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偷走他的心》, 本章共2545字, 更新于: 2024-11-09 17:31:24

  “哪兒不順眼,您說,我改!”


  陳聲停下腳步,看她片刻。


  路知意滿心期待。


  哪知道他指指她的臉,“高原紅,礙眼。”


  “……”


  再指指她的短發,“板寸,礙眼。”


  “……”


  從上到下打量一遍,搖搖頭,“哪兒哪兒都礙眼,要不,你去整個容?”


  他那認真的樣子,活生生把路知意氣笑了。


  但她知道他在開玩笑。


  夜色裡,路燈昏黃,道旁的餐廳生意火爆。


  她斜眼看看他,“那可難辦了,我對自己這模樣很滿意,並不想改。”


  一攤手,無賴似的說:“整容也挺麻煩,畢竟從頭到腳都得整,一來我沒那個錢,二來太費時間。要不,你吃點虧,把眼珠子挖出來,咱倆一了百了,你眼不見心不煩,我也日子舒坦?”


  她鮮少對他笑,兩人之間,從來都是劍拔弩張的幼稚對壘。


  而此刻,她站在燈火輝煌裡衝他笑,眼珠漆黑透亮,仿佛淬了光。一頭短發幹脆利落,發尾在燈光下仿佛有星光跳躍。


  風來,發絲微動,像黑夜下無聲飄搖的寂靜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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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那兩抹淺淺淡淡的紅,在這一笑裡驟然生輝,明明滅滅。


  陳聲凝神看著她。


  心內一動。


  鬼使神差,有句話湊到嘴邊,又咽了下去。


  其實,這樣也挺好的。


  別改了。


  權當他在放屁吧。


  作者有話要說:  .


  大家好,今天回答一個問題:畢業前兩人能有實質性進展嗎?


  ——像我這麼小清新的作者,不說畢業前了,下學期就讓他們苟合,大家請放心!【抱拳】


  以及,


  嘖,未來很多天裡,章章都巨幾把甜,齁死你們別怨我啊【二郎腿】。


  .


  明日預告:戲精男孩陳獨秀。(我寫這章的時候笑成傻逼了……)


  來,88隻紅包,爸爸們出來撒個花!


☆、第十六顆心


  第十六章


  兩人在路邊攤吃了碗米線。


  陳聲本意是請她吃頓日料,卻被路知意一口否決。


  “我不會吃日料。”


  “那上次……”


  “寢室輪流做東,上次輪到我,日料店是室友挑的。”


  陳聲笑了一聲,“難怪。”


  “難怪?難怪什麼?”


  “難怪吃片三文魚,表情像是吃了屎。”他還記得上次從簾子裡頭看出去,她坐在大廳裡被芥末辣得面紅耳赤的樣子。


  “……”


  路知意指了指路邊的砂鍋攤子,“你要真想請客,就請我吃這個吧。”


  陳聲:“你什麼意思?看不起我?”


  路知意頭也不回,伸腳勾了張小板凳,坐下來,“高原土霸王,不會吃日料,來點實惠又美味的米線,填飽肚子就好。”


  她拿他的話來還嘴,極其順溜。


  陳聲也坐了下來,暗罵一句小心眼子,他不過隨口一句,她也記在賬上,隨時準備奉還給他。


  大學城是不夜城,年輕人精力充沛,夜裡十點正熱鬧。


  人流來去匆匆,路邊攤卻有人埋頭吃米線,砂鍋剛端上來時還咕嚕咕嚕冒著泡,熱氣騰騰,有滋有味。


  等米線的時候,路知意去附近的藥店買了點東西,拎著塑料袋回來了。


  陳聲問她:“買了什麼?”


  她也不說。


  右手受了傷,包著繃帶,隻得用左手使筷子。她姿態笨拙,老夾不住滑溜溜的米線,頓時有幾分尷尬。


  後悔選了米線。


  反觀陳聲,氣定神闲,慢悠悠吃著米線喝著湯,不時夾起一撮在半空中晃蕩,炫耀的意味異常明顯。


  路知意問他:“你不這麼嘚瑟會死嗎?”


  陳聲回答:“會。我就是我,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路知意直想把整碗米線扣他腦袋上。


  飯後,他一路送她回宿舍樓下。


  經過操場時,她忽然叫住他,“陳聲。”


  陳聲一頓,側頭看她。


  她指指路旁的長椅,“坐。”


  “你要幹嘛?”


  她從塑料袋裡拿出瓶藥酒,又拿出袋棉棒,“臉上有傷,消個毒。”


  他一愣,沒想到她是去藥店買這個,隨即笑了,“這麼關心我?”


  路知意點頭,“畢竟你這人,幼稚嘴賤脾氣大,能順順利利長到今天,還沒被人幹掉,也全靠這張臉了。”


  “……”


  離得近了,看得也更清楚。


  昏黃路燈,光影逶迤一地,也落在他面上。


  白而幹淨,細膩到毛孔都不明顯。睫毛顫動時,像是蝴蝶振翅。


  她看著他菲薄的唇,莫名想到高原的格桑花,其中一種是粉色,淺淺淡淡,春天一來,漫山遍野。


  她攏了攏心神,囑咐他別動,沾了藥酒往他臉上擦,他嘶的一聲,倒吸一口涼氣。


  “你是女人嗎,下手這麼重?”


  路知意停下來,似笑非笑,“那你呢?你是男人嗎,這點痛也怕?”


  陳聲真是氣炸了。


  他和她,說不上兩句就恨不得打一架。


  他咬牙切齒任她擦藥,仿佛是為了證明自己是個頂天立地的男子漢。目光落在她腳上時,又驀地一頓。


  初冬的天了,氣溫低得要命,可她依然穿著那雙破舊的帆布鞋。


  他挪不開視線,怎麼看怎麼礙眼。


  她怎麼就不能換雙鞋呢???


  三個月了,三個月還不換!他真是恨不能把她摁在這,一把扯下那破鞋子,扔得她打著燈籠也找不著。


  路知意收手時,順著他的目光往下一瞧,頓住。


  “你看什麼?”


  他問:“這鞋都這樣了,還不扔?”


  “還能穿。”


  “這也叫能穿?”


  路知意不耐煩地退後兩步。


  他又來了,站在經濟制高點,對別人的窮困窘迫指指點點,理直氣壯。


  她把棉棒扔進垃圾桶,又將那隻塑料口袋一把塞進陳聲手裡。


  “自己拿回去,愛抹不抹。”


  說完,頭也不回走了。


  *


  夜裡,陳聲在醫院陪凌書成。


  他腳瘸了,打水如廁都需要人照料,卻又不願告訴家裡人自己為著個姑娘跟人打架了,隻得麻煩陳聲。


  陳聲問他:“到底怎麼回事?”


  凌書成前一刻還自我挖苦呢,一想起這事,立馬跟霜打的茄子似的,神情萎靡,“……他說他們青梅竹馬,讓我滾邊兒去,少招惹她。”


  “他?”


  “就那拿鋼管打我的。”


  陳聲頓了頓,手長腳長的人窩在那長椅上,怎麼睡都不舒服。翻了好幾個身,最後語焉不詳問了句:“你到底喜歡她哪點?”


  小太妹,不學無術。


  不上進就罷了,還成日招惹是非。


  凌書成想起那日遇見宋星辰時,路邊有人欺負乞討老人,她衝上前去,飛起一腳把人踹趴下,一頭染得橙粉色的卷發在風裡烈烈飛揚。


  像火。


  像風。


  她嚼著口香糖,衝那人怒喝一聲:“找死呢你?”


  他竟也覺得可愛至極。


  為什麼喜歡她?


  他苦笑兩聲,“我要是知道,那就好了。”


  陳聲不是個愛談心的人——男人跟男人的對話,膩膩歪歪談些情情愛愛,像什麼話?


  他躺在那擺弄手機。


  凌書成睡不著,湊到床邊去瞅他,赫然發現屏幕上是淘寶界面,他居然在瀏覽女士運動鞋!


  陳聲是愛收集運動鞋不錯,寢室裡光他一人的鞋就擺滿了一整個架子。可今天他居然連女人的鞋子都看起來了……


  凌書成的眼神變得古怪起來。


  可陳聲選好了鞋子,心頭卻異常煩躁,翻來覆去大半宿,突然想起什麼,翻身就坐起來,一把將凌書成推醒。


  凌書成迷迷糊糊問他:“幹嘛啊你!”


  “從你爸那兒給我找幾個實習生來。”


  “你要幹什麼?”


  “賣鞋。”


  “……啥玩意兒???”


  “賣鞋。”陳聲坐在那裡,斬釘截鐵地說。


  *


  聚眾鬥毆的事情,警察最終還是知會了學校。


  但關於陳聲和路知意,趙警官隻說了他們路見不平、助人為樂的事跡,別的就沒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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