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說好的離婚,七零糙漢反悔了!(上)》, 本章共3137字, 更新于: 2025-06-24 14: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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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真是蠢得無可救藥,在家裡那個不懷好意的繼母手下,也不能安然無恙到現在。


即使是退伍回去了,她其實也不怕她,就是覺得煩,也是對部隊有感情。


許嫂子的心思,她多少是知道的,隻不過是雙贏的局面,沒必要去戳穿。


而現在,不想配合了,還是要說清楚的好。


許嫂子怔然地看著她離開的背影,她突然覺得,自己又像個小醜了。


她以為很蠢,可以肆意利用的人,剛剛的言辭,不亞於在她臉上打一巴掌。


火辣辣的疼,還無處發泄。


一時之間,有些迷茫了。


現在做的這些事情,有什麼意義呢,失去的東西,越來越多了。


可是……即便如此,她也不想讓陳可秀好過,這好像已經成為了她的目標。


她無法看著陳可秀越來越好。


心情十分差。


她不高興,邵母被直接拒絕,也特別不高興。


好不容易一想到的主意,誰能找到瘋狂得能親自去找陳可秀的張青玉拒絕了。


這是她從來沒想過的事情。


回到家不免摔摔打.打,而邵衛國根本就不搭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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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她是溫聲細語還是歇斯底裡,這一切,好像都和他沒有關系。


十幾天的時間,一晃而過。


陳可秀也出月子了,她恢復得還不錯,有林姐幫忙照顧孩子,陳可馨會幫忙做家務。


後面的十幾天,她除了喂奶,以及偶爾換尿布,就是休息。


每天堅持做產後恢復,效果還不錯,肚子看起來小了好多。


不過妊娠紋就沒辦法了,她也沒那麼在意。


趁著天氣還不錯,她收拾了東西,去澡堂舒舒服服的洗了澡。


這邊秋天的太陽挺毒辣的,早晚有點冷,中午又熱,流了不少汗,總算是痛痛快快的洗了澡。


覺得自己好像輕了三斤。


洗過澡了,她打算把孩子託付給林姐和陳可馨,自己去一趟鎮上。


都過去了這麼久,信件沒有去查看過,也沒有寫稿子,是應該聯系起來了。


這可是她的飯碗,要是沒了工作,日子不能這麼好過。


手裡的錢也不多了,如果這次的信裡沒錢,還得抽空去一趟省裡,取點錢。


如意和安安大了些,目前奶水勉強夠喝,可是,大概用不了多久,肯定就不夠了。


哪怕現在的環境和條件也不太好,她也想給孩子最好的。


絕不可能一半奶,一半米糊糊。


至於奶粉,要是用心找,還是能找到渠道的。


孩子得有足夠的營養,才能夠健康成長,也能少生病。


說實話,負擔真的不輕,但是她覺得充滿了幹勁。


知道她要出門,林姐自然一口保證會好好照顧孩子,她本來就是幫忙帶孩子的,陳可秀要出去一趟,總不至於管不了。


可陳可馨卻悄悄的和陳可秀說,“姐,我前兩天在門口聽到,有的人家的保姆,會賣孩子呢。要不,還是帶著一起去吧。”


她說話的聲音很小,緊張的抓著衣角,一段話說的磕磕巴巴。


陳可秀皺了皺眉,看了要因為安安哭了,正抱著哄的林姐。


這些日子,她都沒離開過孩子,雖然要短暫的離開一下,有各種各樣的擔憂。


但是,四妹說的這點,他從來沒有想過。


林姐又沒必要做這種事,而且算是知根知底的了,她連跑都跑不掉。


她又是很努力生活的人,又沒有急需用錢的負擔,何必如此。


而且,她和邵衛國沒離婚呢,賣軍官的孩子,這也不是正常人能想出來的,除非不想活了。


林姐一直挺好的,哪怕以前劣跡斑斑,現在眾叛親離,她依舊熱枕。


陳可秀不覺得,她會做出不利的事情來。


林姐是她的的得力幫手,就算不是今天暫時離開孩子,也會也不能時時刻刻都守著孩子。


既然是要相信她,現在就要信任。


她擔憂的是,陳可馨的性格。


第454章 一個小目標


平時不怎麼說話,跟個透明人一樣,手腳很勤快。


教她讀書寫字,她也認真,聽話得不得了,挺讓人省心的。


可她隻聽了別人說一耳朵,就擔心林姐會做什麼,甚至偷偷摸摸的和她說了。


有些惡意揣測過頭了。


陳可秀多少不太開心。


因為林姐對陳可馨也挺好的,也當做後輩一樣照顧。


可看著陳可馨滿眼的擔心,她也不好說什麼。


這樣……其實也挺好的,女孩子嘛,心眼多點不會吃虧。


隻不過,林姐盡心盡力,就像家人一樣,這種無端的揣測,隻會影響感情。


她嘆了口氣,摸摸她的頭,“你要是放心不下,那就幫姐姐寸步不離的守著吧。”


陳可馨抿嘴,勉強點頭,“好,我聽姐姐的。”


哪怕陳可秀溫聲細語,她也沒有那麼高興,她鼓起勇氣,設身處地的為她著想,意見卻沒有被採納。


怎麼能高興得起來呢。


她不怎麼喜歡林姐。


有她的存在,自己這個專門來照顧大姐的人,顯得沒有什麼用處。


而且,她聽說了,林姐的工資可不低,都快趕上老媽以前在廠裡的工資了。


大姐把這些錢給外人,也不打算給家裡。


她以前的確沒有這些想法的,隻知道悶頭幹活,隻要不被打,有口飯吃就行了。


可自從去年陳可秀去了,一改往常的態度,和家裡鬧得十分不愉快,陳母就天天罵她。


罵她胳膊肘往外拐,很難聽的汙言穢語,仿佛不幫扶娘家,就是做了天大的錯事。


來的時候,陳母一直和她說,要是敢和陳可秀一樣,那就是下賤,不要臉的代表。


陳可馨也被這種觀念影響了,她覺得幫家裡是應該的。


可另外一方面,她又不想和二姐一樣,隨便嫁人,想和三姐一樣,能夠逃離開。


來到這裡的半個月,每天好吃好喝的,想著陳可秀一直過的都是這樣的生活,但是家裡過得很差。


又不免想起陳家父母的話,要不是陳可秀不肯幫助家裡,大家也不會過得那麼差。


而家裡也不用拿她去換彩禮了,大姐薄情寡義。


當然,每當這種時候,她就把這種想法強行壓下去。


她應該感激大姐的,要不是大姐,她不會有新衣服穿,不用每天挨罵,也不用嫁給那種老男人。


但是偶爾不平衡,想到夠家一個月的開銷的錢,大姐隨便給了外人,她就不太舒服,隻是,也不敢說罷了。


陳可秀從未察覺她的心思,因為陳可馨很少說話,每次叫她,她都是笑的,又乖又膽小。


倒是讓她忘記了,成長的環境,對性格的影響很大。


陳可馨都十幾歲的了,也許不喜歡家裡的氛圍,但是有些思想,已經刻在骨子裡了。


不想成為的人,會不知不覺的成為。


她隻是單純的覺得,陳可馨那麼小,都有勇氣反抗,跑那麼遠去求救,肯定扶得上牆的。


而她卻不知道,陳可馨被找到抓回去之後,可是在家裡呆了十幾天,每天打罵得更厲害。


直到她心底認為,女兒就是要幫扶娘家,不然就是不配活著,把她那一丁點反抗的心打沒了,陳母才善罷甘休的。


要是知道,她估計也就不會答應讓陳可馨來了。


陳家父母因為有個人被關系戶擠下崗,兩個兒子還小,就指望女兒了。


其他幾個,也就那樣了。


所以不會放棄吸陳可馨血的。


她確實什麼都沒察覺,因為不論從哪個方向看,陳可馨的話都不多,表現的很乖順,除了懦弱點,還真沒有什麼別的缺點。


而且之前見過的陳可馨,沒有這麼多的心思,隻是單純的自卑怯弱,她真沒往這方面想過。


把家裡託付好,陳可秀就去坐車去鎮上,看著熟悉的沿途風景,久違的想起邵衛國。


還記得,以前兩人還在車上吵架了,也有他陪她到縣醫院聽超聲做檢查的濃情蜜意。


不過半年的時間,竟然走到了這種地步。


大概是觸景生情,她覺得眼眶溫熱,不過也僅僅是不舍的兩滴眼淚罷了。


再多的,也就沒有了。


收拾好心情,就去了郵局。


其實在此之前,因為月份大了,已經好久沒有來查看來往的信件了,出版社那邊已經完全定稿。


給了她一份最終修改過的稿子,附帶了十塊錢的稿費。


其實相當於買斷了,隻不過署名是的她,後期有沒有收益,和她沒有多大的關系。


現在就是這樣,像她之前那樣的雜志社,還給她銷售份額的錢,也是很少見的。


她也不在乎了,之前投出版社,本來就沒想到如何,沒有指望賺錢。


說難聽,沒花錢去出版,都是很不錯的事情啦。


沒想到還能給她十塊錢的獎勵金。


信上的內容也是一如既往的言簡意赅,也是讓她要是有意合作,還可以繼續再投,會優先審稿件。


也告訴她,插畫會持續收錄,不過不會採用原稿件。


陳可秀有心裡準備,她畫的畫,水平不太高,而且粗糙,要是收錄,肯定也會是重畫的版本。


信上的內容,也就這麼多。


沒有像老合作伙伴那樣,鼓勵加大餅,但是對她來說,已經足夠了。


詩和遠方和面包,從來都不是同一條賽道。


雖然說寫兒童讀物的時候,也是為了給自己鍍金,能夠更安穩的生活,還是有點不同的。


另外的編輯那邊,沒有任何信件,她還是去了封信,告知這段時間發生的事兒,說明斷更的理由,也告知對方改變收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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