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餐畢,謝先生主動買了單。
當我要起身告辭時,他叫住了我。
「誒,加個微信吧。」
「加個微信?」
我突然意識到,他和真正的王欣夢,早在長輩介紹時就加過微信了啊!
我趕緊裝作不懂他意思的樣子:「我們不是加過了嗎?」
他看著我,用一種我很難形容的復雜眼神。
大概過了有幾秒鐘,他才用肯定的語氣說:「你不是王欣夢吧。你是她好朋友,幫她來相親的?」
臥槽,是我哪裡演得不好?這都被看出來了。
我一時不知該不該承認。
他卻再次非常認真地說:「我想,加你的微信。」
為什麼一定要加我微信?肯定是廣撒網養魚!
憑我常年在網上幫人嘴炮渣男的經驗,越是讓人把持不住的海王,越要遠離。
我絕對不是這個男人的對手。
我微微一笑:「不好意思,我還有事,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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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想開口說什麼。
我掉頭就溜,跟逃命似的。
6.
溜得太急,就沒注意。
餐廳裡過道本來就窄,路過其他桌時,我的挎包把人放桌上的一隻首飾盒掃掉地下了。
盒裡裝著一對翡翠耳環。耳環落了出來,翡翠珠子摔裂成兩半。
這桌坐著一男一女,看起來,耳環是男士剛送給女士的。
我暗自認栽,低頭給人道歉:「對不起……」
「你這人怎麼搞的,走路不看路啊?」
「實在抱歉,這個耳環我賠你們……」今天真是虧大發了,我的心在滴血。
那男士報了個數:「這個我 5000 多買的。」
我倒吸一口涼氣。5000 多!可確實是我的錯,我也不能說什麼。
「那,那你有收據嗎?」
「我前幾天買的,收據怎麼會隨時帶著?你不會想賴賬吧?」
「你放心,我不是要賴賬。我轉賬給你……」
我拿出手機,正要操作。
謝先生走了過來。
他蹲下身撿起碎掉的耳環,重新裝好放到餐桌上,對那名男士說:「咱倆借一步說話。」
他把那男士拉到一旁,兩人不知說了些什麼,幾分鐘後,神色如常地走了回來。
我有點兒懵:「那個耳環的事兒……」
謝先生朝我說:「走吧,我已經賠過了。」
「啊?」
他往飯店外走,我不明不白地欠下人情,隻得跟在他後面。
7.
出了飯店,這人真是十分欠打。他故意對我說:「王欣夢,我剛才幫你墊付的賠款,你微信轉給我吧。」
我隻好承認:「你不是都看出來我不是王欣夢了嗎?我沒你微信。」
「所以,咱倆是不是可以加微信了?」
「不必。掃碼付款!」我斬釘截鐵。
「你啊,真的是很別扭。」
「怎麼,你很了解我?」我懟回去。第一次要女生微信失敗吧,我暗自得意,覺得自己扳回一局。
他沒堅持,打開收款碼,伸到我眼下:「500。」
我一邊操作手機一邊吃驚:「500?不是說 5000 嗎?」
「也就你看起來好欺負,被人敲竹槓。」
「喂!」
「真那麼貴重,掉地上第一時間早就被撿起來了。那男的任耳環在地上,光顧著訛你。我去撿耳環時看了看,盒子做工不太精致,淘寶上不會超過 200 塊。怕他在女友面前丟面子,找他私下溝通了一下,500 塊搞定。」
「哦……」
我掃上了他的收款碼,準備打 500 塊過去。
然後,我的心跳差點兒停止了。
我看見了那個我回不去的 17 歲的青春裡,刻進 DNA 中的頭像。
以及,微信提示我的收款人姓名:*書宇。
一陣眩暈。
所有信息連在了一起。
這個頭像。做火箭的謝書宇。
我整個人差點兒跪了。
眼前這個人的相貌和我記憶裡的謝書宇,不能說有點兒相似,隻能說毫不相幹。整容都沒這麼徹底的。
要不我早該認出他來。
「你是……」
我試探著問,但喉嚨發澀,說不出口那個名字。
就在我徹底宕機、懵逼之際,他往前一步,站到我的面前,像用了極大毅力克制自己的情緒,最終隻是嗓音沉沉地說了一句:
「我終於找到你了,陳翎。」
8.
那個少年時的故事是這樣的。
高二的暑假,我媽抓到了我爸的小三。兩人每天在家裡吵得不可開交,就是不離婚。
這個暑假本來就不長,總共 20 天而已。然後就要提前開學投入高三的戰鬥。
我不明白,父母為什麼要在我如此難得的暑假裡,搞得一地雞毛。
孤僻的我沒什麼朋友可以傾訴,家裡管得又嚴不讓我出門亂晃。
心情煩悶之下,能出逃的時間隻有每個傍晚。我媽給我定了學校遊泳池的月票。那裡去遊的都是本校的學生,沒什麼閑雜人等。這是我媽唯一放心我獨自前往的活動。
就這樣,每個傍晚我從窒息的家裡出來,迎著夕陽而去,泡水裡遊 1 個小時放空自己,再踩著最後的天光,在天完全黑下來之前回家。
那是我一天裡最寧靜的時刻。
籃球場在遊泳池旁邊。無論去還是回,總要經過。
我就是在那時候,注意到了謝書宇。
那天我經過籃球場,一顆球直直地朝我砸來。一個男孩飛奔而來接住了球,最後隻是他在救球時輕輕地撞到我一下。
他將籃球抱在腰間,問我:「你沒事吧?」
「沒事。」
我抬頭看他,他背後的天空鋪滿粉色晚霞。他的臉沉浸在逆光的陰影裡,眉峰和鼻梁清晰而憂鬱。一雙單眼皮的眼睛裡,帶著一種被隱匿與裁剪了的不可一世、混合著既張揚又懨懨兩種矛盾的氣質。
可能隻是人在脆弱之時想抓住一個同樣脆弱的東西作為寄託。我看見了他,就好像終於找到一個同類。
他抱著籃球回了球場,從此成為我張望的身影。
我發現他每天都來,喜歡穿藍色的衣服。淡藍襯衫,克萊因藍 T 恤,海藍球衣。
我遊泳的時間越來越短,而在籃球場旁駐足的時間卻越來越長。
有時我覺得他也在看我,有時又覺得他並沒有看我。
20 天的暑假太短了,我不知道等到高三開學,還能不能再見到他。
我想我們或許可以成為互相理解的朋友。
於是在還有兩三天就要開學的那日,我心一橫,提早到了籃球場。趁著沒人,往球架柱子上貼了張醒目的便簽條。
「給經常穿藍色衣服、最近每天傍晚在籃球場打球的你:
嘿!我想跟你認識一下。
如果你看到,加我 QQ。」
那年微信還不普及,我留了 QQ 號。
直接去當面表白我是絕對不敢的,我的勇氣最多就到這一步了。
遊完泳,我快步地經過籃球場。視線餘光瞥向球架,便簽已經不在了。
我既緊張,又興奮。後面兩天都做賊心虛似地沒敢再去。
就在我掛著 QQ 苦苦等了兩天,以為沒戲時,開學的前一晚,我收到了好友申請——
「給每天傍晚都經過籃球場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