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不如歸去》, 本章共4057字, 更新于: 2025-02-24 16:24:30

我媽臨終前,還在催婚。


她死死攥著我的手,渾濁無神的眼裡迸發出巨大的哀意:「結婚吧,算媽求你,哪怕就三年,算媽求你。」


我沉默片刻最終抿嘴點頭。


我知道她真正想說卻終其未開口的是:「再活三年,算媽求你。」


1


今天是我和顧時安結婚的三周年紀念日,終於可以安心進行我的死亡計劃。


心情不錯的我決定今晚下廚,好好為自己慶祝一番。


看著佳餚滿桌,飯菜香味兒給我帶來罕見的滿足感。


我舉杯,醉眼迷離道:「敬自己,得償所願。」


「咔嗒」,門鎖轉動聲響起,顧時安今日竟罕見地回了家。男人俊美的面龐有幾分疲態,西裝仍然一絲不苟。


顧時安懶懶扯松了領帶,挑眉問道:「自己吃上了?」


我今日心情好,難得對他彎了眉眼:「你最近似乎很忙,我以為你不回來。」


他略微恍神,走近餐桌為自己倒了杯酒,語氣溫柔:「今天是我們三周年紀念日,我怎麼會不回來。」


男人本就有一雙桃花眼,燈光下眉眼低垂,竟顯得有些深情。


可若是當真,難免可笑。


電話鈴聲響起,能聽到對面低泣的女聲和顧時安焦急的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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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向我,面露為難。


我心頭酸澀,仍開口道:「你去吧。」


顧時安如蒙大赦,匆匆出門。


臨走還要撂下一句:「我去去就回。」


我嘲諷地勾起唇角,想來和過去一樣,是回不來的。


顧時安,雖是浪子,但也算個紳士,對這份半真半假的婚姻,他還算有幾分尊重。


但在面對心尖尖上的白月光時,這點尊重難免不夠看。


我和顧時安結婚,是一拍即合,各有心思。


顧時安,顧氏獨子,人帥多金,是圈子裡名媛們趨之若鹜的存在,可惜心有白月光,是朵難以攀折的高嶺之花。


顧時安的白月光蕭黎已為人婦,嫁給了顧時安的堂哥。


顧家這樣的高門,最忌諱的不過就是二子爭妻,兄弟倪牆。


那段日子顧時安被催婚催得很慘,而我因為應了媽媽的三年之約,答應了瑩姐提了多次的相親。


相親時看到顧時安坐下時我還是有些蒙的,隨即坦然接受了。


我誠懇開出條件:「我想盡快結婚,不需要彩禮,可以籤婚前財產協議,不過婚姻關系至少要保留三年。」


顧時安戲謔道:「那麼急,看來我很令小姜總滿意?」


我想了想,點頭回他:「你確實合我心意,三年後你想離婚了,可以隨時提。」


我急需結婚,他錯失所愛後玩世不恭,卻苦於家族催婚,兩個不想被俗世婚姻束縛卻又不得不踏入的人,想來是心照不宣。


或許是隨時可以離婚取悅了他,他竟有些雀躍,一雙桃花眼蕩漾地看著我。


「不需要婚前協議,你想什麼時候結婚?」


「盡快,你要是願意,今天就行。」


2


我倆門庭相當,第二天就毫無阻礙地火速領證。


我拿著紅本本扯著顧時安到了我媽病床前,展示給她看結婚證上頭挨著頭微笑的我們。


我媽含淚帶笑看著我,隨即臉色迅速灰敗了下去,儀器嘀嘀作響,又歸於平靜。


對於我媽的離去我早有準備,仍是像心裡刮起一陣大風,又席卷而去,隻餘空蕩悲意,已經許久不曾感受到那麼明確的情緒,我抓著胸口,很有些不適應。


直到顧時安帶著安撫意味地輕輕攬我入懷。


我才回神,僵硬著身體與他拉開些細微的距離。


他看著我眼眸深深,想說什麼卻欲言又止。


顧時安是個超出預期的合作者,他大包大攬,甚至以女婿身份主持完成了我媽的葬禮。


人若是有靈魂,我媽看到了應該會很高興,以為我締結良緣,得託良人,能哄我放下讓她恐懼的念頭。


不過終究是空歡喜一場罷了。


我燃香,倒了一缸溫水,輕輕踏入,隨小腿蕩起一圈漣漪。


我舒服地將自己泡進去,又吞下積攢的藥片,在輕煙中含笑沉沉睡去。


3


我沒料到自己會再次醒來,當看到顧時安那張布滿胡茬的臉時,我隻感到計劃落空的失落與疲憊。


他眼白俱是血絲,神色一喜:「你醒了!」


我乏力到難以發音,仍扯出微笑點頭嗯了一聲。


他哽住:「你可以不笑。」


靜寂蔓延,我不再看他,盯著點滴「啪嗒啪嗒」滴落,面無表情沉默下來。


「我,我不是這個意思。」他有些慌亂,「你開心就可以笑,但不必這樣笑。」


我斜倚在床邊:「別在意,一哭二鬧三上吊嘛。」


「不過一種挽回丈夫的手段罷了。」


顧時安笑得難看:


「你很成功,一招見效,以後再不許用了。


「或許你對我和蕭黎的關系有些誤會。


「她隻是我的嫂子。」


我敷衍:「啊,對對對。」


顧時安愣了一瞬,竟然笑了。


「憶回,你是不是吃醋了。」


他是不是有什麼大病?


這麼問我,屬實是有點曖昧了。


我和顧時安結婚三年,是真正意義上的相敬如賓。


與其說是夫妻,更像是合租室友。


除了結婚第一年我腦抽想嘗試一下給彼此個機會,在見識到白月光的威力後也就作罷了。


我之所以腦抽,是看了我媽的日記。


說是我媽,其實是我養母。


我三歲走失,十四歲才被姜家認回。


養母婚後一直沒要上孩子,丈夫車禍去世後悲慟之下腹痛出血才知道懷上了,養了一個月,最終孩子也沒留住。


她沒有再嫁,在小縣城的菜市場裡擺了個水果攤為生。


小小的我不知從哪裡冒出來,看著燒餅攤流口水,我媽不忍心,買了個燒餅給我。


結果直到收攤,也沒見有人領我。


我媽報了警,和警察打了招呼,先帶我回家照看了。


我媽說我當時一身髒兮兮的破爛衣服,頭發也剃得和狗啃一樣,以為是個小小子。


洗完澡才發現是個小姑娘。


當時她心裡就琢磨,這埋汰勁兒,別是被重男輕女的父母故意丟這兒的吧。


果然警察局那一直沒動靜,愣是沒人認領,她索性就養著我了。


所以我打小就知道自己不是我媽親生的。


被姜家認回的時候我媽還在笑:「天爺嘞,媽沒白養你,光你親爸給的撫養費就夠我養老三回的,去過好日子吧。」


可我媽日記的第一頁,卻是領我回家那天。


泛黃的紙張上字跡工整。


【2002 年 7 月 20 日。


我覺得老天爺賜了我一個孩子。】


「賜」這樣珍視的字眼讓我有些恍神。


畢竟我媽很忙,養我向來隻顧溫飽,主打一個活著就行。


我們租住在菜市場二樓的格子間裡。


水果嬌貴,講究一個新鮮。


我媽每天都要凌晨四點起床,騎電三輪趕到市裡最大的水果批發市場。


我媽眼光毒辣,選品老道,水果幾乎每天都能當天賣完,不積壓存貨,極限拉低成本。


剛領我回家時,我年紀小,半夜醒來不見我媽,哭得撕心裂肺。


我媽回來後就抱著我拍背,再隨便塞給我個果子,我就能啃著笑出來。


我媽不讓我下去添亂,為了省電隻許我開一枚昏暗的小手燈,可我怕黑,睡不著了就趴在窗戶上往下看。


凌晨的菜市場是熱鬧的,黑暗裡緩慢的貨車和卸貨小販並行,大貨車行駛時車燈會掃過窗戶,能帶來瞬間的光亮。


上一年級時,我已經能熟練穿衣服起床,再下樓去菜市場找我媽了。


賣春卷皮的嬢嬢見我就笑:


「你媽對你好嘞,這菜場孩子就數你幹淨。」


我是個腼腆孩子,躲在我媽身後不說話。


我無比依賴我媽,卻又畏懼她。


她是苦相的,唇角永遠向下。


生活的磨礪給了她一副大嗓門,開口就像在吵架。


對我的嬌慣體現在她從不讓我做家務,但是我的大事小情總能迎來一頓數落。


我常常惶恐,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會犯錯。


長大後我逐漸理解。


她僅僅生活就已經筋疲力盡,卻又要分出精力來養我。


難免有負面情緒的傾瀉。


她對錢財格外計較,碰碎的瓷碗也能數落我三天。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認為外物是珍貴於我的。


我壞了還能長好,東西壞了可修不好。


三年級時,我怕花錢,肚子疼了好幾天也沒敢說,最後暈倒在了體育課上。


我媽嚇得攤子都沒收,趕來醫院給我繳費手術。


出院後我媽一邊給我燉雞湯,一邊數落我「瓜腦殼」。


她總嫌我笨:「這死腦筋樣子隨了誰,肚子疼也不知道說。」


我坐在小凳子上眼巴巴:「媽,我想吃帶燉土豆的。」


我起來抓倆土豆:「我去洗兩個。」


她劈手從我手裡奪走,幾下洗幹淨切了下鍋:「哎呀去去去,你洗還不夠耽誤事的。」


我還記得她攪動雞湯的樣子。


金色的油膜晃動,印在她的瞳孔裡落入回憶成了夕陽的顏色。


我媽隻讀過幾年小學,智能手機很久都用不明白,從沒什麼細膩的情懷。


我至今不知她懷著怎樣的心情,選擇用日記的方式寫下撿我回家那天。


養我也更傾向於一種母性的生理需求,並不注重心理。


對待感情也有種質樸的鈍感。


可遲鈍如我媽,發現了我的異樣。


我分明藏得很好,我每次去看她都有笑。


我媽很怕,她知道自己生病後更怕。


怕我更加毫無顧忌地趕往彼岸。


我太不聽話了,讓她臨走前還在掛念我。


想用結婚這種辦法,再留我三年。


日記上寫:


【啥狗屁姜家,不該讓妞回去。


我怕留妞妞自己孤苦伶仃,又怕她先我一步。


老天爺你睜睜眼,帶我走就不能帶妞妞。


都怨我,二年級的時候妞妞想要布娃娃,我為啥不給她買?】


滿紙歉疚看得我心酸。


我想:【算了,這婚結都結了,那就再試試。】


結果當晚就被啪啪打臉。


還記得那天報道有百年難遇的流星,我約顧時安去天文臺看星星。


顧時安應約卻放了我鴿子,一夜未歸。


次日回家時他領帶松散,遞給我一個珠寶盒子:「抱歉,昨晚臨時有急事,試試項鏈看喜不喜歡。」


「下周咱們去天山府怎麼樣,那裡有處玫瑰莊園。」


我點頭應下。


卻刷到了觀測流星雨的新聞,照片上人群裡的顧時安和蕭黎如此亮眼。


原來如此,是這麼個急事。


我也突然意識到。


喜歡玫瑰的人,一直都是蕭黎。


那天我摩挲著我媽的日記,輕嘆一聲:「我盡力了。」


心裡的一點飄忽說不出是輕松還是難過。


如今他眼裡彌漫著悲傷的霧氣,想要違心編織出愛我的謊言。


有一瞬間我幾乎想大叫:顧大少爺又要來我這做好人了嗎,收收你那泛濫的同情心,我並不需要。


道德感和一點善心成為顧時安的枷鎖,讓他守在我的病床前,寸步不離。


但是這也成了我的阻礙,洗胃的不適感還提醒著我,他已經毀了一次我本該完美的計劃。


我決心解放他,也方便自己:


「顧時安,我們離婚吧。」


4


我三歲走失,被我媽領養。


彼時我生母懷胎八月,聽聞我走丟堅持外出尋我,又在驚懼之下早產,羊水栓塞,一屍兩命。


兩年後父親續弦,娶了繼母。


我 14 歲時被姜家認回,生活自此徹底同過去割裂。


我不再是菜市場水果小販的女兒,搖身一變成了姜家失而復得的明珠姜憶回。


生父老姜工作忙碌,我不怎麼能見到他。


老姜是圈子裡大器晚成的典範,他的前半生是個紈绔情種,反抗家族娶了我媽,我媽死後,他心無旁騖投入事業,反而把公司做得如日中天。


老姜已經再娶,我還有一個 10 歲的同父妹妹。


家中繼母當家,蕭黎是我繼母的侄女。


繼母很熱情,還拍板給我辦了轉學,就和蕭黎一班。


水晶燈下繼母的牙齒很亮:「小黎,多照顧照顧憶回。」


蕭黎笑著點頭。


我不知道,還沒到校,學校就流言四起,我搖身一變成了小三的女兒。


甚至還有個悽婉的故事。


學校貼吧瘋傳當年我爸同繼母青梅竹馬,我媽不知廉恥橫插一腳,這才有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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