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離歌》, 本章共4488字, 更新于: 2025-01-25 14:12:36

隻是現在陳央將這一切血淋淋地剖開在我面前,我就再也不能裝糊塗了。


我忍不住彎下腰,眼淚砸在地板上。


怎麼會這樣啊?


怎麼就……這樣了呢?


……


我在客廳裡坐了很久,林哲才回來。


他的態度絲毫看不出端倪,笑著把衣服掛在架子上。


「今天的湯真香啊,老婆,明天再熬一次好不好?」


我慢慢轉頭看向他,輕聲道:「你喝了嗎?」


「當然了。」


他的臉色如常,一如之前的每一天,看不出任何破綻。


我忍不住想,是不是之前每一天他都是在外面和人親熱完了,然後回來對我戴上面具呢?


隻有我還傻傻地以為一切都沒變。


林哲穿上拖鞋,邊走邊說:「經紀人說我的新歌表現一般,沒有之前的歌反響好,說還是之前那種風格適合我,老婆,你什麼時候才幫我寫一——」


他沒說完,我打斷他道:「林哲,我們分手吧。」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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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似乎沒聽明白似的:「你說什麼?」


「我說,」我低下頭,「我們分手吧。」


「……你是不是今天聽人瞎說什麼了?!」林哲一下子慌了神。


眼底湧上湿熱,我倔強地不肯讓淚落下來,強撐著平靜道:「我看到了。


「你今天抱著她的時候,我就在門外。」


林哲想要握我手的動作僵住了。


半晌後,他慌忙開口:「我就是一時糊塗,老婆,你原諒我一次好不好!


「我對她真沒感覺的,就是她一直勾引我我沒忍住,你相信我!」


他撲通一聲跪在我面前,紅了眼眶:「我不能沒有你,我和她真的就是玩玩而已!」


我認真地用眼神描摹林哲的輪廓。


比起九年前,他更加英俊挺拔了。


尤其是現在有錢了,當初眉宇間的青澀盡數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成熟男人的魅力。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好久沒好好看過他了,我竟覺得面前的這個男人有些陌生。


我搖搖頭:「別說了,我一會兒就走,十一給我吧。」


十一是我們一起養的一隻烏龜,因為是十月一號我生日那天買的,所以叫十一。


那時候我很想養個寵物,其實最喜歡的是藍金漸層的小貓,但是太貴了我們買不起。


林哲大概是看出我的失望,在我生日那天神秘兮兮地帶回了一個盒子。


在我驚喜地等待中,他打開盒子,裡面是一隻半個巴掌大的小烏龜,受了驚四肢頭尾都縮了起來。


我笑罵他:「我要個帶毛的,你給我買了個帶殼的回來!」


林哲急著解釋:「養好了也能帶毛兒,綠毛龜你沒聽過嗎?」


片刻後他低下頭,有些失落道:「我現在還沒錢,以後我有錢了一定給你買,好不好?」


我抱緊盒子,在他臉上親了一下,歡喜道:


「我很喜歡!」


後來,我們把十一叫成兒子。


我懶得換水的時候,林哲會一邊收拾一邊跟烏龜碎碎念:


「你看你媽,都不管你死活,還得是你爹對你好。」


而現在,他已經不知道多久沒有去看一眼十一了。


林哲還在解釋,他懊悔道:「我就是一時沒把持住,那個女的太騷了!


「老婆,老婆你信我一次,是我該死,是我傻逼,你打我也好罵我也好,就是別不要我……」


他可憐兮兮地趴在我腿上:「求求你了。」


他向來知道怎麼對付我。


當初他把我給他填詞的一首歌偷偷賣掉,我也很生氣,提過分手。


他也是這樣放低姿態求我耍賴,終於把我哄好了。


我摸著林哲的頭發,輕聲道:「林哲,尋求新鮮感是動物的本能,但是人不能是單純的畜生。」


林哲一頓,臉上帶上一絲不耐,卻還是勉強壓住,柔聲道:


「你說得對,我知道了。」


我繼續道:「不是隻有你一個人會對這段感情覺得膩,兩個人在一起時間久了,所有的新鮮感都消失了,覺得無趣是正常的。


「但是林哲,我也有過背叛的機會,不是我不能,隻是我不想傷害你。」


林哲默然。


當初我在學校的時候也有幾個男同學追求我,甚至還有隔壁 top1 的學長在辯論賽後要了我微信要請我吃飯。


我沒有猶豫就拒絕了。


隻是後來聊天記錄還是被林哲看到了,我第一次看到他發那麼大脾氣,怒氣衝衝逼問我到底對人家有沒有感覺。


我莫名其妙,怒道:「你就這麼不相信我?!」


林哲卻慢慢紅了眼眶。


他蹲在地上,雙手捂著臉,聲音裡帶了一絲顫。


「舒寧,你不知道,我很怕。


「你這樣的人怎麼會願意和我這樣的人在一起呢,我有時候總覺得這是一場夢,生怕夢一醒……你就消失了。」


我當時心疼地用力抱住他,跟他承諾我永遠都不會離開。


誰能想到,先離開的竟然會是他呢?


我緩慢卻堅定地推開他:「林哲,我們不可能了。」


他有些惱羞成怒地抬起頭,大概是覺得求了我這麼久還被拒絕有些沒面子。


他現在紅了,走到哪裡都有人前呼後擁地喊著林老師,他早就不是當初那個縮在地下室的林哲了。


果然,林哲站起身來,臉上的表情變了,冷冷地看著我:


「舒寧,我是錯了,我承認。


「但是我現在的身份地位,有女人往上撲再正常不過了!我已經拒絕很多次了,我他媽又不是聖人,偶爾犯個錯怎麼了?!」


「跟我一樣情況的還有幾個跟原來的女朋友在一起?不也就隻剩下我了嗎?!


「這還不夠嗎?你要什麼我沒給你?!」


我看著這個愛了許多年的男人,張了張嘴,沒說出話來。


他變得這樣陌生,竟然讓我有些不認識了。


我站起身來,沉默著拉起了行李箱要往外走。


我不想把分手鬧得太難看,又哭又鬧,兩個掌握著彼此所有軟肋的人自相殘殺。


就到這裡吧。


林哲暴怒,猛地把桌上的東西都掃到地上:「你他媽以為我離了你就活不了了嗎,現在有的是人爭著搶著給我寫詞!


「你滾了就別再回來!


「舒寧!」他顫聲喊道。


我沒回頭,抱著十一關上了門。


一道門如同山海,將我們徹底隔開。


06


離開林哲後,我隨便找個地方住下。


簡簡單單的小房子,沒有他後來的買的別墅那樣豪華,也不至於像從前地下室環境那樣惡劣。


他給我買的包和衣服我都沒帶,隻帶走了自己的幾件 T 恤和十一的水盆。


失戀像是心上的傷口,一開始不適應的時候確實痛徹心扉,讓人整夜整夜地睡不著。


尤其是摸到身邊冰涼的床單時,或是無意中叫出那個熟悉的的名字後,長久的沉默逼得人簡直要發瘋。


但傷口再深,也總有愈合的時候。


慢慢地那疼麻木了,也就漸漸能睡著了。


……


和林哲分手後,我沒有告別作詞這一行。


我給林哲作詞九年,一開始我們倆都籍籍無名,但後來隨著他一首歌突然的爆火把我倆都帶紅了。


隻不過我一直用的是代名叄叄,也從不在人前露面。


現在我的作詞已經能賣到 2000 一個字了,一首歌下來一二百字,也能賺個幾十萬。


之前林哲不許我給別人寫詞,我也都順著他。


不過現在,我也不需要顧及這些了。


六月的一天,我去閨蜜家吃飯的時候突然在電視裡看到了林哲的採訪。


記者的問題很尖銳:「網友們說你最近的歌都是一些口水歌,完全沒了之前的感覺,請問你對這個問題怎麼想?」


林哲勉強維持著笑容,然而作為枕邊人這麼久,我輕而易舉地看出了他眼底的惱火。


他故作輕松:「怎麼說呢,我覺得一個好的歌手應該多方面發展,不應該拘泥於一種風格,這也是我在創作上的新嘗試,希望大家不要給我貼上刻板的標籤。」


記者步步緊逼:「可是你不覺得這種風格很不適合你嗎,據我所知今年的爛榜歌曲你的《痣》也上榜了,大家都覺得這首歌很低俗。」


林哲再也繃不住了,冷了臉就走。


經紀人趕緊護著他離開:「讓讓,我們的藝人今天身體不適,請大家讓一讓!」


閨蜜嗤笑:「看來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


「什麼你背後的三顆痣,還有什麼兩個人的床在海上漂蕩,說來說去不就是描寫那點事兒嘛,真夠惡心的,也好意思唱出來。


「不是我說,林哲離了你怎麼隻剩下這些垃圾了?」


我沉默地看著電視。


其實林哲不是沒有才華,隻是很多時候創作都需要感覺。


當初我們那樣苦,除了愛情外一無所有,他當然有無數的靈感火花。


再加上我給他填詞的時候還會和他不斷討論改動,可以說每一首歌都是我們精心打磨出來的。


現在呢,他住著大別墅,開著跑車,每天隻顧著跟各種女人玩樂。


曾經被他稱為繆斯的我也被扔下了。


他的心大概早就被物質和肉欲填滿,哪裡還有空間留給寫歌呢?


之前在一起的時候為了表示愛我,林哲把我們所有歌的版權都給了我,現在那些歌他都唱不了了,隻能急著寫出這些垃圾了吧。


07


回去的路上,我接到了一個電話。


電話那頭的女人開口的剎那,我就聽出了這是誰的聲音。


陳央。


「我們談談,」她以一種命令式的口吻道,「南大街 16 號森宇咖啡,下午三點。」


我沒說話,直接掛了電話。


過了一會兒,電話氣急敗壞地又連著打過來,我幹脆拉黑了這個號碼。


到家的時候,我有些意外地看著門口的兩個不速之客。


陳央看著我,怒氣衝衝道:「你居然掛我電話?!」


我冷冷道:「怎麼你臉大,電話掛不得?」


她一窒,正想說話,卻被一邊的林哲攔住了。


林哲看向我的眼神有些復雜,許久後開口:「舒寧,我們談談吧。」


「你是為版權來的吧?」我想了想後還是開了門。


「……對,我現在需要這些歌的版權,幾乎所有的活動主辦方都要求我唱之前的歌,公司也需要收回版權。」


我坐在沙發上淡淡道:「可以,你打算出多少錢?」


林哲還沒說話,陳央先站起身來急道:


「這些歌本來就是林哥寫的,你憑什麼要他的錢?!」


我斜了她一眼:「跟你說話了麼?


「要是管不好你的嘴就滾出去,也沒有談的必要了。」


陳央握緊拳頭,黑著臉坐了下來。


林哲嘆氣道:「我知道這些年你跟著我也受了不少委屈,這樣,你開個價,我絕不還口。」


我想了想:「一億兩千萬。」


「什麼,你瘋了?!」陳央瞪大眼睛,「你這是訛詐!」


我冷笑一聲:「我手裡一共有 27 首歌的版權,平均每一首每年帶給我的收益至少有 200 萬,一億兩千萬打包賣給你都算是友情價了。


「這些歌明明都是林哥寫的,跟你有什麼關系,你跟著他已經享受了不少好處,現在還有臉得寸進尺,你信不信我們去告你!」


陳央神情激動。


我看向林哲:「你也是這麼想的嗎?」


那些夕陽壓著夜色的傍晚,他抱著吉他央求我給他作詞:「老婆,再給我寫一首詞好不好嘛?」


我放下手頭給他寫簡歷的工作,無奈道:「把譜子拿給我看看。」


林哲沒什麼耐性,總是很著急,我每每熬夜用凍得幾乎不能伸展的手一個字一個字在紙上連成歌詞。


半夜裡他睡眼惺忪地醒過來,把頭埋進我懷裡,悶悶道:


「老婆,辛苦你了。」


我把手放在被窩裡暖了暖,順著他的頭發:「你再睡一會兒吧,我馬上就寫完了。」


那樣多的夜晚,我不信他不記得。


隻是林哲卻側臉避開我的視線,低聲道:「舒寧,你也知道我一下子拿不出這麼多錢,我們之間……何必要鬧得這麼僵呢?


「陳央說得對,這些歌……本來也都是我寫的。」


我蜷縮的手指慢慢掐進掌心。


最後輕笑一聲:「那就沒的談了。


「好走不送。」


08


臨走的時候陳央還不忘了咬牙威脅我,她站在樓道裡陰惻惻道:


「舒寧,你既然敬酒不吃吃罰酒,那就別怪我們狠心了。」


一開始我並不知道她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直到三天後網上突然鋪天蓋地地傳開了我的個人信息,我才慌了神。


熱搜上,#林哲前女友的詞條旁邊掛著鮮紅的「爆」字。


點進去一看,才發現是他發了一篇小作文。


內容很長,大意是向公眾道歉,說版權都在他前女友手裡不肯轉讓,以後他可能都唱不了之前那些歌了。


下面的粉絲簡直沸騰了,跳著腳地罵我。


【憑什麼版權都在前女友手裡啊,這些歌都是哥哥的,他不唱還有誰能唱,白白糟蹋了好東西,太暴殄天物了!】


【什麼狗屁前女友,出來受死!】


【惡心吐了,yue,哥哥好可憐,攤上這種傻逼前女友。】


【有沒有人知道前女友叫什麼,我要去做雪花!】


……


我大腦一片空白,又點開下面粉絲艾特的陳央賬號。


陳央也發了小作文,義憤填膺地斥責我這個前女友貪心不足蛇吞象。


在她的描述裡,我成了嫌貧愛富在林哲窮的時候一腳踹了他的前女友,他紅了後又回來求復合,在被拒絕後怒而不肯出讓版權,隻是為了撈金和報復。


下面有幾個水軍直接把我的身份信息都扒出來了,性命、年齡、學校,甚至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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