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我是反派豪門的親閨女》, 本章共3170字, 更新于: 2024-12-03 11:11:58

  林州和妻子當年白手起家,日子苦的很。當年林莎還小,跟著他們一起過苦日子,實在不容易。


  後來日子富足了,有了林凱。


  夫妻倆怎麼也舍不得讓寶貝兒子再吃女兒小時候吃過的那種苦了。


  倆人把寶貝兒子捧在手心裡疼著,怕磕著了怕碰著了。一點點都不舍得他不高興。


  結果就養成了林凱天不怕地不怕,又驕橫焦躁的脾氣。


  後來林州的妻子病故,林州傷心之餘沒顧上林凱的教養問題,這孩子就更加無法無天起來。


  “他那脾氣啊。一點就著,差得很。”林莎如此評價:“以前我和我爸媽說過好幾次,不能這麼寵著,不能這麼寵著。可他們不聽。現在看看小凱的狀況……嘖。我爸就算後悔死,也已經晚了。”


  此時此刻,秦瑟和林莎正在一家婚紗店裡選禮服。


  林莎自己的中式西式禮服都交給了秦瑟來做,自然是沒問題的。


  現在他們挑選的是結婚那天的伴娘禮服。


  林莎不想光自己漂漂亮亮。她也希望,自己的伴娘們也很好看。隻要不完全搶走了她的風頭就好。


  因為喜歡秦瑟的設計,林莎非常信任她的品味。


  林莎特意開車帶了秦瑟來到她中意的這家婚紗店,請秦瑟幫忙挑選一下。


  兩人不一會兒就敲定了幾種款式。


  婚紗店裡的店員把每一件都誇得天花亂墜。


  林莎不一會兒就笑得不行了:“你們可別再多說了。每一件都好,每一件都漂亮。哦,敢情你們店裡就沒一個不好的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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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員禮貌地微笑:“林小姐,您隻管相信我們就是。我們的婚紗和各種小禮服,都是從……”


  “好了好了,不為難你們了。”林莎擺擺手:“我自己試試看好了。”又和秦瑟說:“瑟瑟一會兒幫我瞅瞅,哪一個最好看。”


  秦瑟提醒她:“不光是要好看,最好還和你的禮服相配。這樣站在一起不突兀,又相得益彰。”


  “有道理!”林莎拊掌大笑:“還是你的主意好。要我啊,就光知道看禮服了,到時候指不定站在一起又多醜。”


  說著她就挑了一件禮服近試衣間。


  林莎雖然相貌柔美,但,實際上是個快言快語的姑娘。


  脾氣爽利,很好相處。所以秦瑟與她熟悉得那麼快。


  秦瑟在外面等著林莎。


  百無聊賴之間,她在屋裡來回走著。


  直到門口傳來了店員熱情的招呼聲:“林先生,您來了。”


  秦瑟一聽就知道是林州。


  林州之前和林莎來這裡挑選過婚紗。林莎一個都沒選中。


  恰好那時候林凱出了那件事。林州曉得了兒子惹到的正好是秦瑟老公的哥哥後,和女兒說了。


  林莎慫恿林州去尋秦瑟。


  因為之前來過好多次,所以店員都已經認識林州了。


  秦瑟下意識地就往那邊看過去。


  卻在看到林州身邊女伴的時候一下子愣住了。


  林莎恰好這個時候從屋子裡出來。


  見到秦瑟愕然的樣子,林莎拉了她在旁邊坐下,說:“你看到我爸旁邊那花枝招展的女人了吧?別緊張,我爸看不上她。不過是個隨便玩玩的交際花而已,算不得什麼。”


  交際花?


  ……沈芳宜?


  秦瑟莫名地覺得這個稱呼有點刺耳。


  她還記得剛剛入學時候,倔強又自愛的沈芳宜。


  也不知,到底是什麼改變了這一切?


  這個時候林州看到林莎出來了,和沈芳宜一同走了過來。


  秦瑟看到,沈芳宜過來後。林莎瞬間收起了剛才說起‘交際花’時候的不屑樣子,笑盈盈地對沈芳宜說:“芳宜,你看我這身衣服漂亮嗎?”


  神態言辭之間,都是滿滿的親近之意。


  讓人絲毫不會想到,就在幾分鍾前,她還剛剛用那樣的字句,不屑地形容過現在她正笑顏相待的人。


  沈芳宜看都不看秦瑟一眼。


  她隻和林莎說:“好看。你穿什麼都好看。”


  林莎敷衍地點點頭,就轉而和林州說話了。


  片刻後,林莎繼續往試衣間去,換了另外一身衣服來給秦瑟看。


  林州則在店裡走來走去地轉了幾圈。


  他是不懂得女人的那些道道的。


  有秦大設計師幫助莎莎就夠了。他來隻是幫女兒付錢的。


  看到林莎和秦瑟言笑晏晏的樣子,沈芳宜咬了咬牙,努力讓自己維持住表面的平靜。


  等到林州帶著她走到了個僻靜的位置後。


  沈芳宜挽著林州的手臂,不高興地嘟了嘟嘴:“你明知道我是學設計的,怎麼不讓我來幫你女兒設計。你啊,是不是瞧不起我的設計。”


  “怎麼會。”林州安撫地拍了拍她手背:“我看過你很多設計了,知道你的實力。”


  “那你怎麼還不找我。”


  沈芳宜想到林州特意為秦瑟定制的,那個寫著秦瑟名字的高大宣傳牌,羨慕不已:“你看你,也不知道幫我做做宣傳。光幫別人了。”


  “莎莎的結婚禮服,意義非凡。”林州隨意地翻了翻旁邊幾件禮服:“秦瑟是A大高材生,又是大品牌的合作設計師,審美很好。更何況她是葉家的太太。葉家是我們這種小老百姓平時碰都碰不著的人家。葉太太品味比我們好得多。”


  林州不過隨口說說。


  他壓根就沒去仔細想過,沈芳宜也是A大大二學生,會不會認識秦瑟。


  他隻知道,秦瑟那種身份,是沈芳宜拼死也夠不到的。


  所以他真的是沒多想,隨便說說而已。


  可是這些話聽在沈芳宜耳中,卻刺耳得很。


  想到葉維清。


  想到這次的大好機會。


  沈芳宜剛才心裡頭那些不可遏制的羨慕,就瞬間轉化為了嫉妒。


  看吧。


  她告訴自己。


  這就是差距。


  有些人天生什麼都有,而有些人,天生就要低賤到泥土裡。


  這是怎麼努力也改變不了的。


  沈芳宜揪緊了衣服的下擺。


  可是面對著林州的召喚聲,她半點也不能表現出不喜,依然微微笑著迎了過去。


  沒多久,秦瑟和林莎已經選好了伴娘的禮服。


  林州付好定金,與店裡工作人員商議好什麼時候過來取東西,這便帶著沈芳宜離開了。


  從始至終,沈芳宜都沒有表現出,哪怕一點點的和秦瑟認識的痕跡。


  既然她要這樣保持距離,秦瑟肯定不會主動湊過去。


  所以幾個人在同一個屋子裡待了那麼久,林家父女倆都還不知道這兩個人居然那麼熟悉。


  秦瑟給林莎挑完了伴娘禮服後,還想要幫忙挑選配飾。


  結果就聽林莎笑著在旁道:“秦大設計師,你趕緊去吧。有人要等急了。”


  誰?


  秦瑟順著林莎指的方向看過去,才發現葉維清不知道什麼時候來到了這兒,正站在門外,透過透明玻璃門,含笑看著她。


  秦瑟心情大好,與林家父女道別後,衝出了屋子,直接撲進了葉維清的懷裡。


  葉維清一把將她抱住:“怎麼這麼熱情?”


  居然撲過來迎接他的到來。


  秦瑟緊緊摟住他勁瘦的窄腰。


  她其實是看到了沈芳宜後心情有所波動。有惋惜,有難過。


  更多的,是感恩。


  感謝有這個機會,來到了這個世界,遇到了他。


  可是她的這種感恩是不可以對外人說的。


  秦瑟在葉維清的懷裡蹭了蹭:“沒什麼。就是有些想你了。”


  “是吧。”葉維清抬手揉著她的發頂,輕輕地笑:“我覺得你在這種時候,肯定會想我。所以事情一處理完就過來接你了。”


  說實話,秦瑟明白,自己說的想他的原因,和他說的肯定不是同一個。


  她正打算問他一問。


  他卻主動開了口。


  “等過段時間,時機成熟,挑一個好日子。”


  葉維清俯身,小心翼翼地吻著她的唇角,說:“我們也好好的舉辦個婚禮吧。婚紗我搞定,禮服我搞定。你隻需要美美地嫁給我就好。可以嗎?”


  這是他每個晚上都在努力忍著的最大原因。


  他希望有個屬於他們的美好婚禮。


  那樣才是完滿的結婚。


  那樣,他才是真真正正地向全世界正式宣布了他們的結合。


  作者有話要說:葉小四:瑟瑟最美!所以,瑟瑟的婚禮也要最美!(~ ̄▽ ̄)~


  ——


  所以,之前葉小四努力憋著是有道理的,哈哈~


第127章


  林莎的禮服做好後,已經是年根上了。


  秦瑟和葉維清看看暫時沒什麼需要再忙的,就搬到了大院兒去住,陪老爺子過年。


  葉楓的傷勢前些天可以辦出院。


  他怕老爺子看到他的傷後再擔心,思來想去,他還是聽從了秦瑟的建議,在醫院裡多住了段時間。這樣恢復得很快。


  大年二十九,葉楓算是差不多好了。他身上的傷,隻要別有劇烈的大的動作,基本上看不出來什麼問題。他隻要小心點就不太容易讓人發現。


  這天葉維清接他出院,回大院兒過年。


  葉楓早就搬出去住了。所以一段時間沒有回大院兒,原本也不會顯得奇怪。


  可他一進門,葉震城就盯著他上上下下打量著看。讓他心裡發毛,暗自思量著是不是哪裡露餡兒了。


  好在老爺子盯了一會兒後就作罷。


  葉楓這才松了口氣。


  大年三十一大早。


  秦瑟和葉維清早起在大院兒裡跑步的時候,正跑到宋家附近,就看不遠處一輛熟悉的車子開了過來。


  是葉立柏的車。


  兩人對視一眼,齊齊地轉了方向,直接鑽進宋家不出來了。


  ——葉立柏的那些破事,能不摻和就不摻和。


  聽葉楓說,陸媛已經痊愈出院。葉楓還說,葉立柏這次可能會帶了劉芬和陸媛兩個人來一起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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