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過時不愛》, 本章共3381字, 更新于: 2025-05-02 17:04:36

  “你……孟訓他們在隔壁。”孟曉先打預防針。


  他總有一種要衝上來要咬她兩口的感覺,一開始嚇得她看見他就想往後縮。


  趙國英不好說,其實自己也沒有經驗,為今之計隻能笑著先安撫她。


  “好,我一定。”


平行BE(九)


  第二天,趙國英起的很早,跑到樓下買了早餐。


  往日都是孟曉自己做,今天萬不能讓她再動了。


  囫囵吃了兩口,趙國英叫孟曉起來,她吃早餐的時候趙國英把床單給洗了。


  這點紅要是被孟訓看見了,隻是尷尬了一點,要是被趙國慶看見了,肯定傳回去,他媽又要罵他慫貨。


  罵他的話他都能想出來:“這個慫貨現在才交上公糧,這輩子我看是沒出息了。”


  吃完飯,趙國英開車帶孟曉去醫院,先抽血化驗再做檢查,兩個人在醫院裡折騰了一天,確定她確實隻是貧血,沒有別的症狀。


  貧血患者抽血,孟曉差點笑不活,不過她不敢當著面笑,貧血患者不影響趙隊長晚上收拾她。


  然後,趙國英帶她去了一個看起來很古老的中醫堂,裡面的老大夫年齡很大,他的藥堂有一股藥草香味,很好聞。


  趙國英讓孟曉坐著把脈,中醫說了很多她不懂的話,總之和氣血虛有關系。


  給孟曉開了許多中藥,讓她早晚喝。


  “這老大夫醫術很高,他可是宋家現任家長宋友暉的師傅,一般人見不到他。”趙國英把熬好的中藥拿上車,先給孟曉一袋讓她喝:“按照醫囑喝藥,等這一副藥喝完了,我們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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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曉點頭,宋家的醫術很有名,這位老大夫又是宋家貢獻最大的宋友暉的師傅,一定也是很厲害的大夫。


  貧血是個慢性問題,要慢慢養。


  這個周末,那個羊沒有做成,趙國英帶著孟曉去看了中醫,然後在海市周圍玩,晚上都是在酒店解決,兩個人回去的時候,孟訓和趙國慶已經回學校去了。


  趙國英讓孟曉收拾東西往他那裡去,以前不知道她有這個毛病,她在這兒住他還放心,現在知道了,再不能讓她一個人在家裡。


  她的病歷調出來,無預兆昏倒好幾次,自己都不知道,這樣他怎麼能放心?


  他那邊設施完善,而且距離警局很近,有任何事他都能第一時間趕到。


  住過去,這事兒沒有商量的餘地。


  孟曉沒有多少衣服要收拾,趙國英給她拿了幾件看得上的衣服。剩下的找機會給她全部扔了。


  收拾好了,提個袋子,孟曉就跟著趙國英去他家裡。


  到了才知道,趙國英住的房子是警局家屬院,距離警局就五分鍾路。


  物業管理和菜市場距離都很近,生活在這兒很好。


  他每天要開車半個小時到她那邊去,相比之下確實不方便。


  這房子在十六層,兩梯兩戶一百多平,隻有兩室兩廳,趙國英住的主臥大一點,有獨立衛浴,那天她在視頻裡看到的種綠植的陽臺,就在主臥裡。


  “次臥放了床和衣櫃,再放不下別的家具,你就在主臥將就一下。”這房子唯一的壞處就是次臥太小,不過他住著當宿舍過渡也無所謂。


  小李他們有時候忙,也住次臥,所以有點亂。


  孟曉的東西不多,趙國英抱著她的書和畫材擺在陽臺,道:“這兒有個桌子先將就用,等下一周我休假,帶你去買個書桌回來。”


  他一般有公事都在警局辦公室解決,家對他來說是絕對放松的地方,所以給孟曉讀書的家具得重新準備。


  綠植挪到外面去,陽臺騰出來做小書房完全沒問題,而且這陽臺正對著地標塔,空氣流通,風景也很好。


  等以後結了婚,那邊小洋樓裝修好,專門給她騰出一間做書房。


  這個房子已經超出孟曉的預料,她很喜歡。


  不是租來的房子,是剛落成不久的新房,而且它還是趙國英自己的房子,這意味著以後也是她的家,不用擔心沒有房租會被趕走。


  隻要趙國英要她,她以後都可以住在這兒。


  意義非凡。


  自知道孟曉貧血虧的很嚴重,趙國英就不讓孟曉再幹力氣活兒,孟曉被他抱起放在床上休息,看著趙國英整理衣服,對這房子感嘆道:“你這麼久沒回來,房子居然沒落灰?”


  而且沒有一點點灰味兒,根本就像是一直有人住在這兒的感覺。


  趙國英也沒隱瞞,道:“我昨天告訴你婆婆,說你不舒服要過來住,今天你婆婆專門上來收拾過。”


  他媽知道孟曉要過來住,那恨不得給他把房子改裝成新房,床上這套粉底紅牡丹的四件套,已經是他媽很克制的產物了,他剛剛已經看過了,就連浴室用的浴巾都是情侶款。


  被趙國英說自己媽媽是“婆婆”,孟曉有點不好意思,起來穿拖鞋去洗臉,才發現這個婆婆是真的熱情。


  所有東西都是成雙成對,處處散發著她和趙國英新婚燕爾的幻覺,隻能說當初她在孟訓開學的時候,見到的元氣滿滿的阿姨,戰鬥力不降反增。


  廚房有趙國英媽媽做的晚飯,兩個涼菜兩個熱菜,稀飯熬在鍋裡濃稠軟糯,裡面飄著枸杞熬的飽飽漲漲。


  趙國英把飯熱了和孟曉在陽臺吃,他碗裡的枸杞一顆一顆夾給她,讓她吃。


  “小李他老家在南方,這兩天我讓小李拜託他媽從南方弄些藥材來,你沒事在家裡給自己熬湯喝。”趙國英把涼菜換個地方,熱的給孟曉,道:“要是懶了不想做就跟我說,我讓局裡灶上給你熬,再給你帶回來,或者讓媽在家裡做好給你送過來。”


  他媽是全職家庭主婦,在家裡最大愛好就是做飯,眼前首要任務是養孟曉,肯定是絕對的積極分子。


  “媽嫌我不在,你一個人尷尬,所以她不過來,你想吃什麼就告訴我,我去和她說。”現在孟曉這情況,隻能先照顧她,再等她養好了給他媽生個孫子,他媽一定開心的起飛。


  “不用了,我自己會做,而且這些日子已經好很多了。”孟曉連忙拒絕,趙國英住過來的日子裡,他吃飯很扎實,頓頓離不開肉,她跟著吃,補了不少營養,其實症狀已經好了很多了。


  “阿姨也很辛苦,你別麻煩她。”孟曉趕忙說:“我自己一個人可以。”


  往年那麼難,她一個人還要照顧楊易,都熬過來了,現在有他照顧遷就自己,不知道已經輕松了多少。


  孟曉吃著吃著就難過,自她媽媽離開以後,她已經很久沒有坐下吃一口別人用愛意做的飯菜了。


  沒有貪圖楊易有錢繼續和他糾纏,真是個明確的選擇。


  ……


  吃完飯,天剛擦黑,趙國英帶著孟曉在外面散步消食。


  他們先在小區轉了一圈,再從家裡走到警局,讓孟曉認認路。


  最後一起走到地標塔下面,看著小年輕們談戀愛,嘻笑打鬧好不熱鬧。


  這幾天,街上又流行起那種粉色的胖豬氣球,基本上每一個女孩手上都抓著一個。


  孟曉看著喜歡,正想說要買一個,卻又偏偏想起了楊易。


  有一年,他們出來逛街,那時候流行氣球裡面放羽毛和假玫瑰花,氣球周圍還有一圈小燈閃來閃去,特別的好看。


  饒是她這種明知費錢要節省的人,滿眼看見都喜歡。


  氣球最貴的要三十五塊錢,不放玫瑰隻放羽毛的二十塊錢,隻有燈裡面什麼都沒有的最便宜,十五塊錢。


  她想要一個,但是太貴了,隻問了價格,最後沒買。


  後來他們逛回來,氣球剩最後兩個,都是有羽毛的款式二十塊錢。


  老板著急回家,氣球大減價,八塊一個,兩個十五塊。


  孟曉想,八塊錢他們還能承擔起,所以和他說想要。


  可是楊易缺莫名其妙生氣了,不和她一起回出租房,把她丟在原地,讓她自己回宿舍住去,氣球也沒給她買。


  那時候她不知道他為什麼生氣,後來經歷過所謂的“金镯子”事件,孟曉突然記起是因為她在電影院門口的金店問他:金子做成金釵多浪費,做成金镯子多好。


  他立刻變臉,電影買了票沒看,她還可惜了好久,六十塊錢沒了。


  現在想想,人家有整條院線,根本不稀罕一張電影票。


  “怎麼了?不舒服?”趙國英感覺孟曉情緒不對,停下問她。


  孟曉搖了搖頭,從回憶裡抽離出來,指著飄起來的氣球,道:“國英,這個好好看,我想要這個。”


  一切重新開始,上一任的情緒不應該帶到這一任身上。


  趙國英點頭,帶著孟曉過去問多少錢。


  一個二十五塊,還有大花笑臉,也是二十五塊。


  有點貴,孟曉不想要了。


  趙國英卻掃碼付賬,七十塊錢要了三個,一隻粉色大豬,花花笑臉粉色和紫色各一個,老板優惠五塊,七十五塊錢給七十塊。


  “花你說貴不讓買,這氣球再不買就沒什麼能買了。”趙國英不讓她說貴,她的眼神告訴他,喜歡的不得了,而且這個氣球應該連接了和楊易的一些回憶。


  他要盡快取代他,必須彌補她很多的遺憾。


  “現在工資卡在你手上,我能買的也就這點小東西,大件的還得你掏錢。”趙國英說,卡在她手上,他手機綁定了卡,平時花銷也從這個出,但是上百的支出,他還是會和孟曉說,以免她對不上賬目。


  “這個也是浪費,買一次就夠了,七十塊錢可以買三斤排骨呢,回去紅燒多好。”趙國英特別喜歡吃排骨,尤其是紅燒排骨,他一個人可以吃三斤。


  嘴上這麼說,手上握著三個氣球,孟曉超級開心,抖著玩。


  “胡說,排骨和氣球咱都得要,不買煙省了不少錢,買幾個氣球就當買幾盒煙抽了,還能哄女朋友高興。”她抬頭看氣球不看路,趙國英拉著的手往前走。


  氣球上下飄動,孟曉挽著趙國英的手,貼近他,開心的說:“國英,好喜歡。”


  喜歡你,也喜歡氣球。


  沒走兩步,就聽見身後有一個女孩子叫她:“姐姐?”


  孟曉下意識回頭,看見楊幽和孫曉曉。


平行BE(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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