憐巴巴地嘟囔著,「姐姐別走。」


我摸著他滾燙的額頭,輕聲哄他,「不走不走。」


說著說著眼淚掉了下來。


39


我在廚房熬粥時,當歸醒了。


高大的身子靠在廚房門框上,陰沉沉地看著我。


「你來幹嘛,不是都不要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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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著頭,訥訥道:「要的。」


可能因為生著病,他的聲音聽上去異常嘶啞,「你再說一遍。」


「要的要的要的,我說我要的!」


猛然抬起頭,我衝他吼著,眼淚又開始吧嗒吧嗒地往下落。


「胡式微,這可是你說的!這次我不會再給你反悔的機會!」


咬牙說完,他伸手拉過我,把我圈進懷裡,低頭含住了我的唇。


一吻畢,我趴在他懷裡,手抵著他的胸膛。氣喘籲籲地道:「我.…我比你大很多。」


他又在我唇瓣輕輕一啄,眼裡是化不開的深情,「我都準備好了當個便宜爹了,還會介意年齡嗎?」


「便宜爹?什麼便宜爹。」我不解。


「不是你說的嗎?給孩子找個便宜爹。」


所以,我相親那個他在現場???


我笑著逗他,「你想當便宜爹倒是可以,就怕人家親爹不能同意。」


腰上的手緊了緊,他的笑僵在臉上,一寸寸龜裂。


「是誰。」


艱難地吐出這兩個字,我在他眼裡看到了晃動的恐慌。


怎麼還能舍得繼續欺負他。


我踮腳主動印上一個輕輕淺淺的吻,笑道:「箏箏是簡瑟瑟的寶寶。


「她年齡太小不會叫幹媽,隻會喊媽媽。」


聽我說完,當歸一張俊臉染上狂喜,「我們加把勁,爭取明年結個娃娃親。」


簡笙番外


什麼時候喜歡上胡式微的呢,可能是她瑟縮在陰暗的角落裡像隻受傷的小獸。可


能……更早。


什麼時候發現喜歡上胡式微的呢,是在她差點被人玷汙時。


那天看到她被人按在牆上撕扯衣服,我是真的起了殺心的。


還好最後她和瑟瑟攔住了我才沒釀成大禍。


那件事之後,我被爺爺罰抄了一個月的靜心經。也是那件事之後,我認識到我對胡式微有著近乎瘋狂的佔有欲。


我怕,怕我的佔有欲會嚇到她。所以我極力克制,用冷漠對待她。


她不是個會隱藏自己感情的姑娘。我知道她喜歡我,因為她經常跟我說:「簡笙,全世界我最最最喜歡你。」


我面上裝得波瀾不驚,內心卻高興到飛起。


我以為她的眼裡隻會有我,也習慣了她圍著我轉。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對著公司客戶部經理笑。


笑得特別特別燦爛,燦爛到刺痛了我的眼。


她經常抱怨說我不帶她應酬,她並不知道,那是我不想看到她對別的男人笑。


所以,看到那一幕的我氣瘋了。


我刪掉了她的所有聯系方式。恰好,那晚下了很大一場雨。


我知道她害怕打雷,但是就是想要折磨她。因為隻有怕了,才會長記性。


那天晚上,我一晚沒睡。睜著眼熬到天亮。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先同意加她好友。


萬萬沒想到,這件事非但沒讓她長記性,反而激起了她的反骨。她和我吵了一架,不歡而散。


魔都有個項目著急洽談,第二天我就飛往了魔都。


瑟瑟給我打電話,說春城下了好大的雨,一直在打雷,她卻在這樣的天氣把胡式微搞丟了。


我著急掛了電話立馬讓助理訂了回程的機票。我的姑娘一個人在外面肯定嚇壞了吧。


趕回春城時雨已經停了,我在她家樓下站了很久。小公寓的燈是亮著的,我知道她回家了,懸著的心這才落了地。


連夜又趕回魔都,我悄悄地回又悄悄地走,除了助理沒人知道我回來過。


第二天,謝司南給我發了張偷拍照。她拎著大包小包的男裝袋子從Brioni出來。


我給她轉了五十萬過去,她沒收,還說不是買給我的。我以為她還在跟我置氣,沒往心裡去。


實在太想她了,半個月的工作量我硬是用一個星期完成了。


回去第一件事就是去見她。


沒承想她身邊竟然會有一個很漂亮的男生,兩人一路打鬧著走近,我有些慌。


她說那是她弟,可我怎麼可能會看錯,那孩子看她的目光,是不容置喙的愛慕。


我不在意別人是不是喜歡她,我的姑娘那麼漂亮、那麼可愛,喜歡她的人自然不在少數。


可是這次我卻有了危機感。


之前她隻會給我買衣服的,可是現在那件Brioni的新款POLO衫卻穿在別人身上。


我受不了她身邊有除了我以外的任何異性!她明明隻能依賴我的!


所以我逼著她跟那個孩子斷了聯系。她果然很乖,也很傻。


她那麼在意的人,我怎麼可能真的動手去傷害。我有多怕她會恨我啊。


她開始變得上進,我把我會的都交給了她。即便我很清楚,她是想讓自己變得強大,不在受制於我。


後來的幾年,我不止一次跟她提過交往,可都被她糊弄了過去。沒辦法,我讓瑟瑟幫我。


結果,第二天我就被她設計和別人上了床。


我說她狠,她說彼此彼此。


原來,這麼多年,她一直是怨我的。


罷了罷了,便如她所願吧,誰讓….我那麼愛她呢。


當歸番外


我是個見不得光的私生子。我媽是京都某高官的情婦。


因為身份,我從小沒少受同學欺負。


十八歲那年,我遇到了生命中的光。她很漂亮,漂亮到讓我一眼傾心。


可我知道我們地位懸殊,也不敢冒犯。


第三次遇到她,她坐在天橋底下,像隻被遺棄的小狗,瞪著湿漉漉的眼睛問我:「你的爸爸媽媽也不要你了嗎?」


那小模樣,可愛到要命。


我騙了她,我說我是個孤兒。因為我不想從那張漂亮的臉上看到熟悉的鄙夷。


也不算完全騙。我是我媽為了逼宮偷偷生下來的。她也真夠傻的,能坐到那個位置上的人怎麼可能允許自己有汙點。比起身份地位,我就是個屁。


我媽養到我十三歲,眼看上位無望,抓緊了青春的尾巴和一個老頭跑了。


所以,我應該也能算一個孤兒對吧。


她說她給我一個家,於是我便和她回了家。


她對我特別特別好。給我買很貴很貴的衣服。會把我介紹給別人說這是我弟,很帥吧。


她並不知道,其實我不想當弟弟。就像她不知道我每天早上都會為她準備一束帶著露水的鮮花是在和她表白。


家嘛,那不應該是爸爸媽媽和寶寶嗎?我是爸爸她是媽媽,以後再有一個寶寶。


可是我不敢說,因為我還不夠強大。目前隻要能讓我以弟弟的身份陪在她身邊我就已經很滿足了。


可是她還是不要我了。明明我們說好的不會拋棄。


結束軍訓我訂了最早一班飛機飛回春城。


她已經搬離了我們的家。


我在她常去的店門口沒日沒夜地蹲守了兩天,終於讓我等到了她。她依舊很漂亮,隻是清瘦了很多。


她說我配不上她,雖然很難聽,但卻是事實。她一個站在雲端的千金小姐,我一個見不光的私生子拿什麼與她相配。


我拼命地學習,拼命地讓自己更優秀。後來,我拿著成績單找到了雲家老太太。


誰能拒絕一個各方面都能拿出去炫耀半天的大孫子呢。特別是在我那根獨苗爹和他家裡那個隻有一個病秧子閨女的大前提下。


雲家老太太編造了一個稚子被拐,流落在外多年終於歸家的故事,我順理成章地認祖歸宗。並給我改了名字,雲隨之。


哪怕這個故事漏洞百出,但也沒關系,我爹的政敵落馬的落馬,退休的退休。沒人會揪他小辮子。


大三那年,我開始創業。有沒有經驗的不重要,我夠聰明後臺夠硬,這就夠了。


我的公司叫HM。奶奶問我有什麼意義嗎,我說home啊,為了紀念我終於有家了。


奶奶拍著我的手樂,誇我是個好孩子。


這次也不算撒謊,是為了紀念家,隻不過是和她的那個家。回雲家,隻不過是我想早點有資格站在她身邊走的捷徑罷了。我答應過她,以後要很有錢很有錢的。哪怕她已經舍棄了我。


畢業兩年後,羽翼豐滿。是時候該回去找她了。


回春城的第一天,她就給我送了份大禮。她有孩子了,還想給孩子找個爹。


心疼過後,我安慰自己,至少表示她目前單身。


我買了很多如何帶孩子的書籍悄悄學習。好在所有的努力沒有白費,她女兒很喜歡我,我偷偷教會了她喊我爸爸。


我還是喜歡她,一如六年前,可是我不敢表白,因為被她拋棄過,我很怕她會拒絕,失去她的感覺真的太痛了。


我準備徐徐圖之的,結果沒過幾天她閨蜜給我打電話,說她喝醉了吵著要找我我立馬掛掉了公司的視頻會議趕了過去。


她戳著我的胸口,一下又一下,說我是弟弟。仿佛又回到了六年前她踩著我影子的那個傍晚。


我送她回家,貼心照顧了她一整晚。可她第二天回公司後竟然開始躲我。再一下要被她拋棄的恐懼籠罩著我。


我搜腸刮肚地思考如何化解我們的關系,接到了奶奶讓我回去的電話。


晚上一家人吃飯的時候收到新聞推送,春城雷雨預警。我放下筷子訂了最早的機票就往回趕。


她怕打雷,以前是我沒能力,現在,我隻想在每個雷雨夜都陪在她身邊。


我在她門外坐了一夜,也淋了一夜的雨。


第二天燒得迷迷糊糊的。


我想,這也許是個機會,便讓助理聯系她讓她來照顧我。


她果然來了,帶著毫不掩飾的擔憂和心疼。


她細心地照顧著生病的我,當年那個連碗都不會刷的大小姐竟然學會了煮粥。


看著她在廚房忙碌,空了多年的心被填的滿滿的。但還是不夠,還是要逼她一把。


我故意問她來幹嘛,不是不要我了嗎,她哭著說她要,哭得我的心揪著疼。


我吻了她,她沒有反抗,還告訴我我可能當不了便宜爹了,因為孩子不是她的。


哎,白看了那麼久的育兒書了!不對,也沒白看,畢竟……我們以後也會有寶寶的不是嗎?


胡式微,這次,就別再丟下我了...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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