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重生之大畫家》, 本章共2340字, 更新于: 2024-12-23 16:10:04

  他忽然皺起眉,隻是提起‘拒絕’二字,他的胸腔便忽然傳出鈍痛。


  少年眼中無數情緒翻滾,烏雲忽而遮住燦亮眸光,清朗又忽而滌蕩沉鬱,翻滾著喜怒,心情忽上忽下。


  華婕不願意讓他多受一秒鍾的情緒苦熬,她回過神來,想也不想便開口道:


  “我也喜歡你。


  “在上海時,畫的每幅畫裡都有你的影子。


  “買房後也想第一個跟你分享。


  “看見別墅裡的大書房,想著如果沈墨看見了,一定會喜歡。


  “遇到所有的商品,都會忍不住想,不知道沈墨喜不喜歡。


  “吃美食的時候,就想,如果沈墨也在,能跟沈墨一起吃就好了。


  “我喜歡你,可是害怕這份喜歡,會成為我們友誼的負累,怕你——”


  “我喜歡。”沈墨忽然略顯急切的打斷。


  華婕挑眉,下一瞬笑靨如花。


  “……”沈墨雙眼湿潤,像一隻飢餓了好久好久,忽然被人喂了一根鮮香肥美大雞腿的流浪犬。


  感激,興奮,激動,快樂。


  想要猛搖尾巴,可他沒有尾巴。


  想要大喊大叫,可他發不出一點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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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將自己很長一段時間的衷腸全部傾訴給華婕,可發現話到口邊,竟沒辦法組織成詞句。


  他被華婕的話衝擊的大腦打鳴,心跳蹦極。


  一向從容又遊刃有餘面對這個世界的少年,突然變得局促不安。


  他像是被幸福衝昏了頭,又像是突然成了個傻子。


  華婕怎麼就能如此平靜又溫柔的說出那麼多話來?


  他明明覺得自己的情感和喜歡遠超過她所表達的,卻偏偏一句話也說不出口呢?


  像生怕自己的‘喜歡’被她的‘喜歡’比下去,他幾次啟唇,急於說點什麼。


  但又一直找不到自己的聲音。


  早知道,該將自己喜歡她的佐證,都提前寫在紙上。


  那樣,也就能避免自己當下如此倉皇無措。


  這一生如此重要的時刻,他竟比任何時候都更笨拙。


  不知何時,他雙手攀上少女手臂,他想要將她緊緊抱在懷裡。


  又覺得自己想要的,可能不止於此。


  忽然,一隻石子砸在他後背。


  少年轉頭,便見錢衝正朝著她猛打眼色。


  沈墨順著錢衝的方向看,才發現華父不知什麼時候已經站起身,正將自己兜在衣服裡的高粱果倒入華母撐開的布袋中。


  沈墨忙收回手,臉熱熱的將雙手插進褲兜。


  掌心盡是汗水,視線立即掃向華婕胳膊,便見她左右袖子被他攥過的地方,兩泅水痕,那是被他汗水打湿的地方。


  他臉更紅了,無比窘迫。


  華婕卻始終望著他,即便是錢衝拿石子砸沈墨時,她視線也沒有離開過少年。


  這樣難得的、能令他如此不自在又羞澀的時刻,相機沒在手中,她隻能用眼睛,仔仔細細的看著他,將之深深印刻在腦海裡。


  沈墨真可愛。


  這大概就是少年人的愛,宣之於口時,甚至覺得將之形容為‘愛’都是一種令人不自在的俗氣。


  他隻能用‘喜歡’代替,顯得清新一些,也令他放松許多。


  雖然他這樣坐立難安,這樣窘迫難當,但……又如此的真誠可愛。


  明明那麼自信的人,在表白時,原來會如此笨拙。


  這就是少年人的魅力吧。


  不像許多成年人那般油膩,也不似許多成年人那般敷衍。


  在這一瞬間,華婕覺得自己像擁有了這時間最清透、最澄淨也最貴重的寶石。


  這顆寶石叫‘沈墨的初戀’,補充說明叫‘赤誠,純粹、熱烈’。


  當華父無意間轉頭朝著這邊打望時,華婕快速無比的將手指在自己唇上親了下,然後又飛速在沈墨面頰上一按。


  狡黠一笑,她轉身蹲下,紅著耳根繼續採起果子。


  留沈墨怔在原地,進退不能,手足無力。


  過了一會兒,錢衝兜著自己採的高粱果,一邊吃一邊溜達過來,問站著低頭發呆的沈墨。


  “幹啥呢?”


  沈墨抬起頭。


  錢衝發現,對方居然在笑。


  低著頭偷笑。


  “不用了。”沈墨說。


  “?啊?”錢衝。


  “不用巧克力、玫瑰和煙花了。”沈墨說。


  “???”錢衝疑惑,忽然瞠目結舌,“你們剛才?”


  沈墨得意一笑,從錢衝拉起衣服下擺兜著的高粱果中捏出一顆,送入口中後,轉身朝著華婕採集的方向走去。


  “……”錢衝。


  巧克力、玫瑰、煙花全不用?


  難道……這就是傳說中俊男帥哥的愛情?


  果然tmd跟他們這群普通人不一樣……


  ……


  另一邊,華父見沈墨和華婕相對著聊完天,又繼續採果子,他也蹲身繼續。


  採著採著,忽然開始覺得好像不太對勁。


  怎麼有些果子就剩一半呢?好像被人啃過似的……


  撥開面前幾簇不完整的果子簇,他抬起頭,然後便見——


  人在後面採果子,歡歡在前面吃果子。


  搞了半天,他採的都是狗啃剩下的?


  關鍵是,某狗‘華歡歡’還挺挑嘴。


  它不吃樹莓屁股……


  正磨牙著準備將歡歡趕到後面去,身後忽然傳來沈墨的聲音:


  “華叔,我撿到100塊錢。”


  華父站起身,轉頭看向少年捏在手裡的紅票子。


  他摸了摸褲兜,發現自己之前揣在兜裡的錢不見了。


  “我的。”他掏出空兜,對沈墨道。


  少年笑著朝華父走過來,他就是溜達過來時,看見在華父走過的路線上有錢。


  猜也是華父的。


  “我的寶貝怎麼跑你手裡去了……”華父伸手接過沈墨遞過來的錢。


  “……”聽著華父這句話,沈墨莫名有些心虛,甚至不自覺扭捏紅了臉。


  “?”華父將錢揣進兜裡,抬頭便撞見少年頰邊未及褪去的暈色。


  這孩子臉紅什麼?


  錢是他撿的,又不是偷的。


  ……


  不遠處,華婕在方才沈墨蹲身採集的地方,也撿到了個東西。


  是一張疊的很平整的紙條,她將之展開,看見了熟悉的沈墨的字體,寫的比以往潦草些,但字跡很用力,顯然書寫時情緒起伏不定。


  【華婕跟別的男生講話 X


  華婕不在身邊 X


  華婕跟其他人有說有笑 X


  渴望碰碰她,戳戳她 √


  我講話時,她大眼睛一直看著我,一副專注崇拜的樣子 √


  她太累時 X


  她不主動給我發短信時 X


  她給我打電話 √


  想把所有看到的東西都買給她 √


  想看她笑 √


  ……


  =喜歡。


  喜歡的話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一連好多個怎麼辦,而且越寫越潦草。


  【表白:


  1、她喜歡,關系更好;


  2、她不喜歡,他恨她,好生氣,不開心,做不了朋友;


  3、她不喜歡,他雖然很難受,但忍住,繼續做朋友 X】


  華婕忍俊不禁,沈墨顯然不是個能粉飾太平的人。


  他的個性太激烈,甚至有點非黑即白。


  也許少年人多少都有點吧?


  不知道長大後,他會還是這樣嗎?


  【不表白:


  維持現狀,但我難受。


  煩煩煩煩煩……】


  華婕抿唇,忍俊不禁。


  這家伙就連喜歡一個人,都要這麼直男,居然還畫腦圖,通過文字分析來捋思路。


  他到底是什麼絕世大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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