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少女時代》, 本章共3676字, 更新于: 2024-12-27 14:24:45

十歲那年,圈養我的人販子被警方打擊,我被救了下來。


一個女警察蹲在我面前,輕聲細語地問我:「小朋友,你還記不記得你爸媽長什麼樣子?」


他們想要找到我親生父母,但他們不知道,其他小孩子都是被拐進來的,而我是被賣進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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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歲那年,圈養我的人販子被警方打擊,我被救了下來。


一個女警察蹲在我面前,輕聲細語地問我:「小朋友,你還記不記得你爸媽長什麼樣子?」


他們想要找到我親生父母,但他們不知道,其他小孩子都是被拐進來的,而我是被賣進來的。


腦海裡浮現我媽媽的樣子。


我媽是個很溫柔的人,她喜歡讀書,喜歡在陽臺上種花花草草。


因為我爸不喜歡貓,所以隻能投喂小區裡的流浪貓,對此我爸並不滿意,時常與她爭吵,表達不滿。


我媽右眼下方有一顆淺緋色的痣,在她還愛我的時候,我也曾吻過那顆痣,抱著她的脖子說媽媽你好漂亮。


她會勾起唇角,露出酒窩:「我們囡囡也很漂亮。」


每到此時,我爸就在一旁潑涼水:「是啊,跟你一樣漂亮,到時候收的彩禮還多一點。」


我媽不高興了:「什麼事情都能扯到彩禮上。」


關於彩禮這件事,一直是他們跨不過去的坎,我爸是個很摳的人,唯獨在娶我媽這件事上,花了大價錢。


因為外公生病,我媽嫁給我爸純粹是為了拿彩禮交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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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家捉襟見肘,沒能為她備下一份嫁妝。


結婚後,我爸便將此事翻來覆去地說,說我媽是個詐騙犯,騙他的彩禮錢。


我媽自知理虧,一開始不願與他爭執,但冷飯炒多了,會變得難以下咽,再加上兩人為人處世的風格相差太大。


我爸嫌棄我媽矯情,總愛拿錢買鮮花,假花不行,一定得是真的。


我媽說我爸總愛彈煙灰在花瓶裡,她不喜歡家裡烏煙瘴氣。


本就不多的夫妻情分就此流失。


直到我六歲那年,春天來得晚,樓下好幾隻流浪貓被凍得直打哆嗦,我媽看不下去,她在樓梯口用快遞盒子搭了個貓窩。


喂的是我爸從超市買回來的羊奶。


我早說過,我爸很摳門,家裡用的日用品包括我喝的牛奶、面包都是臨過期的。


我爸有個記賬本,在上面每一分錢都有來龍去脈,他很快就發現我媽投喂小貓的事情。


他的怒火像堆在牆角的廢紙箱,一點就著。


當著我和我媽的面,我爸把那一窩小貓丟下了樓。


我至今都記得,那一窩小貓裡,有一隻橘貓,很可愛,圓滾滾的,我媽說,再有兩天,它就滿月了。


但它沒能等來春天,隻有一團血肉模糊的肉體證明它來過。


與此同時,我看見媽媽眼中的光徹底熄滅了,她面無表情地站起身,平靜地陳述道:「梁建國,我們離婚。」


不是徵求意見,也不是商量,而是通知。


我爸當場大吼大叫起來,他不理解,為什麼這次我媽沒有再繼續忍下去了,在他歇斯底裡的憤怒中,我媽帶著我回了外公家。


六歲的我並不清楚離婚是什麼意思。


隻記得,外公家來了很多親戚,他們圍在我媽身旁,皺著眉頭說話。


「男人都是這樣的,他賺錢不容易,精打細算是好事,回去好好和他商量。」


「孩子還這麼小,你忍心讓她沒爸?」


「咱們女人熬過去就好了,等小玉長大了,就有好日子過。」


他們說了好多話,我媽一句話都沒回。


她靜靜地看著我,漂亮似桃花瓣的眼睛裡,盛著一潭死水。


窗外的香樟樹冒出了嫩綠的新葉,雨下了半個多月,終於在母親節這天停下,露出久違的陽光。


外婆買回一束鮮花,讓我送給媽媽。


我媽蹲下抱住我,她沐浴在金色的陽光中,問我:「小玉,你愛不愛媽媽?」


我點了點頭,抱住她:「小玉最愛媽媽。」


她彎了彎嘴角。


當天晚上,我媽失蹤了。


外婆心急如焚,她把我送到舅舅家,本以為隻住一晚,結果住了大半個月。


寄人籬下的日子不好過,舅媽十分嫌棄我。


我吃飯時,她用筷子打我的手,說我沒向長輩問好,不禮貌。


沒人替我說話,我隻能邊哭邊說:「舅媽好,舅舅好。」


舅媽滿意地笑了。


我媽消失的那段時間裡,我的坐姿、說話的聲音、走路的聲響都可以成為舅媽挑刺的理由。


自卑比自信更持久。


它就像鋒利尖銳的砂礫,在記憶的長河裡,慢慢被打磨,然而它並未變成珍珠,而是同我的血肉長在一起,伴我永生。


我媽是鎮上最會讀書的女孩,她未出嫁前,人人都誇她蕙質蘭心,是妻子的不二人選,可她結婚後,卻成了村民口中不守婦道的女人。


因為她被找到的時候,在和別的男人手牽手、買花,還被我爸當場抓住。


於是,那些曾經勸說我媽的人不再張口,在他們眼裡,一個男人的尊嚴遠大於一個女人的幸福。


我媽也知道,所以她才會選擇這條破釜沉舟的路。


她在鋪天蓋地的謾罵中順利離婚了。


我爸不肯把我的撫養權交出去,都說母子連心,他以為這樣能拴住我媽,他不知道,在那個母親節的下午。


我對媽媽說:「小玉最愛媽媽。」


媽媽說:「可我不愛你。」


她站起身,扔掉了那束鮮花,幹淨利落的動作和我爸扔貓時如出一轍。


我媽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我爸又一次賭輸。


最初,他在幻想,幻想我媽跪在他面前求復合他拒絕的爽文戲碼。


可我媽沒有。


然後,我爸開始三天兩頭不給我吃飯,把髒兮兮的我丟去外婆家、舅舅家,試圖喚醒我媽的母愛。


可我媽沒有。


最後,我爸惱羞成怒,他罵我沒用,罵我野種,用世界上最惡毒的語言來宣泄恨意。


家裡的花草被砸得一幹二淨,到處都是摔碎的鍋碗,慢慢地,他依靠酗酒來逃避這一切。


後來,我爸染上賭癮,他賣了房子,賣了車子,賣了電視機。


追債的人堵在家門口,我爸轉頭望向我,將我交了那個要賬的男人。


一個六歲的女孩,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到哪都被人嫌棄。


我像個物件,被人不停地轉手,最終落在一個叫四娘的人販子手中,成了一個乞丐。


那幾年,行情不好,像我這種小女孩很難出手,她隻好讓我們上街乞討。


不聽話的直接打斷腿,往街上一扔,總有幾個善良的人扔幾塊錢。


我剛到四娘那兒時,她手裡有五個孩子,隻有一個四肢健在,還沒被割舌頭,小朋友都很親切地叫她小夏姐姐。


那一年,她十歲,有著彎彎的眼睛,臉頰兩旁各有一個酒窩,笑起來甜甜的。


她牽著我的手說:「小玉,要乖一點,聽話一點。」


四娘敲打我:「小夏是這裡最乖的孩子,你跟著她好好學,要是敢報警、敢逃跑,你就和她們一個下場。」


她指了指蹲在地上的孩子,一個眼神,孩子們便哆嗦起來,黑白分明的眼睛中透著一股驚懼。


我原也是害怕的,但小夏姐姐握著我的手,傳來安定的力量。


夜晚,小夏姐姐按照慣例將其他孩子哄睡,她是個很溫柔的人,和我媽媽一樣,笑容恬靜,如枝頭上的玉蘭花。


我依偎在她身旁,她輕拍著我的後背,哼著我媽媽曾唱過的兒歌哄我睡覺,她一遍又一遍在我耳旁叮嚀。


要聽話。


我不哭不鬧的表現讓四娘既開心又擔心。


開心的是她不用再聽小孩子尖銳的哭聲。


擔心的是我在降低他們警惕性,趁機逃跑。


於是,她讓小夏姐帶著我出門乞討,她在後面偷偷跟著,情況不對就把我帶走,這是每一個孩子都會經歷的測試,選擇不同,結果也就不同。


幸運的是,我很乖,沒有被打,反而得到了四娘的獎勵——一根棒棒糖。


她咧起嘴角,牽著我的手在所有小孩子面前表揚我。


「你們要是乖一點,就不會被我打了,看看新來的小玉,多聽話。」


他們睜大眼睛,一臉迷茫,他們不明白我為什麼不逃跑,但礙於四娘的威勢,沒人敢問。


四娘也很好奇,她摸著我腦袋問我為什麼?


我平靜地回答她的問題:「因為我爸媽離婚了,他們都不要我了。」


四娘的手忽而顫抖一下,年幼的我並不知曉其中含義。


那時的我就像一條狗,四處流浪。


隻要有人願意給我口飯吃,他是誰都可以,哪怕是世人眼中最恨的人販子。


從那以後,我便成了小夏姐的跟班。


四娘說,小孩未經世事,更容易獲取人們的同情心,尤其是那些善良的人。


她教我們如何撒謊,如何在人群中選中心軟的人,教我們察言觀色,討取歡心。


我們在滂沱大雨中,站在路邊,像獵人一樣挑選自己的獵物,在他們面前扮演各種可憐兮兮的角色。


我和小夏姐因為乖巧而深得四娘真傳,是整個團體中收獲最多的。


小孩子總是慕強,小夏姐又不是那種恃強凌弱的人,她像一個溫柔的母親照顧大家,慢慢地,她被稱為老大,而我被稱為老二。


在那段泥濘不堪的時光裡,我們把彼此當成家人一樣依靠。


渾渾噩噩混到了十歲,我早已記不清我生日,隻好把見到小夏姐的第一天當作生日來過,也算一個紀念。


那陣子,C 市評選文明城市,各處都在打擊乞討行為。


四娘帶著我們到處東躲西藏,打一槍換一炮。


為了能活下去,四娘開始教我們學偷盜。


這一年,小夏姐十四歲,她不再是孩童,年歲漸長,同情她的人越來越少。


眼看入不敷出,四娘最終決定將她賣給一個男人。


七月份的一個傍晚,四娘買回來一個奶油蛋糕。


這是行業的傳統,每賣一個孩子就買一個蛋糕慶祝,是建立在受害者身上的一場狂歡。


四娘端來一牙蛋糕遞給了小夏姐,我看著她溫順地接過,喂進嘴裡,她的眼裡流淌著靜水般的平瀾不驚。


她好像一點都不在乎自己,過去和未來於她而言隻是一個時間動詞。


更重要的是,她總讓我想起媽媽。


我不想失去小夏姐,我在漆黑的房間裡,焦躁不安地來回走動。


四娘帶著我們住在城區外的一棟自建房裡,夏季的夜晚,樹叢裡蟲聲疊疊,突然,一道嘹亮的哭聲打破這片寧靜。


前幾天,四娘帶回來一個穿著公主裙的小女孩。


小公主精致到連頭發絲都是黑亮柔順的,一看就知道她父母非富即貴。


四娘很少碰富貴人家的孩子,因為對方有時間精力還會花大價錢找孩子,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四娘不碰。


但這次,她準備撈一把大的跑路。


四娘年過五旬,再加上警方追得越來越緊,她已力不從心,老態橫顯。


最近這幾日,她沒讓我們出門乞討,而是頻繁地接打電話,聯系買家將我們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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