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失憶後多了的前男友》, 本章共3250字, 更新于: 2024-11-01 20:55:40

葉笙語速飛快。“洛興言,開攝像頭,把你身邊的景物都傳給我。”


洛興言:“……”


洛興言驚了:“太子妃,你不去拍你的校園青春疼痛片,跑到非自然局幹什麼。”


他沒記錯的話,葉笙和寧微塵一樣對異端都不感興趣。


葉笙不耐煩地重復:“把清平鎮街邊的景象拍給我。”


“哦。”洛興言畢竟是在執行任務,也沒說什麼。


丟掉吃完的冰棒,摸了下脖子上的頸環。很快一個細小、白色的蒲公英似的攝像頭,從裡面飛了出來。


飛到他的身邊,把周圍的景象一五一十傳到電腦上。


洛興言說:“你看吧,這就是去時光書店的那條街。街上不是坑錢的雜貨店,就是貴得出奇的民宿。我剛剛吃的那個雪糕二十塊你敢信?二十塊!雖然我有錢,但我不是傻子。要我說……”


葉笙已經關掉耳麥了,不想聽這些廢話。


他看著清平鎮周邊的景象。之前夢中灰蒙蒙的霧被風吹散,露出清晰真實的模樣。


低矮古舊的平房,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兩邊曾經各種擺攤叫賣的糖葫蘆、棉花糖,現在都成了旅遊區用來坑遊客的當地特產。白色的牆壁極具年代感,上面有不少小孩子的塗鴉。


轉過街角,是一家飯店,飯店旁邊就是當年的“時光書店”。洛興言一邊吐槽這裡的商家把人當傻子,一邊又屁顛屁顛再去買了個二十塊錢的綠豆冰棍放嘴裡。


葉笙看這一幕,不無陰暗地想,就是因為有洛興言這種人,這種哄抬市價的傻逼雪糕才能賣的那麼長久。


“我到了。”洛興言啃著冰淇淋,到了書店舊址前。


這裡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個民宿,民宿的名字很有意思,叫“百年之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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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說,商家也是個鬼才。


一樓完全沒裝修,保留著時光書店原先的構造,腐朽的木質書櫃上面擺滿了不知道從什麼疙瘩買來的舊報紙舊書籍舊唱片,牆壁上的海報也是百年前的影星,處處復古,處處經典。還不花一分錢。


畢竟對於當代年輕人來說,“懷舊”是一種流行。


一晚八百的價格有七百是為情懷買單。


洛興言不缺錢,直接把整個民宿包下來。老板娘高興地合不上嘴,就差喊他叫親人。


洛興言問道:“這個書店的原主人呢。”


老板娘對親人有問必答:“原主人去市裡面安享晚年去了。他兩個兒子都做生意當了老板,沒人願意繼承這間老書店,可不就隻能賣了嗎。不過開書店好像是老人家的唯一心願,聽說老人去市裡鬱鬱寡歡,兩個兒子無奈,又在市裡給他辦了間書店。”


洛興言“哦”了聲:“你們書架上的書哪來的。”


老板娘猶豫片刻,還是坦誠說:“這些都是我上網隨便買的。店鋪轉讓給我的時候,書基本都清空了。”


洛興言咬了口冰棍,點頭。


他走到書架中間,問葉笙:“這裡真的能找到故事大王以前的線索嗎。”


葉笙不知道,但他隻要一想到夢境裡那個男孩安靜的雙眼,就覺得渾身詭異。


他記憶力極好,指揮著洛興言去到他夢中見到那個男孩的地方。


“洛興言,你往前面走,一直走,到第四排的書架那裡轉角進去!”


洛興言:“什麼鬼?”


洛興言的嗅覺敏銳,明確感知這裡沒有一點靈異值,故事大王死後肯定來都沒來過這裡!


真的能找出線索嗎?


但他還是按照葉笙的話,一路往前。老板娘為了省裝修費,什麼都保留著原來的樣子。


木質的窗戶打開著,外面昏黃的光線照進來,空氣浮動著明滅可見的粒子塵埃,旁邊是書香墨海,走在這裡,好像時光都慢了下來。


一、二、三、四……第四排,他轉進去,往裡面走。


兩側的書籍整齊擺放,高大的書櫃投下陰影將人蓋住,在盡頭,有個不易被人發現的角落。


葉笙說:“你找找看,那個角落裡有沒有什麼東西。”


“真能找出東西?”


葉笙沒作聲,他也不確定。不過當時故事大王確實是抱著書包,手裡不光拿著書,還拿著筆。


洛興言捏著鼻子,彎下身,開始去翻那一堆雜物。


這裡堆了很多舊書,洛興言挪開幾個木凳,又撿起幾把雨傘。動作快速而認真,一本一本地翻動書頁。


突然,從一本舊書中掉下一張薄薄的紙來。


他愣住,把紙撿起來,發現這居然是個被壓扁的紙飛機,被人用來做書籤的。


洛興言詫異,怎麼有人在書店裡放書籤?


葉笙愣住,冷聲說:“打開它。”


洛興言把紙打開。


葉笙看到那熟悉的字跡時,瞳孔一愣,抿唇,渾身都緊繃起來。


洛興言也是,兩隻貓科動物似的眼睛,瞳孔束起。


紙飛機跟怪誕ps的字跡如出一轍,用鉛筆歪歪扭扭寫下的話,卻充滿童稚和天真。


來自於一百年前,一個小孩子的日記。


*


【今天學了一篇課文叫《竊讀記》,才知道原來我這樣的行為被叫做竊讀哇。不過,要是可以的話,我想在書店呆一輩子。】


【我不想去學校,因為那群人會欺負我,他們把我的書包丟進廁所,往我的抽屜裡塞蛇;我也不想回家,因為爸爸喝了酒就會打人,他會撕掉我所有的書,還會燒掉媽媽給我的信。】


【如果人能一輩子活在故事裡就好了。翻開一本書,就能收獲一個新的朋友。】


【可是書店老板說,人是不可能永遠活在故事裡的,他說我早晚會長大。】


【老板還說,其實長大也不是一件可怕的事,畢竟長大了我才有機會去看這個真實的世界。】


【我問老板,真實的世界像書裡寫的一樣嗎?老板說,是的。】


【我問他,那會有《夜航船》第2期裡那個盯著人不放的窺娘嗎?會有第6期裡住在牆裡的一家人嗎?會有裂口僵屍嗎和推秋千的老頭嗎?老板氣得吹胡子瞪眼,讓我閉嘴,又問我,能不能想點其他的。】


【我突然覺得有點難堪,因為我想不出其他的了。我唯一擁有的書,就是老板不要的雜志贈書,和我的課本。】


【嗷,我的課本啊。】


【所以真的有人用槐花做飯嗎?


榆錢是什麼味道?會流油的鴨蛋和萬年牢又是什麼味道?


能遊到紙上的魚得多麼栩栩如生。


我想去看戰象,想去看斑羚,想去看小白楊。】


【可是等我長大,它們還在嗎?而我呢,我又還是現在的我嗎。】


【老板說,不要遺憾,對於所有人來說,時間都是奔流而去的水,無法控制。】


【那麼時間的盡頭是什麼。】


【老板忽然嘿嘿一笑,他拿起筆在紙上給我高深莫測地寫下了一行字。說,等你讀到高中,你會學到這句話的。】


【他寫的是,死生亦大矣】


古人雲,死生亦大矣。


【時間的開端是生,時間的結尾是死。人類所有的愛恨和故事,其實都在生死之間。】


翻過這頁紙。


是當年那個貧窮瘦弱、備受欺凌卻依舊天真浪漫的小男孩,一筆一劃寫下的誓言。


【我長大後,想成為故事大王。】


第82章 13路公交


鉛筆寫下的稚嫩文字, 內容卻觸目驚心。尤其是看到那段關於《夜航船》的對話後,葉笙和洛興言神情都僵住了, 變得凝重。


窺娘, 牆中夫妻,裂口吊屍,蕩秋千的老頭——故事大王在長大後寫下的低等級怪誕, 居然全部都是他童年時在《夜航船》中看過的鬼故事。《夜航船》!


洛興言暗自磨牙,淡金的貓眼裡滿是警惕和戒備。他打算把這張紙帶回非自然局,方便總局調查。


突然間, 不知道從什麼地方吹來一陣風。啪, 木質的窗戶敲擊牆壁。入窗的風繞在洛興言指間,明明那麼溫柔和煦,卻讓洛興言剎那間臉色大變, 松開了手。


松手的一瞬間,哗啦啦, 風卷著這頁紙往外飛。


甚至因為折痕,日記紙在空中似乎又被吹成了紙飛機的形狀。紙飛機飄啊飄,載著童年時的夢想飛向天空。


洛興言神色鐵青, 站在書店的角落裡,逆光抬頭看著紙飛機消散於天際, 手緊握成拳。


“怎麼了怎麼了, 我剛剛聽到響動, 帥哥你是在找東西嗎。”老板娘姍姍來遲, 疑惑提問。


洛興言拳頭松開, 臉色依舊難看:“嗯, 我剛剛在抓老鼠, 老板娘你這一樓該裝修了!”


老板娘又心虛又尷尬, 啊哈哈地尬笑:“我們這怎麼會有老鼠呢,帥哥你是不是看錯了啊。”


洛興言沒有再理她,臭著臉離開。


葉笙早就在紙飛機飛出窗外的時候,就關掉了通訊設備。


他摘下耳麥,合上電腦,出去的時候看到程法守在門外。


“你們這裡有打印機嗎?”


程法說:“有,你要用它做什麼。”


葉笙:“打字,帶我過去,”


葉笙過目不忘。看過一遍的文字就能一字不差的記下來,他用電腦輸入故事大王的日記,而後打印了十份,自己拿走一份。


程法愣住:“這是什麼。”


葉笙:“洛興言回來後,你們問他。”


他離開時的時候,剛好寧微塵也從電梯裡面出來。兩人對視的時候,寧微塵優雅一笑:“哥哥,事情忙完了嗎?”葉笙點頭:“弄完了,走吧。”


寧微塵:“好。”


回到車上,葉笙直接把手裡的紙遞給寧微塵,快速簡要說道:“這是清安鎮時光書店舊址找到的故事大王的日記,你看看。”


寧微塵垂眸,他接過紙張,看過上面的文字後,唇角微勾露出一個笑來:“看來故事大王對童年的執念很深啊。”


葉笙冷淡道:“他不光對童年執念很深,他對時光和生死的執念也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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