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雨時出了物業辦公室。
他回到家中換下湿衣服準備洗澡,發現自己的T恤上黏著幾根黑色的貓毛。
洗完澡出來。
他吃了點面包當做早餐,然後躺在沙發上看書。
家裡很安靜,而外面的雨還在下。
一個人的寂寞感鋪天蓋地而來。
他站起來穿好鞋,重新找到抖一抖就仍在滴水的雨傘,再次去了物業辦公室。
“你怎麼又來了?”對方問,“是找到那個人了?”
“沒有。”季雨時說,“我想養貓。”
工作人員驚詫道:“你要養貓?”
明明剛才把貓送過來的人就是眼前這個少年。
季雨時:“嗯。”
工作人員問:“可是,你要養貓的話家裡人同意嗎?”
季雨時說:“我是一個人住。”
工作人員道:“那行,你看看要養哪隻?”
“都養。”季雨時說,“家裡很大,三隻我都想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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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1451.11.22 23:35:47]
寧城。
維納斯酒吧外。
醉酒的人們打鬧著從酒吧後門走出。霓虹燈的光影裡,有人注意到門口倚著一個男人。
男人正在抽煙,身穿一件樣子有些過時的風衣,看上去就像不知道是從哪個年代冒出來的一樣。可對方簡直是個天生的衣架子,傲人的身高加上近乎完美的身材比例,讓這樣的衣服在他身上穿了不一樣的氣質,硬生生地被提高了好幾個檔次。
可惜的是,順著他的身材一路往上看去,他的臉被隱沒在陰影中,叫人看不清楚。
在這裡遇到這樣的男人,即使看不清楚臉,也足夠讓大膽的人走上前去搭訕了。
“帥哥。”染著慄色發的年輕男孩走過去,褲腰松松跨在腰間,露出清瘦的胯骨,“約嗎?”
男人修長指間紅星一閃。
口中吐出了煙圈。
“不約。”
對方的聲音也好聽到極致,屬於不算太厚重,卻很有味道的中低音,講話時自帶共振效果讓人心痒。
年輕男孩很是大膽,再靠近了些,頗具挑逗性地用手指勾住對方的皮帶:“別這麼冷酷嘛,一起去玩一下啊,總比你一個人在這裡抽悶煙好。”
手松開皮帶,卻沒有離開。
像蛇一樣繼續往下,正要意有所圖地做出下一個動作,就被人猛地捏住了手腕。
年輕男孩猝不及防一陣劇痛,大叫出聲。
“不約。”
男人又說了一次,聲音裡帶著刺骨冷意,毫不留情面地說:“滾開。”
年輕男孩被甩開了。
這麼一來,男人隱沒在陰影中的臉也露了出來。
那是一張非常平凡普通的臉,眉毛不夠濃密有型,鼻子不夠硬挺,連嘴唇也是平淡至極的那一款,除了一雙眼睛尚算深邃,卻也不明地帶了陰鸷。不由得叫人失望,這張平凡的臉孔與這副叫人垂涎不已的身材完全不匹配,簡直浪費了造物主的神作。
年輕男孩自尊心極強,被拒絕後原本正要發作,見到這樣的長相也沒了興趣,甩甩被捏痛的手腕咒罵著走了。
維納斯是寧城的一家Gay吧,名字聽上去很豔俗,實則算是少有的幹淨夜場。
男人卻露出厭惡神色,趕走一隻蒼蠅後更讓他覺得這種地方烏煙瘴氣了。
他掐滅手中的煙頭,彈指間將它輕松彈進了垃圾桶。
今天他沒等到想等的人。
或許那個人今天不會來了。
他起身離開,手插在風衣口袋裡進入了一條小巷。
寧城初冬的夜晚很冷,夜風如刀。
男人穿行於寧城永不停歇的夜裡,走過一條又一條小巷,走過寧城的繁華商圈,走過高樓大廈間的天橋,走過這一派繁華喧囂。
他的住處在一處便宜的旅館。
隻需要做一點簡單的、不起眼的工作,就能在不造成任何影響的情況下應付房租。
旅館所處的片區黑暗貧窮,有起早貪黑的小攤販,有住著地下室打拼著的年輕人,也有不務正業的小混混抑或是賣笑迎客的暗娼。他與這裡格格不入,卻又奇妙地融合。
他聽著隔壁房間的笑聲低語,打開房門,觸摸到潮湿牆壁上的開關。
“啪。”
昏暗燈光亮起來的一瞬間,他驀地眯起了眼睛。
房間裡多了一個人。
來者戴著眼鏡,身穿白色襯衣,年紀還不到四十。剛步入中年,使得來者看上去尚算年輕,身上帶了令人覺得有幾分熟悉的書卷氣,卻與那股子清冷完全不相同。
“盛教授。”他冷冷地開口。
“宋隊。”盛雲的眉間有淺顯的皺紋,“你不好找。”
他們在魔方任務中已經見過,盛雲要完全弄明白他的身份很簡單。
但宋晴嵐使用了模擬面孔,可以模擬不同的五官組合,不太方便盛雲對他進行檢索。
“作為一名來自未來的時間見證者,我相信你一定背誦過天穹三大定律:絕不改變過去、絕不談論現在、絕不迷戀未來。”盛雲說,“嚴格算起來你不算違背這三條,因為你迷戀的是過去。”
宋晴嵐抬起手在耳後輕輕一碰,關閉了模擬面孔。
他原本英氣俊美的五官就這樣露了出來,用原本的面孔去面對盛雲,並且毫不掩飾臉上對盛雲的冷漠。
盛雲不介意這種不滿,而是說:“1456年的稽查者暫時還沒有發現你不見了,可是你頻繁穿越,即使關閉了通訊器也難免留下痕跡,他們發現你是早晚的事。”
“你來找我也很冒險。”宋晴嵐不屑,“不怕被稽查者發現,前功盡棄?”
“不怕。”盛雲說,“你和盛晗既然會來找我,那說明在你們的時空,我並沒有留下什麼蛛絲馬跡,你們才會回去那一天了解真相,所以我很安全。”
作為一位父親,盛雲講這些話的時候顯得過於無情。
作為一名長輩,他此時又尚算年輕,毫無威嚴。
但是天穹十二隊的叛徒謝思安說得沒錯,雖然盛雲與季雨時長得不像,但是兩人身上的氣質和做分析時的談吐在某種程度上分外相似,都是冷靜得令人害怕的類型,不愧是父子倆。
宋晴嵐咬了咬牙。
光是察覺到這樣微乎其微的一點,就足以讓他的心被攪個鮮血淋漓。
這幾天他的狀態不對,他自己知道。
整夜整夜的合不上眼,稍微墜入夢鄉,就會從滿手血紅中醒來。他像一個百蟻噬骨的癮君子,隻得一次一次躍遷,去看看季雨時在時光中曾經有過的模樣,那股焚身的渴望才會稍微消退。
隻是看著,什麼也做不了。
什麼也不能做。
他不知道再這樣下去,他會不會失去理智,不顧一切地衝出去,讓季雨時認識他。
提前三年、五年認識他。
提前他們將會在時光中發生過的一切,管他什麼時空的穩定性、管他什麼祖父悖論、管他什麼命運的圓。
他統統都不想管了。
做個叛逃者。
搶走這件事發生前的季雨時,趁他還沒回到原來的時空,兩人一起逃到別的時空去。
宋晴嵐不止一次產生過這樣的想法。
面對盛雲的到來,宋晴嵐很難不遷怒於這位早已“逝去”的長輩,可是對方篤定自若的語氣讓他覺得不可思議,對盛雲的遷怒更是讓他對盛雲尊重不起來。
宋晴嵐冷笑一聲:“你的確很安全,看到他被誤殺,你竟然可以做到轉身離開。”
說到這裡,宋晴嵐眼眶忽地紅了,眼神中怒意盎然,“我不管你所謂的平衡,也不管你為了這個世界做出了多大犧牲,或許你的確在某種意義上是個偉人,但是你完全沒有盡到一個做父親的責任,不配他將你的死放在心中耿耿於懷十七年!”
八歲失怙。
超憶症,認知障礙。
沒有人的童年是這樣度過的。
盛雲被懟,卻一句話也未辯解。
他摘下眼鏡,疲累至極地按壓自己的眉心,明明還算年輕,發間卻已有了白發。
“我原先認為,你們或許是很好的朋友。”盛雲喃喃道,“所以他回到那麼重要的一天才會帶著你,現在看來,不是這樣了……你們的關系遠遠不是我想的那樣。”
“說得沒錯,”宋晴嵐直接宣示了佔有權,“他是我的人。”
盛雲沒有一絲訝異。
他追溯這位宋姓隊長在時空中的痕跡,對方表現出來的種種都足以說明任何問題。
作為一名深不可測的學者,一名見過大格局的科學家,盛雲對時空、世界的理解或許比世人想象的都要多,或許比季雨時想象都還要廣。
除了季雨時被誤殺的那一刻,盛雲沒有表現出任何失態。
就連見證過自己死亡、無奈穿梭於各個時空隱姓埋名的現在,他身上的襯衣都不見褶皺,幹幹淨淨。
宋晴嵐:“怎麼,你還要管他的性取向?”
盛雲搖了搖頭:“不,我很高興,在我看不到的未來,有人會這樣的愛護他。”
實際上兩人確定關系後在一起的時間屈指可數。
宋晴嵐喉頭一緊。
盛雲重新戴上了眼鏡,問:“那麼,你會為他做到哪一步呢?”
宋晴嵐沒有立刻回答。
因為他很敏銳地抓住了盛雲語氣中的深意,下意識握緊了拳頭:“什麼意思?”
盛雲道:“或者說,你願不願意為他犧牲,哪怕是你的生命?”
“你對我們了解得太少了,我們經歷過的可能不比你少。”宋晴嵐從齒縫中迸出回答,“隻要能改變這個結局,我可以為他死1000次。”
年輕男人語氣中的傲然與決絕,讓盛雲怔住。
曾幾何時,他曾經也有過這樣的魄力,雖然不是為了愛情,卻也一腔熱血。
時空躍遷會讓人忘記時間的重要性,會忽視身邊本來擁有的一切,他已經很久沒有過這樣的感覺了。
短暫的怔忡後,盛雲說了句“很好”,就回到旅館中滿是汙垢的桌旁,打開了自己帶來的透明面板。
宋晴嵐站在原地未動,隻緊緊地看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