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永不過期的情書》, 本章共3617字, 更新于: 2025-05-15 15:45:51

父母工作調動,我高三轉到了漓江高中。


 


姜知念是我的同桌。


 


她很安靜,不愛說話。


 


我轉校的第一個星期,我們唯一的交集便是她把課本攤在課桌中間,和我一起看。


 


她的手很小,手指也細,淡粉色的指尖壓在書角,目不轉睛地看著老師,認真地寫筆記。


 


我總是忍不住看她,看她在細碎的劉海後面若隱若現的認真臉龐,看她被陽光籠罩,渾身暈染著金色的光芒,看著看著,便入了迷。


 


她不愛說話,為了能和她接觸,我必須要讓自己主動一些。


 


但這份主動還不能讓她瞧出端倪,所以我要對所有人都熱情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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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唯有對她,才是我最真心的渴望。


 


和她待在一起,總能讓我感到平和寧靜,就算是最炎熱的夏日午後,也隻覺得像是一眨眼就從指縫中溜走了。


 


她脾氣很好,極少與人臉紅。


 


可我也曾看到她為了一隻流浪貓和幾個頑皮惡劣的學生吵得面紅耳赤。


 


她總是在放學後去喂那隻流浪橘貓,我也想和她一起去喂貓,可是,爸媽管得很嚴,放學後一刻也不容許我耽誤。


 


所以,我隻好早晨上學的時候,給貓咪帶些貓糧、貓條和凍幹,早晚都有人喂它,肯定不會餓著。


 


她在乎的事物,我也要好好愛護。


 


才做同桌三個星期,我就發現了班上有她喜歡的人。


 


她看似飄忽隨意卻固定方向的眼神,沒頭沒腦的笑容,倏忽紅了的耳尖,草稿紙上被塗抹掉的名字。


 


我很輕易地就鎖定了她喜歡的那個人,路淮序。


 


除了成績好些,似乎別無長處,也不知她究竟喜歡他什麼。


 


因著她的在意,我也開始暗地裡打量起這個男生。


 


路淮序似乎也是喜歡她的。


 


他的喜歡更為隱秘、謹慎。


 


若不是非常仔細地觀察,根本看不出來。


 


更別說我身邊這個有些粗神經的她了。


 


我雖然松了一口氣,卻在偶然間看到他們一起喂貓的時候,忍不住捏碎了兜裡的凍幹。


 


她學習很努力,大抵是為了趕上路淮序。


 


可年級第一的寶座也是需要一些天賦的,她很努力,可是還是有些距離。


 


高三畢業那天,我回到教室拿東西,教室裡空無一人。


 


我看見了那張紙條,是圖案特殊的信紙,被壓在她的橡皮下面。


 


我拿起來看了,署名是路淮序。


 


我把它揉成團扔進了垃圾桶,然後幫她搬著一筐課本,送她回家。


 


我知道路淮序看見我和她一起回去了,可是,那又怎樣呢?


 


高考時,我故意控了分,這樣就能和她去同一所學校了。


 


報道那天,她看到我很驚訝。


 


我隻笑著說了句,沒考好,咱們得繼續做同學了。


 


大學裡,我時不時會約她一起幹飯、蹭課、參加社團活動。


 


可她不懂,隻以為是同學情誼深厚。


 


或者說,她從來沒有把我納入過喜歡的範疇。


 


後來有一天,我借著微醺的醉意,問了句試探的話。


 


「姜知念,我喜歡你,你信嗎?」


 


我在她臉上看到了驚訝、錯愕甚至是驚恐,唯獨沒有驚喜。


 


「開玩笑的啦,看你嚇得,咱們可是永遠的同桌聯盟!」


 


我急忙笑著掩飾過去,可隻有我自己知道,心痛是什麼樣的感覺。


 


那天之後,我故意保持著距離,隱藏自己的愛意,我怕被她察覺,連朋友沒法做了。


 


畢業後,我以帶薪寒暑假為由跟著她回了縣裡的一所高中當老師。


 


能經常看到她也不失為一件幸福的事情。


 


某天,她發消息跟我說她領證了,是和相親對象,過段時間辦婚禮。


 


我當時感覺天都塌了,為什麼不能是我?


 


可後來想想,怎麼可能會是我呢?


 


她也不可能對朋友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她好像已經漸漸離我遠去了,隻有我單方面地在向她輸出罷了。


 


也快到說再見的時候了。


 


她邀請我去她的婚禮,當她告訴我新郎是路淮序時,我有種被命運壓制的無力感。


 


還有,解脫。


 


念念,對不起,原諒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這麼叫你。


 


我很抱歉,是我偷走了屬於你和路淮序的十年。


 


我不奢求你的原諒,至少這十年對我來說,值得用一生去回味,我不後悔。


 


這十萬是我作為同桌出的份子錢,不能給太多,不然路淮序會吃醋的。


 


最後。


 


春風十裡,賀卿良辰。


 


路淮序視角:


 


這已經是我第七次發現她在偷偷看我了。


 


她很謹慎,可是好像又沒那麼小心,不然怎麼會總是被我察覺到。


 


我總是故意放慢轉頭的動作,好給她提個醒。


 


有次,我故意很快就轉頭看她,恰好與她的視線相逢。


 


她一下子就慌亂了,急忙低下頭,右手奮筆疾書。


 


略長的劉海遮住了她大半張側臉,隻有白皙小巧的耳朵露在外面,耳尖紅得滴血。


 


有時,她還會跟著我一起去打水,就那麼小小的一個,乖巧地站在我後面。


 


我一般都會挑人不怎麼多的時間點,這樣我才能確保她能正好站在我身後。


 


她身上有股淡淡的薰衣草香味,我很喜歡。


 


我知道她每次放學後都會去學校食堂後面喂那隻小橘貓。


 


我便想借著喂貓的名義,能和她多接觸一些。


 


可這小妮子每次遠遠地看到我,扭頭就跑了。


 


我時常懷疑她真的喜歡我嗎?不然怎麼總是見到我就跑。


 


有一次,我恰好從她身後走過,她抬頭發現是我後,渾身顫了一下,隨後轉頭又想跑開。


 


幸虧我開口喊住了她,才留了下來,和我一起喂貓。


 


這是我們第一次說話,她很害羞,基本不敢看我。


 


但她撫摸小貓的時候很溫柔。


 


她學習很努力,從高一到高三一直都在慢慢進步。


 


唯獨數學不是她的強項。


 


但數學是我比較拿手的科目,平時收發作業之類的事情也落到了我身上。


 


我會特意找出她的作業本,看她寫錯的題目,再模仿老師的筆跡給她寫批注。


 


希望她能進步得快一些。


 


我一直在等,等到了高三,她也還是沒有向我表白。


 


我想我不能再等了,再等就真的要錯過了。


 


高三畢業那天,我給她留了一張紙條,約她去學校天臺見面。


 


把紙條放在她課桌上之後,我特意走開了,我怕她會不好意思。


 


我直接去了學校天臺。


 


我等了許久,等到天黑了,下雨了。


 


時間過得越久,我的心沉得越厲害。


 


直到最後,我終於確定,她不會來了。


 


我渾身湿透了,在回教室的路上,卻看到她和陳時打著一把傘,一起向校外走去。


 


那把傘是傾向她那邊的。


 


我在教室的垃圾桶裡看到了我的紙條,被團成了一團。


 


我把它撿了起來,盡量撫平,可那些褶皺卻一直存在。


 


就像我的心一樣。


 


我知道她去了哪所學校,學了什麼專業。


 


我也曾去她學校看過,看到了她和陳時一起在操場上散步。


 


我覺得自己真是自作多情。


 


後來,畢業了,我回了縣城工作。


 


我看到了她的信息,在當地的相親網上。


 


我加了聯系方式,才發現是她媽媽的手機號。


 


我就說,她這樣害羞的性格怎麼可能會把信息掛在相親網站上呢。


 


時隔多年,我和她重逢了。


 


她看我的眼神中是抑制不住的驚訝,她還記得我。


 


我有點好奇,她怎麼沒和陳時在一起。


 


但那已經不重要了。


 


我們聊了快三個月,我能感受到她對我的好感。


 


那天下著雨,我送她回家。


 


外面大雨滂沱,廊下橘色燈光溫暖。


 


我突然很想和她有個家。


 


我問她要不要和我結婚。


 


隻有我自己知道,藏在傘後的手,顫抖得有多厲害。


 


她答應了。


 


那一刻,我感覺自己快要融化在這雨夜中。


 


領證後,我們住在了一起。


 


她還帶了一隻肥肥的橘貓,叫毛毛,就是當年在學校的那隻流浪貓。


 


她是個不折不扣的小懶貓,早飯基本不吃。


 


為了她的健康著想,每天的早餐都被我包下了。還得寫個紙條提醒她。


 


好在她比較乖,每次都會吃完。


 


我們之間的交流不算很多,可以用「相敬如賓」來形容,我不敢表現得特別熱情,怕嚇到她。


 


就連睡覺,也是兩床被子,各蓋各的。


 


每個夜晚,我都很晚才能睡著,真的很想把她抱在懷裡,感受她的溫度。


 


那天,她看著手機笑得異常開心,臉上都泛著些許紅暈。


 


我想知道她為什麼這麼開心,便抽過她的手機想看看。


 


我還沒看到屏幕,就被她奪了回去,她一臉驚慌,打定了主意不讓我看。


 


我是有些生氣的,她有事情瞞著我。


 


雖然我很信任她,但我對自己又不是那麼自信。


 


那天之後我們仿佛自動陷入了冷戰。


 


她主動給我按摩,想要打破僵局,沒想到這個小妮子這麼呆, 搞得更尷尬了。


 


我出差的前一天,她說要去參加同事組織的聚餐, 估計很晚才回來, 讓我早點睡。


 


可是,她不在身邊, 我怎麼也睡不踏實。


 


夜裡 12 點多的時候, 外面下起了雨。


 


我給她發的消息,一條也沒有回。


 


我有點擔心, 又打了幾個電話,也沒有接。


 


我頓時有些慌了, 準備去她跟我提過的餐廳找她。


 


「好久不見。」


 


「念念」我可能在路上和她錯過了。


 


我又急忙趕回去。


 


在樓梯口,我看到她和一個男生剛好分開,我看不清那個男生的樣子, 但總覺得有些熟悉。


 


她看到我, 嚇了一跳, 然後像個犯錯的小孩一樣跟著我回了家。


 


她也許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事情, 又來給我擦頭發。


 


那晚, 我們睡在了一條被子裡, 我抱著她, 軟軟的,很安心。


 


這幾天, 她似乎格外執著於自己做飯。


 


我猜, 她是不是要在我值班的時候給我送飯吃。


 


那段時間, 我幾乎不怎麼去食堂吃晚飯, 我怕,萬一哪天她來給我送飯, 我吃太多了,吃不下她做的飯, 小妮子肯定要傷心了。


 


沒想到第一次送飯就鬧了個誤會。


 


我看到了她躲在牆後面。


 


等我去找她時, 又聽到她說「離婚」。


 


我一下子就慌了,硬拉著她去我辦公室。


 


讓她適應這麼久了,也許我該露出真面目了。


 


我親了她,她的嘴巴很小很軟, 是甜甜的。


 


也正是這晚, 我們不隻是解開了誤會, 還找回了埋藏十年之久的暗戀。


 


我既憤恨命運愛捉弄我們。


 


又慶幸,它不曾讓我們錯過。


 


這場婚禮,我其實準備很久了, 從再次遇見她開始。


 


婚禮當天,我替她收了一個快遞,寄件人是「同桌」。


 


我知道, 這是陳時。


 


快遞裡有十萬的份子錢, 還有一封信。


 


原來陳時也一直喜歡她。


 


原來我的紙條是陳時扔掉的, 是他讓我們彼此錯過了這麼多年。


 


但我不打算讓她知道這封信,就算她不知道真相,也不能讓她知道陳時的心意。


 


份子錢可以留下, 信就算了。


 


念念,隻能我叫。


 


念念,隻能是我一個人的。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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