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炙婚久驕》, 本章共3452字, 更新于: 2024-12-09 19:46:14

  喬霈嶼笑笑,望著她,“我說,明天你和爸媽還有小雅先回S市,我後天再回。”


  “你有事嗎?”


  “嗯,有件事還沒來得及處理,明天才有時間。”


  蘇藜點頭,還沒來得及說話,喬霈嶼忽然伸手過來,握著拳頭,在她眼前緩緩睜開拳頭,裡面是兩顆白兔糖。


  那些久遠的記憶爭先恐後的鑽入他腦海裡。


  別看喬霈嶼溫溫和和,一副成熟穩重的樣子,但在她面前,偶爾也會表現出幼稚和孩子氣的一面。


  比如喝藥上。


  他的有些中藥是真的很苦很苦,是光聞一下那個味道就會想吐的衝動,更別說喝進嘴裡了。


  那白兔糖就是她用來哄他喝藥的。


  “給我這個幹嘛?”她有些茫然不解。


  “不是你說的嗎?吃點糖會開心一些。”


  “我有不開心嗎?”


  話音落下,他那隻沒有拿糖的手忽然抬起,節骨分明又幹燥清涼的手輕輕覆在了她的心髒上,輕沉的聲線比春雨秋風還要溫柔細膩。


  “它在不開心,在迷茫,在不知所措。”


  “砰砰砰——”


  蘇藜的心髒失控般的劇烈跳動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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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心髒,好像永遠都在為他加速,而不聽自己的話。


  瞧出她的怔愣和慌亂,喬霈嶼眼底的笑意漸深,撫在她胸口的手並沒拿開,而是戲謔道,“它好像在說,你明明就忘不了我,非要和我保持客套,幹嘛?非要看我被折磨得不成樣子才高興?”


  “我沒有!”


  蘇藜幾乎是想都沒想就出聲反駁,一抬眼,就撞進他那雙深色的眼眸裡,帶著引誘意味,“哦?沒有什麼?”


  蘇藜默默移開視線,不說話。


  兩人的姿勢其實不算遠也不算近,但他那隻手的落點卻增添了不小的曖昧黏膩感。


  “怎麼不說話?”


  “你手拿開。”


  喬霈嶼瞥了眼自己的手,輕笑了一聲。


  在極為安靜的房間裡,這一聲顯得尤為明顯,但手的確是緩慢的從她身上挪開了,卻覆蓋在了她放在身側沙發上的手。


  他手很大,輕而易舉的就把她的手遮得嚴嚴實實了。


  “阿藜,你還想再推開我一次嗎?”他輕聲問,不含任何情緒,沒有悲傷,委屈和難過。


  蘇藜的心再次顫了顫。


  想抽回來的那隻手忽然就停住了。


  房間裡再次恢復了靜謐,針落可聞的那種靜謐。


  緊接著,她聽見他嘆了口氣,帶著略顯誇張的難過和委屈道,“蘇藜,你好狠的心啊,你都拋棄我兩回了,還想再來第三回 嗎?上回我才吐過血,這會你再不要我,看來我是真邁不過30歲這道坎了,那位大師說……”


  “你別說這些不吉利的話。”


  蘇藜立馬抬手捂住他的嘴,瞪著他,“我什麼時候說過不要你了?你上次吐血……我也……”


  難過,擔心啊。


  隻是剩下的話還未說出口,她手臂被人拽了下,身子不受控的往前傾,貼進一個溫熱的懷抱,後脖頸被他輕輕捏住,唇瓣碰上一抹柔軟。


  這是一個令她猝不及防和心難自控的吻。


  她睜大眼睛,清晰的感知到他的唇碾過的痕跡。


  這個吻不算多溫柔,在唇瓣反復碾壓幾次,便強勢又霸道的撬開她的貝齒,抓著她手臂的手轉而桎梏住她纖細的腰肢,就這樣,徹底落入他的懷抱中。


  蘇藜能清晰感知到他的克制和隱忍,還有一絲急不可耐在裡頭。


  吻的力道越來越大,就好似要將她拆吞入腹一般。


  蘇藜就這樣默默承受著他壓抑了十一個月之久的難抑,慢慢的身體被放倒在沙發上,他強勢用力的吻漸漸輕柔了下來,像是在舔砥,變得細密纏綿了起來。


  “阿藜。”


  “嗯?”


  不知過了多久,他喘著粗氣輕喚,眸光沉沉的望著她,鼻尖有意無意掃過她的。


  蘇藜被他親的七葷八素的,四肢有些發軟,神情迷離茫然,溫軟的單音微微上揚,帶著幾分白兔糖的甜膩,黏粘糊糊的。


  喬霈嶼的喉結輕輕滾動了幾圈,又忍不住輕輕喚了她一句,“阿藜。”


  這次,蘇藜已經從剛剛那個吻裡稍稍回國一些神了,但應他的聲音和剛剛無二無別。


  “我的答案還是和之前那個一樣。”他啄了下她的唇,輕喃道。


  之前的答案?


  她想起來了,是她第一次和他提分手時,他是這樣說的。


  “你想去外面看看,可以,但即便你看到比我更好的,我也不會放手。阿藜,我可以給你時間,不逼你,不過,你永遠隻能屬於我。”


  “拖油瓶,我養的起。”


  “世間萬物,你是首位。”


第197章 【喬蘇】單純……睡覺


  其實和喬霈嶼在一起的那四年裡,好像都來自順其自然和心照不宣。


  喬霈嶼沒有正式的和她表過白,但這四年裡卻給足了她想要的安全感,正因為他的細心溫柔,並沒有讓她患得患失過。


  隻有去年在聽聞虞清瑗要他和凌家大小姐凌笙聯姻時,她心底才爆發出隱隱的不安。


  就像一隻原本快樂幸福的小龜,在即將遇到傷害時,它自覺地縮回了龜殼裡,把龜殼當做護盾,護住自己那柔軟的身心。


  可以說那次是他第一次和她表達心意。


  卻沉重得出乎她的意料。


  尤其是那句‘拖油瓶,我養得起’,狠狠震撼了她。


  在她的理解下,應該是即便她和他分開,日後又找到心儀的人結婚生子,他也會不計一切代價和後果把她搶回來,就算她懷著孕,帶著孩子,他也照養不誤。


  喬霈嶼不是外表所表現的那麼溫柔和煦,蘇藜是清楚的。


  他溫柔和煦的外表下,有一顆極為霸道和強勢的心,包括佔有欲。


  她其實長得很漂亮,是清純溫柔那一類的,往往不施粉黛在那站著就能吸引很多男孩子的注意力。


  大多數的男孩子都是比較喜歡她這一類的。


  所以,不論是從高中起還是在大學裡,她都不缺追求者的。


  但她性格內斂軟糯,又有點社恐,不太會和男孩子打交道,大多數的男孩子在搭訕時就會被拒絕。


  有些攻勢猛一點的,完全不在乎她的婉拒,依舊窮追不舍的,她又會不知所措,也不會去說重話去拒絕,總是顧念著對方的感受,會不會覺得難以接受。


  大三下班學期,蘇藜被舍友拉著去看了一場建築系和物理系的籃球友誼賽,因為去的早,佔的位置在前排。


  蘇藜舍友的男朋友正好是物理系的,但那天出了點小意外。


  籃球不受控制的飛到了她這邊,眼看著要砸中臉時,建築系這邊的一個男孩子飛身過來救球,一手就把球勾回了場內,自己正好摔在了她面前。


  蘇藜那時候嚇得臉色蒼白,呆呆的望著腳邊的神色痛苦的男孩子。


  男孩子亦是抬眸看了她一眼,隨後在隊友的攙扶下起來,去了旁邊休息。


  等球賽結束後的那天下午,兩人意外在便利店裡遇到了。


  蘇藜那時手裡選了一瓶酸奶和一份面包,還有兩包薯片拉條是給舍友帶的。


  男孩先是對球場上嚇到她的事情表達了歉意,隨後還主動給她買了單,臨走前,還塞了一塊白色巧克力在她手裡,揮著手離開了。


  在陽光下,高大的男孩子看上去十分奪目耀眼。


  也是因為這個契機,兩人熟了起來,先開始蘇藜還不怎麼覺得,後面還是舍友提醒,才知道那男孩子在追她。


  結果有個周五下午,喬霈嶼正好來校門口接她,正好看到她和那個男孩站在校門口說說笑笑,這一幕狠狠刺痛了喬霈嶼的眼,也激起了他的嫉妒心。


  醋壇子打翻,以至於醋香十裡。


  也是那次,蘇藜見識到了喬霈嶼的佔有欲。


  他下車大步過來將蘇藜扯到身旁,眼眸鷹隼的望著那個男孩子。


  那時候的喬霈嶼因為身體好了很多,早就插手了公司的事物,在商場上磨礪出來的氣場,並不是一個還未完全出社會的學生能與之匹敵的。


  男孩子能明顯感覺到他身上散發出來的凌厲和不滿。


  “這位是?”


  蘇藜也看出他的面色不虞,眼神冰冷,這是生氣的表現。


  她笑著道,“我……”


  “男朋友。”他涼聲打斷,直接握住了她的手。


  三個字把那男孩子所有火熱的心思澆滅,車子並沒有直接開回喬家別墅,而是先回了連雲山莊。


  上了樓,蘇藜就被他拽如了房間,一道高大帶有壓迫性的身影籠罩在身前,還不等她開口說話,一個強勢而又霸道的吻隨之落了下來。


  在他極力的克制下,才讓眼底的那層欲漸漸散去,將臉埋在她的脖頸中,“阿藜,你眼裡,隻能是我。”


  那時候的喬霈嶼其實對於他和蘇藜的年齡差有點苦惱的。


  恨不得時時刻刻跟在她身邊,將那些投在她身上的不尋常目光,全部除掉。


  記憶宛如寒冬臘月的風雪,在腦海裡呼嘯而過。


  她怔怔的望著他,眼眶微微泛紅,緩緩抬手摟住了他的脖頸,眼裡映著他的輪廓,她唇角揚起抹淺淺的弧度,“自始至終,我的眼裡,隻有你。”


  也隻有他,走進她的心底,這麼多年,都不曾出來過。


  不管是曾經,現在,更或是將來。


  都是如此。


  喬霈嶼的眸子愈發柔軟,手輕輕撫著她的秀發,親昵的問,“想我嗎?”


  剛剛那句話是有感而發,但現在聽他這樣問,說些肉麻的話,她還是會臉紅,覺得害羞。


  見她別開了臉,喬霈嶼直接把她臉掰過來,“嗯?不想?”


  “你先從我身上起來。”她嘟囔著。


  “我做什麼了嗎?”


  蘇藜:“……”


  看他明晃晃的笑,似是在故意調侃戲謔,更像是在欺負她。


  她又覺得,喬霈嶼其實有一顆腹黑又很壞的心。


  “你手好冰啊,是不是冷?”


  想著他前幾個月吐血的事情,蘇藜有些擔心和緊張。


  喬霈嶼笑,“你是第一次知道嗎?我手一年四季都是這樣。”


  “你先起來,回房穿個外套……”


  “然後呢?”


  “什麼然後?”


  “阿藜,你知道我的意思。”


  蘇藜想從他身下起來,“我……不知道,你先起來……”


  喬霈嶼不說話,隻深深望著她,在看她臉越來越紅時,他忽然又笑了聲,“也好,這裡不方便,回去再說吧。”


  蘇藜:“……”


  這下不止是臉紅了,臉耳朵和脖子都是紅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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