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武相信了。他喜歡坐在頂樓, 因為在那裡, 他抬眼就可以看到天空,看到飛鳥, 看到風。
可長大後搬出這棟樓, 真的就好了嗎?或許, 他會住進另一座長明公館。那裡仍然會有逼仄的樓道,混亂的電線, 各懷鬼胎的鄰裡。唯一改變的是他的身份,他會從一個小孩變成了一個為生計奔波的年輕人。再然後他遇到愛人, 會以情侶的身份入住這裡。等後來他結婚生子,一家三口扎根於此。等他老了, 又像房東一樣守著一個房間等到死。真正死後,他就會埋在長明公館的地下。
人生的每個階段, 居然都可以在這棟棺材樓中看到對應的未來。
我要離開了。
回到清河鎮, 回到那個汙蔑我、毆打我、辱罵我、逼我丟棄一切的地方。
我離開的時候,小武坐在頂樓畫畫。長明公館在地上投下陰影, 四四方方的像個棺材。人活著是為了什麼呢?在棺材中出生, 又在棺材中死去。
廣播電臺又新出了一個徵文活動, 要給小嘴講故事的結尾寫段結束語。我們為什麼要講故事?
我抱著紙箱子離開:
是啊,我們為什麼要講故事。
當生死都沒意義,故事也沒存在的必要了。】
“去搶鑰匙。”
葉笙低聲對寧微塵說了一句。
這一條赤紅的監控線路讓每個人都被自己的欲望所絆,陷入無法掙脫的泥潭。他們爭吵、尖叫、辱罵,赤紅了眼,毆打成一團。房東一方面去找卷發女郎算賬,一方面又被憤怒妻子纏身。幾人疊羅漢似的壓在地上,老人蒼白的頭發被扯下大片大片,露出鮮血淋漓的頭皮,房東聲嘶力竭大叫,在打鬥中,鑰匙被地面摩擦,發出尖銳又刺耳的聲音。
一片混亂裡,葉笙趁亂從她的身後,拿刀割斷了鑰匙。
每個租客都已經殺紅了眼,完全沒關注這群外鄉人。
“走。”葉笙對從樓上跑下來的洛興言和旁邊已經看傻了眼的楊宗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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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宗望著月色下瘋魔的都市,腳跟灌了鉛一樣。他抬頭,看著公館表面由監控線組成的血紅色眼睛,渾身的雞皮疙瘩都起來了。但是時間緊迫,他們必須趕在春城第三天的黎明前離開這裡。
楊宗用手指狠狠掐了下自己的手臂,逼出眼淚後,快步跟了上去。
楊宗喊道。
“我今天在房東身邊觀察了一周,她一直沒檢查的地方在床底下!床底!”
其實就算楊宗不說,就這麼一個不足10平方米的地方,葉笙也能猜到會是床下面。拿著那串鑰匙,走進101。
葉笙反手就把門關上了。
楊宗顫聲說:“現在我們該怎麼辦。”
葉笙道:“把床移開。”
洛興言點頭,他失去異能後,哪怕作為一個普通人,力量依舊奇大。將床掀開的瞬間,粉塵樸簌簌掉落,眾人屏息凝神,意料之中看到床底下就是一扇門!
楊宗呼吸急促,臉上喜不自禁,驚喜道:“找到了,找到了,就是它!我們進去後,就能離開這裡了是嗎?!”他眼中全是興奮和希冀。
但在場的人,沒有一個人回答他的問題。
打開這扇門,就能出去了嗎?不,打開這扇門,才是真正的開始。
葉笙臉色蒼白,緊抿著唇,彎下身去,用鑰匙打開了那個早就生鏽的鎖。門是往外拉開的,把門拉開後,一條漆黑的、通向地下的路出現在他們面前。葉笙拿出手機,打開手電筒照明,往下面走。最開始隻能過一個人,後面走的比較深,樓梯才可以讓兩個人並行。
木質的樓梯質量不過關,吱啞吱啞亂響,沒有一個人說話。
楊宗沉默了,極度的寂靜澆滅了他自以為馬上要逃出生天的喜悅。他就算是再傻再遲鈍,從洛興言凝重的表情,也能看出來事態的緊急性。
洛興言緊握枷鎖,調動全身的感官,去察覺周圍的動靜。現在唯一活下去的可能就是,故事大王過於輕敵,放任故事裡的主角程小七以一個“人”的身份呆在地下室。他們殺死主角後,離開怪誕都市,擺脫春城的壓制。恢復全部實力,再迎戰故事大王。
這是最好的,也是最天真的想法。
否則,一群沒有任何異能的普通人在地下墓地,對付S級異端故事大王,他完全想不到生還的可能。
想到這裡,洛興言眼神復雜地看了眼葉笙。
他第一次見面時,就覺得葉笙危險,畢竟能跟寧微塵站在一起肯定也不是什麼簡單角色。
之前在舊體藝館體會過一次葉笙的冷靜狠絕,如今在怪誕都市更是再一次加深了這個印象。太冷靜了,太聰明了,也太果斷了。
地下墓地很冷。葉笙本來就身體不太好,往裡面走時,臉上幾乎毫無血色,可是他眼眸依舊很冷,像一把寒刃照亮黑夜。
寧微塵道:“哥哥,你還好嗎?”
葉笙沒有說話,他垂下眸,聲音有點啞,冰冷卻不容反抗的語氣,響在樓道間,如同傳達命令。
“寧微塵,如果在裡面遇見的不是程小七而是故事大王。我槍裡還有一發A+級子彈,應該能拖住他一會兒。你到時候不要管我,原路返回,離開後,跑到長明公館公交站,坐上13路公交車,去郊外故事雜志社的書庫。如果程小七不在這裡,就肯定被故事大王移到了那裡。”
寧微塵在黑暗中深深地凝視他,隨後伸出手,與他十指相握。
葉笙在陰山長大,掌心的皮膚布滿了細密的繭子,他手指細長卻有力,像是天生適合握槍。
葉笙皺眉。
寧微塵笑道:“寶貝,你這樣,像是在說遺言。”
葉笙很不爽:“我沒再跟你開玩笑。”
寧微塵淡淡道:“我也沒跟你開玩笑,葉笙,如果在裡面遇到的是故事大王不是程小七,我寧願跟你一起死,也不想單獨出去。”
葉笙:“……你腦子進水了吧?”
寧微塵搖搖頭,輕笑地吻了吻葉笙的唇角:“沒有。我一意孤行的前男友,你的個人英雄主義真的很重。”
葉笙:“……”
葉笙和他無話可說。
他們走在最前方,交流的聲音隻有彼此能聽見。洛興言拿著手電筒,照著周圍的環境,越看臉色越難看。而楊宗看著前面這種情況還在卿卿我我的兩位大佬,哭都哭不出來。
長明公館的地下室是棺材林。一落地後,燈光一照,眾人就看見了一座黑木棺,整整齊齊擺放在正中央,棺材的前方掛著白色紙花,貼著死者灰白的照片。死去的是個老者,目光幽森森看著擅入者,像是要活了過來。
楊宗嚇得大氣都不敢出:“洛哥!洛哥!你說棺材裡會不會有人。”
洛興言說:“你想多了,裡面最多撒點骨灰。”
繞過這尊棺材,往裡面,是一個又一個土胚房,就跟長明公館上面的構造一樣,下面也是40平米的地方被化成四個小格子。每個格子裡不是放著棺材就是放著骨灰盒。走著走著,葉笙踩到了一頁紙,他拿起來一看,赫然是程小七的草稿紙。
“程小七果然住在裡面。”
草稿紙上是程小七給電臺的投稿,針對他們的第二次徵文,關於電臺的結束語。程小七第一行,寫到【我們為什麼要講故事?】
可是這句話後面,就再也沒有下文,不知道是他不想寫,還是沒時間寫了。
“這裡有封信!”楊宗也時刻留意地上。
地下墓地黑燈瞎火的,程小七一定是抱著一堆東西躲在這裡的,難免會有遺漏。
他撿起來後,看到上面的內容,愣住了。
“這封信是程小七媽媽給他寄來的,等等,他媽媽不是不要他了嗎?”
信上是女人溫柔秀麗的字跡。
【親愛的小七:
祝你十八歲生日快樂,很遺憾這樣一個重要的時刻媽媽不能陪你一起渡過。但媽媽還是想和你一起分享這份成年的喜悅。
今天有吃蛋糕嗎?有在朋友的起哄下許願嗎?新的一年,對未來有方向了嗎?】
楊宗臉色發白:“……這也太諷刺了吧。”
葉笙在時光書店就看到過類似的信件,所以也不覺得諷刺。
程小七的媽媽在他出生後就離開了,卻在每年他生日都會雷打不動地給他寄一封信來。
她不了解他的經歷,缺席他的成長,卻在信中極盡天真爛漫去構思他光輝燦爛的人生。
不知道程小七看到這樣的信件是諷刺多,還是感動多。不過看程小七把所有信規規矩矩整理好放箱子裡的行為,估計還是感動多一點吧。
畢竟他媽媽,是這世上唯一一個對他充滿善意的人。
楊宗說:“她這媽當的……”但楊宗把這封信看下去後,突然就愣住了。
往後看女人娟秀的字跡,脫離那些不切實際的祝福後。她開始以一個過來人的身份,說起了自己的十八歲。
她說起家境貧寒被逼著輟學的心酸;年過十八就要嫁給一個陌生人的迷茫。她說自己當時的心情,她說這世界好像糟糕透了。
她說,她過的不是一個正常的成年禮,但她希望她的小七能快樂的長大。
【媽媽十八歲的時候過的很痛苦,可我想福禍守恆,我的小七應該會很快樂。開頭的那段話是媽媽對你虔誠的祝願。我願用我的一切,換你無病無憂的成長。
可命運變幻無常,萬一你過的沒媽媽想象的那麼好該怎麼辦呢?
我不敢想這件事,因為一想到這裡,我就會難過得握不住筆。
小七,很遺憾因為某些原因,媽媽不能看著你長大。我缺席你的成長,不知道你的煩惱,不知道你的痛苦,也不知道你的迷茫。所以什麼祝福都好像空談。
你若是過的幸福,肯定不會看我這個失職母親的信,我也希望這封信石沉大海;可你若是不幸呢,你認認真真看我寫下的每句話,試圖從中得到答案,我又能做些什麼呢?
對不起小七對不起……媽媽想到這裡有點止不住眼淚。嗯,我們不該談論這些難過的話題。今天是你十八歲生日,生日快樂啊,生日快樂。
媽媽跟你說我的十八歲,是想告訴你,年輕時覺得跨不過去的山,隨著年歲長大,終有一天你回頭看會發現它們隻是一座又一座小山丘。小七,不要難過。】
楊宗說:“她——”看著那些被淚暈湿的字和顫抖的筆跡,他一時間說不出話來。
葉笙自己的成長經歷裡根本沒有母親這麼一號角色的出現,但他看著這些文字,也仿佛能夠共情那種酸澀和難過。
楊宗語氣復雜說:“如果一個母親是真的愛自己的孩子,哪會一直不出現呢。”
洛興言道:“你還沒發現,程小七的母親估計早就死了。”
楊宗:“什麼?死了?”
洛興言說:“嗯,這封信應該是她生前寫下的。”
楊宗恍然大悟:“所以她寄出的所有信。從程小七一歲生日到九十歲生日,都是生前寫下的。那她為什麼要一年一年寄,我覺得小時候還可以騙騙人。但長大了,程小七不可能不發現端倪。”
洛興言:“所以她在程小七成年的這一年,已經不再刻意遮掩了。小時候給程小七的信裡,她一直都在編造出自己還活著的假象。”
楊宗愣住,低喃:“這是在幹什麼啊。”
葉笙這個時候開口了:“我一直覺得故事大王的童年很割裂,他日記裡的單純善良,完全不是那樣的環境能夠滋養的。現在我覺得,他這個一直不被人提及的母親,或許在他破碎的童年佔了一個很重要的角色。”
寧微塵突然伸出手,抓住他的手腕,把他抓過來,低聲道:“松開這張紙,哥哥。”
葉笙愣住,但他聽寧微塵的話,把紙松開。幾乎是在他松開的瞬間,這張紙薄薄的書頁就化為利刃,撕裂空氣的聲音響起。啪地一聲,所有人用照明的東西,忽然都斷了。
一片黑暗裡,唯獨那張信,像是泛著微弱的熒光,如蝴蝶一樣,往走道盡頭走去。
他們抬起頭,在黑暗走道的盡頭看到了一個人。
一個隱藏在茫茫黑霧中的人,他很高,瘦到有點恐怖,蒼白,脖頸前傾。從霧裡伸出的抓住信的手,讓人看到他的手上沒有一塊好皮膚。被炭火燒得焦黑,本就小拇指畸形的手指更顯得恐怖。他的另一隻手拿著一支筆。
幾乎是這個人出現的瞬間,葉笙和洛興言瞳孔就緊縮成了一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