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迷津雪》, 本章共3287字, 更新于: 2024-11-19 10:31:40

  她搖頭,交際圈裡還真沒有姓陳的朋友。


  二人在酒吧待到十點半,在樂隊唱的幾首歌裡,沈清央點了一杯果酒慢慢喝著。


  結束後,喻哲叫了個代駕,開車先把她送回家。


  沈清央在車裡算了今晚的賬單,連同自己點的那首歌,一起給喻哲轉了過去。


  道別後下車,看著喻哲的車掉頭,她低頭去摸包夾層的鑰匙開門。


  找不到。


  沈清央清醒幾分,走到路燈下對著翻找。


  包裡的東西不多,無非是紙巾和一些證件,來來回回翻了幾遍都沒找到。她心一涼,不知道掉哪兒去了。


  最好是忘在辦公室了。


  正想著打電話給誰來幫自己開門,綠茵道上緩緩駛來一輛黑色奔馳,車牌號眼熟。


  車停在離門前不遠的地方,穿著綠馬甲的代駕從駕駛座下來,透過窗戶和副駕駛的人說話。


  沈清央等代駕離開後走過去。


  “哥。”


  徐行知靠在座椅裡,聞聲撩了下眸。


  “我鑰匙找不到了,你鑰匙給我用一下,我去開門。”


  他從始至終沒說話,從儲物格中拎出鑰匙遞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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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清央接過鑰匙去開門,到手的一瞬間她發現不對勁,徐行知的鑰匙上墜著一個小羊掛件,路燈下,和她的一模一樣。


  ……


  她腳步驟停。


  回眸看了一眼,開完門,沈清央回到車旁,伸手把鑰匙遞過去。


  徐行知來接。


  她沒松手。


  小羊掛件在車窗黑色的分界線上來回晃動。


  “哥,我的鑰匙是在你那裡嗎?”


  徐行知先松了手,靠回去:“車裡撿到的,原來是你的。”


  這掛件她用了許多年,從前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就在用,甚至他給她的備注都是小羊的emoji。


  他怎麼會不知道。


  沈清央抿唇,輕聲:“是我不小心落下了,抱歉。”


  他不鹹不淡地哦了一聲。


  “能還給我嗎?”


  “忘了放哪兒了。”


  “徐行知。”她努力壓著性子。


  車裡的男人唇角微彎:“怎麼不繼續喊哥了?”


  沈清央把小羊掛件拆下來裝回自己的包裡,彎腰將鑰匙從車窗裡遞進去,低聲:“哥,給我吧。”


  話音剛落的那一瞬間,手腕忽然被人攥住。


  他掌心溫度很燙,骨節咯著她的肌膚。


  沈清央抽不回手,睫毛猛地顫了一下。


  “今晚的歌好聽嗎?”徐行知偏過頭來,嗓音輕得像隨夜風落地的梧桐葉。


  他果然在。


  沈清央嗅到他身上酒精混雜煙草的氣息。


  她記得他是不抽煙的。


  “說話。”


  沈清央不吭聲。


  隱隱對峙中,她腦海裡閃過很多畫面,音樂聲流淌的酒店,她窩在徐行知懷裡看他寫的那些代碼,運行成功後,她代替筆記本被他抱到圓桌上。


  那些廝混的年少時光,他隨手點開的歌單,雕琢了她後來的音樂偏好。


  皮膚熨帖的力道驟然收緊。


  沈清央在隱約的痛意裡回神,垂眼輕聲:“一首歌而已,當然是好聽的。”


  “是嗎,那人呢?”


  “什麼人?”


  “喻哲。”


  徐行知垂眼,看著她的眼睛:“或者換句話說,同一首歌跟兩個男人聽,感覺如何?”


第14章


  ◎要是我反悔了呢◎


  夜風飄過,落針可聞的寂靜。


  徐行知攥著她的手腕,那一握肌膚,細瘦溫熱。


  沈清央低著頭,一言不發。


  良久,徐行知慢慢松開她的手,白皙手腕上,指痕深深淺淺。


  “鑰匙在我房間抽屜。”他向後靠,毫無情緒,“自己去拿。”


  -


  心理學上有個實驗叫“白熊效應”。


  越想忘,記憶越深刻。


  沈清央也不記得,那個斯文優異,溫和有禮的徐家哥哥,是什麼時候烙進了她的心裡。


  或許是因為初見時,他過於冷淡的態度;


  又或許是因為,她見識到了他做人的真實底色。


  學校裡,他是聲名遠揚的好學生,提起徐行知三個字,同齡女生無不害羞欽慕,說他真的很好很好。


  成績好,長得好,做人好,樣樣都是無可挑剔的。


  有人說,他拒絕女生的表白,都是口氣溫柔的,會收下對方的情書,再輕言婉拒。


  聽上去,真是無可挑剔的人。


  可沈清央總覺得他性格好冷淡。


  他不怎麼開口同她講話,若非她主動求助,對於她的事,也不會多操心半分。


  至於那些所謂的情書,她從未在家裡看到過。


  “行知哥啊。”裴亦拿逗貓棒逗喵喵的時候,對她問起徐行知做出解答,“他是挺好的,我爸媽都很喜歡他,總讓我向他學習,可是他不大好親近。”


  “太客氣了。”裴亦說,“我總覺得他好疏離,懶得搭理我。”


  是這樣的,接觸多一點的人都感覺得到。


  沈清央肯定自己的感受沒錯。


  於是剛來那兩年,她小心翼翼和徐行知保持著距離。


  那時候徐行恪在外讀大學,寒暑假回家,這個年長她許多的大哥,比徐行知好相處得多。


  可她的注意力總是不自覺會被徐行知吸引過去。


  或許是因為他和她一樣,在這個家裡總有遊離感。


  徐行知的親生母親,沈清央喊作連姨,離婚後她去了美國。


  方琴和徐教授結婚,帶來了徐行恪,他們更像一家三口。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沈清央開始不自覺模仿徐行知的一言一行。


  他的禮貌,他的溫和,他的淡薄,都被她照葫蘆畫瓢學去。


  後來那一次,徐行知跟她說,緣跡不緣心。


  沈清央好喜歡這句話。


  於是她越發毫不費力地融入周圍環境,同學師長都喜歡她的溫柔可親。


  廣播站事件後,她和徐行知關系近了許多,彼時她才高一,他正在備戰高考。


  即便是那麼緊張的時刻,徐行知也顯得很輕松,偶爾還會收拾出自己高一的筆記本和復習本送給她。


  男生字跡清雋有力,字如其人,鋒芒內斂於筆鋒之中。


  六月,徐行知高考結束,次日是謝師宴,他和班裡的同學師長一起吃飯。


  那天晚上,沈清央房間的浴室花灑出了問題,她拿上衣服去了走廊的浴室洗澡,回來吹好頭發才發現自己把胸衣落在了浴室。


  走出臥室去拿的時候,看到浴室裡開著燈,她臉色都白了。


  抬手敲門,裡面傳來徐行知的聲音,問是誰。


  “是我,哥哥,我的衣服忘在裡面了。”沈清央臉幾乎要紅爆炸。


  安靜了會兒,門從裡面打開。


  她甚至不敢看他,低著頭進去找自己的衣服,衣櫃裡摸索半天,正奇怪在哪兒時,身後傳來一道提醒:“洗臉臺上。”


  ……


  沈清央整個人一僵,機械地偏頭,而後迅速把白色胸衣揣到懷裡。


  “哥哥。”她聲音低若蚊蠅,“那我走了,不打擾你洗澡了。”


  這話說得有些怪。


  但徐行知隻是嗯了一聲。


  沈清央走到門口,離開前她鬼使神差回頭看了一眼,剛好看到徐行知在彎腰洗臉。


  水淋過修長幹淨的手指,弄湿他漆黑的眼睫與頭發。


  他身量很高,已經有了青年的模樣,喉結,手臂,讓她想起同桌上課時偷看的那些言情小說。


  “在看什麼?”


  清沉男聲響起,沈清央才發現自己看失神,耳朵霎時通紅,對上徐行知平靜的目光,她緊張得心都要跳出來。


  抱著胸衣搖搖頭。


  徐行知抽出毛巾擦臉。


  “很晚了。”他眼也不抬地說,“去睡覺。”


  -


  因為工作忙,沈清央夜裡已經很久不做夢。


  醒來時,她發了一會兒呆,才慢吞吞去拉窗簾,讓陽光驅散臥室沉澱了一夜的黑暗。


  之後幾天,手裡的並購案臨近收尾,沈清央又飛去了南京出差。


  回來那天是周五,北城在下雨,春雨萬物生,她在出租車上接到莊敏的電話,問她有沒有時間來家裡吃飯。


  天色尚不算晚,她想了想,讓司機師傅調轉車頭去林家。


  莊敏現在的丈夫是位高中數學老師,工資算不上多富裕,一家三口住在老小區一百多平的兩室一廳內,沈清央拖著行李下車,順手從門口買了點水果。


  林清宇在小區門口等她,幫她拎行李撐著傘,高興地說:“姐你終於到了,媽媽做了好多你愛吃的菜。”


  沈清央彎唇笑笑。


  五歲之後就沒在一起生活過,莊敏真的知道她喜歡吃什麼嗎?


  不過這話也隻是在心裡想想,並未說出口,到了林家之後,沈清央仍然客氣地喊媽和林叔叔。


  林潮生是個挺好脾氣的男人,溫和顧家,身為老師,工作也不是很忙,有足夠的時間陪家人。


  不像她爸爸,年輕時大把時間耗費於工作。


  莊敏做了五菜一湯,有雞翅和排骨,沈清央旅途疲憊,胃口算不上太好,簡單吃了點蔬菜,盛一碗湯喝。


  飯後,莊敏讓林清宇去刷碗,順便切點水果。


  沈清央被莊敏叫到臥室裡,安靜對坐了一會兒,她看著對方猶豫的神色,主動給臺階下:“媽,是有什麼事嗎?”


  莊敏嘆了口氣:“還真有點小宇的事想找你幫忙。”


  “您說。”


  母女二人其實長得挺像,但氣質截然不同,多年家庭主婦的生活讓莊敏的美貌大打折扣,她看著眼前神色淡淡的女兒,還是說出了口。


  沈清央還以為有什麼大事,原來是想託她幫忙給林清宇找份暑期實習。


  林清宇現在大二,再開學就念大三,讀的計算機專業,成績不錯,但學校實在一般。


  “他自己現在正在投簡歷,但想去的大公司都沒過,能去的隻有小公司,你看……”


  沈清央默然:“現在大公司招聘第一輪一般都是機篩,他的學校不可能過的。”


  “所以想問問你有沒有什麼認識的人可以推薦他進去。”莊敏憂愁道,“他自己要強,不肯讓我找你幫忙的。”


  沈清央沒說話。


  “清央……”


  “簡歷給我幾張吧。”沈清央還是沒拒絕,“我幫忙問問,不一定能成。”


  莊敏一喜,連忙起身去找簡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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