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一世珍》, 本章共3638字, 更新于: 2024-12-18 16:51:31

還有什麼好問的呢,他一句話就給了我答案,他知道了我的身份,而那個讓他家破人亡的畜生,那個他十二歲上戰場想殺的仇人,竟是我沈秋蓉的親哥哥。


而他,親手養大了我這個仇人的妹妹。


原來這世上真的有老天爺,所以它選擇在今天讓我們知道真相,它在對我說:「沈秋蓉,閉嘴吧,你根本沒這個資格,我把你送到他面前,是想讓他親自報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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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不想他親自動手,他那個人,嘴巴有多硬,心就有多軟,何苦最後還要讓他難受一輩子,可我也不敢在這個家裡自我了結,這裡有他們一家四口最珍貴的回憶。


那就學學當年的吳小胖吧,水裡幹淨,運氣好水流急一點,他也不必看見我最後的模樣。


決定了自己的去路,我便平靜地等著,但我等到的,卻是展羅一走了,以及連夜趕回來的荷花夫妻,他們給我準備了一份假戶籍和路引,還有一點行李和二十兩銀子,讓我一刻也不要耽擱地走。


我這才知道展羅一是怎麼知道我的身份的,原來村長叫他去是朝廷給各地頒發了通緝令,村長如今是裡長,也領了一份,通緝的便是大衍唯一還活著的兩個皇嗣,一個是我,另一個,是我三哥。


所以我不能再留在村子裡了,那會給所有村民帶來災禍。


我捏著那份路引問道:「那這個東西是哪裡來的?假戶籍路引可不是那麼好辦的。」


吳聰笑了笑:「我如今好歹是個秀才,還是個很年輕的秀才,總有自己的門路。」


「那村裡其他人呢?他們知道我的身份了?也同意你們這麼做?」


他還是笑:「大晚上的大家都睡了,明天村長自然會給附近的村子都發下去,羅一哥不是鎖住你了嗎?你是偷偷溜走的,連累不到他們。」


是啊,當然連累不到他們,路引是吳聰做的,日後若是事發,他自然有辦法背了所有罪責,可隻為保住我這Ṫûⁿ條早不該在人世的命,真是一點也不值得。


荷花看出了我在想什麼,用力抓著我說道:「展羅珍,你聽好了,若今日已經東窗事發,我們會眼都不眨地把你交出去,你的命當然沒有比別人的更重要,但如今沒有事發,那你的命就比那些也許會有的下場重要。


「你記好了,你來的時候隻有十歲,手裡沒有沾過任何孽,反而你救了小玉,教ṭū₆會了我們識字,你知道這是多大的恩情嗎?就連最笨的王大柱,都能靠著這個一年多賺二兩銀子,那是能活命的東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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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聰則是蹙眉看著我:「珍珍,父母兄弟是選擇不了的,若你真覺得愧疚,還一條命給這世間又能彌補什麼呢?不如想一想,你活著,能給世間帶來什麼益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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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我一想就是三年,這三年裡我走過很多地方,大部分都是鄉村,一開始還擔心別人會認出我,到後來才發現比起什麼亡國公主,甚至連誰家白菜長得好關心的人都更多。


於是我每個村子都會停留幾個月,像當初在杏花村那樣,開一個簡易的課堂,免費把千字文從頭到尾講幾遍。


越走到後面,願意把小孩送過來的人家就越多,因為新朝分田分地的政策越推越廣,隻要能吃半飽的,大部分人家便舍不得讓孩子因為幹活錯過識字的機會。


也許新朝有一日也會變成舊朝,但當下,它是天下百姓最翹首以盼的希望。


所以辰王找到我的時候,我一口答應了他ţù⁸的計劃,這世道既是沈家人弄亂的,由沈家人來結束,公平得很。


這個精明的皇子玩味地看著我:「你答應得這麼爽快,不會早就打算來找我吧,你知道展羅一在我營裡?」


我無聲地點點頭,從展羅一對我露出殺意那天起,我就知道他從前拒婚說的理由都是真的,他還有事沒做,那件事,便是要我三哥的命。


他多傻,當年在京裡再蹲一年,憑著上過戰場的資歷,怎麼也能重新入軍營經營,可他怕我這個拖後腿的被人發現,竟選擇帶我回鄉辛苦教我本事。


但即便這樣,他也沒忘記自己要做的事,所以他培養我獨立,隻因他早晚有一天要走,且不知有沒有歸期。


既如此,那他一定會投在這位負責剿滅我三哥的辰王麾下,而這三年,我也一直追著他的行蹤在走。


辰王的臉色鄭重了一點:「你既然如此有大義,那我也成全你的心願,我讓你見他一面如何?」


我斬釘截鐵回道:「不見,我跟你的交易隻有兩個條件,第一,永不追究從前幫過我的人,第二,永遠不要讓展羅一知道我做了什麼。」


他既想讓我活著,那便讓他以為我還漂泊在世上某個角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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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日後,大衍舊部集結佔領的樊城內,我衣衫褴褸地攔住了三哥,他還是如從前一般疼我,一見我,就立馬帶我回府,金銀珠寶,山珍補品,流水一樣往我院子裡送。


「我們小蓉蓉在外面受苦了,三哥一定全給你補回來,來,先把這盞血燕吃了,可憐見的,小臉蠟黃得都沒有血色了。


「母後昨晚給我託夢了,我就知道有好事,小蓉蓉,謝謝你還活著,你等著,三哥一定會帶你回家的。」


有時候一晃神,我都懷疑是展羅一搞錯了,其實那個人不是我三哥,其實那是什麼別的紈绔假冒的。


直到後院那個偏僻的院子跑出一個渾身青紫的小女孩,帶著恐懼,帶著恨,直挺挺倒在我面前,她的年紀,大約就跟小貝死那年,也同我出宮那年一樣吧。


原來變態的,從不是別人的哥哥。


所以跟辰王約好的那一天,我一點沒抖地把刀插進了沈逸胸口,那把刀是我從展家帶走的唯一一樣東西,它在廚房裡就切菜,在展羅一手裡,就教我怎麼殺人自衛。


我的三哥滿臉不可置信地倒在血泊中,嘴裡還在問著我為什麼,是啊,我也想問為什麼,為什麼你那麼疼愛自己的妹妹,卻把別人的妹妹逼上絕路。


他身邊的手下反應過來把刀也捅進我身體裡後,我們倒在了同一片血泊裡,什麼天潢貴胄,到這一刻,我們都成了兩具沒人理的屍體。


可惜辰王那個癟犢子是個說話不算話的,臨了臨了,我還是看見展羅一衝了進來,真好,這輩子還能看他最後一眼,真糟糕,他再也忘不掉我。


展羅一,好慶幸,這一生,我從未開口說過愛你。


20 番外


珍珍最後看我那一眼,我突然明白了她的心思,原來她不止把我當哥哥。


有那麼幾刻,我忘了身後還有刀光劍影,隻想抱一抱她,問問她疼不疼。


我叫展羅一,出生展家村,落在杏花村,活到十二歲時,都隻是個雖然吃過苦但有爹有娘有妹妹的普通孩子。


直到那個畜生路過杏花村,我一夜之間沒了所有親人,我拼命地追,才在一個茶攤問到他的身份,可是皇宮,那是我不可能進得去的地方。


所以我選擇加入義軍,去拼那一分殺掉他的可能,但是戰場太可怕了,我不要命地在新兵營裡摔打了大半年才得到的上場機會,頭一個殺的,卻是一個連腳都跛了的傷兵,腿上留下的,是憐憫他換來的長長一條傷疤。


第一個人的鮮血讓我做了半個月的噩夢,後來砍的人越來越多,有聽著像老家口音的,有看著比我還小的,漸漸地,一盆冷水抹把臉就能過去。


我不記得第幾次從戰場僥幸下來的時候,我們徹底贏了,可以提刀殺去宮裡,我在活著死了的人裡找啊找啊,卻怎麼也找不到那個畜生,他是皇嗣,一定得被找到,所以大將軍抓了那些太監審問,才知道他做錯事被皇後罰去守皇陵,根本就不在宮裡。


消息傳來的那一刻,我突然累了,太累太累,累得我不知道為什麼活著,就在那一天,我發現了躺在屍堆裡的那個小丫頭,閉著眼裝死,可其實嘴巴咬得緊緊的,眼珠子過一會兒動一下,跟小貝愛玩兒的一模一樣。


就像是有人在我心上灑了一點水,那坨麻木的東西竟活了一點,它好奇地想知道,若我把這個小東西養大,是不是就能看見小貝長大了是什麼樣。


帶回去了才知道,她跟小貝一點也不一樣,小貝是個多乖巧的孩子,可她幹啥啥不會,還牙尖嘴利得很,我費盡心思地教,越養她就越是她自己,調皮的,懂事的,脾氣倔的,善解人意的,各式各樣的展羅珍。


有活人氣的日子真好啊,我依舊知道自己會去報仇,但我不再迷茫,我想活著回來看她生活得更好。


知道真相的那一天,有一瞬我想,同歸於盡吧, 一起去地底跟爹娘妹妹說對不起, 可我下不了手,我逃了, 給她安排好後路,逃得遠遠地去殺那個真正的兇手。


還好,我把她培養得很好, 好到一個人也有本事活下去。


這一次從軍我不再是十二三歲的小孩, 還識了字能看兵書, 不過兩年, 我就拼命成了辰王的左膀右臂,隻因我接到吳聰的消息, 知道他竟用自己的門路給珍珍辦了假戶籍路引。


他也長大了, 考慮東西比我仔細了,可我展家的事不能連累吳家,我得讓自己有能力保得住他和鄉親們, 起碼事發時, 有那個本錢把禍事全攬在自己身上。


辰王是個很有趣的主子,常常在臉上寫滿話又不用嘴告訴你,攻城那日他明知我的家仇還一臉假裝為難地不讓我主攻王府,想到他拿出的那些精準的情報,我的心沒來由地一跳,等我衝進去, 見到的就是那個藏了不知多少話仿佛臨終的眼神。


三年來的第一眼, 差點要去我半條命。


太醫說她還有四五日就能醒的時候,辰王給了我兩個選擇,第一個,她跟辰王回京城, 陛下向全天下公開她的義舉, 把她豎成前皇室臣服的例子。


第二個, 對外宣稱攻城那日她就死了, 從此前朝再無血脈,她隻是一個叫沈羅珍的鄉下丫頭。


但不管哪一種,她此生都不能有孩子。


我替自己請了辭,替她選了第二種, 我們鄉下人, 還是適合過鄉下日子,然後順手就把那顆絕育的藥丸喂了下去,辰王一臉糾結地看著我:「那你們怎麼辦?沒孩子你還會娶她嗎?」


我愣了一瞬:「這有什麼關系嗎?」


我們不會有孩子, 可往後餘生,我們會是彼此的愛人、親人,甚至是孩子,這世上,再也不會有人比我們更親密。


沈羅珍,其實我有點笨, 不太會給感情分類,所以你快醒醒吧,醒來用長長的歲月教我,教到我們都變成村長那樣的老頭子老太太, 好不好?


馬車裡,她的眼皮在動,就像我們第一次見那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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