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小學時候就跟小乙睡,習慣了。”遲之陽小聲說。
“小學?你們認識這麼早?”嚴霽問。
“住樓上樓下。”南乙說, “遲之陽經常來我家吃飯,一起寫作業,晚上沒事兒就留下來睡覺。”
秦一隅陰陽怪氣道:“真幸福啊。”
遲之陽道:“閉嘴吧你!”
嚴霽點了點頭, 道:“沒關系的,我以前加班也經常睡沙發。”
“不用!”遲之陽受不了別人委屈自己, “誰讓你睡沙發了!這又不是加班,就算隻有一張床我也不會讓你睡沙發的!”
吃著面包的秦一隅悄悄衝嚴霽比了個大拇指。
嚴霽抿開笑意, 順著動作看到他的手, 頓了頓, 還是開了口。
“一隅, 我一直想問, 你脖子上和手上的紋身有什麼特殊意義嗎?”
意義。
不知為何,秦一隅聽完的第一反應是看向了南乙。
這簡直是身體對大腦的叛變,根本沒經過同意,也搞不明白原因。
莫名其妙。
他選擇先說手的部分。
“以前上高中那會兒,我特別愛睡覺,經常換著地兒打瞌睡。其中我最喜歡、睡得最香的地方是一間自習室,就在我們學校藝術樓琴房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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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間教室的窗戶特別大,被窗框分成好多格。窗外有一棵被養得很好很大的玉蘭樹,比頤和園樂壽堂那兩棵還漂亮。每年春天開花兒,那面窗戶就跟下雪一樣,雪白雪白,風一吹,明晃晃的。”
他的形容尤其生動,南乙幾乎能看得到畫面。
但他轉念一想,或許不是因為這描述,是因為他真的親眼看到過。
花開得太好,雪白雪白,明晃晃的搖動著,桌上、牆壁上全是綽約的陰影,整間教室變成光影搖曳的遊泳池底。
像夢。
“夏天的時候花就全落了,隻剩下滿樹綠油油的葉子。”
他笑了笑,看向其他人:“你們不覺得玉蘭樹很有趣嗎?開花兒的時候不見一片葉子,等樹葉滿得沒處長的時候,又一朵花都沒有了。”
他的視線瞟向很遠的地方,變得很空,陷入回憶中。
“我總感覺,這世上的很多人、很多事兒,就跟玉蘭的花和葉子一樣,明明就在一個地方,但始終見不著面兒,就這麼錯過了。
就這兩年吧,我老夢到以前,夢到那間教室、那扇被花塞滿的窗戶,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是一種暗示,所以就幹脆紋到了手上。”
也蓋住了車禍留下的傷痕。
遲之陽聽著這些話,眼睛卻不住地往南乙身上瞟。
作為發小,他很清楚南乙和秦一隅同在一所中學。南乙的書桌上有幅素描畫,是那扇玉蘭花窗。他看到過,是南乙畫的。
這難道不是共同的記憶嗎?他試圖用眼神暗示南乙,讓他也加入這個話題。
這樣不就能拉近關系了?
可南乙一言不發,看上去像個一無所知的局外人。
他並不想揭曉這段共同的“過去”。
秦一隅的聲音圍繞著,落入耳中,南乙陷入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情緒裡,變得愈發沉默。剩下的字句不再入耳,很模糊,忽遠忽近,直到秦一隅開始說起脖子上的紋身,他才又聽清。
“這個是德語,sternstunde,你們看過《人類群星閃耀時》嗎?序言裡茨威格把人類歷史上那些戲劇性的、具有重大轉折意義的時刻叫做sternstunden,群星閃耀的瞬間。或者換一種翻譯……”
他說著,目光落在南乙的身上。那雙總是笑著的眼睛裹著一絲狡黠。
無端的勝負心開始作祟,秦一隅隱去了那段隻有自己知曉的閃電般的相逢,仿佛在玩轉瓶子的遊戲,將瓶口調轉,對準了南乙,想看看他到底會是什麼反應。
沒有人知道,我紋下這行字,是因為你。
但我想讓其他人知道,你起這個樂隊名,是因為我。
“恆星時刻。”
但事情的發展根本不是他想象中那樣。
嚴霽竟然是這其中唯一為此感到驚訝的人,但由於他個性本來就溫吞,因此連驚訝都顯得過於波瀾不驚。
“原來我們的樂隊名是這麼來的啊。”
非常尋常的一個反應。
這讓秦一隅的成就感大大降低。
遲之陽聳聳肩,道:“當時我看到小乙填表的時候就猜到了。”
用偶像脖子上的紋身命名自己的樂隊——明明是隻有死忠粉才會做出的致敬——可決定這麼幹的人卻酷得離譜,沒有一絲羞赧,也沒有慌張。
他取下眼鏡,抬起手,修長的手指穿過黑色發絲,攏起一半的頭發,扎了一個半馬尾,開口時,語氣也很平常。
“一時想不到特別合適的,德語單詞容易拼錯,這四個字剛剛好。”
也太淡定了。
越是這樣,秦一隅越是感興趣。
這人明明一副冷心冷情的樣子,又是哪裡來的非他不可的熱情。不,這不是熱情,南乙跟著倆字兒壓根不沾邊。
這是執念啊。
他終於找到一個勉強合適的詞匯,卻又不得而知其動力和原因。太好奇了,好奇到光是和這個人待在一塊,光是這麼一動不動盯著他,都覺得好有趣。
於是,在兩人回到臥室獨處的第十二分鍾,南乙終於忍受不了這種長時間的注視,無法繼續假裝視而不見,他將衣櫃門合上,轉身靠在門上看向秦一隅。
“你是有什麼話想說嗎?”
話?秦一隅皺了皺眉。
他有一肚子話,但一時間找不出任何一個,就像正好端端拋著一大堆球的小醜,猛地被打斷,一個球沒抓住,懵在原地。
南乙稍稍歪了一下頭,好像在問他,到底是想幹什麼。
“對了。”總算想到一個。
秦一隅開口之前,四處排查了一遍,確認臥室裡的確沒有任何攝像頭,才開口:“那些上門討債的混混,是你找人幫我教訓的?”
對於機位的分布,南乙早就找工作人員確認過,臥室裡的確沒有。
他的表情沒怎麼變化,非常幹脆地承認了,“是,我做的。”
“你哪兒認識的那些人?”秦一隅雙臂環胸,靠在牆壁上,“別告訴我你雖然現在還沒滿十八,但已經在道上混了十七年啊黑·幫小少爺。”
這下南乙似乎被逗笑了,嘴角微微揚起一絲弧度,秦一隅忽然有了一個重大發現。他朝南乙走來,猛地靠近,“原來你有半邊梨渦啊。”
他的靠近總是缺乏分寸,一個不留神就會竄到面前,鼻尖幾乎要抵上鼻尖。笑起來的時候,眉眼會彎起,過長的兩叢睫毛半遮住瞳孔,讓人看不透眼底的情緒。
“再笑一個我看看。”秦一隅的語氣輕飄飄的,帶著幾分慫恿。
南乙沒照做。
他解釋了上一個問題:“年初放假的時候,我騎車跑山,在妙峰山的彎道正巧碰見一事故,當時那個大哥人昏迷著,我搭了把手,把他送去了醫院。他醒了非要給我錢,我沒收,他人很仗義,說以後在北京城裡碰上什麼事兒了都別怕,讓我找他。”
秦一隅樂了,心道你小子長著這麼一張面癱臉,內心倒是挺熱心腸的,天天滿大街助人為樂,不知道還以為副業是蝙蝠俠。
“然後呢?他就一直罩著你?幫你到處收拾人?”
南乙的語氣始終很淡,好像隻是在轉述其他人的事:“也就兩次,一次是為了你的事。”
“還有一次呢?”秦一隅好奇追問。
“我自己的事兒。”南乙沒說透。
秦一隅倒也沒追問,隻笑道:“那這大哥確實挺實在,遇上事兒真願意幫忙,挺喜歡你的。”
南乙又道:“出院之後他請我吃飯,叫了很多人,才知道他有個弟弟,是他爸媽老來子,寶貝得很,隻比我小一歲。而且他弟跑來說,他認識我,問我還記不記得他。”
秦一隅眼睛都睜大了,“喲,這麼巧呢。”
“嗯,他弟在港城讀書,和我一個高中。”南乙頓了頓,“他說,之前他被人欺負的時候,我幫過他。”
“你幫了小孩兒自己都不記得了?”秦一隅笑了。
你不也一樣?南乙心道,還不止一次。
“聽你的口音我以為你是北京人,沒想到是在港城上的學。”秦一隅看著他眼睛。
說到這裡,南乙也望向他,停頓了一秒,簡略又平常地回答:“高中在那兒。”
拋問題的遊戲秦一隅終於玩累了。
而面對他的探究欲,南乙卻習慣性說一半留一半,例如他初中其實在北京,是秦一隅最熟悉的中學,隻是後來轉校了。
又例如,那個助人為樂的故事其實沒那麼巧合。
是他,在幫了那個小男生沒多久,就親眼目睹他哥仇勝帶著人殺到了那所高中,狠狠教訓了那群垃圾。
與人談論間,他聽說仇勝在北京混了很多年,又喜歡摩託車——這簡直是他當下最需要的目標人物——於是他想辦法摸到這人的騎行俱樂部,在網上看完了他們每一次騎友聚會的分享,最後,摸清仇勝每周五早上喜歡獨自去妙峰山騎行的習慣。
跟了三次,守了三次,同樣的山路,同樣的彎道,同樣的安全距離,這些和凜冽的北風一起刻進南乙骨頭縫裡。
到第四次,他剛出發,又被別的事絆住腳,遲了十幾分鍾,沒能完全跟上,本以為要失之交臂,誰知就是那次,仇勝竟然出了事。
原本隻是想接近,可誰知竟陰差陽錯救了他一條命,從此也搭上了這條人脈。
在南乙腦中那張編織數年的、巨大的網中,這是很重要的一個節點。他需要一個人,幫他解決掉一些事,一些人。
說不上是因為不想秘密被發現,還是不希望這種處心積慮的真實面目被知曉,在秦一隅面前,南乙下意識地隱去這些細節,隻扮演一個無傷大雅的、執著的“粉絲”角色。
“我發現你特喜歡走神,好像在想什麼很重要的事兒。”不知何時,秦一隅又坐到了桌邊,手肘支在桌沿,掌根撐著臉側,望著南乙,“你想什麼呢?”
“沒想什麼。”
秦一隅笑了,“那就是在裝酷。”
南乙也被逗笑,慢悠悠點了一下頭,“行,那就是裝酷吧。”
又看見那個淺淺的小梨渦了,真有意思,就一邊兒有,顯得仿佛他笑起來其實也隻有一半的開心。
秦一隅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我有時候也會走神,腦子裡就想殺人。”
聽了這話,南乙笑得更明顯了,肩膀也跟著抖了抖,好像真的挺快樂的,過了好一會兒,他才緩下來,很平靜地說:“那我也在想殺人。”
“你別學我說話啊。”秦一隅自己都沒察覺,每當他這樣講話的時候,語氣很像在撒嬌,“我認真的。”
南乙笑容完全地斂去了,淺色的瞳仁很亮、很銳利,裡頭好像灑滿了碎玻璃片。
“我也是認真的。”
第22章 如遊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