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老幹部穿成反派妻主後》, 本章共3392字, 更新于: 2024-12-18 10:36:06

  她如今已經是一方知州,也娶了夫郎,去年剛生的女兒,美死她了。過年回京時她還跟幾人炫耀,“都來認識認識,你們幹閨女。”


  瞬間羨慕死幾人。


  蘇虞輕呵,“有孩子了不起。”


  白妔睨她,“那你把孩子放下再說這話。”


  蘇虞不願意,抱著孩子逗她咯咯笑,“叫奶奶,叫奶~奶~”


  白妔險些脫鞋砸她,“你佔誰便宜呢!”


  除了她,譚母跟譚主君以及沈氏知道司牧有孕後,也寄來不少東西。除了吃的,還有譚主君跟沈氏親手為孩子縫制的小衣小鞋。


  雖然這些尋常物件隨處能買,且司牧身為長皇子更是不缺,但到底是身為長輩的心意。


  沈氏繡工了得,給孩子從一歲到五歲的肚兜都做了出來,上面繡著各種花。


  有一件梅花的,司牧特別喜歡,他往自己身上比劃,竟發現能穿!


  司牧眼睛瞬間亮了起來,站在銅鏡前提著肚兜往身上貼,“我能穿噯!”


  胭脂,“……”


  胭脂實在不如硃砂懂的多,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麼,索性裝作沒看見,什麼都不說。


  長皇子想怎麼穿他不知道,想穿來幹什麼他也不知道,他就是殿內的一根柱子,別問他。


  當天夜裡,司牧就把原本屬於五歲孩子的肚兜穿在了他自己身上。


  雖說小了點,不能遮住肚皮,但好在上面的梅花正好遮住紅豆,而且他這衣服隻在沐浴後穿給譚柚一人看,又不穿出去,自然是越短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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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這事就不好往外說了,反正這件肚兜後來胭脂沒再見到過,幸好沒再見到過。


  其實原本沈氏跟譚主君還商量要不要回來伺候司牧,但一想想有譚柚在又打消了這個主意。


  比起司牧,譚母這個老小孩更需要人照顧。


  這些都是遠處寄來的,近處的蘇虞蘇婉吳嘉悅熊思婕,是隔三差五往譚府送東西,張羅著各樣好吃的新鮮的,要司牧嘗嘗。


  那日在譚府偶然聽見司牧說想吃魚,要新鮮的,蘇虞蘇婉跟吳嘉悅當天晚上就去夜釣了。


  ……結果差點在夜裡掉進水中,俗稱夜掉。


  雖然事情沒辦好,但清晨時三人買了幾條新鮮的魚,總算讓司牧吃上了她們親手……買來的魚,味道還算不錯。


  不過三人覺得,師公口中的這個不錯應該不是在誇魚,而是在誇親自下廚燒魚的譚柚。


  管她啦,反正師公喜歡。


  京中事情極多,且邊疆一直有戰事,從而顯得這些溫馨的小日常格外珍貴。


  日子從三月到九月,秋收之後,朝中需要有人往邊疆押送糧草。


  這差事本該落在吳嘉悅身上,最後卻是蘇虞接的差。


  “要不還是讓小吳大人去吧?”有朝臣建議,“畢竟跟小吳大人比起來,蘇大人明顯更……較真。”


  說是較真,其實是記仇。


  為何這麼說,主要是最近邊疆有個新起之秀——


  陳芙。


  陳芙是之前陳侯的孫女,後來侯位被削,陳家在京中也算一落千丈。陳芙便是在那時下了決定,從軍。


  她跟趙錦莉不同,她是從低層一點點爬上來的,實打實的功績。大司跟晉國開戰之後,她更是以勇猛打法聞名,跟無腦勇不同,她是帶著腦子的勇。


  半年戰事下來,陳芙如今已經是小將了,在邊疆有一定聲譽跟名望。


  但是吧,她跟蘇白蘇吳四人有舊仇,尤其是跟吳嘉悅和蘇虞。


  當初太學院打架一事,就是陳芙先動手,吳嘉悅事後在床上躺了好幾天呢。除了吳嘉悅,便是蘇虞。


  蘇虞當年一拳頭砸在陳芙臉上,這事眾人也都記憶猶新。


  這次押送糧草,若是讓吳嘉悅去,小吳大人行事頗為坦蕩端正,有她老師譚柚的風採在,怎麼說都不至於為難陳芙。


  可蘇虞就不一定了。


  蘇虞是朝中公認的小狐狸,有人甚至覺得她拜了吳思雨吳大人為幹娘,比吳大人當年還圓滑,簡直青出於藍而勝於藍。


  這人不僅在官場混得如魚得水,為人更是溫和有禮,那雙標志性的挑花眼總是似笑非笑,讓人猜不透她打的什麼鬼主意。


  她甚至有可能表面跟你稱姐道妹,背地裡就在偷摸算計你。


  所以此人去邊疆,沒人敢保證她會不會小肚雞腸,利用如今的官威,為難打壓陳芙。


  這次跟她一起去的,還有趙老爺子跟趙錦鈺以及安從鳳。


  老爺子年邁,跟司牧求了道聖旨,希望將來能葬在邊疆。


  他說京城離邊疆到底是太遠了,跟京城比起來,埋葬著無數趙家人的邊陲小鎮更像是故土。


  他人老了,想落葉歸根。若是有機會埋在那裡,也算是跟大家團聚了。


  老爺子尤其是想趁著還能動彈,想親眼看看大司的疆土,看看大司的邊界線一步步往外拓展。將來就是到了地下,他都可以很驕傲得意的跟先人們說說如今的大司到哪一步了。


  趙母趙父本想陪著去,可京中趙家還有傷兵要養老送終,離不開人。


  最後決定,由趙錦鈺跟安從鳳送他過去。


  司牧給安從鳳這個往屆二甲傳胪在邊陲小鎮尋了個縣令的空缺官職,許她帶家眷前往。趙錦鈺跟老爺子就是她的家眷。


  臨出發時,蘇虞騎跨在馬背上垂眸朝下看。


  時隔四五年沒見,安從鳳像是換個人,幾年前那股傲氣跟風流早已不見,整個人也清清瘦瘦的,無精打採不修邊幅。


  瞧見她之後,隻對視一眼就別開視線。


  既是不敢看,也是不願看。畢竟早就天差地別,再看也無用。


  安從鳳現在想的再也不是三夫四侍,而是趙錦鈺來月事。安從鳳發現,她每個月能休息的日子,也就隻有趙錦鈺來月事的那麼幾天。


  兩人成親差不多四年有餘,生了一兒一女,兒子今年三歲,女兒兩歲,長相都不錯也極為聰慧懂事,但都被留在京城。


  趙錦鈺的說法是,邊疆兇險,小孩子就別去了。


  這話聽在安從鳳耳朵裡就是,孩子太小,耽誤他跟她辦事。


  安從鳳以前最享受的就是女男之樂魚水之歡,那種左擁右抱帶來的成就感讓她格外滿足。現在就不一樣了,趙錦鈺目光從她腰帶上掃一圈,安從鳳就覺得頭皮發緊。


  如果她不願意,趙錦鈺就會說她不行。


  趙錦鈺扶著老爺子從府裡出來,安從鳳看見了,不情不願地上前拿過他另隻手中的行李包袱。


  蘇虞從馬背上翻身下來,扶著老爺子的另一隻手,將他緩慢送到馬車裡。


  “別盤算啦,”趙錦鈺笑盈盈伸手拍拍安從鳳的臉蛋,“到了邊疆我就放你自由如何?”


  他憧憬起來,“我阿姐在邊疆是將軍,身邊定有很多女人。”


  安從鳳一雙眼睛瞬間陰沉起來,氣不打一處來,“你還想紅杏出牆?”


  她什麼都沒有了,勉勉強強有個夫郎,他居然還想著出去找女人?!


  “不啊,我要是找到合適的,就跟你和離,畢竟孩子都有了,你也就不稀罕了。”趙錦鈺渣的坦蕩,“要是沒有喜歡的,那就勉強再跟你過兩年。”


  安從鳳,“……”


  安從鳳一時間竟是不知道開心還是不開心。


  四年的幽閉圈禁生活,早已讓她習慣了趙錦鈺。安從鳳垂眸嗤笑,目露譏諷,如今她竟然也有患得患失的感覺,真是被馴服了。


  等趙家人告完別,蘇虞騎馬帶頭出發。


  從京城到邊疆共兩個月時間,這還是走的比較慢的。畢竟老爺子年紀大了,馬車過於顛簸他身體受不了。


  到了小鎮上,將老爺子安頓好,蘇虞帶著糧草繼續朝前出發,前往大營。


  邊疆到底不如京城,冷都是幹冷,十一月的風從臉上刮過就跟鋒利的小刀子擦過一樣疼。


  陳芙當年過來的時候,也才十六、七歲,她在京中侯府也是被驕縱長大,沒吃過苦。


  可她一來就是四年,既沒嚷著要回去,也沒有當初陳府世女的架子,真就咬牙扛下來了,甚至靠自己在邊疆廝殺出一席之地。


  蘇虞坐在馬背上,遙遙看前方路口身著紅衣前來相迎的少年將軍,對方已經從滿臉浮躁戾氣的武愣子,成長為一軍之將。


  那雙標志性的鷹眼,也更為沉穩內斂。


  風中,那身紅衣被風鼓起,獵獵作響。


  陳芙身後眾人問,“蘇大人會不會給咱們使下馬威?”


  畢竟蘇虞的名聲,她們也都聽說過,甚至私底下叫她“小吳思圓”,可見也不是什麼好詞。


  陳芙目視前方,聲音沉穩,“不會。”


  眾人不解,“為何?”


  陳芙看著前方率先下馬的蘇虞,嘴角勾起笑意,“因為她夫子是譚柚,師公是長皇子,她是蘇虞,所以不會。”


  眾人不懂,但蘇虞的確先下馬為敬,表示對浴血奮戰將士們的尊敬,是朝廷的一份敬意。


  蘇虞站在馬邊看向陳芙,陳芙下馬走過來。


  “好久不見。”蘇虞挑眉,眼裡露出笑意。


  陳芙道:“好久不見。”


  糧草交給專人負責,陳芙接待蘇虞,晚上將士們甚至還準備了篝火烤羊肉宴來款待京中來的使臣。


  將士們圍著篝火載歌載舞談天說地,陳芙則跟蘇虞坐在不遠處看。


  蘇虞拎起手中的酒壺朝陳芙那邊遞過去,“喝一個?”


  陳芙拿起自己的酒壺跟她相碰。


  邊疆的風是野的,酒是烈的,蘇虞一個京城來的酒罐子,喝完第一口都沒忍住仰天“嚎”了一聲,大喊,“痛快!”


  陳芙笑著,喝水一般抿著酒,早就習慣了這辣味。


  她看著遠方跳躍的篝火堆,問蘇虞,“夫子在京中如何?身體可還好?”


  蘇虞歪頭看她,“想知道啊?那你不寫信自己問?”


  陳芙把頭垂下,拿著酒壺的手臂搭在膝蓋上,“沒混出個樣子來,不好寫。”


  “陳少將軍目標遠大啊,這還不算成績?”蘇虞手搭她肩上,“寫,大膽的寫,阿柚從來不在乎這些。”


  陳芙默不作聲,隻提起酒壺跟蘇虞手中酒壺相碰。


  兩人又聊起別的,蘇虞跟陳芙講京城,陳芙跟蘇虞講邊疆。換做幾年之前,打死兩人她們都不會想到她倆還有把酒言歡的一日。


  當年的恩怨放在今日好像都不值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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