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清想起了之前有人跟著他走出電梯,卻在隔壁停下的腳步聲。
男人是……原主的鄰居?
阮清狀似生氣的推開了男人。
雖然看不見,但阮清推斷男人應該就是原主的鄰居。
周清每天都會在門口送別和迎接楊天昊,鄰居偶爾撞上一次也是正常的,自然就知道楊天昊到底稱呼原主什麼了。
隻是……鄰居為什麼也來冒充楊天昊?
難道楊天昊這個身份有什麼特別的地方?還是說也是為了他?
不管是不是為了他,楊天昊第一個死亡就已經夠特殊了。
也許副本的核心不是他之前猜測的西山幼兒園,而是周清和楊天昊的家裡。
阮清不動聲色的垂眸,看來是不能輕易離開這裡了。
畢竟副本的遊戲時間有限,一旦離開副本核心的地方,要是錯過了什麼重要的線索,怕是就艱難了。
男人被推開後,本來準備繼續開口解釋,但這是男人離美麗的鄰居第一次這麼近,鄰居身上若有若無的幽蘭花香傳來,讓男人有些控制不住自己。
他的視線落在了鄰居的唇上,鄰居的唇色很淡,但此刻卻有些湿潤,仿佛在勾引人親吻一般。
男人無聲的咽了一口口水,下意識的靠近了幾分。
就在男人快要親下去時,廚房的方向忽然傳來奇怪的聲音,打斷了男人的動作。
那聲音似乎像是……指甲在不停的抓什麼的聲音,刺耳又難聽。
Advertisement
就仿佛是貓指甲在玻璃上抓的聲音,令人心生煩躁和厭惡。
男人的動作一頓,雙眼微微眯起,眼底閃過一絲幽光,鄰居家還有其他人在?
是有人在覬覦他漂亮的鄰居?
呵,不知死活。
這次阮清也清晰的聽見了,他緊張的看向廚房的方向,精致的臉上帶著一絲害怕,“是,是有小偷嗎?”
男人實際上十分著急要帶美麗的鄰居離開這裡,因為不知道那兇手什麼時候會回來。
那兇手的實力不弱,一旦他們兩個打起來,誰也討不了好,甚至極有可能會暴露他們假扮男主人的事情。
所以最好是要趕在兇手回來之前離開。
可如果有人看到他帶走了鄰居,肯定也會非常的麻煩,說不定還以為他是人販子,早晚會有人找過來。
而且男人完全不能容忍有其他人覬覦他漂亮的鄰居,甚至是藏到鄰居的家裡來了。
鄰居是他的,別人多看一眼就讓他不舒服,更別提是覬覦了。
兇手不出意外是去殺那個綠茶婊陳思寒了,應該不會那麼快就回來,他還有足夠的時間。
男人看了一眼美麗的鄰居,將大門暫時關上了,甚至還反鎖了。
接著男人伸手安撫的摸了摸阮清的頭,看著阮清漂亮的眸子,克制自己的柔聲道,“別怕,有老公在,你乖乖呆在這裡,我去看看。”
男人想了想,不放心的再次開口,叮囑道,“一會兒誰來都不要開門,等我過來我開。”
阮清早就想去廚房探查一下了,但奈何他看不見,在聽完男人的話後,他微微點了點頭,表示明白了。
因為阮清點頭,頭發微微散開了些許,再加上他霧蒙蒙的眼睛眨了眨,長長的睫毛隨著眨眼輕顫,漂亮的讓人移不開眼睛。
男人看著乖乖點頭的鄰居感覺自己的心跳都漏跳了一拍,鄰居實在是太乖巧了,乖巧的讓人根本把持不住。
鄰居似乎並沒有察覺到他不是自己的老公,對他毫無防備,漂亮的眸子雖然空洞無神,但是卻幹淨純粹,倒映著他的倒影,異常的乖巧。
就仿佛他說什麼他都會乖乖的聽從一般,絲毫沒有考慮到自己的處境有多危險……
呸!他才不危險呢!
他又不是兇手那個變態!
男人看著美麗的鄰居控制自己不要去瞎想,但是他以往引以為傲的自控力在這一刻仿佛不堪一擊,男人直勾勾的看著眼前的鄰居,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因為看不見的原因,讓鄰居宛如脆弱的陶瓷娃娃,帶著一股易碎感,垂眸間又莫名有一種柔弱可憐的感覺,不過這副脆弱的姿態卻更能勾起人內心的欲望。
想要在他身體上留下痕跡,想要將他染上顏色,想要將他藏起來,不讓任何人窺見。
控制不住自己的想法,男人隻能強迫自己移開視線,不去想那些隻有變態才會幹出來的事情。
他才不是變態!
男人默念了好幾遍自己不是變態才冷靜了下來,他拉開旁邊的行李箱,接著抓起地上的小孩隨意的扔到了沙發上去,以防鄰居不小心碰到障礙物摔了。
男人扔完小孩後,掃了一眼客廳桌上的果盤,水果還在上面擺著,水果刀卻已經不見了。
顯然是被兇手拿走了,這讓男人更加確定了兇手是去殺那個陳思寒去了。
現在是晚餐時間,路上來來往往的行人會比較多,想要找到落單的機會應該不容易,所以兇手一時半會兒肯定回不來。
男人微微放松了幾分。
男人看了看客廳四周,找了一圈都沒找到其他喜歡的工具後,直接從自己的上衣服裡掏出一把帶著刀鞘的小刀。
小刀的刀鞘上刻著詭異的花紋,密密麻麻的,看起來讓人有些頭皮發麻。
男人將刀鞘拿下,塞回衣兜裡,接著將小刀放到嘴邊,輕輕舔了舔刀尖,然後不緊不慢的走向了廚房的方向。
男人手中的小刀和水果刀大小差不多,但看起來卻要比水果刀鋒利很多,燈光照在小刀上,仿佛散發著冷冷的銀光,看起來給人一種危險的感覺。
這顯然不像是一把普通的小刀。
不過可惜阮清看不見,隻能聽見男人緩緩走向廚房的腳步聲。
阮清的眼前一片黑暗,隻有高一些的位置能看到泛白的亮光,阮清知道那是客廳的吊燈。
因為看不見,阮清隻能是靠聽的,廚房裡奇怪的聲音已經消失了,小孩也沒有半點聲音,仿佛是消失了一般。
整個屋子都帶著詭異的安靜,隻剩下客廳裡男人充滿壓迫感的腳步聲,氣氛都顯得有些壓抑。
阮清繃直了身體,微微靠近了幾分大門邊,以防發生什麼意外的時候,他能夠快速打開門衝出去。
畢竟鄰居的實力未知,廚房的位置離門邊又有些近,要是真是什麼殺人狂之類的,不做好準備的話,他和鄰居說不定都得死在這裡。
男人一步一步走進了廚房。
廚房裡什麼人影都沒有,洗菜用的臺子上還擺著些許的菜,以及做飯留下來的菜葉殘渣,很容易就能看出來前不久廚房做過飯。
男人四處看了看,都沒有發現什麼東西,那看來就是藏起來了。
廚房並不算小,藏一個人也不是不可能。
男人直接開始查找,各個角落都看了一遍,就連立在旁邊的大冰箱也沒有放過。
冰箱旁邊還有一個大冰櫃,顯然是冷藏東西用的。
就在男人的手握住冰櫃的把手,準備打開冰櫃時,角落裡再次傳來‘呲呲呲’的抓東西的聲音。
那聲音在男人的身後,男人在聽到聲音的瞬間,看都沒看就直接將手中的小刀往後一擲,精準的擲向了發出聲音的物體。
不過在小刀快要命中目標時,男人看著角落裡漆黑的生物瞪大了眼睛,帶著幾分慌亂的閃過去,以一種可怕的速度閃到了牆角,快速抓住了自己的小刀,都顧不上抓的並不是小刀的把柄了。
男人的手在抓上去的瞬間被小刀割破了,但他似乎是感覺不到疼一般,臉色並沒有絲毫變化,仿佛被割傷的不是他一般。
男人看了看角落裡髒汙的老鼠,又看了看自己手中‘幹淨’的小刀,微微松了口氣。
好險,差點就把自己的寶貝小刀弄髒了,要是真殺了髒汙的老鼠,他都要吃不下去晚餐了。
不對,以後小刀就不是他的寶貝了,以後他的寶貝就是他美麗的妻子了。
不過就是晚餐嘛,吃不吃都行。
男人心情愉悅的拿出刀鞘,將小刀插回了刀鞘裡,放回了口袋中,接著低頭舔幹淨了自己手上的血跡。
待男人手上的傷口詭異的消失後,男人直接拿起旁邊菜板上的菜刀,看都沒看一眼身後,就動作十分隨意的就扔向了角落裡的老鼠。
老鼠大概是察覺到了一絲危險,‘吱吱吱’的尖叫著想要逃離角落。
然而它逃離的方向卻不太好,正好接到了男人隨意扔過去的菜刀。
老鼠小小的身體直接被菜刀無情的切碎成兩半,血瞬間就飛濺了出來,濺到了雪白的牆上。
接著血跡順著牆緩緩滴落滑下,留下一道道猩紅的血跡,駭人無比。
而那菜刀在切碎老鼠後直直的砍入了牆中,再映襯著牆上那猩紅的血跡,看起來有幾分毛骨悚然的感覺,讓人背脊一陣發涼。
阮清也聽見了那‘吱吱吱’的叫聲,顯然之前的聲音就是老鼠發出來的。
原主家裡有老鼠?
老鼠不是隻出現在髒汙的地方嗎?
阮清記得周清很愛幹淨的,將這三室一廳都打理的十分幹淨,應該不會存在老鼠這種生物……吧?
阮清不太確定,他從小到大就沒做過什麼家務,身邊大部分都有保姆佣人之類的,基本上就沒有見過真正的老鼠,也不太清楚老鼠到底會不會出現在幹淨的地方。
不過這幾天原主都沒有打掃房間。
阮清在原主的記憶中找了找,雖然楊天昊很會做飯,但是似乎並沒有做過什麼家務,估計是不太擅長的。
所以也可能是這幾天原主瞎了,楊天昊打理的不太幹淨,會招惹了老鼠也正常。
阮清將心底那絲怪異的感覺壓了下去。
男人神色淡淡的掃了一眼老鼠的屍體後,走出了廚房。
男人並沒有注意到老鼠在死亡後,眼睛並沒有閉上,老鼠小小的眼睛帶著紅光,詭異的看著男人的背影。
男人走出廚房後看向門口美麗的鄰居,眼神一亮,全然沒了剛剛的無情冷漠。
他邊走向鄰居邊開口,聲音充滿了溫柔,“阿清,別怕,隻是一隻老鼠而已,我已經處理掉了。”
阮清頓了頓,沒有再將注意力放在老鼠身上,而是開口問道,“小慕呢?”
男人本來想說帶著鄰居一起離開,結果就聽到了阮清的話,他移開了視線,看向了沙發上宛如睡著了的小孩,聲音淡定如常,“小慕可能是今天在幼兒園玩的太累了,已經睡著了。”
“睡著了?”阮清微微皺了皺眉,明明剛剛還十分的精神,怎麼可能這麼快就睡著了?
不會是……被殺了吧?
男人見阮清似乎是不信,拉著他的手將他帶到了沙發邊,讓阮清摸了摸‘睡著了’的小孩。
說是睡著阮清是半個字都不信,但小孩還有呼吸,應該隻是被打暈了。
男人見鄰居信了後,就想要趁兇手還沒回來,帶著鄰居離開,然而下一秒男人的視線就落在了鄰居的左手上。
鄰居的手十分的好看,指節分明,白皙又修長,指甲剪裁的剛剛好,晶瑩剔透中透著紅潤,仿佛是一件精致的藝術品。
此時他的中指上正帶著一枚婚戒。
婚戒……
男人看了看阮清中指上的戒指,又看了看臥室的方向,打消了直接離開的念頭,他想了想對著阮清開口,“阿清,你先坐一會兒,我去臥室找點兒東西。”
男人說完還不等阮清回答就走向了臥室,他要去找他和鄰居的婚戒。
既然是婚戒,肯定是戴在男主人的手上的。
但因為牆壁上那小孔的視線有限,男人隻知道兇手把男主人的屍體藏起來了,但並不知道兇手到底把屍體藏在了哪裡。
男人隻能慢慢的找。
在男主人的臥室裡並沒有找到男主人的屍體,不過男人找到了鄰居和男主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以及結婚證。
假證雖然也可以,但絕對比不上真的,既然要帶著鄰居離開,那肯定是拿著真的更好。
男人直接拿起證件就塞進了自己的口袋裡。
男人在三間臥室都找了個遍,都沒有找到男主人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