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女配她一心禮佛》, 本章共3704字, 更新于: 2024-11-08 10:57:13

當下頭上冷汗直冒,想要說話辯解,卻是連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倒是那孫明遠見狀,暴怒非常,高聲喝道:“郡主這是想做什麼?今日主審之人是你,是以在場之人皆是對你恭敬有加。”


“然而郡主卻半點不問證據,動輒就要底下的將士對朝廷命官動手!郡主眼中可還有大徽律法,可還有皇上!?”


他慣是喜歡給人戴高帽的,無論是何等行為,一分都要放大到了五分來說,眼下見溫月聲這般行事,便恨不得將她所為化歸為謀逆一般。


然而他在反復不斷的質疑,溫月聲卻從不回答他的話。


她隻冷眼看向了大理寺的官員,淡聲道:“當庭質疑主審官員者,該除以何等刑罰?”


那官員微愣片刻,反應過來後忙道:“回郡主的話,當杖責二十大板。”


這話剛出,就聽溫月聲道:“聽到了嗎?”


下首的李慶元當即高聲道:“屬下領命!”


不待這邊的人反應過來,他便揮了揮手,當下便有兩個將士上前,直接將孫明遠堵住嘴拖了出去。


一時間,滿廳死寂。


那正捂著腿,高呼著痛的孔伸,臉色都變了。


也是到了這個時候,他們才真正意識到了,溫月聲跟他們此前所打交道的任何文臣都不一樣。


她從不回應任何質疑,無所謂他們所言其他,並且手段太狠,雷厲風行。


三言兩語間,輕易就能夠叫人將他們所重視的朝廷命官拖下去受罰。


砰!砰!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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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子落在了人身上,那寸寸打到了肉的巨響滔天。


回蕩在了這廳中,直聽得人心驚肉跳。


那孔伸大張著嘴,那張能言善辯的嘴,眼下是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他官職尚不如孫明遠高,並且他十分篤定,若是此刻他敢開口的話,下一個被打,或者被打死的人,就是他。


孔伸心頭瑟縮了下,看向溫月聲的眼神裡,已是帶了些瑟縮。


大理寺的官員亦是神色緊繃,即便是他們辦案,也斷然沒有上來就給朝中重臣一頓板子的說法。


然溫月聲做了,且還無人膽敢質疑。


那官員小心翼翼地看了眼晏陵的神色,卻見晏陵竟是輕勾了勾唇。


官員一時間愣住,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錯覺吧,那位冰冷不近人情的晏大人,怎麼可能會笑?


廳內安靜,溫月聲神色平淡地轉著手中的佛珠,半點沒有受到這廳內氣氛的影響。


且對於方才孔伸質疑的事,她一句都沒有回答。


二十板子結束,那孫明遠被拖回來時,已經是臉色慘白,而身下已經是血色一片。


那些將士不管他是死是活,隻將他如狗一般拖拽了進來,然後往地上一扔。


孫明遠就好似個破布口袋一般,倒在了地上。


打板子這等事情,自來都是看動手之人所用的力氣,若是肯下足了力氣,那二十板子就能夠將人打死。


溫月聲手底下的人有分寸,並未將孫明遠打死,留著他半條命。


但對於孫明遠這樣的人而言,這便已經接近於酷刑了。


然溫月聲神色依舊淡淡,她冷眼看著地下的孫明遠,冷聲道:“如今你受著的,不過隻是你加諸他人身上的一絲半點。”


“怎麼,這就受不住了?”


孫明遠倒在了地上,蠕動著唇,吐出來的聲音太小。


李慶元低頭去分辨了半天,遂起身,高聲道:“回郡主,他說是您公報私仇,他是冤枉的。”


話音剛落,溫月聲已經將一本厚厚的冊子,砸在了他的頭頂上。


她隨手一扔,然那冊子磕在了腦門上,卻給他的頭重重地磕了一下,那頭上瞬間青紫一片。


孫明遠被這一下,近乎砸得頭暈眼花,哪裡還分辨得出這上面的字。


而旁邊的孔伸隻看了一眼,就已經是神色大變。


那邊,上首的溫月聲已經起身,她沒看那本冊子,隻是緩步往廳下走,一邊冷聲道:


“大徽十七年春,三月七日,收受王如海四萬兩白銀,將李方恆父親謀殺案,抹平。”


“大徽十七年春,三月十八日,收受官員孔伸賄賂一萬兩白銀,並揚州瘦馬三名,為其走動謀取官職,孔伸調任禮部,任禮部員外郎。”


“大徽十八年秋,八月二十三日,收受盧興春三萬白銀,替其子調換答卷,換取功名……”


諸如此類,均記錄在冊。


溫月聲每念一句,廳內便安靜一分。


這讓原本還沉浸在了她將這孫明遠打得半死的震撼中的眾人,幾乎都變了神色。


孫明遠經手之事,經手之人,還有其貪墨的銀兩,竟然達到了如此誇張的數額,且每一筆之上,都纏繞著許多的人命、心血。


他是一個站在了所有人頭頂上,靠吸食他人骨髓活著的蛀蟲!


且還是個喪盡天良,無所不為的畜生!


這一瞬間,群情暴動,有學子怒而出聲:“殺了他!”


“他該死!”


“朝廷之中,竟是有著這樣的敗類!”


而那孫明遠,挨了打之後,已經是半句話都說不出來了。


唯有身側的孔伸等人在瑟瑟發抖。


冊子上所寫的諸多事項,都跟孔伸有著脫不開的關系,因而他沒有辦法,隻能低聲道:


“郡、郡主明鑑……這冊子上所言,皆是構陷。”


“下官!下官並未做過這些事。”


溫月聲聞言,停住腳步。


她站住,居高臨下地俯視著跪著的他,冷聲道:“是嗎?那你肯定也沒有收受過孫明遠贈予你的良田。”


“那良田也一定不是出自於李方恆家,你也沒有吞沒李家酒鋪,得拿李家一分家產,對吧?”


她每道出一句話,那孔伸的臉色就難看上一分。


到得最後,他已經是面若金紙,滿頭冷汗,連一句正常的話都說不出來。


“怎麼,不是都跟你沒有關系嗎?”溫月聲輕眯著眼,掃視著他:“你若認定了沒關系,我就差人去查。”


“但若是查出來你有任何的隱瞞和瞞報,我便以你庭上說謊,混淆視聽,蒙蔽主審官員之罪論處。”


此番不需要她開口問,那旁聽的大理寺官員已經主動說道:“欺瞞蒙蔽主審者,杖二十。”


啪!


這話一出,那孔伸已經是滿頭虛汗,歪倒在了地上。


他們尋常做這些事情時,從未想到過會有遭一日反饋到了自己的身上,且對於這些刑罰,是從來都沒有體會過。


是以孔伸才會被接連道出了所做之事後,又在看到孫明遠被打得隻剩下半條命後,嚇成了眼下這樣。


然這還不夠,溫月聲回到了座位之上,坐下後冷聲道:“去查,另有,傳孫明遠身邊的管事孫三入廳。”


孫三入廳之後,依據溫月聲所言,他隱晦地看了孫明遠一眼。


孫三是孫家的家生子,自小就跟在了孫明遠的身邊,是以他對孫明遠所做的事情,一直都是清楚非常的。


然他到底隻是個奴才,無論心裡是怎麼想的,都左右不了主家的想法。


而在姜露嫁到了孫家之後,待他們這些下人卻格外的寬厚。


且姜露還曾經救過孫三的兒子一命,後來還幫助孫三的兒子擺脫了奴籍,讓其可以回家種田,不必再為孫明遠奔波賣命。


這也是孫三今日最終決定出面作證的根本原因。


他在孫明遠身邊,喪著良心苟活了多年,如今終於有了機會扳倒了孫明遠,且還能回報姜露的恩情。


那便是讓他去死,他也是願意的了。


孫三無視著那孫明遠殺人般的目光,冷沉下聲音,將這些年來,他所知道的孫明遠所做過的事,皆是一一道來。


旁邊記錄的官員,核對著溫月聲給出的另外一個冊子,越是記,便越是心驚。


樁樁件件,皆是些陰損至極的惡事。


孫明遠將自己的榮華富貴,建立在了他人的枯骨之上,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奸佞臣子。


且不知為何,多年以來,他所任的官職並不高,卻跟朝中的各方人馬盤根錯節,組成了一張巨大的網,他們這些人就緊貼在了這張網上,吸食著他人的骨髓過活。


而這六七年間,與他狼狽為奸的隊伍越來越大,他卻始終都能夠逃脫其中。


從這些事情來看,若說他頭上無人,便都說不過去。


“……孫明遠貪墨所得銀兩之巨,孫府內早已放置不下,且他為了能夠更好地逃脫追查,每次收受他人賄賂時,皆是索要現銀。”


孫三微頓後道:“這般龐大的現銀,被孫明遠以農莊之名,隱藏在了京郊外的一處莊子裡。”


“郡主眼下派人過去,應當還能找到這批銀子。”


那孔伸聽到了這裡,已經是滿眼絕望。


若說那本冊子不知是誰所寫,不能夠稱之為證據的話,那麼眼下的孫三,便是活生生的人證了。


而除了孫三之外,孫明遠藏匿在了京郊的那批銀子,便是物證。


因孫明遠這等官職,便是家底再如何的豐厚,也不可能積攢得了那麼多的銀子,何況那些個銀子,皆來自於不同的錢莊。


每日裡還有給孫明遠負責押送銀錢的人,隻要將其扣下,便能夠盤問出很多的東西來。


他們廳內的這些人,今日皆是必死無疑!


孔伸一時間神色難看至極,他回想起昨日殿上,聽得晏陵提議讓溫月聲審案時,他還覺得不以為意。


甚至私底下時,還與同僚說過,思寧郡主不過是一個女人,便是再如何了得,又能夠將他們如何!


而今日,溫月聲便用這般雷霆手段,告知了他,她會如何!


不待孔伸想完,那邊派去查探他家中私產的人,已經很快折返了回來。


“回稟郡主,孔伸家中私產,確實多半來自於貪墨受賄所得!”


孔伸神色難看至極,就聽溫月聲面無表情地道:“拖下去。”


“是!”她所帶來的官員,可不跟他們講道理。


那巨大的杖責聲,又一次回蕩在了每一個人的耳邊。


除孫明遠之外,其餘被傳到這廳內的官員,已經是膽戰心驚。


孫明遠從那陣陣眩暈當中,好不容易回過了神來,然而一抬眼,看見的就是那本冊子之上,熟悉的字跡。


電光火石之際,他終是明白,今日這一切皆是來自於誰人的手筆。


然而一切都已經來不及了。


實際上,在孫明遠寫下了休書,將姜露休棄掉了之後的第二天,他便已經找到了人,欲讓人將姜露殺死,也好抹除去了姜露所知曉的一切。


然他沒有來得及動作,便已經被人狀告到了大理寺。


他瞳孔放大,緊盯著那本記錄得密密麻麻的冊子,是半句話都說不出來。


而就在此時,他看見了一道清瘦的身影,走到了他的面前。


溫月聲緩步站在了他的面前,聲音裡沒有任何的情緒。


開口便道:“工部侍郎孫明遠,禮部員外郎孔伸,順天府通判蔣順之,並刑部郎中楊煜。”


“貪墨受賄,結黨營私,賣官鬻爵。”


“其之所為,惡跡昭著,劣跡斑斑,罪不容赦!”


溫月聲眼眸幽冷,看著他們的眼神,如同看著死人一般:“將其四人,抄沒家產,處以極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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