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迷津雪》, 本章共4013字, 更新于: 2024-11-19 10:31:40

  徐行知喝了口水,不置可否。


  邊聿已經從他的神情中得到答案,無不遺憾:“你要是去的話,我還想帶Claire去當觀眾,能不能滿足一下她的心願?”


  徐行知不吃這套:“她才五歲,她能聽懂什麼。”


  “說不定我家Claire是天才少女呢。”


  邊聿知道這事沒希望了,但還是不死心:“你究竟是為什麼不去,該不會是真的因為當年沒拿到學位證書吧。”


  他真的是哪壺不開提哪壺,好在徐行知不甚在意,隻是轉了轉杯子:“忙。”


  “你都忙半個月了,回SJ我就沒抓著你人。”


  提起這個,邊聿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你這次回來準備待多久,回國大半年幹什麼去了,Claire一直念叨說想你,都快把我耳朵念叨出繭子吧。”


  “兩個月吧,如果這邊事情沒處理完,可能會再待久一點。”徐行知嘗了兩塊燉牛肉,膩得他瞬間失去胃口,好在服務員這時送上一份沙拉。


  沙拉上淋了檸檬汁,香氣清冽。


  邊聿的目光瞬間被吸引,話題岔開:“這個不錯,我記得你做沙拉最愛淋檸檬汁,每回我都覺得都點酸但是很好吃,你什麼時候再邀請我去你家吃飯……”


  徐行知把沙拉推給他:“你現在多吃點。”


  “別啊,我好久沒吃到正宗的中餐了。”


  徐行知的廚藝是被逼出來的,他吃東西挑,大多數不忙的情況下都會自己做東西吃,邊聿偶爾嘗過幾次便念念不忘。


  “沒空。”徐行知懶得搭理他。


  邊聿可惜地嘆了口氣,捏起一塊taco:“薄情寡義,你去年一聲不吭拋下我回國,到現在也沒跟我說是因為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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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能不能少演點怨婦。”


  “那你陪我喝酒?”


  ……


  到最後徐行知也沒跟邊聿喝,吃完,他叫了輛uber送走邊聿。


  回程的車開在晚風裡,徐行知支著腦袋等了會兒紅燈,窗外,一排排棕榈樹遍布城市景觀。


  他平靜地看著前方如龍車流,平日裡最常見的景色,聖何塞很大也很小,大到每天開車去上班要花費幾十分鍾,又小到在毫無預料的情況下能遇到一個人。


  綠燈亮起,徐行知收回目光,隨車流緩緩移動。


  快到公寓的時候,徐行知的手機鈴聲響起,他掃了眼,陌生號碼,直接點了掛斷。


  誰知那號碼锲而不舍地打了第二遍,接起來,剛點開免提,裴亦的嗓門便冒出來:“行知哥,別掛,是我!”


  車窗關上,徐行知說:“聽到了。”


  裴亦像找到救世主:“你總算接電話了,我特地從我哥那裡要的你的號碼,行知哥,你在聖何塞對吧。”


  他平平淡淡地嗯了一聲:“有事?”


  “急事!”裴亦喋喋道,“行知哥,央央也在那裡,她前幾天過去出差,我剛才給她打電話,她腸胃炎又發燒,一個人在酒店……”


  徐行知靜靜聽著,打斷他:“說重點。”


  裴亦一愣。


  察覺到徐行知語氣中的冷淡,他聲音不自覺變小:“你不過去看看她嗎?”


  徐行知淡淡的:“我為什麼要過去看她。”


  “你們……”裴亦及時改口,“你是她哥哥呀,央央真的很慘,我聽她嗓子都啞了,孤身一人,沒人送她去醫院也沒人照顧她。”


  電話裡,徐行知毫無情緒地笑了聲。


  裴亦霎時噤聲,過了會兒,問:“你真的不管她了嗎,她燒得很厲害。”


  “她死了也跟我沒關系。”


  電話掛斷,徐行知握著方向盤轉了個彎。


  半小時的路程縮短到二十分鍾,回到公寓,徐行知開了個簡短的線上會議,九點一刻,他拉開抽屜,煙盒空了。


  拎了件外套,下樓買煙。


  街上有不少流浪漢。


  這裡收入高,房價也高,相應無家可歸的人也多。


  結賬時,徐行知視線略過櫃臺上擺著的檸檬糖,黃澄澄的顏色,他順手拿了一條。


  剝了一顆放在嘴裡,門口的路燈驅散一隅黑暗,徐行知低頭點煙,砂輪滾動,火星冒出。


  他面上並沒有什麼表情,隻是想起半月前,方琴曾在家庭群裡艾特他問了平安。


  同樣的,她一向懂事不讓長輩擔心,上周飛過來時便在群裡發了酒店的位置和房間號。


  她不是不知道他在這裡,隻是寧願舍近求遠。


  閉睫呼出一口煙霧,尼古丁的苦混著檸檬的清甜,帶不來絲毫慰藉,卻讓他腦海中閃過一張清麗面孔。


  昨天她文文靜靜地站在那兒,玻璃門映出纖細身影,幾乎要讓人忘記時間流動得如此之快,已經兩個月沒見。


  他最喜歡她笑的時候,眉眼生動,唇紅齒白的樣子讓人心軟,也很有欺騙性,讓人覺得她似乎性格就是那麼軟。


  街對面有流浪漢在堵著人要錢,這片社區華人多,最容易成為被搶劫和勒索的對象。


  徐行知淡漠地任自己陷入回憶裡,檸檬糖夾心酸得發苦,煙燙到指尖,十指連心,他睜開眼。


第31章


  ◎我能跟你回去嗎◎


  酒店裡, 一覺醒來,沈清央在盥洗臺前吐得天昏地暗。


  胃裡空空,什麼都吐不出來, 隻有喉嚨緊得難受, 她抬頭,鏡中人面色潮紅,唇色卻蒼白得厲害。


  草草洗了把臉, 沈清央回到沙發上躺著,閉了一會兒眼, 倒計時結束,她艱難地掀開眼皮看了眼體溫計上的數字。


  102……


  換算成攝氏度是多少。


  高燒讓沈清央的腦子變成一團漿糊,片刻, 她丟開體溫計,放棄換算。


  昏昏沉沉地躺了會兒, 持續不斷的手機鈴聲把她強制喚醒。沈清央睜開眼,摸索著找到手機。


  “喂。”嘶啞的聲音。


  “央央, 你還好嗎?”


  裴亦的聲音,沈清央躺了回去,閉上眼, “嗯”了一聲。


  裴亦卻從聲音中猜到她的狀態:“你量體溫了嗎, 多少度?”


  “量了。”沈清央報出度數。


  裴亦在電話那頭自己換算了一下, 眉心一跳:“沈清央, 你別睡了, 快點起來。”


  她若有若無地又“嗯”了一聲。


  “快起來!”裴亦在電話裡拔高聲音, “39度多, 你也不怕把自己燒死, 你同事呢?”


  “他們很忙。”沈清央有氣無力, “你小點聲,沒等我燒死就被你嚇死了。”


  裴亦急得團團轉:“你快起來吃藥,就你那小身板,吹個風都得感冒兩周,快吃藥。”


  “知道了。”耳邊一直嗡嗡的,沈清央頭痛得厲害,強撐起身安慰他,“我會照顧好自己的,裴亦,別擔心。”


  “我怎麼能不擔心,行知哥也不搭理,我那些朋友沒一個靠譜的,不然——”


  她混混沌沌的,突然睜開眼:“你給他打電話了?”


  “誰?行知哥嗎。”


  “打了……”裴亦想到那句“死了也跟我沒關系”,到底沒敢復述出來,隻是含糊道,“行知哥說他忙……”


  沈清央按著額頭,頭發披下來,沉默一會兒,她啞聲說:“別再去找他了。”


  裴亦不解:“你們怎麼了,之前在我酒吧裡不是還——”


  摟摟抱抱四個字,被他咽了進去。


  又聊了一會兒,因為沈清央實在頭暈,裴亦強調幾遍讓她吃藥後,掛斷了電話。


  世界安靜下來。


  沈清央躺在沙發上,胳膊垂著。


  高燒帶來全身的酸痛,加上因為水土不服引起的腸胃炎,她一整天都沒怎麼吃得下飯。


  光線太亮,她閉著眼睛,用手背蓋住眼皮。


  酒店裡隻有她一人,整個房間都靜悄悄的,唯有中央空調運作的一點細微氣流聲。在恍恍惚惚的疼痛裡,沈清央腦海中冒出一個虛無縹緲的念頭——


  他竟然真的不管她。


  這想法來的毫無理由且不講道理,但就是憑空出現,連帶著一點,不易察覺的委屈。


  或許是因為習慣了他的照顧,對她,徐行知當真算得上予取予求。


  即便口頭不答應,最後,也不會真的置之不理。


  眼皮幾不可察地動了下,片刻後,沈清央抵著額頭,慢吞吞爬起來。


  套上外套,她寄希望於附近還有開著的藥店。


  乘電梯下樓,跟著導航走了幾步,路燈光線不夠亮,她無暇欣賞這座聞名世界的城區的夜色,在原地對著屏幕上的箭頭摩挲方向,冷不丁和路口幾個身材高大的黑人對上視線。


  後背剎那間冒出一片雞皮疙瘩。


  幾乎是瞬間的下意識反應,她轉身往回走。


  那幾個人果然快步跟過來。


  深夜的路口人跡寥寥,沈清央拔腿就跑,沒幾步,被團團圍住。


  她渾身浮起冷汗,啞著嗓子用英語警告他們:“不許靠近我,不然我報警了!”


  幾個人互相對視一眼,輕蔑地笑了,為首的伸手拽她的包,嘴裡嘰裡呱啦吐著她聽不太懂的英語,隻依稀辨別出“money”的字眼。


  沈清央抱緊自己的包,搖頭:“我沒有錢。”


  下一秒,包帶被用力地扯過去,連帶著她人被拽得踉跄,頭腦被晃得更暈。


  她怎麼抵得過幾個大男人的力氣,包被搶走,他們好像隻是為了求財,圍在一起翻她的包。


  沈清央趁機拼命跑回酒店門口,聲音發抖地喊保安。


  她嚇得太厲害,被前臺女孩帶進去的時候臉色蒼白,手裡被塞進一杯熱水,前臺拍了拍她的背,告訴她別擔心,已經幫她報警了。


  異國他鄉,遭遇這樣的突發情況,沈清央人被嚇得有點兒恍惚,保安找回了她的包,翻了翻,證件沒丟,他們隻拿走了幾百美元的現金。


  沒一會兒,一黑一白兩個警員來了酒店,帶她回去做筆錄。


  “女士?”


  警局裡,黑人警員在沈清央面前揮了揮手,“你還好嗎?我們需要做個筆錄。”


  沈清央睫毛顫了顫,回神,微點頭。


  她手裡攥著自己的包,渾身緊繃,低聲將經過復述了一遍。


  “錢財損失為285美金,女士,你有受傷嗎?”


  沈清央搖搖頭。


  白人警員合上筆錄本:“這種事常有發生,那些人經常守在華人聚居的地方打劫,女士,你晚上最好不要一個人出來。”


  或許是她看上去太過瘦弱蒼白,筆錄結束後,警員多問了句:“你有親人或朋友在這邊嗎,我們可以幫忙通知他過來接你。”


  “親人……”沈清央魂不守舍地抬頭,神色恍惚。


  須臾,她眼神慢慢聚焦,下意識念出一個名字。


  半小時後,徐行知的車停在警局外。


  夜幕低垂,晝夜溫差很大,推開玻璃門時隙風吹過,刮起椅子上人的灰綠色裙角。


  她上身靠著牆,雙眸閉合,唇色蒼白,柔軟的長發垂著,整個人顯得弱不禁風。


  短短一天沒見,似乎瘦了一圈。


  “先生,請先跟我到裡面籤個字。”警員示意。


  “好。”徐行知收回目光。


  籤字的時候,警察跟他說了一下基本情況,她沒受到身體傷害,隻是丟失了幾百美金,重點在於受驚嚇過度,一晚上除了筆錄外一言不發,建議他好好關注一下她的心理情緒。


  徐行知微點頭,垂眼,籤下自己的名字。


  籤完字出來,她還坐在那兒,懷裡抱著自己的包,不知道是睡著了還是什麼,連別人經過她身邊都沒發覺。


  徐行知走過去。


  眼皮上的光線被陰影覆蓋,有人緩緩將她頰邊的頭發撥開,沈清央自昏昏沉沉中半掀眼皮,看到熟悉面孔。


  她怔住,眼皮輕顫。


  繃了一晚上的身體陡然放松。


  面前忽然浮現起那年夏天,她在行程緊促的畢業旅行中身心俱疲,哭著給徐行知打電話,當天晚上,他就出現將她帶走。


  養成一個習慣需要21天,戒掉對一個人的依賴需要多久?


  或許五年根本不夠,據說每七年,人的細胞血液與骨骼都會自我更新一次,然而即使脫胎換骨,記憶卻是永恆的。


  沈清央在此刻發覺,原來有些人的存在刻骨銘心,並不能風吹葉落。


  愛是那麼短,遺忘卻那麼長。


  “哥。”她仰睫,嗓音喑啞。


  徐行知靜靜看著她,將她柔軟的碎發撥到耳後:“能站起來嗎?”


  沈清央輕點頭,搭上他的掌心,借力起身。


  隻是還沒站穩,身形忽然一晃,軟倒在他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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