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刺玫》, 本章共3983字, 更新于: 2024-12-10 15:58:29

不出意外,我們會去往同一個城市,在同一所學校裡度過未來的大學四年。


這是個好消息,當然,還有個更好的消息:我們找到了一份工作,在快餐店當服務員。


我負責在前臺賣飲料和冰激凌,而唐錚負責在後廚做炸雞漢堡。


老板人好,買不完的總會讓店員帶回去吃掉,於是那段時間我和唐錚總有喝不完的奶茶,至於炸雞漢堡冰激凌,更是吃到吐。


沒過多久,它們就成了我們最討厭吃的食物。


並且在此後的許多年裡,我們每次在外面吃飯,都會默契地避過快餐店,選擇別的餐廳。


但這份工作我們是真的都很喜歡,雖然累,但是簡單,不需要大腦思考。唐錚熱火朝天地炸雞腿煎漢堡,我就在前臺使勁兒團冰激凌,末了還要再附贈客人一個微笑:「小朋友,你的冰激凌……小心點哦,不要弄到衣服上去了!」


記憶中,也是這樣一家小店,隻不過當年買冰激凌的小女孩,變成了賣冰激凌的大姐姐。


「謝謝姐姐!」


小女孩接過紙巾,舔了一口冰激凌,甜甜地對我道謝,而後蹦蹦跳跳地離開。


正值下班高峰期,店裡的人多了起來,頭頂的老風扇吱呀吱呀地轉,我擦了擦額頭上的汗,不經意間轉頭,卻看見對面樹蔭下站著一個熟悉的身影,然而定睛一看,那裡卻什麼都沒有。


我抿了抿唇,想起躺在黑名單裡的那個號碼。


總歸是沒有當時那麼心痛了,但還是不能原諒,也不能釋懷。


我轉過視線,拿起一個甜筒,繼續專心地團著冰激凌。


面前的長隊隨著時間流逝,變得越來越短,天色也慢慢地暗了下去,我低著頭,安靜地收拾桌面。


頭頂忽然響起一個帶笑的聲音,親切又熟悉:「……你好,要一個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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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驚喜抬頭。


宋清遠站在櫃臺前,正笑吟吟地看著我:「好久不見啊,小漫漫。」


他今天穿得很接地氣,花襯衫加大褲衩,戴著一副痞裡痞氣的墨鏡,像是剛從海邊度假回來,配著小麥色皮膚,要多糙有多糙。


不過看起來就很涼快。


脆生生地喊了一聲「清遠哥」,我高興地給他團了一坨巨大無比的冰激凌,滿臉喜悅地遞給他,語氣無比誠懇:「清遠哥,你不知道,我都快想死你了!」


「我還真不知道。」


宋清遠接過冰激凌,慢悠悠地咬了一口,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想死我了?還把我拉進了黑名單?」


我心虛低頭,開始假裝擦桌子,不敢吱聲。


宋清遠仍舊看著我,似乎是在等一個解釋,我被他看得實在受不了了,隻能舉手投降:「對不起嘛!我當時太生氣了,覺得你肯定和他是一伙的……」


「我和他一伙?」


宋清遠被氣笑了,看得出來,這回他是真的生氣了。光速伸手擰住我臉頰肉,他的力度剛好,蒙圈不傷腦,「路漫漫小朋友,說話做事要憑良心,你和他之間,我哪回不是站在你這邊?」


我哭喪著臉,心裡後悔得不行。


誰知道他真找得到我啊!


27


「說吧。」


吃完冰激凌後,宋清遠把我提溜到花臺邊坐下,擺出一副審問的架勢,「最近過得怎麼樣?被欺負沒?錢夠花嗎?」


我一股腦兒地點頭:「好,沒有,夠花。」


他打量我半晌,終於信了,揉了揉我腦袋,感嘆道:「沒想到咱家漫漫這麼獨立自主,一個人在外頭,還把自己照顧得挺好。」


「那是!」


我得意起來,仰著頭沾沾自喜,「我現在都能靠自己掙錢養活自己了,清遠哥,等我領了第一個月的工資,就去給你買禮物,好不好?」


「真的啊?那感情好!」


宋清遠欣慰不已,突然提高了聲音,毫不吝嗇地誇獎道,「哎呀,還知道給我買禮物呢,咱家漫漫怎麼這麼能幹啊?賺了錢第一件事兒就是給清遠哥買禮物,都沒想著別人,嘖嘖嘖,真是沒白疼!」


二樓的茶廳隱隱傳來一陣碎裂聲。


我沒放在心上,摔碎碗碟在餐飲行業再常見不過了,比起這個,宋清遠的聲音更令人側目,他誇張的語氣動作,引得路過的人頻頻看向我倆。


我臊得面紅耳赤,恨不得跳起來捂他嘴:「清遠哥,你別這麼大聲啊!」


「你看你看。」


宋清遠笑眯眯地看著我,「還知道不好意思了。」


「又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


我小聲嘟囔著,「買個禮物而已,你的反應也太誇張了吧,虛偽!」


宋清遠伸手拍了拍蚊子,哼笑兩聲,語氣不無得意:「我高興啊!這可是你第一份工作掙到的第一份工資,也算是人生第一桶金了,拿這筆錢買的禮物,多有紀念意義啊……別的人可沒有!」


「其實吧,別人也有。」


我誠實地給他潑了一盆冷水,「我還要給我朋友買禮物呢,而且給她買的禮物,肯定比給你買的要貴很多。」


「沒關系。」


宋清遠很擅長自我安慰,「至少有我一份。」


說罷,他轉過頭和我對視一眼,不約而同地笑了起來。


在他面前,我總是能很放松。


程昱白總是會突然不高興,總是要人去哄,但宋清遠不會,所以剛認識的時候,我就可以毫無顧忌地和他談天說地了。


他和程昱白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我一度認為他們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在面對未知的風險時,一個總會把我拉到身後,然後告訴我:「不行,漫漫,不可以那樣做。」而另一個卻百無禁忌,推著我大步向前走:「……怕什麼,試一試不就知道了。」


瞻前顧後和率性而為在我身上融合得淋漓盡致。


不得不說,他們功不可沒。


夜色漸濃。


我和老板說了一聲,和宋清遠坐在街邊的花臺上,一邊拍蚊子,一邊有一搭沒一搭地同他聊天。


但大多數時間,都是他絮叨個不停。


「工作歸工作,別老吃那炸雞漢堡,多不健康啊……天氣太熱了,就在家裡歇著,別那麼辛苦……」


我安靜聽著,時不時地點一下頭,以示自己聽了進去。


他一如既往地忙得像個陀螺,沒待多久就要走。


走之前,他從褲包裡摸出一沓鈔票,伸手就要往我圍裙兜裡塞:「……漫漫,你清遠哥最近忙,在這兒好好的啊!等哥有空了再來看你。」


我捂著圍裙兜,把頭搖成了撥浪鼓:「我不要,我自己能掙錢!」


「你有錢那是你自己的。」


宋清遠不由分說,硬是把錢給我塞進了兜裡,「我給你的是我的心意,你不要,我可傷心了啊!」


我捏著錢,別扭道:「這樣會不會不太好……」


這些年他和程昱白給的壓歲錢零花錢,都被我存進了自己的卡裡,這不是一個小數目,光是宋清遠給的那部分,就夠我衣食無憂地上完四年大學。


在物質方面,他們從未虧待過我。


身邊很多同學一個月生活費都才四五百塊錢,還尚有盈餘,而我的銀行卡已經快要突破六位數。


以前沒多想過,宋清遠一發零花錢,我就嘻嘻哈哈地揣進兜裡,還老是去敲他的竹槓,纏著他帶我去吃好吃的。


但自從去年付嵐對我說了「你哥他們賺錢不容易」後,每回拿他們的錢,我心裡就有點不舒服——尤其現在自己又有了工作。


「這還是我認識的那個漫漫嗎?」


宋清遠露出一個新奇的眼神,盯著我看了好半晌,才道,「是有人和你說了些什麼嗎?漫漫,還是說你討厭我啦?」


我趕忙表明立場:「……我怎麼會討厭你!」


「明白了。」宋清點點頭,「那就是有人說了什麼,能告訴清遠哥是誰嗎?」


我閉上嘴巴,不吭聲了。


其實我很想向他告狀,想告訴他我一點都不喜歡付嵐,付嵐也非常討厭我,但我又不想他夾在中間為難,畢竟他和付嵐在一個公司,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以後還要一起共事,把關系搞僵沒有任何意義。


算了,反正馬上就能遠走高飛了,沒必要再糾纏什麼。


我如是想到。


於是我終究是什麼都沒說。


宋清遠也不逼我:「……不想說就不說了。」


我噘著嘴巴,順勢靠在了他的手臂上,心裡還是有點委屈。


「漫漫,我不知道別人和你說了什麼。」


宋清遠低著頭看我,使勁兒揉了揉我腦袋,忽然正色道,「但是你記住,首先,咱們倆之間的事情,怎麼也輪不到一個外人來指指點點。其次,我的錢,我願意給誰給誰,連我爹媽都管不著,更別提別人……你轉告那個人,讓他不要對別人的錢佔有欲這麼強!」


說到這裡,他頓了頓,而後加重了語氣,「最後,給你錢,哥高興,哥樂意,哥心甘情願!欸,你清遠哥就是有錢,就是喜歡給漫漫發人民幣,怎麼地吧?看不慣來打我啊!」


他滿臉都是暴發戶式的猖狂,看得我「撲哧」一聲,捂著肚子笑了出來。


宋清遠也笑。


他搓了搓手指,選了個刁鑽的角度,捏起我的臉頰肉,「……漫漫,你是個非常非常聰明的小孩,別老鑽牛角尖。


「就說你清遠哥我吧,當初觍著張臉問爹媽拿錢做生意,可是一點都沒覺得可恥,不僅不覺得可恥,我還特別高興……幸好家裡還有幾個錢,不然白手起家,咱得走多少彎路、吃多少苦啊!傻漫漫,資源嘛——不就是拿來利用的嗎?」


好一番大道理,我抬起頭,看到宋清遠笑得像隻狐狸,「反正我就是這麼想的,拿你那十三萬的時候,我可心安理得了。」


他用自己的方式維護了我小小的倔強和自尊。


顯而易見,在如何與叛逆期青少年相處這件事上,宋清遠比那些所謂的教育專家,還要更有經驗得多。


「你又不是沒還我。」我低聲嘟囔了一句。


雖然那筆錢已經被我當作這些年照顧我的報酬,留給了程昱白。


「對啊!」


宋清遠順著我的話,吊兒郎當地往下說道,「你又不是不用還,哥這輩子大概率是得孤獨終老了,萬一哪天死了,還指著你來摔盆兒上香呢!」


「胡說八道什麼啊!」


我大驚失色,怒道,「我生氣了,快呸呸呸掉!」


宋清遠聽話地「呸」了三聲,我面色稍霽,隻是心裡還有點不高興,「……不能說不吉利的話,我們歷史老師說過,要學會避谶。」


「好好好,不說了。」


宋清遠滿口應下,他站起身來理了理領子,看了一眼手表道,「八點半了……你哥我真得走了,漫漫,今晚還要開車去濱城,有筆生意要談。」


在賺錢這件事上,他總是熱情高漲,不知疲倦,恨不得把全世界的錢都收入囊中。


好在濱城離得不算太遠,也就三四百公裡。


我強行按下心裡的不舍,和他說了再見:「……等你有空了,一定要來看我。」


「知道了。」


宋清遠戴上墨鏡,背對著我瀟灑一揮手,「……走了,別送!」


我早習慣了他的臭美,安靜目送,唐錚站在前臺,看得嘆為觀止。


等我回到店裡,她實在是沒忍住,湊到了我身邊:「不是,這大晚上的,他不怕摔跟頭嗎?」


28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我發現自己想起程昱白的次數越來越少了,偶爾想起,也不再像之前那麼情緒激動。


或許是因為,我有了自己的生活。


每天掙扎著起床,吃完早餐去上班,在賣冰激凌搖奶茶的空隙跑去後廚找唐錚嘻嘻哈哈,下班之後和她一起溜達著回家,順路去趟菜市場,買點水果蔬菜,偶爾還會殺隻雞回去燉湯。我的時間被這些事情塞得滿滿當當。


宋清遠說話算數,一有空就會來看我。


每次他來找我,我都會給他團超大坨的冰激凌,再裝超滿一桶薯片爆米花,行為可以說是十分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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