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歡這種痛,痛到了極致就忘了。
傅辰……
求你,放過我吧。
在滿屋子的燭光招搖下,顯得強悍、瘋狂又——脆弱。
.
在遠離京城的西北某山崖下,那一處毫無光亮的地方。
兩個前後趴在巖石上的人,在黑暗中大眼瞪小眼。
李變天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解開了縛在手上的繩子了。
那輕輕的一聲“嗯?”讓傅辰打了個激靈。
傅辰:“……”
一邊摸著傅辰顫抖的手臂,像是被毒蛇的信子舔過一般,傅辰泛著雞皮疙瘩,“還記得我說過的話嗎,我經歷過三百一十三次刺殺……想殺我?可以……隻要你有本事。”
他輕輕舔舐了下傅辰被河流浸湿的臉,感受到那溫柔與冰冷交織的肌膚溫度,笑了起來,完全不管僵硬的少年。
被發現了。
這個賭注,滿盤皆輸,他所有之前的隱忍,全部白白葬送了!
傅辰這時候腦中無比清醒的意識到這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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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了聲音,良久的沉默。
傅辰喊了幾聲,也沒有回應,再一次摸著李變天,才發現這人又暈了過去。
他不知道該不該慶幸,但這一定是他的機會!
他必須趁李變天再一次昏過去的時間裡,找到一個萬無一失的辦法。
無論是一不做二不休,還是尋找其他契機。
好不容易把人拖到了岸上,傅辰正在想著解決方案,他知道自己必須加快速度,在阿一阿三等人來之前!
在這漆黑一片中,他忽然看到遠處有一絲亮光。
第107章
傅辰倒是就想這樣把李變天淹死, 放任他沉入水中。而他也確實在之前嘗試過了,到了生死關鍵時刻, 這個男人就會忽然清醒, 爆發出前所未有的兇悍生存力,根本不需要自己救,這人都能安然無恙的活下去。
殺不殺, 救不救都沒有區別,他就把人拖上了岸。
心裡對李變天的想法, 又多了一個:打不死的小強。
夜幕如一張密不透風的尼龍布幔鋪滿了視線,以一種無可抗拒的姿態席卷所有感官, 那一點的光亮就是黑夜裡唯一的螢火,但帶給傅辰並不是理想中的興奮,生活造就了他在面對希望的時候, 擁有足夠的清醒,就如同在沙漠裡行走的旅人, 各項生理機能被降到最低時看到的海市蜃樓, 樂極生悲向來不是他喜愛的賜予, 狂喜之後的巨大落差反而會令人崩潰。
所以短暫的高興過後, 傅辰就發現那遠處的光亮原本就是存在的,幽藍中透著熒光綠, 並非正常篝火或是油燈所代表著人煙的顏色, 在這樣的情況下,讓傅辰首先想到的卻是鬼火之類的東西。而他似乎隻能選擇前進,之所以拼了全力帶上岸, 一方面擔心那些窮追不舍的追兵,也怕那些人回頭再找,隻有在中途選擇落腳地離開才生存幾率更大。另一方面,他也是想到了這條河水的詭異處,記得之前經過那條小村莊的時候,阿一等人還為自己這方人馬做了雞精野菜湯,但這水卻書橫跨幾個山頭挑來的,明明就近就有一條河流,為何村民都不用?傅辰就問過小屋的男主人,男主人卻半吞半吐,神色閃躲,有意隱瞞著什麼。
當時的傅辰隻是暗暗記在心裡,並沒有太放在心上,到底他們這群人並不會久留,何必將闲著沒事幹攬到身上。但現在他已經能夠隱隱感覺到腸胃蠕動與抽搐的痛苦,是剛才吞下的河水通過食道進入腸胃了,冷汗掛在臉上,沁出肌膚表層。他就這樣毫不憐惜地拖拽著李變天,太重了,傅辰感覺自己的手要斷掉,他終究年紀和體力都沒有達到巔峰狀態,特別是現在體力透支的情況下。
不過也是這種痛楚,讓傅辰轉變成動力與毅力。一般情況下昏迷的人肌肉張力下降,全身組織較為松散,是要比清醒時重許多的,而李變天又是個正常男性,按照現代的標準來說就是看著很瘦,抱起來很重,因為他的肌肉所佔比重較高,是密度上的差別,更妄論現在的他們都是浸泡過水的,棉衣加水,那重量更是無限放大。
抱?先不說對方是個男人,就是女人那也要他抱得起來,就目前這身板,他還指望著發育。背倒是能背,但他憑什麼給李變天那麼好的享受。
對方的衣服在凹凸不變的河岸邊粗粝石頭上磨損著,這時候的李變天一點反應都沒有,好像是真的昏過去了。
拖著太過費力,傅辰隻有改拖為扶,危險的意識在警告著他,盡快離開原地,而他向來相信自己的直覺。
總算磕磕絆絆地走進叢林中,他能聞到泥土的腥味混雜著青草氣息,潮湿泥濘,泥土踩下去有一種會深陷的錯覺。隨著眼前越來越開闊,細小微弱的光線已經讓他能夠視物了,傅辰發現那裡原本茂密的枝葉阻擋才幾乎無法看到,隨著靠近,光源被遮住的地方也漸漸顯露在眼前。
饒是傅辰有兩世的燻陶,眼界不同尋常,都為眼前的這一幕所震撼。
如果沒有之前那些遭遇,現在看到眼前的景象,應該足夠讓他忘掉一切煩惱。
那是之前的河流的小支流,與剛剛下岸的黑乎乎河岸形成了強烈對比,這裡鋪滿了以藍綠為主的熒光石和細沙,猶如點綴著繁星點點的銀河,璀璨而溫和的光點深深淺淺,照在周遭的樹枝、樹葉上,光暗層次疊加與遞減,就好像形成了一個與世隔絕的宇宙空間。
這個地方……
傅辰有個好習慣,他從來都知道自己不是什麼天才,隻是記性比較好,也是因為有這個優勢存在,也導致他總喜歡把看過的東西給記下來,比如來到這個全新的世界,在他當普通小太監的時候,利用給藏書閣打掃衛生的機會,看了不少雜七雜八的書籍,記憶就像一個龐大的儲存倉庫,也許它們放在腦子裡一輩子都用不到,但有時候關鍵時刻卻能幫到自己。
這其中就有一本遊記,其中所描述的場景就類似於他現在看到的。根據那本遊記中記載,撰寫人與其友人曾誤入西北某處峽谷,在長途跋涉,誤入一個洞府,之後看到了滿地晶瑩的寶石,其中並沒有言明具體的方位,隻模糊提到在一個河岸處,那附近甚至還有一個神秘之極的村落,友人因為尋求食物進了這座村子,那之後就沒有出來過,也不知是不是撰寫這本遊記的人覺得事有蹊蹺,他覺得保命要緊,沒有去救生死不明的友人,反而便逃離了原地,特別在那遊記最後,撰寫人受到多年的良心譴責,最後決定再一次來到這個地方,至少要知道當年友人的下落,卻怎麼都找不到這個“寶石之地”。
當年,這本遊記一出,在晉國和周邊國家掀起了一股“挖寶浪潮”,這本書更是一度被奉為尋寶地圖,因此這書這才能出現在晉國皇宮的藏書閣內,不過後來這段浪潮被越來越無功而返的人證實,不過是謠言,然後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不過現在,傅辰幾乎確定,他到的地方就是“寶石之地”。
傅辰吐了一口氣,一股腦兒地把李變天和自己摔到那熒光河岸邊,喘了幾口氣。稍微好些了,才撿了一把砂石,感受了其材質,這種熒光石隻是一種普通的礦石,白天看起來就和普通的石頭一般無二。如果按照化學成分來說就是裡面含有的是二氟化鈣,能在吸收白光後,夜晚發出光芒,另外根據書上記載,含锰解理石、含稀土礦石、鋇鎳礦,都有人們嘆為觀止的“發光”功能,也同樣是之制作稀罕寶物“夜光石”的原材料。
按照那本遊記記載的說法,這附近就有村落,但傅辰在當年看到那本書的時候,就覺得這村落有古怪,所以他並不打算去找什麼村落。
首先是追兵,有之前的樹叢遮擋,應該短時間發現不了這裡,再加上他已經把李變天拖來這個地方了,沒了李變天的存在,阿一阿三等人要找到這兒也要花些時間,這就給他爭取了足夠的時間。
傅辰抓了一把較為細碎,將方便攜帶的熒光砂礫放到懷中的袋子裡,拉緊繩索塞回衣襟裡,當然不是那些“尋寶”人想要帶點寶藏回去的不入流想法,他這麼做不過是習慣性為自己做好盡可能多的準備以備不時之需。
這時候他才看清李變天的模樣,這才發現這人小半邊臉都浸潤著鮮血,看上去很虛弱,也沒多少力氣的模樣,應該是剛才在河裡撞傷的,在發現殺李變天失敗後,傅辰又給李變天撞了幾下石頭,暫時取不了此人性命,那麼就讓他沒有攻擊力,這些傷口經過多次撞擊,看上去有些觸目驚心,特別是在那張平時像是個普通人但隻要一睜眼就氣勢十足的臉上,這個時候虛弱的好比一隻小奶狗。
想到剛才電光火石之間,李變天能夠在瞬間感受到他的動作,並且馬上清醒,然後又毫無預兆地“睡”過去,而不是反過來殺他,這不像李變天不留後患的性格,那麼就有一個最大的可能性,那是李變天面對危機的本能反應。
傅辰理了理,他現在身上還有些梁成文給的藥粉,除了效果最為立竿見影,珍稀程度來說也是最高的腐屍粉已經全部用完了外,還有許多其他次一級的品種,五花八門有許多。
之前因為犀雀而從水路離開皇宮的時候,身上的所有東西都被水浸泡過,全部報廢成了一堆廢品,那個時候傅辰就已經吸取了教訓,特意準備了防水型的牛皮袋子,就算剛才完全浸沒在水中,裡面的東西也沒有損失。
但現在的問題並非沒有武器或者殺人道具,而是更重要的,一個猜想在傅辰腦海中形成。
他下了決定。
湿噠噠地坐在李變天身旁的石地上,而李變天正呼吸略顯微弱地躺在熒光石上面,看上去是那麼安靜,完全看不出來這個人是那個翻雲覆雨,顛覆了多個皇朝的李皇陛下。
也不過是幾個瞬息的時間,傅辰卻好像能聽到自己的心跳聲,手心冒著細細密密的汗水,黏黏湿湿的掛著上邊。
緊迫感,一觸即發。
傅辰猛地,爆發出無與倫比的殺機,身體卻一動不動。
幾乎在同時,李變天就睜開了眼睛,身上的肌肉也瞬間緊繃,就連躺著的姿勢都有細微的變化,這是在為撲倒獵物做準備。然後李變天之後發現周圍沒什麼人,隻有一個傅辰,他似乎忘了之前對傅辰的警惕,也許並不是忘了,而是他根本就沒把傅辰的攻擊力放在心上,鋒利如刀的視線掃過附近,發現周圍的環境是安全的,又脫力地閉上了眼,再一次昏過去。
從頭到尾都沒有再說一句話,哪怕一如既往的強悍,卻顯然如傅辰所料的,目前算是落難了。李變天現在很累,沒有力氣,隻有一次暴擊的能力,他到底是肉體凡生,沒到銅牆鐵壁,那樣刻意的撞擊,特別是傅辰之後還趁著他昏迷加了“料”,傷勢頗重。而在野外這樣的環境,就算他殺了傅辰也還有可能遇到其他意外,所以他幹脆無視了傅辰。
見李變天又一次閉眼,昏過去。
傅辰一動不動,盯著那張臉。果然如此,剛才預料的不錯,李變天是感覺到“殺氣”才會醒來,他好像終於明白為什麼李皇能夠躲過三百多次的暗殺還安然無恙,除了福大命大,命不該絕以外,應該還有一點,那就是在文弱的外表下那千錘百煉的反應力。
這是需要花出常人所無法想象的過程,才能造就哪怕一點點殺氣都能醒來的動作,那是在危險中鑄就的,而全天下能做到這一點的,無一不是本身經歷過成百上千自的生死徘徊,也屈指可數,可以說傅辰這會兒碰到誰都有可能早就解決掉這個隱患了。
傅辰知道自己隻是個普通人,他手上有鮮血,也有眾生平等的觀念,不到萬不得已迫於無奈的情況下,絕不會傷害生命,這大約是每一個現代人士都有的基本道德和人生價值觀。
這也就間接造就了他在這方面的稚嫩,他不可能將殺氣收放自如,他甚至不覺得自己在準備動手解決李變天的時候,身上有這種自己都看不到的氣息,但李變天就是能感覺到,哪怕隻有一點點。
放任李變天這樣死去,倒是個辦法,但從幾次試圖刺殺失敗後,傅辰已經不想再猜這個人到底還剩多少攻擊力,每個選擇點前都有不同的岔路,隻要下了決定,他就會做下去,無論對錯和後果。
他準備了另一條路。
一條他始終不想走的路,催眠可以說是可有可無的,但也算他最後所剩無幾的底牌,他隻要不想被當成妖怪,就要永遠保護這個秘密,面對誰都是如此,而在成長的過程中,傅辰多次試驗結果下,得出了一個結論,就是催眠的能力根據個體的不同有所差異,比如面對意志力比較堅定的人,很有可能被反噬的是他。
就像那次催眠當時還是德妃的穆君凝,他從進了福熙宮的門就一直在做準備,到了穆君凝幾乎入了套,才動用催眠。
這也是他自從出了欒京後,從沒有在路上催眠人的緣故,無論是暴露,還是進行絕地反擊,冒的風險都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