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粵圈太子爺是廚子,不是佛子》, 本章共3438字, 更新于: 2024-11-13 23:36:35

盛清雨為什麼,會出現在舉目無親的南城?


眼前的她手裡拿著198一杯的手沖咖啡。


穿著一身小香風套裝,背著一個LV老花包。


就很貴氣。


而我穿著寬松的闊腿褲和白T,戴著眼鏡。


手裡的保溫瓶是沈敬早上給我煮的糖水。


腕上挎的是南城市市包——某奶茶店的保溫袋。


一身隨意。


盛清雨一如既往地討厭我,得意地驚聲喊道:


「盛嘉寶,你怎麼混成這個樣子了呀?


「穿成這樣,爸爸見了都不敢認你!」


我無所謂地掏了掏耳朵。


畢竟怎麼說呢。


來南城三個月,我已經被這股閑散的氛圍腌入味了。


南城人一切以實用舒適為原則,不講究那些沒用的花裡胡哨。


我和同事隻會互相攀比誰穿得更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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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比誰穿得更貴氣。


畢竟公司給我發的是工資,又不是置裝費。


而全身掛滿奢侈品,也不會讓我工作更有效率。


於是我清清嗓子,換了個話題。


「你不是應該在上學嗎?怎麼在這裡?」


盛清雨不以為意地翻了個白眼。


「那破專業,愛誰誰讀。反正我是讀不下去了。」


「你輟學了?」我有些震驚。


盛清雨雖然不喜歡她那個計算機專業。


但都已經大四了,她居然說不讀就不讀了?


「對啊,」她臉上露出神秘的笑容,「畢竟……」


盛清雨向我展示著她手上的鉆戒。


「我這次回國是為了結婚哦。


「對象還是……


「粵圈太子爺哎。」


8


我有些暈。


是世界瘋了還是我瘋了。


盛清雨輟學,居然是為了和那個粵圈佛子結婚?


粵圈佛子不是應該不沾女色嗎?


他們是怎麼搭上線的?


太多問題,把我腦子都繞暈了。


可還沒等我想明白這一切。


盛清雨明顯被我臉上的震驚取悅到了。


「學校party上認識的啦。


「盛嘉寶,像你這樣死讀書是沒有出路的。


「你不會在沈氏上班吧?那大概很快,你就要叫我老板娘了哦。」


她得意笑笑。


踩著十公分的細高跟揚長而去。


隻是……


奢侈品牌的鞋子本來就沒什麼實用性。


今天南城又剛下過雷陣雨,市中心光滑的地磚又少了幾分摩擦力。


盛清雨剛走了不到五十米,就摔了個大馬趴。


我:……


最後她扶墻爬起來的姿勢。


勉強得讓人有些看不下去。


9


說實話,我一開始並沒有把盛清雨說的話當真。


她說自己要嫁給粵圈太子爺。


那我還可以說沈敬就是粵圈太子爺呢。


畢竟,嘴上跑火車又不要錢。


……


下班的時候,沈敬按照約定來接我。


最近雨天堵車,他嫌我到家的時候菜都涼了。


於是幹脆每天來接我回家。


「反正我順路。


「也不是特意來接你。」


行行行。


他就主打一個嘴比心硬。


結果沈敬剛開到一個紅燈路口。


旁邊那輛邁巴赫的車窗搖下,盛清雨一臉神氣。


「盛嘉寶,這是你男朋友嗎?怎麼讓你坐電瓶車啊!」


沒錯。


沈敬開的車。


是一輛白色小電瓶。


此刻並排在盛清雨那輛邁巴赫旁邊,確實顯得有些寒酸。


我記得這個款式,好像是頂配吧……


屬於我爸念叨好久,一直買不起的類型。


難道盛清雨,真的要和太子爺結婚了?


我開始懷疑自己的猜測。


她見我沉默,陰陽怪氣地捂嘴笑。


「小電瓶限速40,你們這樣要幾點才能回到家啊?盛嘉寶,要不要我送你……」


就在此刻。


我聽見前面戴著安全帽的沈敬冷笑一聲。


隨著前面紅燈轉綠,我們的小電瓶一腳油門。


把還在塞車的邁巴赫甩在了身後。


我轉身看著已經沒了蹤影的黑色豪車,笑出了聲。


盛清雨大概來南城還沒多久,不懂這個城市高峰期是什麼樣子。


常常是山重水復疑無路,一覺醒來在遠處。


總之,比起坐在邁巴赫裡堵到暈車。


我寧可坐小電瓶早點回家開飯。


畢竟今晚,沈敬要做冰鎮咕嚕肉。


我饞很久了。


10


「盛嘉寶,上車。」


「……」


隻是我沒想到,一向淡定的沈敬,似乎被盛清雨激發了某種勝負欲。


第二天一早,院子裡停了輛很拉風的黑色機車。


沈敬跨坐在車上,單腳撐著地。


又穿了件很顯身材的白色背心。


還真就有點酷哥的味道。


帥得我都有點站不穩了。


後來同事隻看見沈敬一個戴頭盔的背影,都要罵我兩句:


「死丫頭,吃得真好!」


可是,一想到客廳裡那套他一直沒換的紅木沙發。


明明我們倆每次看電視都坐得屁股疼。


沈敬卻遲遲拿不出錢買套新的。


再看看這輛因為盛清雨多嘴才買下的機車。


我心裡就很不是滋味。


畢竟他一個當廚子的,工資應該也不算很高吧?


為了我的面子花錢,實在沒有必要。


於是晚上吃飯的時候,我咬著筷子對沈敬說:


「我覺得還是那輛小電瓶比較好。」


正在吃飯的沈敬一噎。


「你確定?」


「嗯。」


我點點頭。


「我有潮人恐懼癥。


「實在見不得你開機車的樣子。」


沈敬:「……」


那一刻,我產生了一種幻覺。


好像眼前有一隻開屏的孔雀。


硬生生地。


被我氣萎了。


11


晚上吃完飯。


我在客廳吃著沈敬煮的糖水。


電視裡的港劇,正好播到富豪殺妻的場景。


我不禁想到七歲那年,我媽重病。


說是重病,卻也不是絕癥。


醫生說隻要出國治療,病愈的機會很大。


加上我爸那年生意正當勢頭,已經不再是和我媽結婚時的那個窮小子。


隻要賣掉廠子或房子,出國看病這筆巨款,也不是湊不出來。


可最後他卻說:


「算了。


「嘉寶還小,我不能不為她的未來考慮。」


我還記得我媽葬禮那天。


我爸哭得幾乎暈過去。


身邊賓客都說:「盛總真是個用情至深的好男人啊。」


可這不影響他半年後,歡快地娶了後媽進門。


更諷刺的是,他甚至買了套價值千萬的江景別墅。


作為迎娶後媽的婚房。


而那些說是留給我的資產。


也漸漸變成了一件件奢侈品,出現在後媽身上。


後來長大了我想。


我爸這樣。


怎麼不算一種變相的殺妻呢?


於是我自言自語一般,咬著勺子問沈敬:


「你說……是不是男人有錢就會變壞啊?」


就像我爸我媽結婚的時候,據說也是很甜的。


可最後我爸還是……變了。


身邊的人沉默了好一會兒。


我側頭看了看沈敬,「你戴耳機了嗎?」


他這才啞著嗓子回應,「嘉寶,我覺得也……」


結果他話還沒說完。


突然「砰」的一聲槍響,電視裡的男主被仇家一槍爆頭。


我跟著拍掌叫好。


「你也覺得是這樣對吧?


「你看這些有錢人,最後都是沒有好下場的。」


我仰頭看著沈敬輕顫的長睫。


腦海裡卻在想著我爸的身影。


「我啊,最討厭有錢的男人了。」


12


我覺得沈敬大概是最近工作不順利。


整個人都有些心不在焉。


就連他最拿手的排骨粥,都煲糊了。


「嘉寶,抱歉。」


他看向我的眼神裡,有某種我不懂的情緒。


就好像,有什麼秘密說不出口似的。


我了然於胸地拍拍他的肩膀。


「我懂啦。


「說吧。


「要交多少伙食費?」


畢竟我白吃白喝沈敬這麼久,早就應該給他錢了。


大家都是打工人,沒有誰的錢是天上掉下來的。


可沈敬臉上的表情變了又變。


最後他深吸一口氣,咬牙切齒地說:


「不要錢。


「盛嘉寶,你真的是少根筋。」


哦,不要錢。


就圖個罵我的情緒價值是吧?


我覺得沈敬罵我罵得簡直有些神金。


於是幹脆悶進房間裡,點了頓不怎麼好吃的外賣。


後來沒過半天,沈敬又調理好了自己。


在廚房鼓搗了好一陣,然後敲我的門。


「吃飯了。」


我沒理他。


「有你喜歡的沙姜雞。」


我心動了。


「還有你之前想吃的啫啫煲。」


我開門,去廚房拿了個最大的碗。


可怎麼說呢……


沈敬為什麼,要一直盯著我吃飯啊。


我嚼。


他盯。


最後我忍不住說:「你有話要講?」


「……嗯。」


他從善如流。


用手指背敲了敲桌面。


大灰狼終於露出尾巴。


「盛嘉寶。


「我在追你,你看不出來嗎?」


我沒忍住。


一口飯。


直接噴到了沈敬臉上。


原來,他圖的不是我的金錢。


而是我的美色啊。


怎麼辦。


想想……好像還挺高興的。


13


我知道沈敬對我挺好的。


可這種好,到底是因為他喜歡我,還是純粹因為他是個體貼的好人。


我一直不敢猜。


畢竟從小到大,就連我親爹都不曾對我展現過一點偏愛。


萍水相逢的沈敬,又怎麼會喜歡我呢?


直到現在,沈敬偏偏就挑破了我的這點心事。


他說:「盛嘉寶,我喜歡你。」


又說:「就是告訴你一聲,你不用有壓力。」


然後就去廁所洗臉了。


留下我一個人坐在原地,聽著心臟狂跳的聲音。


整個人沉浸在巨大的狂喜裡,連碗裡的雞肉都夾不起來了。


後來的日子裡,沈敬依舊對我很好。


魚眼下最嫩的那塊肉。


西瓜中間的那一口。


永遠都是我的。


沈敬可能沒什麼錢。


但在我看來,他樸素的愛意,卻很大方。


生活唯一的不如意,就是表達欲過於旺盛的盛清雨。


那天邁巴赫被我們超車後,她像是有了某種執念。


每天都要和我炫耀太子爺的寵妻日常,好像非要我低頭承認她更幸福,她才會滿意。


像是某天她發來一堆名牌包包的照片。


【盛嘉寶,你男朋友恐怕一個包都買不起吧?】


我嚼嚼嚼。


低頭看著手裡沈敬剛做的叉燒包。


我一句想吃,他就倒騰了一上午。


花費了這麼多時間,這怎麼不算一種奢侈品呢?


後來盛清雨又發了張高級日料的照片。


【22222元一席,盛嘉寶,你來南城還沒吃過吧?】


那一刻沈敬剛好站在我身邊,和老字號的老板說:


「那包紙巾麻煩退掉。」


然後省下2塊錢巨款。


惹得我撲哧一聲笑了出來。


確實,金錢下的對比,異常強烈。


不過我在乎的不是這些。


畢竟我爸當年也挺有錢的,他也願意為我媽花一點點錢。


可你要他拿出整副身家出來治病,他是萬萬不肯的。


所以對有錢人來說,花這點小錢談場戀愛,證明不了什麼。


相比之下,沈敬或許沒什麼錢。


但他絲毫不吝嗇為我花錢,和很多很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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